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二章

公訴人席上,漢密爾頓·伯格和他的副手坐在一起。埃弗森·弗林特法官看了看他們,宣佈道:「公訴人對陪審團的成員有什麼異議嗎?」副檢察官宣佈道:「我們沒有異議。」弗林特法官又看看辯護席:「梅森先生,你們有什麼不同意見嗎?」

梅森站起身來,做了個接受的姿勢,這一姿勢足以勝過千言萬語。他說:「我們完全贊成陪審團的人選。」

「非常好,」弗林特法官說,「請陪審團宣誓。」

副檢察官伸出左手,模仿了一下梅森的動作,帶著嘲諷的語氣說:「他有必要這麼做嗎?」梅森朝公訴人席上投來一笑,接著不緊不慢地說:「那你為什麼要學我的動作呢?」弗林特法官說:「先生們,我們不要進行人身攻擊,開始審理此案吧。現在請陪審團宣誓。」

一等陪審團宣誓完,漢密爾頓·伯格就點頭示意副檢察官科洛頓·帕馬做陳述。

「法官閣下,陪審團的女士們、先生們,如果你們不反對的話,我方的陳述將會非常簡短。」他說,「我們只想指出本案的被告米納瓦·明登從哈珀·明登那兒繼承了一筆遺產,但米納瓦·明登很清楚有權享受這筆遺產的並不止她一個人。具體點說,還有她姨母的女兒,一個名叫多莉·安布勒的年輕女子。」

「明登小姐的姨母生前沒結婚,據推測也沒留下子女,然而,我們有一份明登小姐親口做的聲明,證實多莉·安布勒是她姨母和她父親的私生女,是她同父異母的姊妹。」

「我們並不想把案子搞複雜,只想澄清一個事實,以求表現被告的真實心理狀態。」

「9月6日晚,被告米納瓦·明登在蒙特羅斯鄉村俱樂部參加了一場舞會。在舞會上她喝多了,和舞伴吵了一架,怒氣沖沖地離開了鄉村俱樂部。」

「我們要說明一下,明登小姐被寵壞了,很容易衝動,有時候還很傲慢。她在停車場里發現了一輛卡迪拉克,車牌號碼是WHW694。車還沒熄火,鑰匙也掛在上面。被告當時並不知道這車是從聖弗朗西斯科偷來的,她跳上車,把車開跑了,顯然是想回家。」

「就在西大街和好萊塢大道的十字路口,她闖了紅燈,撞倒了一個行人。她猶豫了一會兒,才從車上跳下來慢慢地走向受傷的行人,突然又改變了主意,轉身跳上車,很快溜走了。」

「現在,我想請陪審團的女士們、先生們注意,剛才我提供的有關被告酒後開車撞人逃跑的證據和其他違法行為,都是為了說明本案發生的背景和被告的作案動機。」

「我們還要證明被告曾精心策划了一個陰謀,想掩蓋自己的犯罪行為。她僱用了一家偵探事務所在報上登廣告,提出招聘一位具有特定體態、相貌的年輕女子。

「她指示負責面試的人員,要找一位外貌酷似她的女子。」

「多莉·安布勒去應聘了。負責面試的人一見到她,就發覺她和米納瓦·明登長得極其相似。這就使得被告起了疑心,懷疑多莉·安布勒和她有血緣關係,換句話說,懷疑多莉·安布勒就是她姨母的私生女。」

「被告之所以處心積慮地策劃這樣一個陰謀,是為了讓那些親眼看見她肇事的目擊者把多莉·安布勒誤認為她。」

「一旦多莉·安布勒被誤認為是肇事者,被告就覺得她自己能逃脫法律的制裁。」

「然而,在被告自己見到多莉·安布勒以後,她立刻意識到恐怕難以控制局面,報紙肯定會對她倆的長相相似這事大肆渲染,並且很快就會查出她們之間有血緣關係。」

「也就是在這個時候,被告打算與曾經跟蹤過她的鄧拉維·賈斯帕合謀,而這次合謀的結果就是……」

「請等一下,」梅森說,「我們不願意打斷公訴人的陳述,但是到目前為止,公訴人提供的證據中涉及到了另外的罪行,這會使陪審團對被告產生偏見。我們認為這證據提供得欠妥。懇請法庭提醒公訴人注意,並指示陪審團忽略那些與本案無關的證據。」

「我們清楚自己在幹什麼。」帕馬對弗林特法官說,「我們可以利用案件記錄,也有權運用任何違法行為來證明本案被告實施謀殺的動機。」

弗林特法官對陪審團說:「根據法律,被告的其他違法行為不應在本案中作為定罪依據,除非這些行為可以解釋本案的作案動機。雖然公訴人一再保證這些違法行為可以提供本案的作案動機,可我得提醒公訴人注意,不得過分強調被告所犯的其他罪行,或是類似罪行的任何證據,除非這些證據確實可以解釋被告在馬文·比林斯一案中的作案動機。」

