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七章

電話響了,我正在刮鬍子,是二十六分局的蒂利斯警官,他問我可不可以過去一趟。他正在調查莉雅的案子,想做份筆錄。我說可以,喝了杯咖啡,然後出門坐地鐵,來到一百二十五街。

警察局在一百二十六街上,百老匯往西一條半街。我走進去,被領到一間沒什麼裝飾的房間,除了一張鐵桌外,滿屋子只有市長的照片。在照片上面,有人貼上一則剪自美國運通銀行的雜誌廣告標題,「你認識我嗎?」

他們給我一個黃本子,允許我用自己的筆。我寫下跟莉雅·帕克曼認識的經過,措辭還有些《讀者文摘》的味道。對這女孩的第一印象,還有她懷疑她表姐涉嫌謀殺父母,這些往事,我就不提了。何必節外生枝呢?除了這兩點之外,我的報告應該是相當詳盡。我又看了一遍,簽名,他們說,我可以回家了。

在一百二十六街對面,有間聖公會教堂,門沒開,否則我是會進去的。我走進地鐵入口,坐車來到拉薩爾,又往西走了一條街,就到了克萊蒙特街。我不知道莉雅住在哪裡,也懶得去一一打聽,直接找到自助洗衣店裡那個睡眼惺忪的店員,他馬上就指給了我。我隔著街仔細打量這幢六層樓的方形磚樓,造型模仿都鐸風格,但有些四不像。我沒進去,也不想找她的室友聊天,警方已經在調查了,我用不著冒出來添亂。我只想近距離看一下,我想這已經夠近了。

我朝百老匯走去。離拉薩爾幾步遠的地方有家西非餐廳,我記下來,準備哪天來嘗嘗。我想起沙洛尼卡就在兩條街外。我有點餓,但只想喝杯咖啡,歇歇腳,隨便吃喝點什麼,不是非到那裡去不可,更何況我並不想和鬼魂坐在一起。她死了,但不該我負責任,該怪的是殺她的那個混蛋;但我還是不禁懷疑,如果我昨天下午態度再堅決一點,她的命運會不會有變化?

如果,我一直逼問下去,她會不會把她在應答機裡面的那番話,當面跟我說?說不定因此她就不會在家,讓殺手撲了個空,就沒事了。這場悲劇是不是就可以避免?

我坐地鐵到鬧市區,到晨星吃早餐。

回家之後聽到艾拉·溫特沃思的留言。我知道打莉雅的手機,也可以找到溫特沃思;但我還是打到警察局,溫特沃思在他的座位上。我問他昨晚過得可好。

「我很晚才睡。」他說,「一大早又來上班了。因為我想催法醫室動作快點。我拿到驗屍報告了。喉嚨上的痕迹證實是掐傷。死因當然是溺斃,肺中積水、該出現的徵兆都出現了。血液中的酒精濃度近乎為零。胃裡有一點伏特加,血管里卻沒有酒精的成分,可見得她死得相當快,根本來不及吸收。他原本以為伏特加是神來之筆,沒想到弄巧成拙,反而成了敗筆。」

他以前也有失敗的記錄,比爾曼房門上的銅桿門閂。「這個你一定會喜歡的。」他說,「皮膚組織顯示了一種化學藥劑的痕迹——這個詞我念不出來,是一種壓進防盜噴霧器中所使用的氣體。」

「他就是這麼把她放倒的。」

「先把她弄倒,再把她掐昏。」他說,「然後拖進浴室,淹死她。一眨眼就做完了。」

「而且一切進行得很安靜。」

「一定要安靜,她的室友就在幾碼之外。可憐的孩子。」

「她是拿全額獎學金的。」我說,「暑假在修法國大革命的課。」

「也許她有個同學叫阿登·布里爾。但,真有那麼簡單嗎?」

並沒有查到叫阿登·布里爾的研究生。溫特沃思一個小時之後打電話告訴我說,哥倫比亞大學沒有姓布里爾的學生,在紐約大學、紐約市立大學和其他學院,也查不到。

紐約市以及鄰近的三個州倒是有不少姓布里爾的,比例跟我們在曼哈頓電話簿里找到的差不多,但是沒有叫阿登的,連相近的——比如說,奧爾登、亞爾登、阿爾頓——都沒有。他找來兩個警官,專門過濾電話,先清查姓布里爾的,再弄明白到底幾個人叫阿登·布里爾。這工作當然非常繁瑣單調,而且他還不抱什麼期望。

