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的自動鎖發出咔噠一聲響。
布琳扭頭一看,副駕駛這邊的車門開了。
哈特站在那裡,槍口朝前,眼睛小心翼翼地打量著她,顯得十分警惕。見她的手是被膠帶綁著的,貨車裡除了她沒有別人。他爬了進來。
門在他身後發出砰的一聲響。
他收起槍,搜了搜地板上和前排座椅後面的那堆垃圾。
布琳說,「後邊露營車裡的那個女孩,怎麼樣了?就是那個小女孩?」
「沒怎麼樣。她很好。」
「著火了?」
「那是聲東擊西。露營車並沒著火。」
布琳看了一眼。煙已經散了。他說的是實話。
哈特找到了一罐漂白劑,打開罐子,倒在血跡斑斑的手套和鑰匙上。然後又倒了些在他皮夾克的一個破口上——那似乎是蜜雪兒打的槍眼。他忍著痛,緩緩地呼了口氣。
刺鼻的氯氣冒了出來,蜇著她的眼睛。也蜇著他的眼睛。兩人都在眨著眼。
「都是些癮君子……針頭滿天飛,污血到處傳。這年頭也不可能有什麼安全可言了。」聽他那口氣,像是為燃起的那些煙在道歉。哈特看了她一眼,見她的臉已經腫得老高。他皺了皺眉頭。
「你說的是實話嗎,她還活著?」她的眼睛像是要鑽進哈特的雙眼。他也在注視著她。
「那個女孩?沒錯,我剛才已經說了。她的母親,如果那是她的母親的話,死了。其他幾個也死了……沒準你會對他們的做法有興趣,當他們感覺著火的時候,把小孩留在了露營車裡,自己跑了出來。也許他們是準備打仗。也許就是要把她丟在裡面燒死。」
布琳看了他一眼。結實的面龐、灰色的眼睛。長發,黑黑的,乾乾的。皮膚很粗糙。她在少女時代臉上曾經長過痘痘,折磨了她好一陣子。不過一上大學就好了。他長得並不帥,真的,但他非常自信,這本身就是一種魅力。
「布琳,」他若有所思地說。
他是怎麼知道她名字的?是岡迪在臨死前告訴他的?不對,肯定不對:這兩個人去過湖景路的第二座房子,去了那個卧室。他應該是看到了她衣服上的胸牌了。
「哈特。」
他點點頭,露出疲倦的一笑。「我的朋友多了幾句嘴。無意中說的。」
「那人叫什麼名字?」
他還在那笑著。
布琳說,「告訴我那女孩在哪。」
「在露營車上她的房間里,」哈特說。「她在床上,跟她的一個叫什麼切斯特的玩具娃娃在一起。還是我替她找到的呢。那也許是只兔子。我不知道。」
「你把她留在那兒了?」布琳怒氣沖沖地問。「她可以看到外邊,看見她媽媽的屍體,是嗎?」
「不會,我的朋友把他們都拖進樹林里去了。我告訴那女孩待在那兒別動。這兒很快就是早上了,公園裡會來很多警察,到時候每平方英尺里的警察比警校里的還要多。他們會找到她的。」
「她死了,是不是?你把她也殺了。」
他綳著個臉。她不相信他,這讓他覺得很懊惱。「沒有,我沒有殺她。她在床上跟切斯特在一起。我已經說過了。」
布琳決定信他一回。
「到底發生了什麼事?」他問,「你在樹林中碰見那傢伙,他帶你到這兒來用他的電話。你就這麼走進了一個冰毒製作窩點。」
「我在到這之前就已經察覺到了。只不過發現得稍晚了一點。」
「聞出來的,是吧?氨氣味?」
「是的。還有氯氣味。另外還有燃燒的丙烷的氣味。」
「我也是那麼發現的,」哈特說,「我是在下面那個湖的邊上聞到的。」
「一定是風向有變化,」她說,「我是在快到這兒的時候才聞到的。」
哈特伸了個懶腰。「唉,瞧這一夜過的。這樣的夜晚在你們這兒不多見吧。你們這個郡叫什麼來著?」
「肯尼沙。」
他又看了一眼她臉上的傷口。他注意到那傷口已經感染了,應該非常地疼。而她則在尋思著,他是不是在看她能抗多久才會告訴他蜜雪兒的去向。
那就等著吧。
也不知道是不是這樣。
他好像是讀出了她的想法:「你的朋友蜜雪兒去哪兒了?」他不緊不慢地問道。
「我不知道。」想起來了,他們應該是找到了她的錢包。他們知道了她的名字,家住哪裡。
