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偏離

這是一間布置簡樸的小茶坊,我百無聊賴地坐在靠窗的一張桌子前,無所事事地用金屬小勺攪拌杯中的熱可可。坐在我邊上哈欠連連的高個男人是我的叔叔,他是一名警察。

「他怎麼還不來啊,馮亮?」叔叔耐不住性子問道,隨即端起邊上的茶壺,往自己的杯子斟滿鐵觀音,這已經是第三杯了。

「應該快了吧,要不我再打他手機問問。」我無奈地從衣服口袋掏出手機,在電話簿里找到一個姓名,剛想按下撥號鍵時,我的餘光瞥見一個人影慢悠悠地推開茶坊的玻璃門走了進來,我抬起頭看著他。當他將游移不定的目光投到我身上後,緩緩朝這邊走來。

「不好意思,我來晚了點。」他拉出桌對面的椅子坐了下來。

「何止晚了『一點』啊。」我抱怨道,接著轉過臉對叔叔說:「他就是我一直跟你提起的赫子飛。」

叔叔好奇地打量起對面的赫子飛。「就他?」他不屑地咕嘟了一句。

「你不要小看他哦,他的大腦可是專門用來分析那些千奇百怪的事情的。」我擺出一本正經的表情,「叔叔,你把你的疑慮說出來吧,讓子飛給你分析分析。」

「可是……」叔叔還是有所顧慮。

「不要緊的,他是我最好的朋友,你相信我吧。」我鄭重其事地說。

「那好吧。」叔叔終於放下了戒備,「那我就說說這件事。」

赫子飛猛飲一番剛叫的檸檬可樂後,饒有興趣地說:「請盡量說得詳細些。」

叔叔點點頭,小啜了一口濃茶,開始敘述:「我從頭說起吧。就在上個月12號,我因局裡的安排到N市出差。那天下午,我住進了一間賓館,我的房間在20層。來到自己的房間後,我想從窗戶看看外面的風景。無意中,我瞧見對面大廈的餐廳里,正坐著吃東西的女人有點像我的一個朋友……我一時好奇,就拿出因職業關係一直隨身攜帶的望遠鏡,想一探究竟。

「雖然餐桌上放著的一瓶花遮擋住了部分面孔,但我基本能認定她就是我的朋友。她身上穿的那件顯眼的黃色大衣也是我送給她的……」說到這裡,叔叔頓了頓。

「她是你哪方面的朋友呢?」赫子飛一針見血地問。

「她……嗯……」叔叔吱唔起來,「她是我的……舊情人,現在只是普通朋友,偶爾聯繫聯繫。馮亮,這個事你別告訴你阿姨哦……」

我隨口應了一聲,無奈地搖搖頭。

「你們怎麼認識的?」赫子飛又追問。

「老同學。」叔叔回答得很乾脆。

「你繼續吧。」

叔叔咳了咳嗓子繼續說:「然後我就去洗澡了,等我洗完澡出來再向對面餐廳看去的時候,她已經不在了,能清楚地看到位子上坐著的是一個正狼吞虎咽的胖子。我想她可能已經吃完飯離開了。

「這個時侯我突然發現自己的手錶早已停了,手機電板也正在充電,所以不曉得當時的準確時間。

「因為身體實在太疲勞,我打算先睡一覺。正在這時,我突然聽見隔壁的客房裡有很大的吵鬧聲,而且聲音越來越大,像是一男一女。這讓我怎麼睡覺啊?於是我準備過去告誡一下他們。剛剛打開房門,就見一個男人用手遮著臉部從隔壁房間出來,急匆匆地向拐角處的電梯走去。這個時候吵鬧聲也停止了,所以我也沒太在意,就繼續回房間睡覺。

「等我醒來,外面的天色已經變黑了。我迷迷糊糊把充好電的電板插進手機,才發現已經是晚上6點半了。我叫了盤宮保雞丁蓋澆飯填飽肚子。這時我突然心血來潮,想打個電話給那個……老同學,再確認一下我今天見到的是不是她。因為我覺得這件事好巧,兩個曾經有過戀情的男女,竟能同一天在異地相遇,感覺真像電視劇中的情節。當時我被可笑的『浪漫情結』沖昏了頭腦,興沖沖地拿起手機撥了她的電話。

「電話那頭,她用憔悴的聲音告訴我今天確實來了N市,此刻正準備回上海。她的工作本身就是跑業務的,因此經常出差。中午也的確去了XX大廈的餐廳吃飯。因為要等這邊的一家小企業老闆的迴音,就在餐廳呆了一個小時左右,等下午2點老闆的電話來了,她才離開。世上還真有這麼巧的事!之後我問了一些她的近況,知道她最近非常辛苦,整天忙得不可開交。我回憶起那時在餐廳的她,邊吃東西還邊翻閱著桌上的一疊資料,連抬頭的功夫都沒有。當時我心裡真的有種……有種說不出的難受……好了,這和後面的事也沒關係,也不多說了。

