她們繼續沿著峽谷邊的那個山脊朝州際公路方向走,蛇河的水遠遠地在下邊拍打著岩石。
布琳不敢朝右邊看,那邊再過去十英尺,就是世界的盡頭——絕壁。她拉著艾米的手,目不斜視地望著前面的小路。
她停下過一次,回頭看了看。蜜雪兒一路跛著,倒也沒事,只是明顯已經筋疲力盡了。小女孩似乎緊張得都要崩潰了。
時間還很早,她們能聽得見,公路上現在還沒有多少車。但偶爾總會有拖車或轎車經過。只要有一輛她們就足夠了。
那座橋突然之間朦朦朧朧地出現在右前方。她們鑽進了一片林子,然後又出現在一條寬三十英尺的草地上。草地的那一邊就是州際公路的路肩和那條美麗的、漸遠漸灰的柏油路。
目光所及還沒有轎車或卡車,她們走了那麼遠才到達這裡,這時不能再出錯了。
她們隱身在深草之中,就像是想搭便車又不好意思去攔車似的。布琳發現自己的身體有點搖晃,這是因為在九個小時左右的時間裡,她這是第一次站在了平地之上,她內耳里的那個陀螺儀 有點導不了航了。
這時她笑了,她正在看著下面的公路。
一輛轎車繞過一個彎道徑直朝她們開來。那是一輛肯尼沙郡警察局的車,車燈閃動著,汽車緩緩駛來。某個司機先前聽見了槍聲,撥打了911或警察局的77。
布琳向汽車舉起一隻手,心裡在想:她要馬上打電話報告在石坎那裡遭遇槍手的事。
汽車放慢了速度,拐進了路肩,隨即在她和公路之間停了下來。
車門開了。
哈特從司機座那邊爬了出來,另一邊出來的是他的同夥。
「不!」蜜雪兒驚叫。
布琳厭惡地嘆了口氣。她瞥了一眼那車,那是蒙斯的車。她的眼睛瞪大了。
「沒錯,他玩完了,」劉易斯說,此人在菲爾德曼家的飯廳里跟她近距離交過火。「中了個老掉牙的計。」
她驚恐得閉了一下眼睛。蒙斯……這個牛仔是想來救她的,自己卻丟了性命,被人家算計了。
哈特一言不發,只是握著黑乎乎的手槍,盯著他的俘虜。
他的那個同夥又說,「你怎麼樣啊,蜜雪兒?」故意把名字讀得重重的。他從兜里掏出了那女人的錢包,然後又塞了回去。「很高興認識你。」
那女子什麼也沒說,只是用手臂緊緊地護著小女孩,把她拉到身旁。
「幾位女士今晚逛樹林子,感覺如何呀?聊得不錯吧?這是停下來準備吃茶點吧?」
哈特在盯著布琳。他點點頭。布琳鎮定地迎著他的月光。他把槍往下放了放,因為有一輛轎車在隔離帶的另一邊駛過。那汽車甚至沒有減速。在蒼白的晨曦中,汽車裡的人可能很難看清在路的另一邊的草地上上演的這一幕。轉眼間汽車就開走了,公路上空蕩蕩的。
「坎普?」哈特叫了一聲,眼睛還在盯著布琳。
那瘦子朝哈特那邊瞥了一眼,伸手揉了揉耳垂。「什麼事?」
「站到她們的前面去。」
「這兒?」
「對。」
「好嘞,」這個顯然是叫「坎普」的同夥說,「你是要我替她們擋子彈嗎?」他伸手要去懷裡掏那把銀色的自動手槍。
「不是,行了,就這樣,」哈特上前一步,走到那人的面前,面對著他。
坎普茫然地笑了笑,「這是幹什麼呀,哈特?」
片刻的猶豫。隨即哈特舉起槍,對著他的臉。
坎普臉上還掛著那茫然的笑,他摸了摸脖子上的那個紅藍相間的十字架刺青,又揉了揉耳垂。他搖了揺頭。「嘿,你這是干什——」
哈特對著他的腦袋就是兩槍。那人頓時往後癱倒,左膝還立在那裡。
艾米尖叫了一聲。布琳只能眼睜睜地看著哈特轉過身來,槍口對著她們兩個大人和那個小女孩。哈特朝後面同夥的屍體那裡退了一步。
蜜雪兒的眼睛中透出一絲冷光。
哈特彎下腰,從坎普的腰帶上拔出那把西格紹爾9毫米口徑的手槍,用死者癱軟的手指握住。
這是要做局,布琳明白。他要用死人的手握住那把西格紹爾手槍,射殺這幾個女人,把槍擊後的火藥殘留留在同夥的手上,作為證據。然後他再跨在布琳的屍體上如法炮製,用放在她手上的槍——蒙斯的那把,很可能——再朝樹林里打幾槍。
這樣,警方就會以為是劉易斯殺死了這三個女人,布琳在死前打出最後兩顆子彈,也把他幹掉了。
