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的視線比夜晚清楚,但仍得先知道確切的地點,才能找到那些血跡。我請喬·德金一同前往調查。到了那兒,門房指出托妮落下的地點,就在大廈入口西南約二十碼的街上。
門房是個西班牙裔小夥子,身上的制服稍嫌松垮,臉上還冒著零零星星的小鬍渣。周日那天他正巧休假,但我還是把莫特利的畫像拿出來請他指認,他看了看,搖頭表示沒見過。
德金拿到房間鑰匙後,我們直接上樓進入托妮的住處,進去後,發現窗戶仍敞開著,因為連續下了幾天雨,窗戶附近已經濕透了。我倚著窗檯,探出頭去,往托妮墜落的地點望下去,希望能看見蛛絲馬跡,但一無所獲。突然一陣昏眩,我急忙把頭縮回來,伸伸脖子。
德金走到床邊,床鋪收拾得非常乾淨,衣服也整整齊齊地疊放在床尾。水藍色的裙子、泛黃的襯衫、深灰色的粗線衫、兩件有蕾絲邊的襯褲,還有一件大罩杯的白色胸罩。
德金拿起胸罩仔細端詳,放回原位說:「波霸?」然後看了我一眼,想看看我的反應。我面無表情。德金點了根煙,甩滅火柴,環視四周找尋煙灰缸。遍尋不著後,他朝火柴吹氣確定溫度已經降低,然後小心翼翼地放在床頭櫃邊上。
「那傢伙自稱殺了托妮,是嗎?」
「他是這麼告訴伊萊恩的。」
「伊萊恩?就是出庭作證使他入獄的證人?這事件亂七八糟的事要推到十二年前?」
「沒錯。」
「你難道不覺得他的作法就像阿拉伯恐怖分子嗎?只要一有墜機事件,他們就會宣稱是他們乾的。」
「我不這麼想。」
他又抽了一口煙,然後吐出來,「是啊,我猜也不是。好吧,就算是謀殺。我看不出你怎麼能排除這種可能性。有人從落地窗掉出去,你怎麼知道那究竟是誰的主意?」他走到門邊繼續推論,「托妮把門鎖上了,門栓也鎖住了。這能證明什麼呢?這並不是密室案件。從裡面轉動門把就可以把門栓栓上,或者用鑰匙從外面也可以栓上。他把她推出窗外,拿了鑰匙,離開時從外面栓上門栓。但是,即使我的推論正確,仍然不能證明任何事。」
「的確。」
「我們沒有找到能證明她是自殺的遺書。我最不喜歡這種不留隻字片語的自殺案件。法律應該規定禁止自殺。」
「你認為應該怎麼處罰?」
「罰他們回來繼續活下去。」他又反射性找尋煙灰缸,最後還是把煙灰彈在拼花地板上,接著說,「以前曾有一段時間,自殺是犯法的,但從來沒聽說過有人因此被提起訴訟。這真是白痴法律,如果自殺成功就會犯罪,但若自殺失敗卻變成罪犯。現在出個題目考考你吧。警官考試里真的會出現這種愚蠢的問題。假如托妮跳出窗外,壓死那個姓菲茨羅伊的小子,他因為分攤托妮的撞擊力結果死了,托妮卻倖存下來,你說她犯了什麼罪?」
「不知道。」
「我猜如果不是過失殺人就是二級謀殺。真的有過這種案例,那次不是從二十幾樓跳下去,大概只有四層樓高吧,不過,這種事情很少遭到起訴。」
「沒錯。」
「我猜只要提出精神異常的證明,就可逃脫法律。現在,我要做的事就是打電話請人來,看看能否在窗邊採集到他的指紋。如果找到了,就算是老天送給我們最好的禮物,你說是嗎?」
「房子里各處最好都檢查一下。」
「各處。」他同意,「但希望恐怕相當渺茫,你覺得呢?」
「對。」
「我局裡的制服警察最早到達現場,如果當真找到疑點,那真值得慶賀,因為這就成了我們自己的案子。我非常樂意把罪名直接掛在你那個仇人的脖子上。只是目前看來,那傢伙似乎不是那種蠢到會留下指紋的人。你說他打了兩次電話給伊萊恩,對嗎?第一通電話只是喃喃低語。」
「對。」
「你拿到的電話錄音也就是這通電話,無法辨識聲音的男子在低語,說他送花給她,還有模稜兩可的威脅,說還沒有輪到她,可是卻沒有明說輪到她幹嘛。這種案子誰辦得了。」
他看看四周想把煙蒂丟棄,目光移向地板,又看看那扇敞開的窗戶,最後走進廚房,把煙蒂放到水龍頭下沖滅,再把煙屁股扔到垃圾桶里。
