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四月 第十一章

布琳·麥肯齊飛快地把菲爾德曼家搜了個遍。她沒有開燈,這是當然,全靠手摸,找武器,找手機。結果什麼也沒找到。

蜜雪兒的錢包也不見了。這就是說,是那兩個殺手拿了——那他們現在應該已經知道她的名字和地址了。

布琳走進廚房,兩具屍體還是以他們死的時候的樣子躺在那裡,流出來的血在丈夫身邊凝結成了像佩斯利花紋 一樣的圖案,然後又圍繞著妻子畫了一個近乎完美的圓。布琳猶豫了一下,隨即跪下來,搜了搜他們的衣袋,看有沒有手機。什麼也沒有。她又摸了摸外套。同樣也是空的。她最後站起身,低頭看著他們。很想有時間對他們說點什麼,卻又不知道該說什麼。

他們有手提電腦嗎?她看了一眼地板上的公文包——是那個妻子的——又看了看那堆文件夾,上面都列印著「絕密」的字樣。但沒有任何電器。丈夫顯然是用背囊來當公文包,但裡面只有幾本雜誌、一本平裝本的小說和一瓶葡萄酒。

布琳的雙腳因為有擦傷又開始感到刺痛;湖水浸透了乾爽的襪子。她摸索到了洗衣房,找到了兩雙登山靴。她換上干襪子,穿上那雙大一點的靴子。她又為蜜雪兒拿了一雙。她還找到了一個蠟燭點火器,隨手塞進了口袋。

還有什麼呢。

她大吃一驚。外面,蛙鳴和風語消失了,一陣急促的汽車防盜警報聲驟然響起。

緊接著傳來蜜雪兒絕望的叫聲,「布琳!快來呀!快來呀!」

布琳衝到外面,手裡緊緊地攥著自製的長矛,白刃直指前方。

蜜雪兒站在那輛賓士車旁邊,車窗被打碎了。這位青年女子驚恐萬狀,眼睛瞪得溜圓,都快嚇癱了。

布琳一邊朝汽車那邊衝去,一邊瞥了一眼湖景路2號。手電筒光不見了。

他們過來了。來得好。

「對不起!」蜜雪兒叫道,「我沒想到,我沒想到……」

布琳拉開副駕駛一邊的車門,砰的一聲打開車蓋,然後跑到車前。她平常十分重視對有關汽車知識的學習——像肯尼沙這樣的郡,警察的大部分時間都在和汽車打交道——她既學機械,又學駕駛。布琳吃力地用芝加哥餐刀割斷了連接電池正極的電線。終於,刺耳的聲音停止了。

「怎麼回事?」

「我只是……」蜜雪兒氣呼呼地呻吟著,「又不是我的錯!」

不是?那是誰的?

她接著說,「我有低血糖。我會感覺不舒服。我帶了些餅乾。」她指了指后座上的一袋印有全食超市 標記的食品袋。她辯解道,「我要是不吃東西,有時會暈倒的。」

「好啦,」布琳說。先前她特意不去弄開車門,搜一搜汽車,就是因為她知道那樣會弄響汽車的警報。她現在趕緊爬進去,抓起那袋餅乾,遞給蜜雪兒,接著又翻了翻車裡的儲物箱。「真沒用,」她嘀咕道。

「你還是生氣了,」蜜雪兒說,那聲音已是一種含怒的嗚咽,「對不起。我說了對不起。」

「好啦。不過我們得走。快。他們已經過來了。」她把在屋內找到的靴子遞給蜜雪兒,這一雙小一點,應該合她的腳。蜜雪兒腳上的靴子別緻而時尚,鞋跟有三英寸高——就是年輕的職業女性愛穿的那種款式。但穿著這種鞋子還想逃脫殺手的追殺,那是不可能的。

蜜雪兒瞪著那雙羊毛靴,沒有動。

「快點。」

「我的靴子好。」

「不,不行。你那雙不能穿。」她沖著那雙由名家設計的鞋子點點頭。

蜜雪兒說,「我不喜歡穿別人的東西。挺……噁心的。」她的聲音很小,顯得很落寞。

也許她是說那是死人的東西。

布琳看了一眼湖景路2號。沒見那兩個人的影子。還沒過來。

「對不起,蜜雪兒,我知道這是讓人不舒服。但你必須換上。而且現在就換上。」

「我穿著這雙挺好。」

「不。不行。尤其是你腳踝還有傷。」

又是一陣猶豫。蜜雪兒就像是一個正在鬥氣的八歲小女孩。布琳用力抓住她的肩膀。「蜜雪兒,他們隨時都會來。我們別無選擇。」她的嗓音很沙啞。「你給我把那該死的靴子換上。快!」

又是一陣長時間的猶豫。蜜雪兒的下巴在顫抖,眼睛紅紅的,她一把扯過登山靴,靠在汽車上把鞋子換上了。布琳朝車庫方向跑去,先前來的時候她在車庫旁看到一條獨木舟,上面蓋著雨布。她舉起獨木舟。這是一條用纖維玻璃製作的小舟,重量頂多不過四五十磅。

