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九章

我乘的那輛計程車的司機有一整套完整的理論:解決毒品的唯一方法就是斷絕貨源。由於所有試過這玩意兒的人沒有一個不上癮,所以想要降低需求量是不可能的。也不可能完全封鎖邊境,更不可能禁止拉丁美洲種植生產,畢竟商人無國界,比政府還要有力。

「所以,我們必須親自出馬,當他們的政府。」他說,「做法很簡單,首先攻佔這些王八羔子的國家,把他們的土地佔為己有,好好建設發展,成為我們的一個州。這樣就可以立刻斷絕毒品來源。而且既然已是美國的一州,身為美國公民,那些墨西哥人就不用偷偷摸摸地非法闖入。任何地方只要出現叛亂,即使是在深山裡出沒的游擊隊叛軍也一樣,一旦成為本國公民,我們就可以把他們扔進軍隊,好好磨練一番,他們也只能乖乖地端著臉盆、睡行軍床,個個一身乾淨筆挺的制服,理著小平頭在軍中服務社裡擠來擠去了。只要照這個方法去做,所有的問題都可以解決了。」

接著他送我到可以解決我所有問題的理想地方,第十大道和五十街口,米克·巴盧開的葛洛根開放屋。

我一走進去,陣陣酒香撲鼻而來。酒客不多,室內一片沉寂,點唱機沒有樂聲傳出,酒吧內間也沒人在投飛鏢。伯克站在吧台後面,嘴裡咬著煙,不停地用打火機試著點火,他對我微微點頭致意,然後放下打火機,改用火柴點煙。

雖然我沒看見伯克開口,但他一定已經說了些什麼,米克朝我轉過頭來。米克穿著那件屠夫圍裙。與其說那是圍裙,還不如說是外套,衣扣扣到脖子,長度及膝,除了幾處紅褐色污漬外,整件衣服雪白髮亮,而那些污漬有的已經隨歲月逐漸褪去,有些則色澤猶新。

「斯卡德老兄,想喝些什麼?」他問。

我點了可樂,伯克倒了一杯推送到我面前。我拿起杯子,米克向我敬酒,他喝的是十二年份的詹森牌愛爾蘭威士忌。多年以前,阿姆斯特朗餐廳的酒保比利·基根也都喝這種酒,我曾經試過幾次,如今似乎唇齒猶香。

「沒見過你這麼晚出來。」米克說。

「我還擔心你們關門了。」

「這麼早關門?現在還不到兩點,我們常常四點還開著呢。當初買下這家店,就是為了半夜有地方喝酒。有時候儘管是三更半夜,人還是會想找個地方喝杯酒。」他眯起眼睛,「老兄,你沒事吧?」

「為什麼這麼問?」

「你看起來像剛打完一架。」

我苦笑,「是下午的事,不過沒留下傷痕。不像前幾天那一場,可嚴重多了。」

「噢?」

「坐下再說。」

「也好。」他表示同意,一把抓起威士忌酒瓶,帶頭走向一張空桌,我拿可樂跟在他後面。我們坐下後,有人用點唱機放了一首歌,利亞姆·克蘭西在歌詞中自稱天生是個適合四處流浪的旅行者。樂聲很小,不會妨礙我們的思考,但我們在音樂播放時始終沒有說話。

然後我打破沉默:「我需要一把槍。」

「什麼槍?」

「手槍、自動或左輪都可以,體積小、方便攜帶,但火力要強。」

他杯內的酒還有三分之一,但他卻拔起酒瓶上的軟木塞子,把杯子倒滿酒。然後他拿起杯子仔細端詳,我不知他葫蘆里賣什麼葯。

他喝了一口放下杯子,「跟我來。」

他推開椅子站起來,我跟著他到屋後。飛鏢靶的左側有一扇門,上面標示著「非請勿入」,其實門上那把鎖就已經表示不是人人隨意可進出了。米克拿出鑰匙把門打開,帶我進去。室內陳設讓我大吃一驚。大型辦公桌上空無一物,只有一個與我身高相差不多的莫斯勒牌保險柜,兩側各有一組綠色的金屬檔案櫃,銅製衣架上掛一件雨衣和幾件夾克。牆上懸掛兩幅手繪版畫,一幅是愛爾蘭風景,另一幅是法國景緻。記得他曾說過,他母親來自愛爾蘭的斯利戈郡,父親一家住在馬賽附近的漁村。辦公桌後方有幅更大的風景畫,黑色的細框內是一棟白色農莊,被籠罩在大樹的陰影下,遠方的山嶽襯托著藍天白雲。

