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後記

依白莎的看法,判決兩天之後,當一張一萬五千元面額,狄太太簽名的支票到手之後,本案就全部結束了。

對我言來,案子真正的結束是在數周之後,當我從郵件中收到一個信封。

信封沒有發信地址。是秀麗的女人筆跡。聞得到香水味。信封裡面是一張剪報:

妨害自由,意圖強暴。

銀行家涉嫌,被捕。

剪報提到柑橘林有名的銀行家哈古柏,也是哈氏信託投資公司的董事長,因為一位叫高黛麗女士的控訴而被逮捕。

哈古柏顯然在為高黛麗管理部份財產的投資工作。二人有意見不一致的現象。高黛麗發現哈古柏在竊用她的錢財,決定收回自己處理。

哈古柏開車到高黛麗的公寓,建議一起兜兜風,把事情好好談一談,做個結論。

兩小時之後,一位機車騎士在路旁發現高黛麗。她全身都是泥巴和烏青。衣服多處撕裂,全身幾乎裸露。

她說哈古柏把車停在一處偏僻所在,想用浪漫氣氛來補救錢財上的衝突。當她拒絕接受時,哈古柏突然發狂。他把她拉出汽車,拖到路旁樹叢里,污辱了她。

依據高小姐的陳述,在無論如何抗拒都無法阻止他殘暴攻擊之後,她終於設法逃脫了他的糾纏。

哈古柏發誓這是誣陷。他說他根本不須使用暴力。

我對這件案子十分感到興趣。陪審團相信了高黛麗。她在審判時聲淚俱下,但表現得十分勇敢。

這個時候哈古柏正在聖昆丁監獄接受終身監禁的報應,而且不準保釋。

(全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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