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四月 第七章

這位快要瘋掉的女子大概有二十四五歲,面色憔悴,眼睛通紅,是流淚流的。她的髮型很時尚,短短的,顯得很俏皮,色澤深紅,現在是一片凌亂,上面還沾了一些樹葉。額頭也擦破了,兩隻手在不住地顫抖,但並不僅僅是因為冷。

先前布琳聽到的那陣慌亂的腳步聲就是她的,而不是某個兇手。當時她穿過灌木叢徑直朝布琳走來。

「你就是他們的那位朋友,」布琳輕聲問道,看到這個女人沒有遭遇菲爾德曼夫婦的命運,她如釋重負。「從芝加哥來的?」

這位青年女子點點頭,然後就把目光轉向了越來越深的暮色,好像那兩個人隨時會尾隨而來一樣。「我不知道該怎麼做,」她說,情緒很狂躁。她看上去就像個孩子。一臉的恐懼,看著讓人心疼。

「我們先在這待一會兒,」布琳說。

該打的時候就要打,該跑的時候就要跑……

該躲的時候也得要躲。

布琳看著那對夫妻的這位客人。她衣著光鮮,穿的是城裡人的衣服——昂貴的牛仔褲,名師設計的夾克,上面還帶著漂亮的裘皮翻領。夾克的皮料如絲綢般柔軟。一隻耳朵上戴著三個金環,另一隻耳朵上戴著兩個。兩耳的頂部還各有一個耳釘。一個金光閃閃的網球手鐲 戴在左手腕上,一塊鑲鑽的勞力士戴在另一隻手上。在這泥濘的森林裡,她顯得要多不合時宜,就有多不合時宜。

布琳看了看四周,沒有什麼動靜。微風中只有樹枝在搖曳,樹葉在飄零。濕漉漉的衣服貼著皮膚,風一吹,更是苦不堪言。「看那兒,」她終於發話了,手指著一個隱蔽處。兩個女人爬了十幾英尺,來到一個岩洞,旁邊是一棵倒卧的黃栗櫟,周圍是一片濃密的樹林,離湖景路有五十碼遠,離湖景路2號房大約有一百五十碼。她們隱蔽在一片連翹、豚草和莎草叢中。布琳這時回頭看了看道路和菲爾德曼家。沒看到殺手的蹤影。

像是剛剛睡醒一樣,青年女子突然注意到布琳的制服。「你是警察。」她又將視線轉向了路的那邊。「還有人呢?」

「沒了。就我一個。」

她聞言後,臉上毫無表情。然後她看著布琳的臉說,「你的臉……我聽到了槍響。他們也朝你開槍了。就像他們對斯蒂夫 和愛瑪一樣。」她的聲音哽咽了。「你叫了救援嗎?」

布琳搖了搖頭。「你有手機嗎?」

「在那兒呢,屋裡。」

布琳用雙臂抱緊自己一還是沒法讓自己暖和起來。她看著那個女人柔軟的、名師設計的夾克——好羨慕啊,這倒不是因為那衣服顯而易見的名貴,而是因為它暖和。她的臉生得很漂亮,臉蛋呈心形。她的指甲很長,修剪得十分完美,她可能上過什麼雜誌的封面,就是人們在雜貨店裡等結賬時常看的那種,也可能在什麼教你保持健康和性感十招的文章中有她的插圖。她把手伸進口袋,拽出一雙秀氣時尚的手套來。那手套值多少錢,布琳連猜都不用猜。

布琳又哆嗦了起來,心裡在想,再不趕快弄身乾衣服,暖和暖和,她就要暈過去了。她還從來沒有這麼冷過。

「那個房子,」青年女子朝湖景路2號那邊點了點頭說,「我要去呼救。我們去那兒吧,我們去叫警察。那兒會暖和些。我都冷死了。」

「現在不行,」布琳說。說話簡短些似乎痛苦也小點。「不知道他們在哪兒。等知道了再說吧。他們也可能去了那兒。」

青年女子皺了皺眉頭。

「你受傷了?」

「我的腳踝。剛才跌倒了。」

布琳曾經處理過許多外傷呼救。她拉開那女子靴子上的拉鏈——鞋子是義大利產的,她注意到了——透過及膝高的黑色長襪,檢查了一下她的踝關節。看上去傷得不嚴重。可能是扭了一下。感謝上帝,沒有斷。布琳見她腳脖子上還戴著一條金腳鏈。她還以為,人過了十二歲就不會再戴腳鏈了呢。

