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到旅館,發現畢帝聞留下十分強硬的口信、要我立即和他聯絡。除此之外每隔一、二十分鐘他都打電話來留話,要我一回來立即打電話紿他。
我打電話和他聯絡。
畢帝聞的聲音尖銳而不耐煩:「和你聯絡真困難呀!」
「我出去了。」
「那是你常用的借口。」他生氣地說。
「還可能有別的借口嗎?」
「我帶你來這裡是有目的的。」他說。
「我知道,所以我才要出去。」
一陣靜寂之後,他用比較慰藉的口吻說:「請你原諒,假如我耐心不大好的話。賴,我的神經緊張得不易忍受了。我不知你能不能到這裡來。白莎也在這裡,我們希望事情有什麼變化之前,大家能出點主意,討論一下。」
「我馬上來。」
我掛上電話。走到夏威夷皇家,乘電梯去畢先生的房間。
從他眼睛,我可以看出他喝了酒。看白莎一臉不高興的樣子我也可以知道,一個下午他已把白莎的耐心全部消耗殆盡了。
「坐下。」畢帝聞說。
我拉過一把椅子。
畢帝聞說:「我們必須很快工作,以使小蕾能避免不利的宣傳。」
我什麼也不說。他既然喜歡說,就讓他說。
「那把槍被發現後,」畢說:「整個局勢改變了。這表示有三個女人成為主要嫌疑犯了……小蕾、瑙瑪和水子。」
「雷瑙瑪可以除去了。」
「什麼?」他疑心地看著我。
「瑙瑪基本可以自保。」
「唐諾,你給我注意了。你是請來代表木蜜蕾的,你應該知道目前狀況。你除掉一個別的嫌疑犯的嫌疑,就減少了小蕾的機會。你……」
「我告訴你可以除去瑙瑪,」我說:「不是同情或情感。而是冷酷、硬朗的事實。這是為什麼你找我的時候,我在外面忙的原因。我要在他知道之前先去找瑙瑪的不在場時間證人談一談。不幸的是火辣麻基警官在我們談了一半的時候來了電話,而……」
「瑙瑪的不在場證人?」畢先生問。
「是的,她會有一個。」我告訴他。
「我不知道她有了什麼時間證人呀?」
「我沒有說她已經有了。我說她會有一個。」
白莎問:「叫什麼名字?」
「裘瑞易,他也是船上來的。他是個辛苦賺錢度假的人,旅行有預算,陸上用巴士,住在離水很遠的旅社裡,他今晨在海灘。瑙瑪過來,坐在一起,二人聊天。」
「多久?」畢先生追問。
「在我正要問出來的關鍵時候,火辣麻基打來電話放了一把野火。」
畢帝聞研究著說:「有什麼差別呢?」
我說:「裘瑞易突然了解這是抓住瑙瑪感激心情的好機會,以前他以為只有鑽石才能贏得瑙瑪這種美人心。現在他以為同花大順在手,贏定了。」
「瑙瑪會不會利用這個機會?」白莎問我。
我大笑。「不要擔心瑙瑪。她和小蕾雖然是最要好的朋友,但是他們必須想到自己的利益。有人給瑙瑪一個完善的不在場證明,能證明兇案發生時她不可能在場,我可以打賭瑙瑪會好好利用的。她可能現在已經得到證人了。」
「裘瑞易動手那麼快?」
「我知道他動手非常快。」
「這使情況又複雜了。」畢帝聞說。
「我從來沒有說過簡單。」
「你能不能做些事,阻止這件事發生呢?」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要不是火辣麻基正好來電話,只要再有幾分鐘,我就知道真相了。現在這種情況下,證人說的是真是假,再也不會有人知道了。」
「該死。」白莎由衷地說。
我問:「謀殺案到底幾點鐘發生的?」
「我們到達那裡正好十點四十分,」畢帝聞說:「謀殺案應該只是二、三分鐘之前的事。女兇手一定是跑來跑去在找什麼東西。」
我說:「警察知道這一點嗎?」
「噢,當然,並且已獲得證實。驗屍官證明,兇案在他到達前不到一小時之內發生的。」
「他幾點鐘到達的?」
「我想是十一點十五分,大概如此,」畢帝聞說:「這樣只有小蕾和水子了。我把事情仔細想過,我還可以提出一個有利的供獻。」
「什麼?」
「大腿的顏色,」畢帝聞說:「我不斷在我腦中重新組合當時的畫面,現在突然想到,那雙我見到的大腿是天生的自然麥色的。」
