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章

如果你真的想被抓,就去殺警察吧。

這個法則放諸四海皆準,尤以瑞典為甚。瑞典的犯罪史上有許多懸而未決的謀殺案,但其中沒有一起涉及弒警案。

只要有同事遇害,警方辦起案來就似乎有如神助。平時抱怨的人力不足、援助短缺等問題,突然都不見了,他們可以火速動員幾百名人力來調查一件通常最多由三四人承辦的案子。

在警察頭上動土的人,最後一定會被繩之以法。倒不是因為社會大眾跟英國或社會主義國家一樣,力挺捍衛法律秩序的人民保姆,而是因為這批警察首長的私人軍隊突然知道自己要什麼了,更有甚者,他們還要得非常迫切。

馬丁·貝克站在里潔林街上,享受清晨的舒爽。

他並沒帶槍,但外套右仂口袋裡有一封警政署的信函,那是最近一份社會學研究的複印本,昨天他才在辦公桌上看到的。

警方對社會學家很有意見——尤其最近幾年他們開始大量研究警察的活動及態度問題之後——警方高層對他們的報告總是抱有極大懷疑。也許那些高宮發現,光是給那些搞社會學的人扣上共產黨或破壞分子的帽子,是很難讓自己站得住腳的。

社會學家還有什麼事干不出來!馬爾姆督察最近才憤憤地破口大罵。馬爾姆算是馬丁·貝克的長官。

也許馬爾姆說得對。社會學家什麼點子都有,比如,他們宣稱分數只要到達及格線,就可以進警校就讀,而且斯德哥爾摩的巡警平均智商已經掉到九十三。

「胡說八道!」馬爾姆怒斥道,「完全是在胡說!咱們的智商再低,也不會比紐約的警察還差!」

馬爾姆剛剛從美國考察回來。

馬丁·貝克口袋裡的那份報告提出了幾項有趣的新發現,證實警務工作未必比其他職業危險,許多其他職業的風險反而比當警察高。建築工人和伐木工人的工作風險就高出很多,更甭提碼頭的裝卸工、計程車司機或家庭主婦了。

可是一般人都認為警察工作的危險特別高且特別辛苦,而且薪資偏低。沒錯,大家確實這麼想,但那是因為其他職業所扮演的角色不像警察那樣醒目,而且每天都必須經歷一些風風雨雨。

報告中的數據充分,比如受傷的警員人數與每年遭警方凌虐的人數相比,前者簡直無足輕重,諸如此類的。

這情形不僅見於斯德哥爾摩,以紐約為例,死於執勤的警察每年平均七名、計程車司機每月兩人、家庭主婦每周一人,而失業人士則是平均一天一個。

對這些討厭的社會學家而言,沒有什麼是值得尊重的。有一組瑞典社會學家甚至還拿英國警察開刀,說是因為英警沒有配槍,所以才不像其他國家警察一樣煽動暴力,所以他們也不用太得意。就連丹麥當局也發現了這項事實,因此警察只有在特殊情況下才會獲准攜槍。

不過斯德哥爾摩的情形就不一樣了。

昨天馬丁·貝克看著尼曼的屍體時,突然開始思考這個研究報告。

現在他又在想那份報告了,馬丁·貝克發現該研究的結論相當正確,更荒謬的是,他覺得那些結論跟他目前接管的這個謀殺案,有某種程度上的關聯。

當警察並不危險,其實會造成危險的正是警察,不久前他才看過一具被屠殺的警察屍體。

馬丁·貝克發現自己的嘴角竟然開始抽搐,有那麼一會兒,他很想坐在里潔林街的台階上放聲大笑。這整件事實在太荒謬了。

他突然想到,自己最好回家拿槍。

他已經一年多沒瞄準了。

一輛空計程車從斯蒂勒廣場駛過來。

他揮手將車攔下。

黃色計程車身兩邊塗著黑色條紋,按以前規定,所有斯德哥爾摩的計程車都得漆成黑色,最近才放寬的。馬丁·貝克坐進司機旁邊的位子上。

「科曼街八號。」他說。

話才說完,馬丁·貝克便認出了司機,他是那種在下班時間開車賺外快的警員。馬丁·貝克會認出他純屬巧合。幾天前他在中央車站外看到兩個笨警察,把一個年輕的酒後駕車的司機從心平氣和搞到暴跳如雷,最後這兩人也失控了。眼前這位開車的司機就是兩名笨警之一。

