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們在二十分鐘之前就離開了若利埃小道,布琳只是在有需要的時候,才會繞道——比如繞過灌木荊棘,還有厚厚的落葉層,那下面可能掩蓋著深窟和沼澤。她們爬上了一座座山峰,都是些陡峭的山峰,有些地方已經是直上直下了。只要一失足,就會滾下山坡老遠,摔到尖石之上,落入荊棘之中。
那兩個人現在可能已經到谷底了。她估計,找不到屍體,他們會接著穿過溝谷,前去護林站。等他們意識到上當了,再返回若利埃小道追她們的時候,那可能就已耗去了他們四十分鐘到一個小時的時間了。
稍事停頓,再看看指南針。她們的大方向基本上沒錯,朝北。
今晚第一次,布琳開始感到她和蜜雪兒可能會逃出去。
她們很快就要到河邊了。到時候,要麼朝南沿著河邊去石頭尖,要麼抄近道,但路就難走了——而且很險——要攀上峽谷的岩壁。她腦子裡怎麼也無法擺脫那個場面:一個徒步登山的遊客從懸崖上墜落,身體被樹樁所洞穿。
救援隊得要用鏈鋸切開他的身體,才能把他放下來。他們只能站在旁邊,等了一個小時,才等到一個警官帶著那個工具趕過來。
布琳瞥見遠處有一道銀光閃過,就在她們的前面。是那條河嗎?
不對,那只是一道窄窄的草地,在月光下閃動著熠熠的清輝,恍若隔世。她不知道那種草屬於哪一科。格雷厄姆若在立馬就可以告訴她。
但她現在不願去想格雷厄姆。
這時,一聲狂號在她身後響起,她不由得感到一陣戰慄。那是一頭動物在嚎叫。還是那隻狼嗎?好像一直跟在她們的後頭。它就像那兩個人一樣緊盯著她們不放。
蜜雪兒回頭朝發出嚎叫的地方望去。她一下子驚呆了。接著就尖叫了起來。
「蜜雪兒,別!」布琳輕聲喝道。「那只是——」
「他們,是他們!」這位青年女子手指著黑暗。
什麼?她看見了什麼?布琳所能看到的只是層層疊疊的陰影,或動,或靜,或一覽無餘,或縱橫交錯。
「在哪?」
「在那!他!」
布琳終於看見了:一百碼開外的地方有個男人站在一片灌木叢的後面。
不好!他們在那個岔路口沒有上當。布琳攥緊了手中的長矛。
「趴下!」
但這青年女子此時已經怒不可遏,暴跳如雷。「你個欠操的東西!」她尖叫著,「我恨你。」
「別,蜜雪兒。拜託,別叫。我們得跑啦。快!」
但青年女子就像中了邪一樣,哪裡還聽得見布琳在說什麼。她扔開拄著的球杆,掏出那個用撞球做的流星錘。
布琳衝上前去,一把抓住蜜雪兒的皮夾克。但是,那女人的臉就像是戴上了一隻憤怒的面具,她推開布琳,把她推得在一個覆滿滑溜的落葉的斜坡上滑了一跤。
蜜雪兒一隻手持鏢,另一隻手舉刀,朝那人撲了過去,腳雖然還一瘸一拐的,但速度還是很快。「我恨你,我恨你!」她尖叫著。
「不,蜜雪兒!不,他們有槍。」
可蜜雪兒似乎根本聽不見她的話。就在她距離那個人有三十碼的地方,她投出了那個裹著撞球的流星錘。流星錘急速地划出一道弧線,差點擊中了那個人的頭。那人守在那裡——就像布琳先前在菲爾德曼家那樣。
無所畏懼的蜜雪兒繼續向前沖。
布琳思想在鬥爭。她應該跟上去嗎?那是自殺。
主意已定:哦,見鬼。她擰眉怒目,站起身來,跟著那個女人一起沖了上去,盡量壓低身子。「蜜雪兒,站住!」那人隨時都會開槍。這一定是哈特;他在那裡一動不動,等待著最佳的射擊時機。
蜜雪兒朝他直撲過去。
那人的這一槍想躲都躲不掉了。
可並沒有槍聲響起。
布琳放慢了腳步,站住了,她看清是怎麼回事了。那壓根兒就不是個人。那發了瘋似的青年女子所攻擊的目標只是一截形態怪異的樹樁,有六英尺高,再有樹丫和樹葉一配合,頗似人影。就像是一個稻草人。
「我恨你!」那青年女子刺耳的聲音在迴響。
「蜜雪兒!」
最後,在蜜雪兒衝到只有十碼遠的時候,她似乎才意識到自己搞錯了。她停下腳步,上氣不接下氣地喘息著,目不轉睛地盯著那截樹樁。她一下子跪在了地上,低下了頭,雙手捂著臉,抽泣起來。一種怪異的痛哭聲從她的喉嚨中發出,悲慟而絕望。
