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中國的社會經濟形態、階級關係和人民民主革命[1]

中國的社會經濟形態、階級關係和人民民主革命[1]

(一九四八年二月十五日)

第一章中國的社會經濟形態

人們為著要生活,就要生產生活資料,例如糧食、衣服、房屋、燃料、器具等。人們為著要生產生活資料,就要有生產資料,例如土地、原料、牲畜、工具、工場等。生產者和生產資料結合起來,就是社會的生產力。

人們為著要進行生產,就必須在生產過程中彼此發生一定的相互關係,否則就無法進行生產。因為人們的生產從來就是社會的生產,不能孤立地進行生產。這種人們在社會生產過程中的相互關係,就是社會的生產關係,就是人們對於生產資料的所有關係(為著通俗起見,所有關係在本文件中稱為佔有關係)。這種生產關係,在法律上表現為財產的所有權關係。

社會的生產力和社會的生產關係相結合,就是社會的生產方式。社會的生產方式是一切社會制度、政治制度和精神生活的基礎。

在社會生產力的歷史發展的某一個階段中,人們對於生產資料的佔有關係,人們的生產關係,就開始由社會一切人們的共同佔有關係,發展成為一部分人們的私人佔有關係。少數人佔有大量的生產資料,多數人喪失或只佔有很少的生產資料。這樣,後一種人的絕大部分就被迫為前一種人勞動,把自己勞動的結果交給前一種人,並向前一種人領取少量的報酬,作為自己的生活來源。這就是說,後一種人受前一種人的剝削,而前一種人則依靠大量地剝削後一種人作為自己的生活來源。後一種人中間的一部分,因為佔有足以維持生活的生產資料,是以進行獨立勞動作為自己的生活來源的,但是他們仍然不能逃脫前一種人在某種程度上的剝削。這樣,人們就分裂成為不同的階級,分裂成為剝削階級和被剝削階級。由於生產力的發展,首先是由於生產工具的發展,例如由石頭工具發展到簡單的金屬手工工具,再發展到較精的金屬手工工具,再發展到複雜的機器工具,人們對於生產資料的所有關係,人們的生產關係,就發生變化。由於生產力和生產關係發生變化,剝削階級對於被剝削階級施行剝削的方法也就發生變化。

社會分裂成為許多階級,這樣的社會,叫做階級社會。這樣的階級社會,既區別於人類歷史上分裂為階級以前的原始的共產主義社會,又區別於階級被消滅以後的新的共產主義社會。這後一種社會,現在已經在蘇聯存在和發展。全世界一切人類社會現在正向著蘇聯所走的道路前進,階級社會的歷史快要完結。人類歷史上的階級社會,大體上分為奴隸社會、封建社會和資本主義社會三個階段。中國的社會發展的歷史,也是如此。只是因為外部和內部的原因,中國沒有也不可能發展到完全的資本主義的社會。

中國的社會經濟形態,還在一百多年以前(一八四○年中英鴉片戰爭時期),就開始由古代的獨立的封建的社會經濟形態,逐步地改變為半殖民地的半封建的社會經濟形態,即是說半獨立的半資本主義的社會經濟形態。在目前整個中國社會經濟中,一方面,存在著外國帝國主義的經濟,本國封建主義的經濟、官僚資本主義的經濟和自由資本主義的經濟,這些就是舊中國的社會經濟形態;另一方面,存在著新式的國家經濟、被解放了的農民和小生產者的經濟和在新民主國家指導下的私人資本主義經濟,這些就是新中國的社會經濟形態。就生產技術而論,中國存在著大規模的機器生產事業、中小規模的機器生產事業和以家族為單位的手執簡單工具以從事生產的各種小生產事業。舊中國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經濟形態,在鴉片戰爭以來的長時期內佔據優勢。這種優勢,現在正在被新中國的新民主主義的經濟形態所迅速地代替著。

馬克思說:「人們在自己生活的社會生產中,彼此發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依賴他們本身意志為轉移的關係,即生產關係。這些生產關係,是適合於他們的物質生產力的一定的發展階段的。這些生產關係的總和,就組成社會的經濟結構,即現實的基礎,而法律的及政治的上層建築物,就是在這個基礎上豎立起來的。同時,一定的社會意識形式,是和這個基礎相適合的。物質生活的生產方式,決定著一般社會生活的,政治生活的,精神生活的過程。不是人們的意識決定人們的存在,而是相反,正是人們的社會存在決定人們的意識。社會的物質生產力發展到一定階段時,就和現存的生產關係,或者說,就和所有權關係(所有權關係不過是現存生產關係的法律上的表現而已)發生矛盾。而生產力,在此以前,是在這些關係的內部發展了的。於是這些關係,就由生產力的發展形式,變成生產力的枷鎖。那時,社會革命的時代就到來了。隨著經濟基礎的變更,在整個龐大的上層建築物中,也就或多或少地迅速地發生大變革。」[2]

