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章

破曉之前我回到旅館,進房時已經過了四點,沒多久,天色就轉亮了。我整個晚上都在城裡奔波,走遍多年來未曾重訪的各個角落,有些地方早已經歇業。我試圖尋訪的部分人士也已不見蹤影,不是在天上,就是在牢里,有些人甚至早已離開國內。不過我還是發現一些新的地點,認識了幾個新角色,並設法使他們願意協助我的搜尋工作。

我在普根酒吧找到「男孩」丹尼。他個頭矮小,雖為黑人但得了白化症,儀態和禮貌十分講究。他總是穿著剪裁保守的三件套西裝,只在夜裡活動,生活作息如同吸血鬼,從來不在日出到日落這段時間外出。現在他的習慣跟以前一樣,還是只喝純的冰的俄羅斯伏特加。對他而言,普根酒吧和頂尖小店等地就是他的家,這些店裡總會隨時為他準備一瓶冰透的伏特加。不過現在頂尖小店已經歇業了。

「現在那裡改成一家法國餐廳。」他告訴我,「高消費又不是很好,我最近大都來這裡,不然就是去阿姆斯特丹街上的鵝媽媽之家。那裡有一組三重奏還不錯,一星期六天都表演,鼓手一向不用鼓棒而只用金屬刷子,從來不肯獨奏。而且,他們把燈光控制得恰到好處。」

「男孩」丹尼所謂恰到好處,絕對是昏暗至極。不管什麼時候他總是戴著墨鏡,我想即使在暗無天日的礦坑中,他也還是會戴上墨鏡。「這個世界實在是太吵雜、太明亮了,」我不只一次聽他這麼說,「應該安一個可以調暗光線的裝置,音量也應該降低。」

他不認得我帶去的素描人像,但聽到莫特利的名字則似乎有些印象。我試著喚起他的記憶,最後他漸漸記起了這個事件。「你是說他現在回來找你算帳,」他問我,「你為什麼不幹脆跳上飛機,找個溫暖的度假勝地,等他冷靜之後再回來?像他那種傢伙,給他幾個星期,包準他又會捅出咯摟子,沒多久就得再回去蹲監獄。這樣一來,你又有十來年可以高枕無憂了。」

「他現在變得更狡猾難纏。」

「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他竟然待了十二年,你說他的腦袋能有多厲害?」他一口喝完酒,接著他的手只不過挪動幾寸,竟足以招女招待前來服務。等女招待斟完酒並確定我的飲料仍未喝完之後,他開口說:「我會傳話下去,隨時保持警覺,馬修,我能做的只有這麼多了。」

「我很感激。」

「不知道他會在哪個區出沒,和誰混在一起。不過有些地方還是值得你過濾一下。」

他提供一些線索給我,我便循著這幾個方向跑遍了全城。我在倫諾克斯大道上找到一家無照酒館,街盡頭另一家酒吧,則有很多有錢有閑的上流階級人士在那兒喝酒。我還坐計程車到城中二十街和第三大道附近,一個名為補綴之家的店,店外的磚牆上還懸掛著早期的美國式拼布作品。

我告訴酒保,我找湯米·文森特。「他現在剛好不在,」他答道,「如果你願意稍等一會兒,通常這個時間他也差不多該回來了。」

我點了一杯可樂,在吧台等待。吧台後方有一面鏡子,我不用轉身就可以看到門口進進出出的人群。直到我的杯中飲料喝得只剩下冰塊時,坐在相隔兩個座位的胖男子忽然走過來,伸手搭在我肩上,彷彿我們是舊識。他說:「我是湯米·文森特,需要我為你效勞嗎?」

我在二十街和公園大道、第三大道後面的十四街。第八街北段靠百老匯大道,及四十七街和第五大道間的列剋星敦大道附近閑逛。這一帶是站街女郎群聚攬客的地方。她們個個花枝招展,穿著超短熱褲和削肩背心,頭戴金黃假髮。我上前交談的女郎不下數十位,聽任她們誤以為我是警察,反正我否認也沒人會相信。我把莫特利的畫像拿給她們看,警告說他以傷害站街女郎為樂,而且是殺人嫌犯。我說他也許會以客人的姿態出現,但是他常自認為是皮條客,而且很喜歡控制妓女。

第三街上有個女郎頂著一頭金髮,與深色髮根形成雙重發色的特殊造型,她自稱認得這個人。「不久前才見過,」她說,「只看卻不做買賣,還問了一些奇怪的問題,問我要做什麼、不該做什麼、喜歡什麼。又不喜歡什麼之類的。」她握起拳頭,在胯骨間比劃著表示不屑,「拿我當傻子耍,開玩笑,我才沒空跟他瞎扯。你懂嗎?後來再遇見他時,我就趕緊快步走開。」

另一個在百老匯大道的女郎,身材惹火,滿嘴南方腔,說她也曾在附近見到他,但最近卻不曾出現。最後一次看到時,他是和一個名叫邦妮的女孩一同離去。那麼邦妮現在在哪裡呢?也許去了其他地方,消失了,好幾個星期都沒再見過她。

