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判比原來預定的時間晚很多才結束,時間是3點40分。里村玉見雖然隨著塔之木走出了法庭,但是,她的心臟劇烈地跳動著,久久不能平靜下來。他們混在人群中,從電梯間里走了出來。
「我這就去律師會館。」塔之木回過頭對玉見說道,他一邊看著手錶,一邊說,「時間有點晚了。」
橫濱律師會位於橫濱地方法院後面。塔之木已經和人約好,在今天的公判會一結束,他就趕到那裡。
「那麼你……」
「我坐電車回去就可以了。」
「好吧,你辛苦了!……」
塔之木立即給了里村玉見一個感謝的笑意,就和人群一起,匆匆忙忙出了大門,朝衚衕里走去了。玉見的眼睛緊緊地盯著走出大理石地面會場大堂的人群,突然瞪大了眼睛。
那個人今天也來了……
那是個六十多歲、高高的個子、稜角分明和充滿理智信念容貌的男子,在第一次和第二次公判的時候,他就總是坐在旁聽席上,而且,基本上每次都坐在離檢察官很近的右後方。他時時地在筆記本上記著什麼,玉見一直認為:他是日野朔子或晴菜的親戚。
這時,和結實的身材、身穿黑色夾克衫的他,擦肩而過的永澤彰,朝自己走過來。他的個子也很高,身材相當地消瘦,穿了一件藍色的夾克式運動衣,和一條曬得褪了色的牛仔褲。玉見向他輕輕地招了招手。
「在等我嗎?」
「啊!……」
永澤彰和平時一樣,嘴角微微羞澀地張著。他在第一次公判的時候,就希望能參加旁聽,但是,永澤無論如何也不同意。沒有辦法,里村玉見只得答應了,在公判一結束,就用電話告訴他結果。但是,由於電話里說不太清楚,於是第二次公判時,阿彰就在法庭外等著,直接聽玉見為他介紹情況。
「我們去外面說吧。」
玉見說完,就向外面走去。她不希望被媒體抓住,自己與當事人親屬,有密切接觸的把柄。
橫濱地方法院的建築,是地上十三層、外牆為非常明快的米黃色的高層建築。這會兒離天黑還有一段時間,淡藍色的天空上,幾抹晚霞,煞是好看,只是風還是那麼冷。
兩個人朝著大海的方向走去。在斜前方,有一座為了紀念開港修建的鐘塔,和紅色外牆的紀念館,正好可以擋住行人的視線。在橫濱港的大棧橋附近,散建著一些青銅和石頭的歷史建築,在這之前,永澤彰很少來這裡的。
「你的考試成績……怎麼樣啊?」里村玉見首先問了一下別的問題。
國立大學的前期考試,在二月下旬進行,永澤彰已經參加了金澤的國立大學入學考試。聽說考試成績在3月10日前公布,但是,玉見認為:成績會對永澤彰的心理狀態,造成一定的影響,所以,想首先問清他的想法。
「說是明天公布,也就是3月10號嘛。」
如果他的考試通過了,那麼就可以參加3月中旬的後期考試。他去年考試就沒有通過,於是,打算今年報考離東京遠一些的大學。這些情況,里村玉見都記在了心裡。
「那麼,你現在還得努力啊!……」
玉見淡淡地說了一句,然後,她看了一眼永澤彰提著的布制的手提包。裡面果然放著三本考試的參考書。也許他非常珍惜時間,在來的路上也在看書吧。
「公判的時間拖長了一點,我用手機告訴你就可以嘛。」
因為通常參加旁聽的人,早早就得等候在法院里。
「在休息的時間,我也可以告訴你情況的。」
永澤彰只是默默地走著,過了一會兒他開口說道:「我的手機沒有了。」
「什麼?……」難道警察把他的手機也沒收了?
「我上高中的時候就買了,但是只用了一年。」
「是嗎?……」里村玉見淡淡地點頭。
「平時我總愛和同學們,相互發送簡訊,一直玩到半夜都不休息,後來影響了學習……」
「啊?……」里村玉見還沒回過神來。
「學習成績下來了,我爸爸就把手機收走了,說好考試通過再還給我。」
「那就是兩年了?」
「是啊。要是有急事,我就借用爸爸的手機,可現在也在警察的手裡了。」
現在大城市裡的髙中學生,沒有手機的太少見了。
「你父親對你很嚴厲嗎?」
里村玉見一直希望,自己能夠從永澤彰的嘴裡,聽到永澤悟的情況。在港北警察署里,第一次見到永澤悟後,玉見就給阿彰帶了口信,說他的父親希望阿彰「相信爸爸,考上大學」。
難道阿彰就一直對,自己的父親「沒收」了手機兩年,沒有絲毫的意見?