「這次出差我是調查一起毒品走私案的,晚上和N市的同僚取得聯繫,辦完事情回到賓館後,我倒頭就睡。直到第二天早晨,我被一陣敲門聲驚醒。打開門,對方亮出證件,居然是兩個警察。其中一個告訴我說隔壁客房發生了一起兇殺案,死者是一名女性,問我昨天下午有沒有聽到什麼動靜。我立刻回憶起前一天下午我聽到的吵鬧聲,還有看見一個男人匆忙從房間走出的情景。我也亮出自己的證件,利用身份了解了一些案件相關的情況。死者是N市一家公司的白領,死亡時間是前一天下午1點到2點間,死因是被扼窒息,也就是俗稱的『掐死』。

「那麼照現在的情況看來,我看到的那個男人有重大的作案嫌疑。下面問題就來了,那個警察問我是幾點看到男人走出隔壁房間的。當時我的手錶停了,手機電板也正在充電,所以不知道那時的確切時間。但後來我仔細想了一下,發現還是能夠推斷出當時的時間。

「你看啊,我是洗完澡,發現對面餐廳的老同學已經不在後,馬上聽到隔壁房間的吵鬧聲,立刻開門而看見走出房間的男人的。但是在洗澡前,我那老同學確實還坐在對面的餐廳吃飯。而我洗澡大概只花了10分鐘左右,這我能估算出,不可能再長了。也就是說,我的老同學是在這10分鐘內離開餐廳的。而根據她在電話里告訴我所說的,她離開餐廳的時間是下午2點。她這人時間觀念很強,不會記錯的。所以就可以得到一個結論——『2點』這個時間點,處在我正洗澡的10分鐘範圍內。

「好了,我是洗完澡後馬上看見嫌疑人的,所以由此推斷——嫌疑人走出隔壁房間的極限時間範圍就在2點到2點10分之間,沒問題吧?」

我和赫子飛不約而同地點點頭。叔叔喝光了杯中的茶繼續說:「於是我就毫不猶豫地告訴警察這個答案,但我沒說這是我推斷出的,我說我當時無意中看了手機,就知道了那時的時間。

「一旦我告訴他們這是自己的推斷,警察一定會去詢問我的老同學,這樣不但會給她惹上不必要的麻煩,對我自己影響也不好……」

「嗯,可以理解。」赫子飛面無表情地說。

叔叔嘆了口氣,又給自己斟上鐵觀音,沒好氣地說:「本來以為這件事差不多就這樣結束了,誰知道麻煩的在後面。第二天,他們找到了嫌疑人,叫我過去認人。這人是死者的上司,有老婆,但暗地裡和死者有曖昧。他的身高和外貌輪廓跟我那天看到的人很像,但我沒看清他的臉。接著警察就把調查重點放在他身上,誰知道這傢伙有不在場證明!」

聽到「不在場證明」這五個字,赫子飛馬上一臉的振奮。

「最關鍵的是,」叔叔皺起眉頭,「他的不在場證明完全建立在我的證詞上。由於我認定看見嫌疑人走出客房的時間是那天下午2點左右,所以這個時間就是一個關鍵。而那個方卓——哦,方卓就是嫌疑人的名字,他雖然中午離開過公司一段時間,但在下午1點半就有人證明他回到了公司,直到晚上6點下班前,一直沒出去過,這點他們公司里的十幾個同事都可以證明。多麼牢不可破的不在場證明啊!」

「1點半到6點都呆在公司的人,又怎麼可能在2點出現在賓館裡呢?有趣!」赫子飛詭異地一笑。

「也就是說,現在所有的證詞都建立在叔叔那個老同學上,萬一她記錯時間了呢?」我提出自己的看法。

「不會的,」叔叔一口否決,「我當然也考慮過這個可能性,所以後來又打了電話向她確認。她能肯定,自己確實是下午1點鐘進的餐廳,然後一邊吃東西一邊查閱報表,也沒有離開過座位,直到2點整接到對方老闆的電話才離開餐廳。我又問她是怎麼確認時間的,她說當時自己的表和手機上的時間都顯示是2點,不可能弄錯的。」

「對了,」赫子飛突然想起什麼似的問,「嫌疑人的公司離賓館多遠?」

「步行的話大約15分鐘吧。」

「問這個問題也沒意義吧,」我搖搖頭說,「嫌疑人在1點半就回到公司了,就算公司在賓館的隔壁,他也無法在2點的時候出來殺人。」

叔叔唉聲嘆氣地撓了撓臉,說:「這就讓我對之前做出的推論產生動搖了,但我想了好幾遍,邏輯上絲毫沒有漏洞啊。那只有一種可能了,就是死者的那個上司並不是我看到的嫌疑人。後來我也沒有多想,認完人的那天,我辦完事就急急忙忙回上海了。現在這件案子進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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