那青年女子望著菲爾德曼的家。咬著嘴唇。

「你叫什麼名字?」

「蜜雪兒。」

「我叫布琳·麥肯齊。」

「布琳?」

布琳點了一下頭。她一般不去解釋這名字的來歷。「我是警局的一名警官。」她說了一下那個911電話的事。「你認識他們嗎?就那兩個人?」

「不認識。」

布琳說話的聲音很低,還有點變調,而且越來越明顯。「需要想一想下一步該怎麼做。告訴我發生了什麼事。」

「我下班後與愛瑪會合,然後搭上斯蒂夫,一起開車過來。到這兒的時候大概五點,五點三十的樣子。我去了樓上——想洗個澡——就聽到砰砰幾聲響。我以為是爐子爆炸還是什麼的。要麼就是誰打掉了什麼東西。我也不知道。我就跑下樓來,看見那兩個人。他們沒看見我。其中一個人把槍放下了。就放在靠樓梯的桌子上。我拿起槍。他們在廚房裡,就站在……站在屍體旁,說話。他們低著頭,臉上的表情是那樣。」她閉上了雙眼,低聲說,「我實在沒法去形容。他們,就像,『我們斃了他們。行了,小意思。下面幹什麼?』」她的聲音嘶啞了。「其中一個人,就開始翻冰箱。」

布琳看看四周,青年女子繼續她的述說,她在強忍著淚水。「我朝他們走去。我什麼也沒想。我,就像,麻木了一樣。其中一個人——他們一個留長發,一個是水兵頭——那個留長發的突然轉過身來,我想我扣動了扳機。就這樣。砰的一聲響……我想我沒有打著他。」

「不,」布琳說,「他們其中一個人受了傷。就是你剛才提到的那個。留長發的。」

「傷得重嗎?」她問。

「傷在手臂上。」

「我應該……我應該叫他們住手,或者舉起手來。我也不知道。他們開始朝我開槍。把我嚇壞了。完全懵了。我跑了出來。我沒有他們的車鑰匙。」她臉上露出了厭惡的神情。「我做了件大蠢事……我怕他們追我,所以就朝車胎開了幾槍。如果我不那麼做的話,他們現在可能就已經走了。上了車,就可以離開了……我真蠢!」

「那沒錯。你做得很好。在那種情況下,沒有人腦子是很清醒的。你還帶著槍嗎?」

拜託,布琳暗暗地說。我太需要一件武器了。

那漂亮的腦袋搖了搖。「我打光了所有的子彈。就把槍扔到屋旁的一個小溪里了,他們找不到的。然後我就跑了。」她斜著眼看著布琳,「你是警官。有槍嗎?」

「本來有。可掉湖裡了。」

突然,蜜雪兒變得興奮起來。甚至還有點開心。「我說,就像我有一次看過一個這樣的節目,是在A&E 上,還是在探索頻道上,有人碰到了車禍,嚴重車禍,流了很多血,一連數日在荒郊野外。他們本來都要死了,可突然出現了轉機,比如血止住了。醫生救活了他們,還有……」

布琳也經歷過這種不可思議的事,在一些車禍和心臟病發作的現場,知道對於這種隱含的問題最好就是給予直截了當、實事求是的回答。「我很遺憾。我去了現場,就是那個廚房。我看見了他們。我恐怕得說,他們已經死了。」

蜜雪兒還不願放棄這一線希望,但過了一會兒後,也就不再提起了。她點了點頭,便低下了腦袋。

布琳問,「你知道他們要幹什麼嗎?唷!」她咬著舌頭了,痛得身體一縮,眼睛裡頓時蒙上了一層淚水。「是搶劫嗎?」

「我不知道。」

布琳哆嗦得更厲害了,全身都在顫抖。她注意到,蜜雪兒的指甲修飾得很完美,黑黑的,是用那種烏梅色染的。布琳的指甲,染是沒有染,顏色此刻倒是跟蜜雪兒的一樣了。

「我知道,你和愛瑪以前共過事。你也是律師嗎?」

那漂亮的腦袋搖了搖。「不是,我在密爾沃基做過一陣子律師的助手,然後就去了芝加哥。我們就是那樣認識的。只是為了掙點錢而已。我實際上是個演員。」

「她和你談過她的案子嗎?」

「沒怎麼談,沒有。」

「可能是——她律師事務所的一個案子。她大概發現了一個什麼騙局或犯罪行為。」

蜜雪兒倒吸了一口氣。「你是說,他們到這兒來殺她是有預謀的?」

布琳聳了聳肩。

不遠處發出咔嚓一聲響。布琳一驚,迅疾轉身。二十英尺之外,一隻狼獾,圓滾滾的,一副憨態可掬的樣子,小心謹慎地拱著鼻子走了過去。

威斯康辛,狼獾之州。

布琳問蜜雪兒,「如果沒有你的消息,誰會擔心?」

「我丈夫。除非他在旅途之中。我們說好早晨要通話的。我這才跟斯蒂夫和愛瑪來這兒了。我周末沒事。」

「看,」布琳指著菲爾德曼家的房子。兩束電筒光柱在側院里四處照射,距離有0.25英里遠。「他們回到那兒去了。快。去另一處房子。我們走。」布琳起身,兩人跌跌撞撞地朝前走去。

這麼說,那警察已經掉進水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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