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快到菲爾德曼家了。布琳·麥肯齊覺得,那象牙色的窗帘後面雖然亮著燈,但那地方仍然顯得陰森恐怖。如果說她經過的另外兩處房子像是家庭劇裡面的布景的話,那麼這裡就像是史蒂芬·金電影里的場面了。她和她的前夫凱斯對這類恐怖片就特別著迷。
她抬頭看了看這座三層樓的宅子。這種風格或規模的房子在肯尼沙郡你肯定見得不多。白色的壁板,從中你可以看出這裡往昔的快樂時光,外面是一圈門廊。她喜歡那個門廊。她童年時代在奧克萊爾的家也有一個門廊。她喜歡晚上坐在屋外的鞦韆上,哥哥一邊彈著把破吉他,一邊唱著,妹妹在和新換的男友調情,父親和母親則在一起不停地說啊、說啊、說啊……她和凱斯的家有一個真正漂亮的門廊。但是,對她現在的房子來說,她甚至不知道有門廊該往哪兒安。
快到菲爾德曼的家了,她看了一眼院子,很漂亮。園藝做得十分奢華。周圍錯落有致地用狗木、女貞和紫薇環繞。紫薇還剪了枝。她想起丈夫在給他客戶的忠告中是反對這麼做的。(「不要強姦你的紫薇。」)
她在環形碎石路上停車的時候,發現屋內有動靜,有個影子在前屋的窗帘上晃動。她從車裡出來。外面寒風習習,空氣清新而怡人,那是一種花香混合著柴煙的芬芳。
布琳走過碎石路,踏上門廊的三級台階,耳朵里滿是愜意的蛙鳴和野鵝或是野鴨的叫聲,腦子裡在想著約伊,想像著他踏著滑板飛下現在這樣的高度,飛向學校停車場的樣子。
唉,我是跟他談過。
一切都會好的。
她腳上穿著雙配發的黑色牛津鞋,很舒服,只是已經不時髦了。牛津鞋踩在木頭地板上發出咚咚的響聲,她朝前門走去。摁鈴。
鈴聲響了,但沒有人應。
她又摁了一下門鈴的按鈕。門還是緊閉著,但門的兩側有窄窗,掛著蕾絲窗帘,因此布琳可以透過窗帘看到客廳。她沒有發現什麼動靜,也沒有看見什麼影子。只有壁爐的火苗在歡快地跳動著。
她敲了敲門。聲音挺大,連玻璃都震動了。
又看到了影子,像先前一樣。她意識到那是壁爐里的橘色火苗在跳動。側屋裡有燈光,但這一層中的其他屋子大多數都是黑的。樓梯頂上有一盞燈,燈光把樓梯骨感的影子投在過道的地板上。
也許,屋裡的人都在後面,或在飯廳。也不想想,她暗自思忖,這麼大的房子,聽不到門鈴聲很正常。
頭上響起一陣沙啞的啼鳴。布琳抬頭看了看。光線已經變得昏暗,飛禽和哺乳動物 正在分享著長空:綠頭鴨趁著天還沒有完全黑下來正在往湖裡趕,幾隻銀髮蝠正在詭異地伺機捕捉獵物。看著眼前的景象,她笑了笑。然後,目光又回到屋內。這時,她注意到了屋內有點不對勁:在一把碩大的棕色扶手椅後面,有一隻公文包和一個背囊,都被打開了,裡面的東西——文件、書本、筆——七零八落地扔在地板上,像是被人搜過值錢的東西。
她不由得心頭一緊,一個念頭噌地跳了出來:那是一個被打斷的911電話。非法闖入者發現受害人撥打了報警電話,然後便打回電話說打錯了。
布琳·麥肯齊拔出了手槍。
她迅速地回頭看了一眼。沒有說話聲,沒有腳步聲。她向汽車那兒退去,準備去取自己的手機。突然,她發現屋內有異狀。
那是什麼?
布琳的目光落在了廚房裡的一塊地毯的邊緣上。那個地方居然在發亮。地毯怎麼會發亮?
血。她看到了一攤血。
好傢夥。想一想。怎麼辦?
心在跳。她試了試門把手。鎖是被踹開的。
去車裡拿手機,還是進去?
