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斯諾已經騎馬走了半天,這時,他遇到了一位孤獨的牧羊人和他的羊群——灰色山谷中的白色污點。他催馬快行,見那男人抬起頭,臉上混合著驚訝、膽怯與古老的恐懼。一個獨行的陌生人,無論是槍手還是牛仔,通常都是羊群的大敵。
但本·斯諾可對那群咩咩叫著、為自己讓路的動物不感興趣。夜幕迅速接近東方的山巒,他需要找個地方落腳休息。「下個鎮子離這兒還有多遠?」他大聲問牧羊人。
站在地上的男人二十齣頭,面色蒼白,猶疑不定地望著本。「翻過下個山頭就是雨鹿鎮了。」他最終開口說道。過了一會兒,他又補充道:「但是你不會想去那裡的。」
「為什麼不?」在旅館裡住上一宿總比在寒冷的星空下露宿強。
「雨鹿鎮是個鬼鎮。」
「我不怕。有時候我喜歡獨處。」
「你不明白,先生,」牧羊人一字一頓地說道,好像是在引用聖路易斯的某些至理名言,「那鬼鎮里有鬼。有鬼魂作祟。再也沒有人去雨鹿鎮了……」
本低頭,笑望著這個男人,「好了,我想,與鬼相伴一個晚上,我還能撐得住,非常感謝。」他的馬又出發了,前方的羊群四散開去。
他騎馬前行,夜風漸涼,已是黃昏時分了。平原的黃昏向來都是陰鬱的,尤其今晚當他獨自騎行時,更顯荒涼蕭瑟。好像他不是朝著什麼而行進——那樣的話,感覺不會這麼差。反倒像是他在逃離什麼。在他的記憶中,他一直都在逃離著什麼。
牧羊人的話確實不假。一個小鎮在他面前伸展開,僅有幾棟陋室和一條街道的殘跡。這裡也許是個被荒廢的採礦小鎮,只是這裡方圓一百英里內根本沒有礦藏。他騎馬沿著一條土路走下來,經過一塊飽經風雨侵蝕的路牌,可能已經立在這裡一個世紀之久了:
歡迎來到
雨鹿鎮
一個……的小鎮
中間的字,無論是什麼,都早已被侵蝕風化得模糊不清了。上面還有一個日期,看起來好像是1866,大概這個鎮子就是誕生在那個戰後最為無畏的年月,那時,人人都相信最艱難的時刻已經過去了。
本對那場戰爭的結束毫無印象了。戰爭開始的時候,他還沒出生呢。有本名為《紅色英勇勳章》的書曾在東部出版,本設法搞到了流入聖大菲城的一本。那時他很年輕,也許他的做法與書中的那位年輕人沒有太大差別,他不知道。可是,他晚出生了一代,還是在兩千英里之外的西部。在那裡,人們現在才開始配槍。
歡迎來到雨鹿鎮……
一個被時間遺忘,沉睡在山谷中的鬼鎮。
他把他的馬拴在一根搖晃不穩的柱子上,走進了一棟漆黑的房子,想找盞燈。可裡面只有灰塵、沙礫和蒿草。還有一些回憶。巨大的鏡子和曾經擺放吧台的地方(這裡曾經是個俱樂部)。在得克薩斯州西部,酒吧是很寶貴的,經常四處遷移。
他不禁納悶兒,雨鹿鎮一名從何而來。
「站住別動,先生。」
本緩緩轉過身,小心翼翼地舉起雙手,注視著來複槍的槍筒。他對此毫不驚訝,真正令他吃驚不已的是那個舉著槍的人——是個臉上污跡斑斑、頭上圍著一塊方巾的女孩兒,她身穿一件被汗水浸濕的襯衫和一條緊身牛仔褲。她站在門口,籠罩在漸暗的黃昏中,她一定有一雙蝙蝠般的眼睛,才能在黑暗中看清他。
「我聽說這個鎮子有鬼作祟。」他說著,向前移了一步。
她面不改色地射出一發子彈,擊在他左邊兩英尺的牆上,「我說站住別動。」
「我聽你的。拿著那東西要小心。」
這時,門外又有人騎馬而至。兩個,不,是三個,他們一路狂奔而來。她聽到聲音,好像毫不覺得驚訝。「快進來,」她喊道,「我們有客人。」
他們有燈,迅速點亮了,將房間沐浴在一片紅彤彤的光亮中。就在這片光亮中,本才初見他們的樣子:一個身穿白色男裝的印第安人,腰間懸掛的不是手槍,而是一把匕首;一個蓄著大鬍鬚、滿口臭氣的老男人,一直不停地嗤笑著,他的槍垂在胯側,嘴裡嚼著煙葉;最後是個傳教士,他的槍幾乎被一襲黑衣掩蓋。幾乎,但不是完全。
還是傳教士最先開口,說話的口氣像是他們的頭兒,「把你的槍扔過來,先生,然後她就會放下槍。」