「這就是那個農莊,你沒去過。」他說。

「對啊。」

「咱們找一天去,就在埃倫威爾附近。這時候應該下雪了,我最喜歡那裡下雪的季節了,小山上現在應該覆蓋了白雪。」「一定很美。」

「一點也沒錯。」他走到保險柜前,撥動數字轉盤,把鎖打開。我轉身去研究那幅法國風景,畫中有幾艘帆船停泊在一個挺大的港灣里,畫的標題我沒看懂。

聽見保險柜門關起來的聲音,我才不再盯著那幅畫,轉過身去。他一手拿著左輪手槍,另一手則握著六顆子彈。我走過去,他把手槍和子彈遞給我。

「這是史密斯左輪手槍,點三八口徑,是平頭子彈,火力不成問題。但我得說說準確度的問題。有人把槍管切得只剩一寸,準星當然就沒了,而且瞄準器已經被銼平。擊錘也一樣。所以你不能直接扣扳機,必須聯動式擊發才能開槍。它的尺寸剛好可以放在口袋裡,拿或放都不會鉤住衣服,不過恐怕不能拿這槍來贏得火雞射擊大賽,因為無法瞄得很准,只能大概對個方向。」

「沒關係。」

「真沒關係?」

「這樣就可以了。」我邊說邊在手中把玩著槍,感覺一下它,聞聞槍機油的味道。並沒有火藥味,顯然上次射擊後已經清理過。

「槍里沒有子彈,我只剩六顆,不過我可以打電話多要一些給你。」他說。

我搖搖頭,「如果六發都還不能射中他,那我也甭玩了,他根本不可能給我任何機會重新裝子彈。」我甩開旋轉彈匣,把子彈一一裝入。如果只上五發子彈,就能避免隨時上膛的狀態,但我隨即想到,還是多一顆子彈比較保險。更何況,擊錘既然已經銼平,意外走火的機率應該不大。

我問米克該付他多少錢。

他搖搖頭,「我不是軍火販子。」

「話不能這麼說。」

「我沒花錢買,當然也不能收你的錢。用完再拿來還我就行了。如果有困難,也不用還,就當沒這回事吧。」

「這槍沒有登記嗎?」

「就我所知應該沒有。這是偷來的,我也不知道原來的主人是誰,不過我想他應該沒有登記,因為槍枝號碼已經被磨掉了。一般來說,去登記的人不會銼掉槍枝號碼。你確定要?」

「沒問題。」

我們走回酒吧大廳,米克隨手把辦公室的門鎖上。我們回到座位時,點唱機仍播放著利亞姆·克蘭西的同一張唱片。酒吧後的電視正在放映西部片,音量非常低,大概只有那三個正在看電視的人才聽得到。我喝了幾口可樂,米克則喝他的愛爾蘭威士忌。

米克說:「就像我剛才說的,我現在已經收山,急流勇退,不做軍火生意了。你沒聽過三箱子克拉西尼可夫的故事吧?」

「沒有。」

「這可是好幾年前的事了,說不定可以放心大膽拿到法庭上說呢。規定是七年吧?法律規定的追訴年限?」

「大部的重罪是這樣,但逃漏稅和謀殺就沒有追訴年限的限制了。」

「我怎麼會不知道。」他拿起酒杯,仔細端詳。「故事是這樣的。那會兒,有三箱的克拉西尼可夫,你也知道,就是AK—47突擊步槍,放在格蘭街旁馬佩斯的倉庫內。三個大木箱,每箱至少有三十支步槍,所以加起來大約那兒有一百支槍。」

「誰的?」

「我們的。等我們把倉庫門鎖炸開後,就變成我們的了。我們開的廂型車竟然塞不下那些大木箱,我們只好撬開木箱,把槍一支一支裝進車廂。其實我也不知道這些槍到底是誰的,反正一定是非法持有,失主絕對不敢吭聲或向警方報案失竊。」他喝了口酒。「那時已經有買主等著要這批貨,在沒找到買主前,我們才不敢輕舉妄動去偷那批槍。」

「買主是誰?」

「幾個看似希特勒親戚的小夥子。我見的那三個打扮得一模一樣,頭髮剃得沒剩幾撮,穿著口袋上銹有圖案的藍襯衫。老實說,他們出的價錢遠遠超過那批貨的價值。」

「所以你們就賣給他們了。」

「沒錯。兩天之後,我到莫里西開的酒吧里喝酒,蒂姆·帕特·莫里西跑來把我拉到旁邊。你還記得他吧?」

「當然。」

「他跟我說:『我聽說你手邊有幾把不用的步槍。』我問他:『你從哪兒聽來的?』反正結果就是,他也想要那批貨,運給他北愛爾蘭的朋友。你也知道,他們那伙弟兄,全都熱衷支持那件事情。」

「聽說過不少。」

「他一定要買那批槍械,不管我怎麼解釋他都不相信已賣掉了。他認為我不可能在這麼短的時間裡處理掉那批貨。他還說:『這些槍還是不要留在國內的好。想想看,那些傢伙拿了槍會幹些什麼好事?』我就說,大概是拿來當作玩具兵的武器吧,頂多就是射殺幾個黑人罷了。他又說:『天知道,說不定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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