他說:「那傢伙要伊萊恩關掉電話答錄機,她照做之後,才改用正常的聲音來威脅她,對吧?雖然伊萊恩告訴你曾遭他電話威脅,他也向她承認殺了托妮·克利里和邁克爾·菲茨羅伊,但這只是她的一面之詞而已,我們並沒有真憑實據證明他有罪,況且他並沒有明確說出他做了什麼,更沒有指名道姓,對不對?」
「對。」
「所以,除非我們掌握了確切的證據,否則根本不能動他一根汗毛。我會大量印製莫特利的畫像分發出去,不但要讓剛才的那位門房指認,也要值日、夜班的門房一起幫忙。雖然希望不大,但或許幾天前剛好有人看到那傢伙在附近出現。不過最麻煩的是,即使他真的在這個地區或這棟大樓出現過,要證明他謀殺托妮,恐怕還得費一番功夫。首先得要證明托妮是被謀殺的才行,但這要如何才能證明?」
「醫學證據呢?」
「什麼證據?」
「托妮的死因。」德金看著我,什麼也沒說。「沒有驗屍報告嗎?」
「當然有。但你也想像得出人從那種高度摔下來的慘狀。你想要醫學證據?我告訴你,托妮·克利裡頭朝下摔下來,撞碎了邁克爾·菲茨羅伊的腦袋,聽起來很不可思議,但確實如此。法醫沒在她體內找到子彈碎片,報告中當然註明她是高處摔落致死。我知道你在想什麼,你認為他先殺了她然後才把她推出窗外。」
「很有可能。」
「好啊,你去證明看看。他也有可能先把她打昏,再趁她不醒人事的時候,把她扔出窗外。即使如此,你覺得你能找到什麼證據?脖子的勒痕,還是頭頂的傷口?」
「那麼精液比對呢?那傢伙在俄亥俄州那名受害女性體內留下精液樣本。」
「對啊,但他們根本查不出那是誰留下的。馬修,就算採集到托妮·克利里體內遺留的精液,想到她和那菲茨羅伊姓小子共享生命的最後一刻,弄不好也可能是邁克爾·菲茨羅伊的呢。再說,就算是莫特利的,又能證明什麼?法律又沒規定不準和女人上床,就算他從肛門進去也不犯法啊。」他又掏出一根煙,口氣一轉,「我告訴你,在這個案子里,我們抓不到他的把柄。不但找不到他指紋,就算找到,也不能以此定罪。就算他曾在現場出現,甚至到她房間去,也不能證明她是被謀殺,當然更不能說他是兇手了。」
「那到底要怎樣才能抓住他?」我無視於他的目光,「難道我們就只能一直等,直到哪一天發現一具有他簽名的屍體?」
「馬修,會的,他總有一天會露出馬腳的。」
「或許吧。只是我大概等不下去了。」
德金的確是位老手。雖然他不相信會有幫助破案的契機出現,但依舊進行徹底調查,絲毫不浪費時間。他立即調派鑒識小組到達現場,當天下午就打電話告訴我化驗的結果。
壞消息是,他們並沒有發現莫特利的指紋。還有一則不知能否稱得上是好消息的發現,就是托妮·克利里跳樓的那扇窗檯和窗框上竟然都乾乾淨淨,連她自己的指紋也找不到。這表示可能有人很小心,注意不留下指紋,或是已經仔細地擦拭過。這項結果並不能算是有力的證據,因為人們不見得在接觸物體時一定會留下指紋,但多多少少可以證明我們的推測,即托妮不是自殺,而是有外力介入。
我現在唯一能做的,仍然是延續過去幾天所做的事,到處向人打探,挨家挨戶發送莫特利的畫像,同時附上我那庫存日益減少的名片。
我想到了吉姆·費伯,他替我印製名片當作禮物送我。「打電話給你的輔導員吧。」每次去參加聚會時,總會聽到這句話。
「你只要不喝酒,來參加聚會,一起讀戒酒書,打電話給你的輔導員。」我現在並沒有喝酒,也一直都準時參加聚會,戒酒書上大概沒有提過如何跟一位滿懷報復心的瘋子捉迷藏,而吉姆顯然也並非這方面的專家,但我最後還是打了電話給他。
「你已經盡心儘力了。」他說。
「你真會安慰人。」
「我不知道這能否安慰你,甚至可能連鼓勵的作用也沒有。」
「的確沒有。」
「但也說不準。或許現在這樣只是讓你自己明白,你已經儘力採取所有可行的措施了。要在紐約這種大城市找一個刻意避開你的傢伙,簡直就像大海撈針。」
「是。」
「當然,你也可以請求警方協助——」
「我試過了,目前他們所能提供的支援實在有限。」
「聽起來,你已經盡心儘力了,卻仍然責怪自己不能做得更多。你擔心這件事會失控?」
「的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