「也許去了別的場子,」她說,「也說不定是有什麼事發生了。」

「什麼事?」

她聳聳肩,「什麼事都有可能。有時候你會見到某些人,有時候她們又消失了,你也不會立刻開始想念她們,頂多無聊時會問:『嘿,那傢伙上哪兒去?』然後還是沒有人知道結果。」

自從邦妮和莫特利一起離開後,她有沒有再見過邦妮昵?她想了想,似乎無法確定,甚至也不能確定和邦妮一起離去的男人就是莫特利。她想得越久,對自己的印象就越沒把握。

途中我抽出時間,趕赴正在艾樂農屋舉辦的午夜聚會。艾樂農屋位於西四十六街上一棟老舊辦公大樓三樓,是由辦公室改裝成的俱樂部。參與這個聚會的大都是年輕人,其中很多人看來像是剛開始戒酒,信心不足的樣子,絕大多數除了酗酒之外,還伴隨有長期嗑藥的問題。這些年輕人和在街上的遊民幾乎沒兩樣,唯一的不同是他們現在都有一個目標,人人都努力遠離酒精保持清醒。而在街上的那些人,卻在這個世界的邊緣漸行漸遠。

我抵達會場時已經遲了幾分鐘,正在演說的女孩提到她十二歲時,已經有兩年的酒癮,正要開始抽大麻。她繼續訴說她的過去,內容包括各式各樣的禁藥,海洛因、古柯鹼等等,也提到了在街上當扒手、當娼妓,去黑市販賣她的嬰兒種種。她花了好一會兒的工夫陳述她的經歷,她現在不過十九歲而已。

這個聚會持續了一個小時,我從頭到尾都參與了。我的注意力隨著演說的結束而分散,在後來的討論會中我沒有發表意見,因為會中主題都是關於憤怒的情緒。我沉浸在自己的思考中,偶爾因為某些人太過激烈的談話,才會被打斷,帶回現場的主題中來。大部分吋間,我都任自己思緒飄散凈化我的情緒。外面那個世界充斥著邪惡,而過去這幾個小時中,我更是在挖掘其中最醜陋的部分。但現在身處聚會,我只管努力戒酒,就像這裡的每一個人一樣,單純簡單,這使得此地成為一處避風港。

最後我們一起站起來,誦讀祈禱文,然後我又回到外頭邪惡的殘酷大街上。

星期一早上我睡了大約五個小時,醒來時卻如宿醉般頭暈目眩,這真是不公平。前一晚喝了太多品質低劣的咖啡、摻水的可樂,吸進幾百公升充滿二手煙的空氣,難怪我無法像小學生一樣期待這新的一天降臨,只能如同酩酊大醉之後一樣,整個早上受苦受難,頭痛欲裂,口乾舌燥,度日如年。

我吞了一些阿斯匹林,淋浴刮鬍,到樓下街角小店喝了一些果汁和咖啡,等阿斯匹林和咖啡發揮作用後,又走到幾個路口外的商店買份報紙,帶回火焰餐廳,點了一些早餐準備邊吃邊看。早餐送來時,宿醉般的不適終於結束,雖然我還是感到很疲憊,但總得調整自己去適應。

報上的內容顯然不怎麼令人振奮。頭版新聞是有關牙買加區的大屠殺事件,一個委內瑞拉家庭遭到槍擊和砍殺,四個大人和六個小孩喪生,住宅付之一炬,連鄰近房舍都被火波及。證據顯示出這個事件可能與毒品交易有關,由於出現這種推論,讓一般民眾感到事不關己,警察們也不用日以繼夜費盡心力努力破案。

體育新聞片的新聞也沒有好到哪裡去,紐約兩支球隊都輸。噴射機隊慘敗,巨人隊則以些微差距輸給獵鷹隊。體育新聞最大的好處,就是它在現實生活中的重要性實在微不足道,至少不會要人命,到頭來,誰輸誰贏又有什麼大不了的呢?

我就不太在乎那些輸贏勝負,但話說回來,我似乎對任何事情都不太在乎。於是我又翻回社會新聞版,看到另外一件與毒品有關的謀殺案件。這起事件發生在布魯克林區海洋公園,一個曾經數次因為毒品被捕的二十四歲黑人男子,被改造散彈槍射擊身亡。這條新聞固然令人不愉快,不過老實說,比起我們球隊輸給費城隊的事,後者更讓我難受,雖然輸球本身已經無法引起我任何情緒反應了。

第七版有一則新聞吸引我的注意。

一個名叫邁克爾·菲茨羅伊的二十二歲青年,與女友約好去聖馬拉契教堂望彌撒。他的女友是演員,主演過的幾部廣告皆頗受好評,她在四十二街和第九大道一帶的曼哈頓廣場有一間公寓。他們沿著四十九街手牽手準備散步回她家時,恰好有一個名叫安托瓦妮特·克利里的女子在這一刻決定要結束自己的生命。

她選擇跳樓的方式來自殺,她恰好住在有二十二層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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