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五章

我們一起乘A線地鐵,在哥倫布圓環分手。TJ要去店裡讓埃萊娜看看他穿上有為青年制服的樣子。我則走到中城北區分局找德金。他正在座位上吃著三明治,喝一瓶冰紅茶。

「湯姆·克盧南,」我說,「劇作家,兼職開計程車,四年前在奧德邦大道和第一七四街交會處被射殺,被逮到的嫌犯從沒上過法庭。」

「上帝,」他說,「我成了什麼,啰里啰唆的老奶奶嗎?你以為我連這一點點短期的東西都記不得嗎?」

「我只是想勾起你的回憶而已。」

「根本不需要提醒,我們前幾天才談過那個狗娘養的。」

「克盧南怎麼會成了狗娘養的?」

「天哪,不是克盧南。是那個兇手,」他專心地眯起眼睛,「姓米姆斯,」他說,「就一件我沒必要費心的案子而言,這樣的記憶力不錯吧?」

「要不要再猜猜他的名字?」

「奧巴達。」

「埃爾多尼亞。」

「哦,見鬼,很接近了。他怎麼了?」

「射殺克盧南的是個白人。」

我把自己知道的資料告訴他,那不是他主辦的案子——拖到現在也沒有人主辦了——可是他的警察本能太強了,不免會產生興趣、過濾資料、提出並放棄各種理論。

「前座的乘客,」他說,「誰會坐在前座?」

「在澳洲,」我說,「乘計程車的時候,你很自然就會去坐前座司機旁邊的位置。」

「因為後門打不開?」

「因為大家不分階級,每個人都是夥伴。坐在後面就太勢利眼了。」

「是嗎?射殺計程車司機又搶走他東西的是澳洲人,這概率有多少?」

「嗯,從挪威人變成澳洲人,整件事就全變了。」

「先不管這些,這表示兇手是司機的朋友,對吧?」

「總之司機一定認識他。」

「前座乘客,計價表沒開,工作日誌上沒登記。他在中城路邊搭載了一個客人,大老遠開到哥倫比亞長老醫學中心。兇手怎麼會知道他在那兒?」

「『湯姆,下回你載客人到附近的話,順便來綠寶石小館,我有點事情要跟你談談。』」

他想了想。「不知道,這跟那個鱷魚先生的理論 一樣難以接受。」

「說不定是克盧南自己的主意,他剛好來到附近,所以決定去看看朋友。」

「然後他的朋友就把握機會殺了他。」他喝了一大口冰紅茶。「覆盆子口味的,」他說,「忽然之間就出現了,不知道,十二種,或十五種各種不同口味的冰紅茶。我以前會想,我們幹嗎弄出這麼多不同的選擇?如果他媽的蘇聯正在造坦克和登陸月球的時候,我們卻把精力花在調紅茶口味上,那我們怎麼趕得上?結果他們整個系統垮了,我們又安然地多發明了十幾種口味。這表示我懂什麼。」他又喝了一口,「你的目擊者可信度有多高?」

「如果滿分是十分,」我說,「她介於零和一之間。」

「我是這麼想的,兇手從克盧南腦袋後面兩槍,如果坐在他旁邊的話,怎樣才能從他背後開槍呢?」

「『嘿,湯姆,窗戶外面那是什麼?』」

「他轉頭去看,砰砰。是啊,我想是這樣。我得去看驗屍報告。不過,兇手幹嗎要這樣呢?只為了讓一切看起來像是從后座開槍的?」

「或者只是為了讓克盧南沒法提防。」

「很合理。那你聽聽這個推測:兇手坐在后座,計程車停在路邊,兇手開了兩槍。然後他下車,接著又上車,這回是從前門上的,然後抓走皮夾和零錢。接著,他再度下車,這回就被目擊者看到了。」

「有可能。」

「還有個推測。開始是一樣的,從后座開兩槍,然後從靠街那邊車門溜下車,所以站在糖果店前面聊天的人不會注意到他。或許他跟那個奧巴達是來自挪威的同一個城市,抱歉,是埃爾多尼亞,也或許他就跟那個西班牙語地區一樣,是西裔的,不管哪種,他都走到街角消失了。」