本聳聳肩,解開他的腰帶。「我只是想找個地方過夜,」他說,「我以為這鎮子里沒有人了。」
「是沒有人了,先生,」傳教士回答道,「我們也只是在這裡過夜。你是誰?」
「我叫本·斯諾。」
大鬍子顯然聽過這個名字,飛快地伸手掏槍,又立刻意識到本已經被除了武器。但即便如此,他的手仍然按著槍柄。「是比利小子。」他大叫道。
傳教士皺了皺眉頭,「比利小子死了很久了。」
「我很高興你這麼想,」本說,「我都苦口婆心地勸說人們好幾年了。」
「別讓他糊弄你!」大鬍子說,「九十年代時,我親眼見他殺過一個人。」
「是真的嗎,斯諾?」
「我的確殺過幾個人。誰沒有呢?」
「我沒有,」傳教士說,「但這不是重點。我們要把你綁起來,然後把你扔在這兒。可不能冒險讓你給我們找麻煩。」
「什麼麻煩?」
可黑衣人沒理他,「女人——把他綁起來,綁緊點兒。」
她放下手中的步槍,走到本的身旁,「非常樂意。」
「我四處查看一下,」大鬍子說,「他可能還有同伴。」印第安人跟著他出了門。女孩兒繞過本,動手執行任務。此時,他身上沒有槍,但他有一種感覺,這個傳教士拔槍神速,即使身著大衣。
女孩兒粗暴地把他的手臂拉到身後,綁住雙腕,而黑衣男人冷眼旁觀。她捆住了他的雙膝和腳踝後,將他翻到側身。「我肯定你跑不了了。」她說。傳教士點點頭,出去和其他人在馬匹旁會合。
「你一定有個名字,除了『女人』以外。」當他們獨處時,本說。
「勞拉。你對我的名字感興趣嗎?」
「我對你感興趣,」他盯著那條緊身牛仔褲,長時間的騎馬令臀部磨損嚴重,「你是怎麼和其他那三個人混在一起的?」
「哈利是我哥哥。」
「穿黑西裝的那個?」
「當然!看在上帝的分上,不可能是另外那兩個變態!那個留鬍子的,傑森,讓我覺得毛骨悚然。那個印第安人也好不到哪兒去。我也不知道我哥哥是從哪兒把他們挖來的。」
就在這時,大鬍子傑森回來了,走到本的身旁,「你個該死的殺人犯!現在你的快手拔槍也救不了你了,是不是?」他對準本的肋骨抬腳便踢,但勞拉阻止了他,伸腳攔住他。
「住手,傑森。走開。」
「該死的騷貨!已經準備和他睡了?」
她一掌摑在他蓄著鬍子的臉頰上,他罵罵咧咧地離開了。「總是這樣。」她對本說,看樣子並不是很生氣。
「你們四個來這兒幹什麼?」
她聳聳肩,無辜得有些過分,「只是騎馬經過。說說你吧,本·斯諾。他說你就是比利小子。」
他在地板上翻了個身,試圖換個舒服的姿勢。「雖然很多人都這麼說,但也不能弄假成真。比利·邦尼出生於1859年,1881年被害。我是1861年出生的,仍然活著,生龍活虎地度過了三十四年。」
「那他們為什麼都這麼說?」
「太多謠言說1881年後比利仍然活著。我猜想是人們希望他還活著,英雄崇拜,你知道。我是個快槍手,於是流言四起。這流言在九十年代傳遍了西南部,至今仍未平息,我也無可奈何。我過了五年傳奇般的生活,殺了五個向我挑釁的傢伙。麻煩好像總是與我相伴。」
「你說話像是個文化人。」
「我想我上過幾年學。」
她在他身旁席地而坐,陷入了沉思。片刻之後,她輕盈地一躍而起,「我一會兒回來,我也想四處看看。」
他獨自躺在那兒待了半晌,然後開始試圖掙脫繩索。她是個打結的好手,但是他估計可以趕得及掙脫一隻手。他就這樣努力了五分鐘,然後他聽到了那一聲尖叫。
恐怖的尖叫聲回蕩在古舊的房子里,但是最令人感到毛骨悚然的是它戛然而止,好像是被某個巨靈之掌突然關閉了。他頭頂上傳來了奔跑的腳步聲,不一會兒,女孩兒勞拉從外面進來了。「誰?……天啊,那是什麼?」
「鬆開我,我們去看看。」
她恍若未聞,跑向後面的房間。尖叫聲好像就是從那裡傳來的。「這是什麼,水?」她在陰暗的門廊喃喃自語道,伸手拿起一盞燈。與此同時,本掙脫了一隻手。她手中的燈掉落在地,踉踉蹌蹌地向後退去,發出一聲窒息的喘息,這時他已經扯開了纏在腿上的皮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