哈特在座位上輕輕地動了動身子,臉上露出痛苦的表情,顯然他那有槍傷的手臂還在疼。「那是個什麼名字——布琳?」
「是挪威語。」
他聽了點點頭。「好了,說說蜜雪兒吧,你對我撒謊了。你一定知道她在什麼地方。」他好像是受到了冒犯,或是傷害。過了一會兒,哈特說,「我今晚和某人聊了個天,你知道嗎?是在電話里聊的。」
「跟某人聊天?」
「是跟你丈夫。」
她沒說話,起先還以為他是在胡扯。可隨後想起來,他們拿了她的電話。格雷厄姆也許會打電話來,也許是哈特接的。
「我假裝是州警。我告訴她你有事,要晚點回去。他信了。我聽得出來。沒有人會來救你了。別抱什麼希望了,我早就把電池拔掉了。追蹤不到的。說吧,她在哪兒?蜜雪兒?」
他們對視著。能這麼平靜地看著他,她感到很吃驚。
「你殺了她的朋友。我為什麼要告訴你她在什麼地方,好讓你去把她也殺了?」
「這麼說,」他點了點頭說,「蜜雪兒是這家的一個朋友?這就是她攪和進這件事的原因?」接著一笑。「錯誤的時間,錯誤的地點,你會這麼說。今晚發生的這麼多事都是這樣。」
「我們就在這裡談談條件吧。」
「我敢打賭,這對你是第一次吧。我倒是經常幹這種事。」
「什麼?」
「我們今晚不就一直在玩這個遊戲嗎。就像是玩撲克。虛張聲勢。你詐我,我詐你。」
玩撲克呢……
「我的朋友跟我說過這樣一個人物。是他媽媽還是他奶奶說的,我忘了,說的是搗蛋鬼。好像是一個什麼神話,還是童話。他會製造出各種各樣的災難。整個晚上我就是這麼稱呼你的,布琳。」
搗蛋鬼,她想了想。
哈特接著說道,「在湖景路2號的屋裡,把電視調到一個有女人說話的頻道。那是一著妙招。還有門上的氨水。現在想起來,你並不想那東西掉下來,是不是?你是擔心會弄瞎救援隊員或你警察朋友的眼睛。有意思——看得出來,你在下那個套時,沒有使陰招……這讓我感到很佩服。」
布琳·麥肯齊想笑,但克制住了,不想讓他的話在她那裡得到回應。
「然後就是那條獨木舟,還有那石坎上的血。」
「還有你們那輛只有三個輪子的車,」她答道。
「沒把你耍了,是吧?」
「彼此彼此。畢竟,你站在這兒了。找到我了。」
他看著布琳。「那石坎上的血。你是自己割了自己一刀?」
「身上沒帶番茄醬。」她歪了一下腦袋,讓他看她頭髮上凝結的血塊。她接著說,「那手電筒光倒真是把我騙了,在那個石坎上。你是怎麼做到的,從T恤衫上撕塊布條做繩子?」
「沒錯。是我朋友的T恤。還露出一身的刺青,我不想看都不行。我用了一根樹枝掛著它,風一吹,就來回晃悠。」
「你是怎麼發現我們的?」
「黑莓手機……」
她搖了搖頭,苦笑了一下。原來他有衛星幫忙。可我用的卻是一個自製的玩具指南針……只是效果都是一樣的,布琳暗自思忖。「警察局是不會為這些東西買單的。」
「我猜你是想去那個小道,就是那個若利埃小道,在當時那地方的北邊。然後再去州際公路,或者石頭尖。」
「我本來是想要去州際公路的。那山是挺難爬,但路近一些,我們只要一上公路,就會碰到很多卡車。」
「你怎麼不會迷路呢?」
「那是方向感好,」她仔細地打量著他。「你幹嗎要做這種事,哈特?」她問,「這是一條絕路。」
「啊,布琳,若論一對一的人質談判,咱倆都是高手。」
布琳接著說道,「殺人犯能逃得掉的不到百分之二——逃掉的這些通常都還沒算販毒團伙的內訌,那死了人都沒有人知道,或者是嫌疑犯太多,不值得去調查。不過今晚……他們不抓到你是絕不會罷休的。你不傻,哈特。」
他似乎又一次受到了傷害。「承蒙誇獎了……不過你這麼賣力有點不值。我對你可一直是以禮相待的。」
他說的沒錯。她都覺得有點歉意了。
他伸了個懶腰,又摸了摸受傷的手臂。那個槍眼就在外套的袖口處。顯然沒打中骨頭和致命的血管。他若有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