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雷厄姆·博伊德開著車飛快地離開了那個地方。在那裡,有兩具屍體躺在一個詭異的度假屋裡,自己妻子的衣服扔在另一處度假屋裡,她的汽車則掉進了那個黑魃魃的湖底。
他想把那些場面都扔在腦後,卻怎麼也擺脫不了。
今晚他本來是想著要去找桑德拉的,然後去傑傑酒吧 小坐一下,喝點酒——這樣就可以坦然地告訴布琳,他去打牌了。
可是,天哪,什麼事都變了……他從未經歷過像這樣的一個夜晚。
他瞥了一眼後視鏡,見有輛警車跟在他後面,而且越來越近,開得非常快。格雷厄姆瞥了一眼速度計。都開到85邁了。
他又往前開了半英里,然後停了下來。他把身子伏在方向盤上,不由自主地用他有力的雙手抓緊了方向盤上的塑膠。
不一會兒,一個身著警服的警官來到駕駛員一側的側窗旁。格雷厄姆做了個深呼吸,從裡面爬了出來。他走到那個警官面前,來人是埃里克·蒙斯。格雷厄姆握了握他的手。「謝謝。真的很感謝。我知道你明白了我的意思。其他人是不會明白的。」
「是有點不合常理,不過我相信你的判斷,格雷厄姆。」
格雷厄姆拉上外套的拉鏈。他在卡車後面的工具箱里找出一隻手電筒和一把巴克獵刀。他一邊鎖上工具箱,一邊說,「我不能肯定我就是對的。一點都不能肯定。但就我對她的了解,她走的是這條路。」
「那獨木舟是怎麼回事呢?」
「如果她用了獨木舟,那就是一個套兒。是耍那些人。把船推進湖裡,然後步行離開。布琳討厭水。只要有可能,她絕不會用那種辦法逃生。」
她對湖和海不適應。他無法向蒙斯解釋,他的妻子還有很強的控制欲。
「我肯定希望你是對的,格雷厄姆……我要把這些狗娘養的都撕成碎片,」蒙斯嘀咕了一聲,眼睛裡閃著光。他長著一張圓臉,淺色的眼睛,細細的,一頭金色的短髮。他看上去更像是一名海軍陸戰隊隊員,而不是一個警官,格雷厄姆心想,他是不是在軍隊服過役,便問了一下。
「是的,先生,我是服過役。」隨後又承認說:「是在國民警衛隊。沒見過什麼大陣勢。」他聳了聳肩,淡淡地露齒一笑。
蒙斯接著問道,「從地圖上看,那兒有一個護林站,你看見了嗎?就在山頂湖附近。她為什麼不去那裡呢?」
「也許確實去了那兒。我沒有說我很肯定。但我想布琳會挑難走的路走,就像我說過的那樣。只有這樣,才能使雙方的力量得到平衡,兩個女人和那兩個正在追她們的男人。走小路,男人會走得更快。鑽林子,她有優勢。布琳是不會讓任何人占她的上風的。」
「女人打牌的時候就特難對付,見鬼。」
「我們不打牌,」格雷厄姆心不在焉地看著地圖。
然後他又看了看漆黑的森林。一輛車呼嘯著開了過去。若不是這輛車的話,整條公路上都是空蕩蕩的。
「你要是做警察的話,一定是好樣的,格雷厄姆。」
「我?」他冷冷地一笑。「不行,長官。」他敲了敲地圖。「這是若利埃小道。她會在這一帶離開這條小路。」他指著地圖上的一個點說,「然後往蛇河的方向去,順著蛇河直接到這兒,再去州際公路。」
蒙斯看了一眼那邊陡峭的山峰,那山勢在他們的下邊沒入了一片森林沼澤之中。「那可不好爬呀。你來過這兒嗎?」
「來這個公園?對,但不是這兒。年輕一點的時候喜歡徒步旅行。」格雷厄姆記得去年還曾幾次叫約伊跟他一起去徒步旅行呢。可那孩子總是不願意,臉上的表情似乎是在說,我幹嗎要去呀?格雷厄姆後悔當時沒有堅持。他相信他會讓約伊玩得很開心的。
想一想,是不是應該跟著直覺走。
又一想:這是哪兒跟哪兒呀?
