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泅渡在城市的花朵

千年萬世的輪迴里,我只是一尾落岸之魚,在你面前,落下最後一滴無望的淚水……

留在這個城市的夏天,依舊是清晰的,潮濕的悶熱,陽光算不上安好,朦朧在天空里,天空下面的人,懶洋洋行走,像極了這個城市的特點,慵懶而散漫。在這些慵懶的人群中,我是個布裙軟鞋的女子,一直喜歡著長發不肯剪掉,迷戀它們在陽光下閃爍著的細細溫柔光澤,有白皙的皮膚,落寞的神情,眼神里有藏也藏不住的銳利,渴望遇到一個男人可以讓我心甘情願的綿軟了眼神,這樣的男人遲遲的不肯出現,於是,我的青春只能熬著漫長漫長的寂寞。

有過淺淺的兩次男女交往,我不知道那算不算得上是愛情,我和第一個男人神交已久,第一次約會他在桌子下面碰我的腿,他灼灼燃燒著的眼神告訴我,愛情就是男人和女人上床,如同口乾的人需要喝水,我們這般聰明的人,前面的過程可以忽略掉的,我想我不能適應像動物一樣從身體開始,何況在他面前,我的性知識簡直就是一張白紙,或者用他的眼神來看,我就是一個白痴。

認識第二個男人時,他有乾淨單純的眼神,喜歡我寫出來的每一行文字,雖然它們簡單而幼稚,他的身體很高,站在他的身邊,我能找到一種心理上的滿足,像小鳥依人,他喜歡捏著某本雜誌問我多少錢一行詩歌,我告訴他從1元5角到3元不等,他眨著眼睛不說話,我問他在想什麼,他笑笑說:以後,你可以不工作在家寫詩歌賣啊。

我想了想,就笑,在他感覺寫一首詩歌就像母雞下蛋,可以定點到一天幾首甚至不停地寫下去,他不會知道詩歌是一種激情性的東西,而且如果詩歌是一種莊稼,那麼現在雜誌上的版面適合這種莊稼生長的園地已經越來越少了,他不會知道,誰說我是詩人,在我感覺是一種最惡毒的嘲諷。

如果他這些比我的文字還要幼稚的想法還能讓我原諒,而我最最不喜歡的是,我說你穿這件衣服不好看這件衣服就會被他徹底拋棄,如果我說這個頭型不適合你,第二天他的頭髮就會變成我描述的樣子。

我是個眼神銳利骨子裡溫柔的女子,天性喜歡被男人臣服,而不是我去臣服男人,他不具有一種能夠臣服我的骨子裡的霸道,所以,分分合合到最後我只能放棄,在最的一刻,他眼淚橫流著問我為什麼不愛他的樣子,讓我徹底放棄了在以後歲月里會偶爾想起他的打算。

這是我的兩次戀愛,第一次,我們神交已久,見了兩面,第二次,我們交往很久,被熟悉放棄,我不知道是他們放棄了我還是我放棄了他們,結果卻是一致的,任他們在時光的長河裡,紛紛成為過去。

我知道男人是虛榮的,需要崇拜的,不喜歡看到睡在身邊的女子,張開眼來便是千帆悅盡的剔透,我曾經咬牙切齒地發誓,一旦遇到一個能夠讓我身心伏地的男子,我會藏起眼神里所有的犀利愛他崇拜他,做他一生一世的小女人,為他洗衣燒菜生孩子,而且幸福無比。

1997年的夏天,我們的國家有一件喜事,香港回歸了,而我,大學畢業了,像當年固執地一定要來這座城市讀大學一樣,畢業後,我固執地留下來。

我總是一相情願地相信,在這座城市的某個角落,我會遇到一個人,他生長在我寂寞的心裡,從一棵幼苗,在想像中茁壯長大,黑暗的夜裡,他的細枝末節,像呼啦啦起舞的葉子,紛紛擾擾,在我的心裡舞蹈。

依稀記得,七歲時的喜郎被父親接到這座城市的,但我知道的僅此而已,除了他居住在這座城市我沒有任何關於他的細緻消息,在我的想像,他就像隱藏在這座城市一隅的葉子,與我一樣,靜靜地等待和我相遇。

大學四年,他沒有出現過,畢業一年後,他依舊模糊著,我沒有刻意去尋找,我信奉:所有的相遇,都是緣分。一直堅信,在某個街頭的風裡,我們驀然相遇,然後相對無語,眼淚輕巧地就襲擊了我們的心靈。

這是我期待的場景,過於故事化,但,我是個耽於幻想的女子,這一生,我否認不了。

在雜誌社的日子還算輕鬆,傳統文學,不需要像時尚生活雜誌一樣追求新意,小說散文詩歌排下來,就是一年,作者輪來換去少見新鮮面孔,有國家撥款充著,從上到下,大家不求有功但求無過,日子就是舒爽了,偶爾,給某個想出名想到瘋狂的企業家寫篇報道唱唱讚歌,收點贊助費,給眾編輯私下發發獎金,每個人的心情都會接連一段日子很開朗。雜誌社管理鬆散,只要願意,每個人都可以兼上一份職,頭知道,但管不了,睜隻眼閉隻眼,在這裡是最好的管理方式,雜誌社的每個編輯,各有路數,誰都不好惹,所以,雜誌社只有周一上午和發薪的日子人數最多。