「這名字是捏造的。」他說,「她不小心說漏了嘴,就被殺了滅口,這隻證明了一件事情,但這證據拿到法庭不一定有用。」

「哦?」

「證明你對霍蘭德案的看法是正確的。雖然你知道他們結案的理由,但這案子是不該結的。」

我問他有沒有辦法讓警方重新偵辦這個案子。

「打電話給那個承辦分局的人,說你們真蠢,天大的破綻都看不出來?他們會理這種事嗎?會心悅誠服、全力以赴,認真幫你嗎?」

「但是,至少警方會撥出一些人力去保護克里斯廷,霍蘭德。」

「她表姐,是吧?你覺得有必要嗎?」他自問自答。「先是父母雙亡,接下來是表妹。我想,是該有個人去保護她。記得提醒我,一定要找時間跟她談一談。」

「有人通知她莉雅的死訊嗎?」

「我沒有。她是僅次於莉雅媽媽的近親,可是好像沒有人通知她。屍體還是室友辨認的。」

「我去通知克里斯廷吧。」我說,「順便跟她說,你會去找她。」

「謝謝。」

「我會特別提醒她,千萬別亂開門。」

「我一定會去看她的。」他說,「重新偵辦這起案件可能有些棘手,我現在的首要工作是找出這個藏在幕後的兇手。如果莉雅是他殺的,那麼霍蘭德夫婦命案,他也脫不了干係。」

「還有布魯克林的那兩條命。」

「對,我差點兒忘了。加起來是多少?五條人命。看起來,他是難逃一死了,不過,案子到了法庭就很難說了;至少五個無期徒刑,可以讓他在牢里安分一陣子。現在的問題是:他是誰?在哪裡才找得到他?」

「你會找到他的。」我說,「他很厲害,但是,他太愛耍小聰明了,躲不了太久的。」

「你知道嗎?」他說,「我自己也有這種感覺。除了酒瓶之外,他還惹了一個麻煩。」

「什麼?」

「你不是給了她一張名片?」

「對。」

「她一定是拿在手上打電話給你的。名片在哪裡?」

「不見了,我想。」

「總不會自己長腳走了吧?名片不見了,代表莉雅不是不小心摔了一跤,掉到浴缸里淹死的,她是被人殺死的。名片不見了,還告訴我們一件事情。」

「什麼?」

「兇手拿走名片。他知道有你這個人。」

克里斯廷沒有看報紙,也沒有聽廣播,根本不知道她表妹死了的消息。我只好硬著頭皮告訴她。當面告訴她當然可以更委婉,但我覺得還是省下一段到她家的路,比較實在些。這樣也好,我跟她講這件事情的時候,就看不見她的臉了。

「他故意偽裝成意外的樣子。」我說,「但他不是真的很內行,有個很精明的警察,已經開始調查了。他的名字叫艾拉·溫特沃思,應該很快就會跟你聯絡。」

「他想要找我談話?」

「這是一定要的。」

「可我什麼也不知道。」她說,「就算他來找我,我又能跟他說什麼?」

大概什麼也說不上來,這我同意,但他就是要自己證明一下。我跟她說,他可以找他的長官,弄幾個人過來保護她,如果他真有這個本事,她千萬不要拒絕。「我倒不覺得你很危險,」我說,「但我也不覺得你表妹有什麼危險,最後證明,我錯了。還有,除了我和艾拉·溫特沃思警官之外,不管是誰,你都不要開門。」我跟她描述一下溫特沃思大致的長相,提醒她一定要看清楚證件上有沒有溫特沃思的名字。「你能不能過濾電話?這是我的建議,免得新聞界找上門來。他們沒發現莉雅是你的表妹,簡直是奇蹟。但是,用不了多久,消息就會走漏;他們會開始打電話、來敲你的門。千萬別接電話,也不要開門。」

「我知道。」

「我不是開玩笑,克里斯廷。跟記者打交道,會讓你覺得很不舒服,根本是浪費時間。殺你表妹的兇手,非常可能利用記者的身份,上門找你。」

「他也可能是殺我父母的兇手。」

「對。」

「我不會讓任何人上門的,呃——」

「怎麼啦?」

「今天下午有人想來看我。」

「誰?」

「他的名字叫大衛·漢姆。就是送我回家的那個男人,結果進門之後,我就發現……就是案發的那個晚上。」

他把車停在路邊,看著她進門。

「不可能是他。」她期待我說些什麼,「因為他一個晚上都在我朋友家。警察調查過的,確定他沒有問題,然後才在布魯克林發現那兩具屍體。」

「是他主動說要過來的嗎?」

「他先打電話來聊天,我就請他過來。在我父母的葬禮之後,他打過一個電話來安慰我……」

她的聲音慢慢的低下去。我說:「你現在能不能聯絡到他,跟他說,你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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