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章

旅館櫃檯有沃利·唐的留言。「接下來一個小時我會待在這裡,」我回電時他說,「我拿到了你要的信用報告,還有一些你會喜歡的資料。」

我首先打電話呼叫TJ。他一定就在電話旁邊,沒兩分鐘就給我回電了。「誰需要TJ?」他問。

「沒人需要,」我說:「你非得這麼問嗎?就算你認不出我的聲音,也該記得我的電話號碼吧。」

「當然記得,大哥。『誰需要TJ』只是個商標,口頭禪嘛。」

「哦,我明白你這樣的人為什麼會需要商標,」我說,「好讓你在人群里脫穎而出。」

「如果我們打那種視頻電話,」他說,「你就可以看到我正在轉眼珠子。」

「好可惜看不到。可以見個面嗎?我可能有些工作給你做。」

「告訴我時間地點。」

我給了他一個位於二十三街、離熨斗大廈只有半個街區的咖啡店名字。「就約十一點四十五分好了,」我說,「不過我可能會遲到幾分鐘。」

「我不會,」他說:「那我們到時見吧,我會準時到。」

「那個客戶,」沃利說,「結果是個小氣鬼。」

「不稀奇。」

「老天,是不稀奇。這世界充滿了小氣鬼。事情是這樣的,我告訴他你做了些什麼工作,多麼應該得到獎金。我說我們只是個經紀公司,不會想收取任何超出正常標準的費用,我們不幹這種事。可是如果像你有這麼漂亮的工作成果,他就應該為他的麻煩多付一點。

「於是他就問我給多少比較合理。你知道我心裡想多少?有句老話說,一張照片抵得過一千個字。所以,一個字算一塊錢,我就說我覺得一千塊很合理,就這樣。」

「謝謝,沃利。」

「哎,這錢又不是從我口袋掏出來的,替你喊喊價也無妨。畢竟對這小氣鬼來說,一千塊能做什麼?也不過等於五個小時的律師費。他的支票在這兒,五百。」

「他說一千塊太高?」

「連個屁也沒放,就直接把我建議的數字打個對摺。嗯,還有封推薦信,謝謝你努力替我們爭取利益,等等。你看一下,寫得還可以嗎?」

那封熱情的感謝信寫在印有客戶頭銜地址的信紙上,我大致看了一下,「太棒了。」我說。

「信有一種優美的散文風格,你不覺得嗎?」

「你寫的?」

「口述的,」他說,「想把這種事情照自己意思做好,還有別的方法嗎?至少那個狗娘養的逐字寫了下來。他可能以為字就是錢,所以留了一半給自己。」他搖搖頭。「你知道,我覺得不管我說多少,他原本就打算只給一半。如果我要求兩千塊錢,就會拿到一千;如果我要求五千,就會拿到兩千五。我想把這錢退還給他,告訴他要麼就給一千,要麼就拉倒。如果你想這樣的話,我就去替你跟他說。」

我搖搖頭。「五百塊很好,算了吧。」

「反正,」他說:「剛好花完了。我替你弄來了這些信用資料,總共十四個人,我公司是B級會員,所以一份三十五元。總共是四百九。」

「那我把支票還給你好了,」我說,「這樣兩不相欠。」

他搖搖頭。「不必了,老弟。支票收著,報告拿走,你就當作那小氣鬼用來抵他沒給你的獎金。這些報告不必花你半毛錢,馬修。我把賬單寄給那個客戶了。」

「你怎麼弄的?」

「我們為了他的利益做了一堆事情,價值五百元的信用報告夾在賬目表裡面,大概不會有人看得出來。嘿,操他的。你猜怎麼著?他問我意見,只是為了要把數字砍他媽的一半嗎?你知道他有多賤嗎,馬修?他同樣得花一千塊,卻讓我們恨他恨得半死。」

「我不恨,」我說,「我愛每個人。」

我比約定時間早到了幾分鐘,不過TJ已經坐在靠窗一張桌子邊了,正在享用兩個乳酪漢堡和一大盤洋蔥圈。我告訴他關於埃爾多尼亞·米姆斯正在坐牢的事,二十年以上的徒刑。

他說,「聽起來他是該蹲苦牢,去對地方了。為了一點零錢殺幾個人,像這種傻瓜成天也只是沒事閑晃。」

我解釋說,警方可能把一宗殺人案強加在米姆斯身上,比他實際犯下的要多一樁。

「他因此多被判了幾年嗎?」

「沒有。」

「那有什麼關係?」

女侍者過來,我點了菠菜派和一個小份的希臘沙拉。她走了之後,他說:「你看到她打量我們的樣子嗎?一開始她好像在猜哪個笨蛋把我們安排坐在同一張桌子,然後她明白過來我們是一起的,接下來又得猜為什麼我們會在一起。腦袋裡面掠過各種念頭,比方你是嫖客、我是拉皮條的,你是警察、我是你帶出來見見世面的新手。」

