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十一章

要學的東西還真多。用刀,就是一個例子。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裡,他只會用刀切肉。然後他才買了一把很漂亮的刀,很精緻的皮鞘,五十塊錢,稅另加,但他只擁有了多少時間?兩小時,還是三小時?

他倒不是心疼錢。那把很漂亮的刀不見了,他很想念它,但是,花在刀上的每一毛錢,都很值得。哦,不對,不對,那把鋒利至極的獵刀,稱得上是物超所值。

他這把新刀和舊刀的模樣差不多。也是鮑伊獵刀,連外部的裝飾都一模一樣,只有血槽深了一些,一般外行人是看不出來的。

這把刀比先前那把貴四倍。兩百多塊——但是,免稅,在刀械展上買東西不課稅。他原本看到一把跟以前那把差不多的刀子,放在旁邊的就是這把標價二百二十五美元的鮑伊獵刀。他指著那把刀問那個留一把大鬍子、身材像熊的銷售員,這把刀為什麼這麼貴?

「這是藍道公司做的。」那人邊說邊把刀子遞給他,「手工製作,可不是工廠生產的。你以前買過手工打造的刀子嗎?」

他以前可沒聽說過手工打造的刀子。銷售員跟他說,有一種師傅是根據訂單的要求,一次做一把刀,頂尖的師傅只接受委託,而且要提前一兩年預定才行。這些典故他聽起來津津有味;銷售員感受到他的興趣,更是一發不可收拾,拿了一把又一把的刀給他看,解釋每把刀的特性,還請他握一握,感受一下刀的平衡感。

「你對刀有感覺。」銷售員跟他說,「買一把試過之後,我保證明年這時候你會有一屋子的這種刀。真的,我非常確定。」

他又打量桌上的十來把刀,最後選擇了他第一眼看到的那把藍道刀。幾個星期過去了,往西旅行了上千英里,他現在坐在汽車旅館的床沿,握著刀,欣賞它的線條,感受它完美的平衡。

他現在還有兩把槍,也都是在刀械展上買的,真方便。一把是點二二手槍,和他在紐約用的那把差不多,只是這把換裝了十發子彈的彈匣,他還買了三個備份彈匣。另外一把是五發左輪,外帶一盒點三八子彈。

他很喜歡這兩把槍,但是更愛那把刀。

然而,不管他有多愛這些東西——這兩把槍和那把藍道刀——終究只是東西而已;它們就是被人擁有的、被人使用的、被人欣賞的,東西就是東西,來來去去。

該是你的,就是你的。

你的東西,是你掙來的。

然後,你繼續前行。

留下這麼多東西,真是讓人覺得遺憾。拋下他的公寓,拋下那麼幽雅的公園景觀,實在是捨不得。丟下那麼多衣服,精緻的襯衫和領帶,也讓人心疼。哈羅德·弗希爾挑選領帶和襯衫的品味著實不壞。

更讓他放不下心的是他那幢房子、那幢還沒歸到他名下的產業。為了這幢豪宅,他工作得那麼辛苦、計畫得那麼周詳……

不過,最傷心的是他竟然拋下了他的朋友。那些人那麼愛他。他還記得他們迎接他的歡喜模樣,「醫生,你好,醫生!醫生,見到你真好!我們愛你,醫生!」

盧西安和瑪莎在樓梯口出現,後面跟著的是一個害羞的、眼睛睜得大大的陌生人。他是瑪莎大學時代的朋友,下午剛巧來訪,事前不知道,不在預期之中,但是,卻是讓人驚喜的巧合。他叫什麼名字?

艾薩克。

還能比這更完美嗎?能說這不是上天的旨意嗎?天父,您說誰是替罪的羔羊呢?上帝會賜給你羔羊作為犧牲,孩子,就是我親愛的艾薩克。

都過去了,所有的人。忘不了這些朋友,但不愁找不到另外一批,沒有人是不能取代的。想想那把刀。他很愛以前那把刀,喜歡它藏在大腿間的感覺,喜歡把它握在手中的感覺。這把刀被他扔了——現在他卻有一把更好的!

他的手又不由自主地摸到打開的領口,想起菱錳礦石環的感覺,記起它提供的清晰的思路。他把它留在一個永遠也不會回去的城市,但是它帶來的清晰卻永遠成為身體的一部分。他當然可以找一塊一模一樣的石頭當護身符,菱錳礦不貴,也不難找;但是,你看,他不需要。

他把他現在戴的寶石拿出來,一顆水晶,幾乎是透明的,只在有些破裂的頂端露出一團紫色而已。他握住它,感受它的力量。

他坐在桌前,打開電腦,連上網路。他還是比較喜歡先前的那部電腦,喜歡那個比較大的鍵盤,喜歡紐約夜景的屏幕保護程序。現在這部是手提電腦,用不著屏幕保護程序。不用的時候,得把它關起來。跟先前那部桌上型電腦相比,這部手提電腦實在無法討他的歡心,但他也得承認,這種電腦比較適合他現在的生活方式。等哪一天,他又想安定下來了,再去買部桌上型電腦也不遲。

即使是手提電腦,他在上面留言,還是格外小心。

有一個很愉悅的聲音歡迎他,但是,並沒有說他有新的郵件,這個賬戶他剛開的,沒有人知道,當然更不可能有人寄信給他。

他直接上了alt.crime.serialkillers網站。

他瀏覽了一下最新張貼的文章,主題都是身份千變萬化,但卻英年早逝的亞當·布萊持。這又是一個例子。杯子是半空的呢?還是半滿的呢?從某個角度看,亞當·布萊特死了,從另外的角度來看,亞當·布萊特卻因此而得到永生!

布萊特的生命永不消逝,真的,就像他從來沒有存在過一樣。亞當·布萊特出名了,這個名字後面跟著長長的墓志銘。他讀起新張貼的各種說法,有的讓他不禁搖頭。有的人把從緬因州到加州所有的按摩女郎命案,都安在他身上。有的人言之鑿鑿,說他跟約翰·韋恩·加西 是老朋友。遲早會有人成立布萊特的專屬網站,會有更多的人臆測他並沒有死,火場里的那具屍體並不是他;他成功脫逃了,在等待機會,再度犯案。

白痴。

亞當·布萊特已經死了。亞當·布萊特只活在人們的記憶中,活在傳奇中;他的血肉像是流星般地墜落,跟吉姆·鮑伊奮戰不屈,在阿拉莫壯烈犧牲頗有神似之處。頂尖的刀鋒戰士心愿已償。

他是不會回來的。

阿爾文·本傑明倒是活得好好的。當然,現在並沒有人聽過這個名字。

但是他們會的……

他的手指又摸上他的新護身符,撫摸之間,竟有些愛意。這塊石頭是石英,由於顏色偏紫,一般稱為紫水晶。

象徵永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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