蒙斯對他說,他對這一帶挺熟。他和布琳來這兒參加過一次搜尋行動,行動結束的地方離這兒只有一英里左右。
格雷厄姆注意到他用了「尋」這個字眼,那是「尋找屍體」的意思,而不是成功救援的意思。這位警官又說,「我還記得一些小路。是徒步旅行者和攀岩愛好者走出來的。有些地方還很平坦,但我們要去的地方大多是懸崖,有的有二三十英尺深,甚至更深,有的是走到旁邊才突然發現,所以走路的時候要注意腳下。」
格雷厄姆點點頭。他說:「我想她們會貼著河邊走,聽著河水的聲音,好把握方向。這就是說,她們會在峽谷邊緣附近的一處長五十到一百碼的地方。那就是我們要去的地方。我們不能大聲叫她們,這樣會暴露我們的目標……我們只能走走停停,留意我們的四周。說話可能只能耳語。警長說有兩個人在追她們,是嗎?」
「是的,從腳印上看是這樣。」
格雷厄姆看了一眼警官的車,見有把霰彈槍鎖在前座上。
「我沒帶槍,埃里克。」
「我不能把槍給你,格雷厄姆。那是會丟飯碗的。」
「啊。」
「跟緊點。我在局裡的射擊比賽中名列第二。」
「好吧,那你至少要帶兩把槍,聽我的沒錯。」
蒙斯想了一下,便返回汽車,打開鎖槍的鎖,往口袋裡塞了五六顆子彈。他鎖上車門,回到格雷厄姆的身邊。兩人一起走到森林的邊緣,向下看了看滿是岩石和樹木的山坡。那條河在他們的左邊,在一排一百英尺高的峽谷絕壁之下,河水咆哮著,在巨礫、樹榦和一個小水壩上摔得粉碎,壩底有一個詭異的排水口,樹葉和垃圾在上面打著旋,攪和成了一團骯髒的雜燴,然後就不見了。
「看上去就像是地獄的水上通道。」
「謝謝你,讓你費心了,埃里克。你會有麻煩嗎?」
「警長派我們四處去搜索一下。我說,我要去北邊的幾條路上查一查。我又沒說我要走多遠。」
「湯姆是個好人,但我有一個感覺,他這次錯了。我了解我妻子。」
有那麼幾分鐘,他們一會兒蜿蜒而行,一會兒奮力攀緣,穿行在一片片密密匝匝的灌木之中,之後來到了一片鋪滿柔軟松針的地方,比起剛才經過的那些低矮的連翹、長春花和其他蔓生植物,這裡舒服多了。那些植物似乎特別愛糾纏他們的靴子。蛇河轟轟的水聲越來越大了。
「該是較真的時候了。」蒙斯彎下腰,朝土裡吐了口唾沫,和成泥。他把泥塗在臉上。格雷厄姆猶豫了一下,覺得這麼做很傻,但隨即也照做了。
「好的。行了,咱們開始行動。」蒙斯端起霰彈槍,打開保險,在前面領路。他們朝山下的一片難以穿越的密林、亂石和陰影走去。
格雷厄姆壓低聲音說,「埃里克,我有點好奇了。打敗你的是布琳嗎?」
「打敗我?」
「是指那次射擊比賽。你說你是第二名。」
「哦,不是,是多比·瑪斯特斯。那小子沒準從他媽肚裡出來的時候就舉著把槍。不過我得說,布琳也許雖然不是最好的射手,但她打空一梭子彈接著再裝彈的速度,比警隊里的所有人都要快一倍。在槍戰中,這個本事更管用。信我的沒錯。」
詹姆斯·傑森斯吃完了第二塊漢堡包,雖然已經冷了,但他需要卡路里。他沿著州際公路開著車,時不時地瞥一眼粘在儀錶板上的一隻小盒子,那上面有個屏幕。屏幕顯示,他距離目標一英里左右,目標已經停止行進了,在路邊停了差不多有十分鐘。
傑森斯評估了一下他假扮菲爾德曼的那位傷心的朋友阿里·帕斯克爾時的表現,這個名字是他的四種身份中的一個,與車輛登記和駕照完全一致。當你為斯坦利·曼克維茨這樣的人工作時,預算雖談不上無可限量,但也足以讓你買得起工作所需的各種工具,幹活就得要講究——用那位工會大佬最愛用的詞來說就是——效率。
剛才在菲爾德曼家,他假裝在得悉噩耗之後,需要平定一下情緒,但實際上卻利用那個機會了解到了很多情況。他編了個瞎話,說是接到了斯蒂文的一個電話,從而了解到了警方實際懷疑的對象是兩個人,而且這兩個人身材不是很高大,謝謝你了,蒙斯警官。
他還瞎編說,兇殺的原因與當地有關,而不是密爾沃基。他還不能確定戴爾是否採信了他的話。
傑森斯還從他們的隻言片語中明確地判斷出警方對這起兇案知道得有多少,當時他就在一旁假裝打電話——當你在打手機時,你是隱形的;沒有人會以為你是在偷聽。警長對此沒有絲毫的察覺,但傑森斯卻並沒有認為他是個小城裡的鄉巴佬而小瞧他。聰明的人在遇到某種情況時,永遠是在尋找最簡單的、最合乎邏輯的解釋,傑森斯所提供的就是這樣一個解釋:一個傷心的朋友、一本駕照和一輛靚車上的一個合法的車牌。
這也有助於傑森斯迅速離開現場,因為他就是這樣被要求的,他要老是在那兒不走,警長就要起疑了。
實際上,他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