中國現階段的人民民主革命的任務,就是要改變舊的社會經濟形態、舊的生產關係以及豎立在其上面的一切社會的、政治的、精神的舊的建築物,建立新的社會經濟形態、新的生產關係以及豎立在其上面的一切社會的、政治的、精神的新的建築物。我們的基本任務,就是如此。

第二章中國目前的階級關係和人民民主革命

第一節中國目前所有的主要階級如下:(甲)無產階級。例如新民主國家企業中的勞動者,資本家經營的機器工業、手工業、農業和商業中的僱傭勞動者,他們都不佔有私有的生產資料。但是新民主國家企業中的勞動者,按其原來狀況,是無產階級,但是按其現在狀況,他們卻經過了他們和其他勞動人民所共同支配的新民主國家,已經集體地佔有國家企業中的生產資料,就是說,已經與其原來狀況發生了根本的變化。新民主國家企業中的勞動者,已經是不被剝削的人們,他們所生產的用於擴大再生產和為全體人民謀利益的屬於剩餘價值的部分,不能認為被剝削。資本家的僱傭勞動者,則受資本家所剝削。(乙)農民。農民都佔有少量的生產資料,或者耕種地主的土地,或者耕種自己的土地。在中國土地制度改革以前,大多數農民都耕種地主的土地;在中國土地制度改革徹底完成以後,所有農民都耕種自己的土地。農民中間佔有的生產資料不足維持生活,因而必須出賣部分勞動力的,叫做貧農,貧農是農村中的半無產階級。農民中間佔有的生產資料足以維持生活,因而不必出賣勞動力的,叫做中農。在中國土地制度改革以前,貧農占農民的大多數;在中國土地制度改革徹底完成以後,中農占農民的大多數。在中國土地制度改革以前,農民都受地主和其他剝削階級所直接地或間接地剝削;只有在新民主國家實現土地制度的改革以後方才免除這種剝削。(丙)農民以外的獨立勞動者。例如手工業勞動者,自由職業者,小商販,他們都佔有少量的生產資料,以自己的獨立勞動為生。他們受帝國主義者、地主、官僚資本家和其他剝削階級所直接地或間接地剝削。(丁)自由資產階級。這就是民族資本家和新式富農。他們佔有較多的生產資料,以自由資本主義的方法剝削僱傭勞動者。在反動的國家政權下,他們受帝國主義者、地主和官僚資本家所壓迫、損害或限制。(戊)地主階級、官僚資產階級和舊式富農。他們佔有最多的生產資料,直接地或間接地與帝國主義相結合,以封建的、買辦的、壟斷的方法剝削勞動人民,並壓迫、損害或限制自由資產階級。

第二節無產階級,農民,獨立勞動者,以及一切受人剝削的人們,共佔全國人口約百分之九十,其中農民則佔全國人口的百分之七十至八十。所有這些勞動人民,在反動的國家政權下,除受經濟上的剝削外,還受政治上的壓迫。他們是中華民族的主體,是中國人民民主革命的基本力量。其中,以無產階級和半無產階級(貧農)為人民民主革命和新民主國家政權的領導階級,而無產階級則是主要的領導階級。[3]無產階級、農民及其他勞動人民的任務,是聯合自由資產階級,以人民民主革命的方法推翻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的剝削和壓迫,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無產階級、農民和其他勞動人民,有長期的革命鬥爭的經驗。這種革命鬥爭經驗的集中表現,就是中國共產黨的革命和建設新國家的偉大的領導能力。

第三節自由資產階級是一個軟弱的動搖的階級。但是因為他們受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所壓迫、損害或限制(這種壓迫、損害或限制遠較勞動人民所受者為輕),所以在反對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的人民民主革命時期內,他們可以參加這種革命,或者保守中立。在革命勝利以後的經濟建設中,他們也可以參加這種建設。只要中國尚未進到社會主義社會,他們是可以與無產階級和勞動人民一道前進的。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政權中,應當允許自由資產階級及其政治團體派遣他們的代表參加工作。但是,他們中間有為數不多的一部分人,即自由資產階級的右翼分子,是依附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反對人民民主革命的,中國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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