而哈特則永遠地消失了。
心頭泛起一種奇異的感覺,雖然只有幾分鐘可活了。她的生命不會再重演了。但她此時心中所念卻是一個個的遺憾。她凝視著森林,公路和路肩將樹林和灌木叢的邊緣切割得平平整整、服服貼貼。她甚至希望她們的那位狼朋友此時能探出頭來,在又一次消失於森林之前,朝她們這邊看一眼。
這時,哈特把他死去的同夥的手臂擰起來,轉向左邊,用那把西格紹爾手槍首先對準了布琳。
蜜雪兒把艾米拉到身前,同時把手伸進了她的皮夫克,也許是想去拔她們最後的那把芝加哥餐刀。她是想向哈特放飛刀了,看她那架勢。
那是最後絕望的一搏。但卻顯然是徒勞的。
約伊,布琳心裡在喊,我——
就在這時,一聲斷喝響起,把所有的人都嚇了一跳。
「別動!放下槍!」
氣喘吁吁、一瘸一拐的格雷厄姆·博伊德從哈特身後的樹林里鑽了出來,手上端著把左輪手槍。
「格雷厄姆,」布琳發出一聲驚呼,「我的上帝。」
「放下槍,放下,快點!」丈夫的衣服上布滿了一條條泥痕——布琳這才看見了,上面還有血跡——有好幾個地方都劃破了。臉上有擦傷,也是髒兮兮的,在這滿是傷痕和污泥的面具之後是怒不可遏的炯炯目光。她從未見過他這樣。
哈特還在猶豫著,格雷厄姆照著他腳前的地上就是一槍。那殺手嚇得往後一縮,嘆了口氣。他把槍放在了地上。
布琳認出了格雷厄姆手裡的那把槍。那是埃里克·蒙斯別在腳踝上的備用槍。她記得跟格雷厄姆提起過,他的備用槍就是放在那兒的。這事有蹊蹺,但布琳沒時間去琢磨她的丈夫怎麼會和蒙斯一起到了蛇河谷。她走上前去,從丈夫手裡接過槍,確認裡面還有子彈,然後示意哈特從草地上出來,到路肩那邊去。在那個位置上,他無處藏身,而且更容易被瞄準。
控制……
「跪下。雙手抱頭。手只要離開腦袋,你就死定了。」
「那是當然,布琳,」哈特順從地說。
此時更多的車輛呼嘯著從旁邊經過,開車的人要麼是下夜班的,要麼是趕早班的。即便是那些轎車或卡車內的開車人看見了路肩上上演的這一幕,也沒有人想停下來。
「格雷厄姆,繳他的槍,另外還有一把。」她是指坎普身上的那把華麗的銀色西格紹爾。「還有一把槍。埃里克的。搜他的身。」凱斯教過她,在犯罪現場永遠要仔細清點武器。
格雷厄姆照做了,找到了蒙斯的那把格洛克配槍。他把哈特那把黑色手槍和坎普的銀色手槍放在了布琳身邊的草地上。
但他卻還拿著蒙斯的槍。他仔細地看了看槍。接著朝地上打了一槍,想必是要確信那槍是不是有子彈,上沒上膛。
格雷厄姆舉起這把全自動手槍對準哈特。哈特的目光掠過槍口,灰色的眼睛顯得很鎮定。格洛克槍上沒有安全開關。你可以指哪打哪。格雷厄姆知道這一點。布琳用自己的槍教過他和約伊如何裝彈和射擊。只是為了以防萬一。
「格雷厄姆!」
他沒理會妻子。他惡狠狠地低聲問哈特,「我先前打電話的時候,是誰說的話?是那個死人還是你?」
「是我,」哈特說。
「格雷厄姆,」她低聲說,「現在事情正在往好的方向發展。幫我個忙,寶貝兒。我需要一些捆手用的膠帶。看看手套盒裡有沒有。」
丈夫還在盯著哈特的眼睛。槍口一動不動地對著他的腦袋。那種槍的扳機很靈敏。稍微一扣就會打出一顆子彈。
「格雷厄姆?寶貝兒?……求你了。」她絕望地懇求著。他要是開槍的話,就算是謀殺了。「求你了。」
這位身材魁梧的漢子深深地吸了一口氣。他放下了手槍,終於問了聲,「在哪,膠帶?」
「格雷厄姆,求你了,把槍給我。」
「膠帶在哪?」他沒好氣地問。槍還是拿在手裡。布琳注意到哈特在對著她笑。
她沒有理會,對丈夫說,「手套盒裡。」
他走到汽車旁。「沒見有啊。」
「再看看後備箱。在一個塑料袋裡,也可能是只盒子。不過,還是先打個電話吧。對講機就在儀錶盤上。按一下按鈕就行了,說你是誰,再說1013,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