這一夜的恐怖終於宣洩了出來;那淚水在此之前還一直都是惶恐和痛苦的淚水。而此時爆發出來的則是一種純粹的悲傷。
布琳走上前去,駐足一旁。「蜜雪兒,沒事了。我們——」
蜜雪兒抬高了聲音,又是一陣嚎啕。「別管我!」
「請你。噓,蜜雪兒。請你安靜……沒事了。」
「不,什麼沒事!就是有事。」
「我們還是接著趕路吧。沒多遠了。」
「我不管。要走你自己走吧……」
一絲淡淡的微笑。「我是不會把你丟在這兒的。」
蜜雪兒緊抱著雙臂蹲在地上,身子前後晃動著。
布琳在她身旁蹲下。她明白了,這位青年女子的心裡還裝著別的什麼東西。「怎麼回事?」
蜜雪兒心不在焉地看著手裡的刀,然後就把刀放回了刀鞘里。
「有件事我得告訴你。」
「什麼事?」布琳問。
「他們的死都是因為我的錯,」她低聲說,神情顯得很痛苦。「斯蒂夫和愛瑪。都是我的錯。」
「你,為什麼?」
她沒好氣地說,「就是因為我是一個被寵壞的小孩。哦,上帝啊……」
布琳回頭看了看。只有幾分鐘。這很重要,她有這個感覺。她們還耽誤得起幾分鐘。那兩個人還在幾英里之外呢。「跟我說說。」
「我丈夫……」她清了清嗓子,「我丈夫有外遇了。」
「什麼?」
一絲淡淡的、痛苦的微笑。她囁嚅著說,「他欺騙我。我先前說他在出差。他是在出差,但並不是一個人。」
「對不起,我不該問。」
「我的一個女友在一家旅行社工作,跟我丈夫的公司有業務關係。是我把她的話逼出來的。我丈夫還另有人同行。」
「說不定只是他的一個同事。」
「不,不是。他們在酒店裡開房,同居一室。」
哦。
「我都快氣瘋了,真的很受傷。我無法一個人過這個周末!我不行。我就跟愛瑪和斯蒂夫說,一起到這兒來,帶上我。我想靠在他們的肩膀上哭一場。我要聽他們對我說,這不是我的錯。他是個渾蛋,我要他們告訴我,等我離婚後,他們還是我的朋友,而且不再理他……可現在他們都死了,就是因為我不能像個成年人一樣處理事情。」
「這還真不能說就是你的錯。」布琳又回頭看了看,仍未見追她們的人。也沒見著她們的那個吉祥物的蹤跡,就是那隻狼。她摟住青年女子的肩膀,扶她站起來。「我們走吧。咱們一邊走一邊說。」
蜜雪兒順從了。拿起她的那根球杆,繼續朝那條河走去。
「你結婚多久了?」
「六年了。」她的聲音有點哽咽。「瑞恩就像是我最好的朋友。似乎什麼都好。他是那麼隨和、大方。他把我照顧得真的很好……你知道這一切是怎麼弄砸的嗎?也就是失去他的原因——我就是一個被寵壞的小女孩。」她酸楚地笑了笑。「他是個銀行家。掙了很多錢。我們結婚的時候,我就把工作給辭了。這倒不是他要我這麼做的。是我自己的主意。就像是,我想進表演學院一樣。」
蜜雪兒一臉的沮喪。步履艱難,顯然她的腳還在疼。但她沒理會腳疼,繼續走著。「我跟你說過我是個演員……扯他媽的淡。我只是一個二十九歲的表演學院的學生。還不是一個好學生。我只是在當地的兩個廣告片中做過臨時演員。《第二城》對我說沒戲。我的生活就是跟女友們吃吃飯,打打網球,泡泡健身房,做做水療。我唯一擅長的事情就是花錢——購物和美體。」
苗條型4號身材,布琳忍不住地估量了一下。
「就這樣我成了個……可有可無的人了。瑞恩回到家裡,我甚至連家務事都沒法跟他談,因為所有的家務都由傭人做了。我變得讓人討厭了。他不再愛我了。」
執法人員的一部分任務就是在工作中對其所接觸的人的心理問題做出職業上的判斷——那些人中除了罪犯之外,還有旁觀者、目擊者和受害者。布琳不知道她是否具有獨特的洞察力,但她還是把自己心裡話告訴了蜜雪兒。「這不都是你的錯。不是的。」
「我真失敗……」
「不,不是這樣的。」
布琳信了她的話。一個被寵壞了的小女孩,沒錯,被慣得有點太過分了,對金錢和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