對於永澤彰來說,父親在任何時候,都是絕對正確的。而與此相比,這個父親又幹了什麼!
「我打算再買一個。」永澤彰像是安慰玉見一樣說道。
拐過橫濱關稅那棟頗有懷舊風格的大樓,前方就是海岸大道了。穿過古舊的倉庫周圍遮陽傘下的餐桌,和四周擺放著種著天竺葵缽盆的園藝區,就進到了飄蕩著咖啡香味的氣氛之中。再向前走,就到了大棧橋了。在棧橋的兩側,停泊著巨大的白色船體的客船,船體和紅色的桅杆,沐浴在早春的陽光之中。
「時間還早嘛?」
永澤彰也看著客船的方向,點了點頭。兩個人繼續漫步走著,來到了棧橋上。腳踏在木製的橋板上,發出「咯吱咯吱」的聲音。
他們走到了桟橋的盡頭,這裡可以近距離地,觀看海灣大橋。他們坐在了找橋上,灌木叢旁的長椅上,看到一對對的男女情侶,依偎著躺在這些長椅上的情景,玉見有些不好意思了。
陽光照在身上,使得她感到暖洋洋的。
就這樣,兩個人靜靜地看著微波起伏的港口海面,和「港口未來」的樓群、遊覽車。
里村玉見覺得:沒有什麼話可說了,就對永澤彰講起了剛才結束的第三次公判的情景。因為她知道,阿彰早就想知道,當時公判和父親的情況了。
一說到塔之木詢問,溝口輝男的事情時,玉見就興奮不已。
「如果溝口先生,就那樣拒絕回答,那麼,警察就會特意到日光去,也許還會把當地的旅館老闆叫來作證,證明他的確是和另外一名女性,一同住宿的事實呢!……」里村玉見頗為得意地說,「溝口先生肯定栽在這個問題上了,而且,他也沒有想到,我會調查得那麼仔細,他就一直站在旁聽席上。」
檢察官再次提出了證人詢問的請求。對回到了證人席上的溝口,谷川法官再一次對他重複說道:「假如陳述的證詞為偽證,將會被判為『偽證罪』。」
溝口輝男似乎明白了似的,低了一下頭行禮。實際上,他已經作了偽證:因為他在去了日光的當天,說自己就待在宇都宮。雖然對偽證罪的判處為三個月~10年以下,但是,如果在同一次的公判中坦白的話,就可以獲得減刑,直至免除偽證罪了。
這次布施檢察官的詢問十分詳細而嚴格,讓人感覺到,她已經不是考慮證詞的結果,是不是對檢方有利無利,而是要查明事實真相了。而溝口也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凡是被問到的事情,他都一五一十地做了回答。
他坦白,早在一年以前,他就和宇都宮私立醫院裡的一名29歲的女護士,有了很深的感情。從2004年2月開始,他們基本上每個月見一次面,溝口利用出差的機會,和她一同到日光住宿旅行。
去年的6月20日也是如此,為了利用聖明醫院學習會的機會,見面旅行,溝口於當天下午,乘坐2點12分到達宇都宮的東北新幹線,在2點20分到達了飯店,並且辦理了入住手續。但是,他又馬上帶著行李,返回到車站,坐上了2點30分出發的、開往日光的電車,和那名女性會合。他們於3點半,到達了瀧津瀨旅館。放下行李後,他們一直到傍晚,都在中禪寺湖附近遊玩,5點才回到了瀧津瀨旅館,這也是他們第三次住在這裡了。
第二天的6月21日星期一,溝口輝男於早晨7點半,離開了瀧津瀨旅館,在宇都宮車站與她分手,8點半到達飯店,辦理了退房手續。
「每次都要去日光,有什麼特定的意義嗎?」
「如果在宇都宮附近,恐怕被熟人碰見。」
6月21日星期一以後,溝口就按照預定的路程,從宇都宮到了高崎、前橋等醫院進行拜訪,23日星期三下午2點,再回到了位於東京池袋的公司,「我知道妻子下落不明後,已經很晚了,在妻子發生了不測時,自己卻與別人尋歡作樂,這是我一輩子都無法原諒的事情。」
塔之木開始進行詢問:「證人和女護士的關係,晴菜女士察覺了嗎?」
溝口還想否認,但是看上去他已經沒有再次撒謊的勇氣了。
「她只是沒有和我正面鬧過……」
「是不是從側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