我穿著寬鬆的灰色有褶褲和一件白襯衫,袖子卷著,領口沒扣。TJ穿一件紅黑兩色直條紋的亮面人造絲背心,裡頭除了棕色的皮膚什麼都沒有。他的褲子是及膝的鬆鬆垮垮的黑色短褲。「我是個想搞錢的警察,」我提出新可能性,「而你是準備收買我的百萬大毒梟。」

「沒錯,」他說,「我的房車就停在人行道旁邊,老兄。」他喝了口飲料,用手把沾在上唇的牛奶擦掉。「這個米姆斯——他叫什麼?埃什麼的。」

「埃爾多尼亞。」

「埃爾多尼亞。聖經里有這個人名嗎?」

「不知道。」

「我發誓我不知道這些名字古怪的人是從哪兒冒出來的。」他善於模仿,這句話就是以長島人特有的口音說出來的。然後他又恢複自己的腔調——或者是他的各種腔調之一,無所謂——他說:「就算你證明了米姆斯沒犯這個殺人案,他還是同樣得坐那麼長時間的牢啊。」

我告訴他我對洗刷米姆斯的冤情沒興趣,他現在顯然是待在一個他應該待的地方。我點的菜來了,於是我邊吃邊跟他解釋那個三十一俱樂部。

他說:「有人會把他們全殺光。」

「看起來是這樣。」

「你認為是誰幹的,他們其中之一還是外頭的人?」

「看不出來。」

「這麼做一定是有原因的,他殺掉一個計程車司機,應該不會只為了他的零錢罐子。」

他喝光牛奶,又擦了擦嘴。他說:「我替埃萊娜做些工作,大半是看店。」

「聽她提過。」

「看著人們走進來盯著我看,真是挺酷的。他們好像期望我會搶什麼東西跑掉,接著他們才弄明白那地方是歸我管的。」

「全城到處都是黑人經營的店,」我說,「埃萊娜隔壁第二家的那個古董店,就是一個女黑人開的。」

「是啊,有些辦公大樓有黑人接待員,還有百貨公司的服務台也有黑人工作,到處都看得到。問題是,他們看起來不像在杜斯 混的,他們會穿得人模人樣,一副有錢的樣子。」

「埃萊娜說什麼了嗎?」

他搖搖頭。「她無所謂,酷得很。不過我大概會拿幾件規矩點的衣服,掛在她店後面房間里。」

他又聊了聊這類事情,然後說:「我想我可以騎車去一趟上城,看看我那些好兄弟好姐妹們有誰知道埃爾多尼亞叔叔的事情。不過呢,這類說法可能會很離奇,如果這傢伙是在街上混,大家只會告訴你他有多壞,就好像他殺過六個警察或搶過英格蘭銀行似的。可是同樣這個傢伙關進了大牢,大家就只會說他根本沒犯那些案子。」

「我知道,」我說,「監獄都爆滿了,裡頭沒有一個人干過他們讓他們進牢房的事兒。」

「我會去布朗克斯,打聽一下看有誰知道些什麼。你剛剛說這事情發生在四年前?」

「克盧南遇害將近四年了。米姆斯是稍後被捕受審的,而且審判推遲了兩次。他的刑期剛服了一年半。」

「那就比較容易了,」他說,「至少有人還記得他的可能性比較。」

我付了賬。給小費的時候TJ說:「我剛才想到,俱樂部的那些傢伙,三十年後有半數已經死掉了,真可疑。是三十年沒錯吧?」

「應該是三十二年。」

「三十二年,」他說,「杜斯不能搞這種俱樂部。撐不過三十二年,在此之前,人就都死光了。不過通常不是自己死的,大半都是互相殘殺。」他戴上有突襲者隊隊徽的棒球帽,塞好頭髮,照照鏡子。他說:「我四五年前認識的一些混混,有一半都死了。同樣不必花三十二年。人要死大概很容易,我想這些傢伙一定很快就會明白這一點。」

「那你還是別太早明白的好。」我說。

「哦,我會試試看的,」他說,「儘力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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