儘管雅虎上給出的距離是準確的,從她們這兒到湖邊有兩百碼的距離,但在屋前僅三十英尺的地方就有一條小溪,直通湖裡。

在車庫裡,她還找到了兩個救生圈和兩支槳。

蜜雪兒還在瞪著她朋友的那雙靴子,一臉的彆扭。她就像是一個有錢的顧客,買了一雙劣質的鞋子,正打算找商店經理投訴呢。

布琳沒好氣地說,「過來幫忙。」

蜜雪兒扭頭看了一眼湖景路2號,臉色很難看,她一把將餅乾塞進口袋,隨即朝獨木舟這邊跑來。兩個女人把小船拖到小溪邊。蜜雪兒用撞球杆當拐棍,爬上了獨木舟,布琳把長矛、槳和救生圈遞給她。

女警長回頭看了看那片密林,兩個殺手現在肯定正在往這邊趕。她爬上船,將船撐開,划進小溪——一條黑糊糊的動脈,通向一顆黑糊糊的心臟。

兩人在黑夜裡奔跑著,呼吸著冰冷潮濕的空氣,裡面還有股爛樹葉的味道。

聽到車警報的響聲,哈特才意識到,那兩個女人並沒有如他所料去郡級路,而是又溜回了菲爾德曼家。她們可能是想強行進入那輛賓士車,把車胎修好,沒想到把警報給弄響了。他和劉易斯趕緊朝那邊衝過去,可沒走多遠就遇到了沼澤,還有幾條很寬的溪流。哈特抬腳就想涉水,被劉易斯叫住了,「別,你的腳會磨破的。得保持乾燥。」

哈特從未進行過戶外越野,根本都沒想到會有那樣的問題。兩人折回車道,一路朝湖景路奔去,然後轉向北邊的2號。

「我們……上去的時候要小心點,」哈特說,他跑得氣喘吁吁,菲爾德曼家的車道已經跑了一半了。「可能……還是一個套兒。」他的傷臂在跑動中疼得特別厲害。他疼得齜牙咧嘴,想方設法變換著姿勢。可是無濟於事。

「還是個套兒?」

「還是有可能……擔心有槍。」

劉易斯現在似乎沒有那麼討厭了。

他們跑到了信箱邊,放慢了腳步,順著車道走過去,哈特在前,兩人盡量走在陰影處。劉易斯安靜下來了,感謝上帝。這孩子學乖了,把一個三十五歲的傢伙稱作孩子,這讓哈特想起了他的弟弟。

在車道上行進了五十碼後,他們停下了。

哈特四下里看了看。夜色蒼茫,什麼也看不清楚。蝙蝠在近處飛來飛去。有個什麼生靈嗖的一下在他腦袋旁掠過,然後飄然落地,連蹦帶跳地跑開了。

見鬼,是一隻飛鼠。哈特以前還從未見過飛鼠。

他瞥了一眼那輛賓士車,注意到窗玻璃被打破了。他沒看見那兩個女人。

是劉易斯發現了她們。他無意中回頭看了一眼通往私家道路的車道。「哈特,看。那是什麼?」

哈特在轉身的時候,下意識里還以為又會看到布琳從灌木叢中站起來,舉著她那把黑黝黝的佩槍準備射擊呢。可他什麼也沒看到。

「什麼呀?」

「她們在那兒!在湖裡。」

哈特轉身看過去。湖裡兩百碼的地方有一條小船,是一條單人小艇或獨木舟,正朝著對岸駛去,但行駛得很慢。雖然很難看得清,但他覺得那上面有兩個人。布琳和蜜雪兒應該是看見了他們,於是便停止了划槳,俯下身子,把姿勢放低。靠慣性推著她們往對岸漂去。

劉易斯說,「剛才的汽車警報,不是她們不小心。是故意分散我們的注意力。好讓她們乘船逃跑,操。」

幸虧這傢伙眼尖。哈特先前連看都沒有往湖那邊看一眼。他很惱火,又被人家算計了——他想,很可能是布琳的主意,先前她就試圖迷惑他們。

兩人朝河灘上跑去。

「太遠了,霰彈槍打不著,」劉易斯撇著個嘴說,顯得很失望,「我打手槍不行。」

但是哈特行。他每個星期至少要去靶場一次。此刻,他一隻手舉起槍,開始射擊,他打得很慢,一邊打,一邊調整著槍的仰角。尖利的槍聲迴響在湖面上,每打一槍,都會傳來一下微弱的回聲。第一槍和第二槍打到了船的前面,其他的就沒有打偏了。都打中了目標。每隔幾秒打一槍,子彈打在獨木舟上,只打得木屑或玻璃鋼碎片四下飛濺。她們中間至少有一人肯定是被打中了——他看見一人朝前跌倒,還聽到了一聲女人的慘叫在潮濕的空氣中回蕩。

又是幾槍。慘叫聲戛然而止。獨木舟翻了,轉眼間就沉下去了。哈特重新裝上子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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