他年約二十五,極為饒舌。

這人大概是天生多嘴,加上他的正職不容他亂髮牢騷,所以全傾訴給車裡的客人了。

一輛衛生局的掃灑車暫時擋住他們的去路,兼差的巡警焦躁地看著一幅電影海報,那是理查德·阿滕伯勒的《里靈頓街十號》。

「《里靈頓街十號》?」他說,「這破片兒有什麼好看的,還不是你殺我我殺你,慘不啦唧,一堆倒霉催的,沒意思極了。」

馬丁·貝克點點頭。這位巡警顯然沒認出長官,以為他點頭是表示贊同,隨即又口若懸河地說:

「你知道吧,所有這些問題都是耶群外國人造成的。」

馬丁·貝克沒說話。

「不過也不能一竿自打翻一船人,那樣做可不對。比如,跟我一起開這輛車的就是葡萄牙人。」

「哦?」

「是啊,你哪兒都找不到比他好的人了啦,人家工作努力又老實,而且開車技術一流!你知道為什麼嗎?」

馬丁·貝克搖搖頭。

「嘿,因為他在非洲開了四年坦克。葡萄牙有個叫安哥拉的地方在打仗,人家在那兒為了自由打得你死我活,可是瑞典這兒什麼都不知道。這傢伙,就是我剛才說的那個,四年里至少打死了幾百個共產黨。你在他身上,真可以看到軍人鋼鐵般的紀律呢。人家工作一絲不苟給你做好,賺的錢比我認識的人都多。就算碰到喝醉酒的芬蘭人,錢一厘也不會少賺。那些領社會福利的遊民越來越多了。」

幸好這時車子停到馬丁·貝克住的大樓外,他要司機等等,讓他上樓回公寓一下。

那把七點六五毫米的沃爾特槍就放在書桌鎖好的抽屜里,彈匣則放在另一間房的鎖屜里。他把彈匣安裝到槍上,在外套右袋又塞了一盒彈匣,然後翻找了五分鐘,才在衣櫃的一堆舊領帶和T恤中找到插槍用的肩套。

馬丁·貝克回到街上,多話的巡警正靠在黃色計程車邊愉快地哼歌。他客氣地拉開門,坐進駕駛座,正想開口接著往下說,卻被馬丁·貝克打斷了。

「請到國王島街三十七號。」他說。

「可是那裡是——」

「沒錯,是刑事組,麻煩你走斯克邦街過去。」

司機寺刻漲紅瞼,一路上一聲都不敢吭了。

隨他怎麼說吧,馬丁·貝克心想。斯德哥爾摩再不好,他還是深愛著這個城市。此時此刻也許是這個都市一天中最美的時候了,朝陽照射在斯多曼河上,水面舒緩而平靜,全然感受不出都市的人口密集與雜亂。他年輕時——事實上,一直到不久前——都還可以在河裡游泳。

城市碼頭邊有艘舊的貨運汽船,船上有高直的排氣管,主桿上是黑色的桅木。這年頭不太看得到這種東西了。一艘早班渡船駛過水麵,船頭頂出小小的浪花。馬丁·貝克注意到煙窗上全熏黑了,旁邊的名稱也被白漆蓋去,但他還是看得出上面寫著「笛卡五號」。

「要收據嗎?」司機在警局門外問。

「是的,謝謝。」

馬丁·貝克走到兇殺組辦公室,看了一些文件,打了幾個電話,然後寫了點兒東西。

一個小時後,他整理出尼曼的生平概略,一開始是這樣寫的:

斯蒂格·奧斯卡·埃米爾·尼曼

一九一一年十一月六日生於塞佛

父:奧斯卡·亞布拉罕·尼曼,伐木工工頭。

母:卡林·瑪麗亞·尼曼

教育:在塞佛上兩年小學,兩年初級學校,在亞曼上五年二級中學。

一九二八年進入職業步乓團士官學校一九三零年一等兵,一九三一年下士,一九三三年任巡警。

畢業後尼曼便成為警官了,一開始在瓦恩德擔任副警長,然後在斯德哥爾摩當普通警員。三十年代大蕭條時期,尼曼的軍事背景大受青睞,很快獲得升遷。

二次大戰之初,尼曼重披軍袍,而後得到晉陞,接受了許多奇怪的特殊任務。戰爭後期,他被調到卡斯勃,一九四六年轉到後備部隊,一年後又重回斯德哥爾摩警界服務,擔任巡警。

馬丁·貝克看到他一九四九年時的履歷,那時尼曼已經是副組長了,幾年後便擔任轄區的組長職務。

尼曼在不同時間曾調到市裡不同轄區任職,中間偶爾因特殊任務而調回亞聶街的總局。

他大半生都在軍警界服務,長久來仕途平順,一直擔任警界高層。

只是礙於環境,才無法更上層樓,成為常任的首都刑事組長。

什麼環境?

馬丁·貝克知道答案。

五十年代末期,斯德哥爾摩警方進行重整,開始採納新的領導風格與新風氣,軍事化思維不再流行,反動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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