「請繼續,副檢察官先生,請注意你的言辭。」

「法官閣下,我們清楚自己在幹什麼,」帕馬說,「我們所提到被告的其他罪行只是為了解釋本案的作案動機。」

「這很好,請繼續。」弗林特法官說。

「法官閣下,實際上我已經快說完了。」帕馬轉向陪審團,「鄧拉維·賈斯帕查出是被告開走了他們偷來的車;被告也得知鄧拉維·賈斯帕有前科,那車是偷來的,因此她就與鄧拉維·賈斯帕合謀綁架了多莉·安布勒,這樣一來她就除掉了心腹大患,可以獨享遺產,還可以把撞人後逃跑的罪名栽贓給多莉·安布勒。」

「我們想要告訴諸位的是,在這次合謀的過程中,私人偵探馬文·比林斯查出了事情的真相。我想你們可以從比林斯企圖訛詐被告這一證據上推論出這個結果。」

「如果不是馬文·比林斯覺察出兩人如此相似是由於有血緣關係的話,如果他不是想與多莉·安布勒合謀獲得哈珀·明登的一份遺產的話,那麼這謀殺案就不會發生,我們現在也就不需要審理這案子了。」

「我們並不為死者辯護,所有的證據都會向你們表明馬文·比林斯實際上是個想坐收漁利的傢伙。但是不管他有多狡猾,多卑鄙,他都是受法律保護的。他是個人,是被人謀殺的。」

「因此馬文·比林斯去了多莉·安布勒的公寓,這時安布勒小姐已經被人偷偷地綁架到了樓下的另一套公寓。」

「比林斯按響了門鈴,過了好一會兒,米納瓦·明登認為自己與多莉·安布勒的相像可以矇混過關,就打開了門。」

「起初比林斯上了當,但他與米納瓦·明登談了一會兒後,就意識到她不是多莉·安布勒。並企圖訛詐明登小姐,於是明登小姐就向他開了槍,用的是一把5.6mm口徑的左輪手槍。」

「開槍後不久,公寓的房門門鈴又響了起來。」

「這次按響門鈴的不是別人,正是被告的辯護律師佩里·梅森和私人偵探保羅·德雷克。」

「米納瓦·明登和同夥只得從公寓的後門溜走。他們斷定來訪者不會料到這公寓還有後門,於是迅速把雙人床的床墊從卧室拖到了廚房,並用一張餐桌和床墊將門抵住。」

「幾分鐘後,梅森和保羅·德雷克破門而入,發現馬文·比林斯已經失去了知覺,奄奄一息。他們還發覺廚房門被人從裡面給抵住了。」

「另外,我們想補充說明,那位不幸的多莉·安布勒被人帶到805號公寓後,被強行注射了一針麻醉劑。」

「請等一下,」梅森說,「我們反對以多莉·安布勒的遭遇作為證據。」

「這能提供本案的作案動機。」帕馬說。

梅森說:「我反對,因為公訴人現在所說的一切都是發生在槍殺馬文·比林斯之後的。」

「我想是這樣的。」弗林特法官說。

帕馬堅持說道:「好吧,如果我不能以此作為證據的話,我就先跳過這一段。但是女士們、先生們,我們想向法庭提供這些證據,在目擊證人出庭作證時,我們還會引述此事的。」

「我不想過分描述細節使諸位心煩,只想陳述一下本案的大致經過,幫助你們理解稍後聽到的證詞。你們將會聽到被告的一個同夥的交代,也會聽到被告自己陳述。」

「我們想要陪審團給被告定一級謀殺罪名。就本次審理而言,你們只需要做這一裁決。」

帕馬高高地舉起左手,伸出食指:「陪審團的女士們、先生們,你們只需要做一個裁決,」他晃動著那根手指,「那就是,根據本案的證據是否能判定被告犯有謀殺馬文·比林斯的罪名。」

「我們要求你們裁定她有罪,而且是一級謀殺罪。」

帕馬轉過身來,走回公訴人席。

「梅森先生,你要做陳述嗎?」

「不用了,」梅森說,「但我想請求法庭提醒陪審團,從法律角度來看,公訴人的陳述並不準確。」

「從哪方面講呢?」弗林特法官問。

梅森站起身來,將左手高舉過頭頂,伸出食指,對法官說:「法官閣下,這兒需要證明的問題不只一個,而是兩個。一是被告是否有罪,二是這罪行是否夠得上一級謀殺罪。」

梅森又緩緩地舉起右手,伸出食指說:「首要的問題是要毫無疑問地證明被告有罪,我想這一點法庭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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