我說:「蜜蕾一直在海灘,已經把皮膚曬得相當黑了。」
「我知道,我知道。」他不耐地說:「但這雙腿不一樣。蜜蕾穿了泳裝曬,大腿是曬得很黑了,但再高一點,再高一點……」
「她的屁股。」白莎替他把話說了出來。
「正是,正是,」畢先生得救似的說:「她的……那個部位會是白的,非常白。我現在非常清楚,我看到的小姐是全裸的,沒有看到一點皮膚是白的。她……她的……大腿上面的部位……柯太太說是屁股的部位也不是白的。」
我說:「火辣麻基警官問你的時候,你沒有說呀。」
「沒有,我沒有說。」
「為什麼不說。」
「這事發生太意外,我腦筋一下還轉不過來。」
我說:「正是如此。你現在又有太多的時間把腦筋轉過來了。你對這件事本身有利害關係,你想保護蜜蕾。你已經花了三千元來想辦法使她不要受到騷擾。你和她是屬於同一『國』的,你現在提出的證詞值不了多少錢。」
畢先生說:「賴,我不喜歡你的態度。」
「我知道你不會喜歡,」我告訴他,「假如你的目的是自我陶醉,我可以坐下來拍你的肩,給你一大堆你愛聽的話,讓你以為事情進行得尚還順利。說不定你還要發獎金。然後你站起來,面臨嚴酷的事實,一下給打了重重的一拳。你想清楚,你要什麼?想出點有用的方法,不要亂扯蛋?」
畢先生怒視著我,但我知道我的話已奏效。
我說:「另外還有一個可能性,我們應該向警方建議的。這個姓巴的是個以勒索為生的。他一定嗅得到哪裡有勒索的可能性,他有得到數據的來源,得到可勒索證據的方法。他可能同時在勒索不少人。」
「說下去。」畢先生說。
「每一個受他勒索的人,都可能是嫌疑犯,」我說:「我們要找出什麼人在受他勒索當然不太可能。但是只要找出他用什麼數據在勒索別人,從數據找人就易如反掌。」
畢帝聞舔舔嘴唇說:「這真是非常非常聰明的想法,唐諾。」
「你想,姓巴的為什麼要住在那租來的小屋裡?我想一定是有理由的,我想小蕾還不是他在火奴魯魯唯一的勒索對象。我想他到這裡來是一石數鳥。」
畢先生說:「唐諾,我看得出來,你在用腦筋了。」
我繼續:「我不認為小蕾殺了他。我不認為瑙瑪殺了他。我也懷疑水子會殺他。但是水子絕對是把槍栽贓的人。」
我故意停一下又說:「有人把槍交給她,叫她去栽贓。假如我們能找出這個人是誰。我們就有了兇手。」
畢先生站了起來,走向我,伸出他手要和我握手,很小心,不使我有機會真握到他手或加重力於他。
白莎輕鬆地微笑著。
「所以,」我說:「我要特別研究水子。這一點目前我們走在警方之前。他們既要研究瑙瑪是不是兇手,又要考慮蜜蕾是不是兇手。我們走快捷方式。我們知道水子把手槍栽贓。只有二種可能,一是水子殺了姓巴的,二是有人殺了姓巴的把槍交給了水子。目的當然只有一個,嫁禍於蜜蕾。
「因此我們必須假設嫌疑犯另有其人,多半是個已婚的女人。也許還是住在姓巴的租屋附近的,也住在那岩山上的。她丈夫應該在市區有工作。當今天早上她丈夫去上班後,她拿支槍,穿上泳裝,溜入姓巴的屋裡,脫去泳裝,給姓巴的來了一個一勞永逸,叫他閉嘴,徹底擺脫勒索。」
「之後呢?」白莎問。
「之後她穿上泳裝,從岩石的階梯下去,到小海灣,跳進水裡,像往常一樣,做她的晨泳,裝著沒發生任何事地回家,沖個涼,換上衣服,去城裡買東西。」
「那把槍呢?」白莎問。
「那把槍,」我說:「她交給了水子,要水子栽到蜜蕾家裡隨便什麼地方。反正最後警察一定是會找到。警察第一次搜查沒有搜出來,只是運氣而已。」
「但是兇手怎麼會知道那麼許多其它人的事,知道把槍栽在蜜蕾家最合適?」
「你說對了,」我說:「這就是我們的主要線索。這個人一定和姓巴的非常接近。接近到知道尚有其它受害者。她還要認識水子。木蜜蕾是樹頂上的大果子,那女人是較小的果子,不過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