「然後呢?」

「然後你聽說的這個白人走到街上,想要乘計程車,白人在那種西語區,難怪他會想坐計程車。」

「那個區不算太壞。」

「一個白人在那裡就是寧願乘計程車,我們先接受這個假設行不行?他看到這輛計程車,有個人在駕駛座後面,他打開前門,想問司機是不是在等預約的客人。」

「結果看到司機已經死了。」

「說對了。於是他就像大部分人碰到這種情況的反應一樣,尤其那個區他不熟,就是拚命地儘快逃離現場,因為他才不想當目擊證人,也或許他是跑去華盛頓高地買毒品或找樂子,他幹嗎要捲入這件事情?」

「那他上車時證人都沒看到,只看到他下車?」

「為什麼要看到他上車?」

「我不能肯定,」我說,「她既沒看到兇手下車,也沒看到那個白人上車,卻看到那白人下車。」

「她為什麼要看到?她心裡在想別的事情啊。」

「我猜是這樣吧。」

「基本上,」他說,「你沒有任何收穫,對吧?」

「對。」

「我的意思是,任何有形的證據。」

「半點都沒有。」

「但如果你想讓一個兇手殺掉四個人的案子成立——」

「五個人,連同希普頓的太太。」

「——那麼這點挫折也不會打擊你。不過我也沒法建議你可以去三十四分局找誰。他們破不了的案子太多了,不需要捲入這種已經結掉的案子里瞎忙。」

「我了解。」

「除非你想正式報案,申請重新調查所有的舊案子。看你的客戶願不願意。」

「我的客戶和幾個朋友過兩天會碰面,討論一下該採取什麼行動。」

「什麼?二十六個人全員到齊?」

「哪來的二十六個人?」

「三十個人,其中四個被殺死。這樣就剩下二十六個了,對吧?」他笑了,「這個老奶奶短期的記憶力可不會出錯。」

「算錯了。」

他看看我。「三十減四等於——」

「十四。」

「嗯?」

「有四宗謀殺,」我說,「還有其他十二個人死了。」

「怎麼死的?」

「幾個是自殺,幾個是意外。還有幾個是病死的。」

「天哪,馬修!」

「不完全都是假的,」我說,「要把謀殺布置成前列腺癌或戰死越南不太容易。可是自殺有可能是假的,還有幾宗意外事件也是。」

「你的猜想是什麼?」

「包括那四宗登記為兇殺案的嗎?有人會說他們全都是被謀殺的,不過我猜有十二個。」

「天哪。前後歷時幾年?」

「很難說。俱樂部成立是三十二年前,不過剛開始那年沒人死去。當時大家都很真誠,大概都是二十或二十五歲的年紀吧。」

他忽然把椅子往後一推。「我實在不能忍受了。」

「忍受什麼?」

「你敢發誓這個俱樂部不是那種搞同性戀的?」

「如果你手邊有《聖經》,我可以把手按在上面發誓。」

「你知道我有什麼想法嗎?我想我該給你做筆錄。」

「好啊。只要寫『不予置評』就行了,我可以簽名。」

「你不肯讓警方介入?」

「我的顧客是這樣要求的。」

「我不明白。」他說,「你的顧客難道不怕自己也被幹掉?」

「他更怕媒體馬戲團。」

「你憑什麼認為媒體會對這件事有興趣?」

「開什麼玩笑?一個小丑對準一群男人,花了三十年一個個把他們幹掉。如果這不會讓記者瘋狂追蹤的話——」

「哦,你是對的。而且博伊德·希普頓也是被害者之一。」

「在世的還有三個人名氣不會比他小。」

「真的嗎?這個俱樂部真是了不得。裡面還有個計程車司機,一個農產品批發商,還有那個同性戀是做什麼的?室內設計師?」

「卡爾·烏爾?我想他是一家外匯公司的合伙人。」

「差不多。有三個人跟希普頓一樣有名?」

「家喻戶曉。」

「天哪。」

「我不會坐視不管,喬,但同時——」

「哦,當然。你剛才說他們十四個人要聚會?」

「至少有一部分會出席。」

「什麼時候?」

「星期二。」

「今天是星期五。從現在到星期二,你打算做些什麼?」

「看能做什麼就做什麼。」我說,「我剛剛想到福瑞斯特山。」

「那個被刺死的傢伙,農產品批發商,沃特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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