無聊時,偶爾有幾個人,聚集在辦公室,除了眉飛色舞地講黃段子,基本沒別的嗜好,或者,社裡某人最近好象套上某某妞啦,此妞的身材,從皮膚到乳房到臀部以及做愛姿勢,在每個人嘴巴里,形象極至,如同他們也親自和該妞上過床。

陸續的,頭的一些艷聞也知曉了一些,只要是女的,就喜歡,不過最多摸摸手,親親嘴巴而已,老人家心臟不好,他極懂得怎樣愛護身體,擔心死在女人的身上,糟蹋了他自以為清凈無比的身家聲名。

知道這些後,我便會想起頭那些溫暖的笑,藏在明亮的小眼鏡底下,霍霍地閃爍著一些灼人的光芒。實在想像不出,一個貌似儒雅的老年男人,該以怎樣的嘴臉對女人下手。

周一下午,雜誌社裡的人走得差不多了,內線電話響,我接起來,頭叫我過去一下。

我的心,提了一下,聽說他的典故後,我很少跟他說話,見面點頭問好,就閃過而去,不想招惹一些是非在身,我沒有其他編輯們的路子,招惹不起他,更不想嘗試穿小鞋的滋味,從他兩條眉毛擁擠在一起的距離,我斷定,頭是個心氣狹隘的男人。

雜誌社的樓,雖然有些年頭了,卻是氣派依舊,高高的窿頂,古老的長條木地板,結實的木頭門窗,瀰漫著當年的奢華。

敲門時,我的心已經定下來,忽然想起《笑熬江湖》的一句話:心魔才是魔。別人還沒把自己怎麼樣呢,自己倒先嚇唬起自己來了。

頭說進來,推開門,下午的陽光直直地撲過來,晃眼,我伸手遮了一下,頭拖過一把椅子:萬禧,跟你商量個事?

我笑笑:有事,請領導儘管吩咐就是了。在大學裡我早已學會,對男人最好的規避,就是給他拍高帽,趕鴨子上架一樣把他趕到高尚的架子上去,他順桿爬的時候很受用,但想下來,未必就那麼容易了,因為,誰都想做別人眼裡的聖人,只要他高高興興地把聖人的面孔戴上去,想摘下來,怕就沒那麼容易了,自毀形象的事,不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男人不會幹。

頭的大體意思是,現在雜誌社經費入不敷出,辦公設施都很久沒有更換了,筆會更甭提了,沒經費。然後話題一轉:所以要辛苦你一下了,金楚公司你知道吧?

聽說過。

恩,金楚的老總阮石,要我們出人幫他寫一本關於創業經歷的書,20萬字,贊助我們十萬元,萬禧,我想了半天,咱們社裡的人,你也是知道的,個個忙著給自己賺錢,可以去的人,只有你了。

頭這樣說的時候,表情有一點悲天憫人的樣子,反正在雜誌社呆著也是耗時光,還不如去企業看看呢。遂說了好。

頭的臉,馬上就如下午的陽光,那好一片,忽然拍拍我的手說:我就知道萬禧會答應的。我驚了一下,飛快抽出手,臉上掠過一抹灼人的緋紅,而頭完全是上司對下屬的信任舉止,我說不出什麼,只好趕快找個借口出來,出了門,在心裡呸了兩聲,然後安慰自己:就當革命同志握了一下手。

後來,每每遇到此類事情,我就會對自己說:就他媽的全當跟革命同志握了握手。這類事情,不能表明自己的厭惡,一旦做出自己明了卻不接受的樣子,只能得罪他,在沒找到新的謀生飯碗前,還是別這樣開罪領導自找小鞋穿得好,乾脆一味裝傻到底,愣是風情不解的模樣活活憋氣死你,反正他總在假裝聖人,希望你洞穿了他的心思自願上鉤。

我沒那麼傻。

周三,我去金楚公司,對所有想以金錢買來文字讓自己的出名的主,我向來是不抱任何好印象的,活脫像一江湖游醫,醫術不怎樣,卻偏偏要自掏腰包做面錦旗送給自己壯門面,這是我見阮石之前的主觀印象。

金楚公司在城郊,乘了半天的公交車,從市西到市東,綿綿延延從老城區到新城區,從古老的奢華到現代的簡約,電車裡飄溢著夏天的汗酸攙雜著質地雜亂的脂粉氣息,我扭過頭沖著窗外,夏天的風習習掠過來,我沒有厭棄這種氣息的理由,因為,我和他們一樣,在這個城市裡庸常地生活。

街邊的法國梧桐的闊大枝葉,不時掃過窗子,宛如頑皮的孩子向房頂扔石子,傾聽石子和瓦片相互擊打的清脆聲,消遣寂寞的童年而已,那時,我們不知道一輩子有多麼漫長,總以為,還有許多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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