那血是新鮮的。屋內有三個人。沒有非法闖入者的動靜。有人可能被打了,但可能還活著。
手機待會兒再說吧。
布琳猛地推開門,迅速向左右看了看。她沒有說話,沒有通報她的到來。看,到處看,頭有點暈。
她朝左邊亮著燈的卧室看去。深呼吸,進去,槍緊貼在身體的一側,以防被人奪去。當年凱斯在課堂里講特警行動的時候就是這麼教的,布琳就是在他的課堂上認識他的。
屋子裡空無一人,但床上很凌亂,地板上散落著急救用品。她那不是很周正的下巴在顫抖,她向後退去,進到客廳,那裡壁爐的火正燒得噼啪作響。悄無聲息地,她摸到了地毯邊,然後小心翼翼地圍著空空的公文包、背囊和文件夾轉了一圈,這些東西散落一地。上面的一些標籤表明了那位女士的身份:海波斯特龍公司,收購部;吉本斯與科諾莎汽車技術公司;帕斯科公司,再融資部;鄉村區域重新劃分聽證會。
她又走進了廚房。
頓時一愣。眼前的地板上躺著一對年輕夫婦的屍體。他們都穿著職業裝,襯衫都被血浸得發黑了。兩人都是頭部中彈,妻子的脖子上還中了一槍——那些血都是從她身上流出來的。丈夫在慌亂中想跑,結果滑倒了,一條紅色的滑痕從他的鞋子一直延伸到浸滿血的地毯。妻子翻了個身就死去了。她俯卧著,右臂在身後扭曲著,扭出了一種很絕望的角度,彷彿是想伸手去撓自己的尾椎。
他們的朋友呢?布琳在想。她跑掉了嗎?還是殺手把她殺死在了樓上?她想起來了,二樓有燈光。
那個非法闖入者離開了嗎?
這個問題馬上就有了答案。
外面傳來了一陣低語,「哈特?鑰匙不在車內。她拿走了。」
聲音是從屋前傳來的,但她並不能確定具體的位置。
布琳靠牆站立,把右手在左肩上擦了擦,然後緊緊握住槍。
片刻之後,又響起另一個聲音——這就是那個哈特,布琳心想。那聲音很有力,但不是對他同夥說的,而是對她:「你,女士。屋裡的。把你的鑰匙扔到這裡來。我們只想要你的車。你不會有事的。」
她舉起槍,抬起槍口。布琳在做警察的十五年里,只朝別人開過四次槍。雖然不多,但已經比大多數警官一輩子都打得多了。像給司機做酒精測試,安慰被丈夫毆打的妻子,這都是她工作的一部分。緊張、恐懼和滿足感以一種奇怪的方式糾結在她的心中。
「真的,」哈特喊道,「別擔心。喂,我告訴你,把鑰匙扔到前面來就行了。你不相信我們。要不然,我們可就衝進來拿了啊。相信我,我們只想走。只想離開這裡。」
布琳啪的一聲,關掉廚房的燈。現在唯一的亮光就是壁爐里的熊熊火苗和卧室的燈光。卧室她剛才已經看過了。
又是一陣低語,聽不出是從哪裡發出來的。這說明,他們已經在一起了。
但具體位置在哪兒?
他們只有兩個人嗎?還有別人嗎?她發現自己正目不轉睛地看著那對夫妻的屍體。
他們的朋友呢?
又是哈特,說話的聲音很鎮定:「你已經看見屋子裡的人了。你不想那事也發生在你身上吧。把鑰匙扔出來。我告訴你,別做傻事。拜託了。」
毫無疑問,她只要一露頭,就必死無疑。
她應該說她是個警官嗎?還有,別的警察正在往這兒趕?
不,先別暴露自己。
布琳身體緊貼著食品儲藏室的門,眼睛迅速地掃了一眼後窗。通過後窗上面的反光,可以看到客廳,只見一個男人出現在前門,一閃身進了屋,她不禁輕輕地倒吸了一日涼氣。小心。此人身材高大魁梧,穿著一件黑色的夾克。長發,長靴。一把手槍提在他的——反光里的人影竟一時讓她犯了糊塗——在他的右手。另外一隻手臂吊在身體的一側。給她的感覺好像是受了傷。他不見了。應該是溜進了客廳的什麼地方。
布琳緊張起來,握緊槍,做好射擊的準備。她目不轉睛地盯著窗玻璃上的反光,注意著屋子的前端。
衝出去給他一槍,她對自己說。你現在唯一的優勢就是可以出其不意。此時不用更待何時。他在客廳。距離只有二十英尺。進入門道。打一個三發連射,然後撤回來隱蔽。你可以幹掉他的。
上。
沖。
布琳咽了一下口水,閃身離開牆邊,朝客廳靠過去。這時,她的身後,就在飯廳里,突然傳來說話聲,她大吃一驚。那身影叫道,「聽著,女士,按我們說的做!」一個瘦子身穿作戰服,淺色短髮,脖子上有個刺青,目露凶光,他是從玻璃門那兒進來的,肩上扛著把霰彈槍。
布琳一轉身正好跟他打了個照面。
兩人同時開槍。她射出的子彈比他發出的大號霰彈 更有準頭——他做了避讓的動作,而她卻沒有——她的子彈擊穿了離他幾英寸遠的一把沙發餐椅,霰彈槍中射出的霰彈卻打到她頭頂的天花板上去了。燈具被打了下來。
那人連滾帶爬地從玻璃門竄了出去。「哈特!槍!她有槍。」
布琳也不能肯定這是不是他的原話。槍聲有如霹靂般響,她的耳朵都快被震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