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在逃亡 第一節

兩個小時以後,換藥的新護士一層層揭開昏迷患者額頭上的綁帶,卻發現根本就沒有傷口。她興奮地跑去告訴院長,省二院終於發生了傷口不治而愈的奇蹟。聞訊趕來的張隊手持錄音筆,一直聽到結尾的那一聲驚呼—「你怎麼打開的?」啊,原來歐陽楠早就有鑰匙,他一直在等一個替身進來掉包。記者醒來就得理不饒人,和張隊申訴安全問題,並要他賠償被歐陽楠摔碎的相機。哭笑不得,喜憂參半,張隊甚至還跟六點二十分離場的那個戴著口罩和棒球帽的記者打過招呼。

那個人是我,我本來不用回應張隊,但我還是壓低聲音說了句「我回去發稿,你也辛苦了」。所有的黑鍋你替我背吧,對不起了,張隊,我要離開這裡,查清真相。我想快走卻邁不開步子,全身縫了二十五針。我感覺再快一點兒的話,整個皮囊都會脫骨而出。不能坐電梯,誰知道哪個買啤酒的警察剛巧和我同一梯。離廁所不遠有個安全通道,下樓原來會那麼痛苦。我撐著扶手兩步一級。醫院後門有輛寶馬會一直等我到七點鐘。就在三天前,正月初一,我如此想進警察局,我甚至認為警局比外面暖和多了。歐陽桐的死,多出來的刀傷,一把奇怪的匕首,失去的一百萬,我身上的二十五針,陳潔的「我恨你」——我人生密度最高的四十八小時。

我一定要出去,我與外界的距離只差最後一道旋轉門。我明白轉過這四十五度,等同於我申請了一張永久放逐令。有人會把我做成當場擊斃的頭號通緝犯,查不出真相我將含恨而亡,即使查明真相我也是瞑目而死。總之,出了這扇門,不管什麼過程,等待我的只有一種結果—死無葬身之地。

大門外斜對角停著一輛寶馬,那是等我的。彎腰往車裡鑽時又是一陣鑽心的疼。一個戴帽子的男人坐在駕駛位,見我進來,沒說話,沒動靜,甚至都沒看我一眼,直視前方指了指安全帶,示意我繫上。我很久沒有在車裡系過這玩意兒了。他一腳油門往西開。我問他現在去哪兒,他不說話,面無表情。看他的樣子估計比我大幾歲,坐在駕駛位也能看出矮小精瘦。這是個什麼樣的組織,是高文、高君給他們賣命,還是他們只是小弟?也許這個就是高君,他們都一樣的瘦。

我搖開車窗,大口呼吸久違的自由空氣。路兩側的高樓從幾十層一路低到三四層,後來就全都是平房,摻雜著化肥、豬飼料的廣告。我卸下安全帶,提醒他:「我們已經出城了。」

「我知道,走外環不會出意外。」他依然直視前方說,「你把安全帶繫上。」

至少聲音不是高君的,只是個司機嗎?可是比司機有腔調多了。我說:「現在去哪兒?」

「去跟你拿錢。」

「你們這個組織有大夫嗎?我全身縫著二十五針,你不覺著得先幫我處理一下這些?」

「先去拿錢。」

我側過來打量他,現在在外環橋上,我看看我能不能搞得動他,他一身西裝,那種最老最土的款式,白襯衫藍領帶,典型的車夫打扮,但有一點不同,就是氣場。我笑著問:「你不只是個司機吧,有名片嗎?」

他不說話,在橋右側溜邊慢行。

「把你這個借我使使。」

我說著又摘下安全帶,左手伸向他右褲袋,他一腳剎車,在我向前傾的一刻,掏出裡面的槍,對準我的腿,慢聲慢語:「錢在哪兒?」

我張開雙手,要他放鬆,重新繫上安全帶,往後靠,告訴他:「墳場,東郊墳場。」

誰讓他出門就往西開的?一百碼的速度還開了一個多小時。到墳場已經天黑了。我說今兒算了,我就記著人名,位置記不清了,沒法找。他依然耍酷,一語不發,拔鑰匙下車,就近買了個電筒和兩個花圈。我看著就想笑,我問他:「你媽是不是也死在這兒?」

他瞪我:「我媽還活著呢。」

守墳場的不給開門,他這回不再冷冰冰,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地跟老頭解釋,他媽託夢讓他這個時間來上香。他跟老頭一握手,就把一張紅票塞進了老頭手裡。他說他媽講了,來的路上見著一位,打賞一百。老頭收錢挺高興,把門打開。車進去時他在車裡對老頭說:「我媽又說了,要是見著誰兩次,就把錢要回來。」

老頭嗖的一下鑽收發室聽評書去了。這招兒真狠,我們就是找一夜,也不會有人來煩了。

我們從山腳往上一層層找,天一黑我親生父親埋在山的哪側都想不起來了。我說姓歐陽,他就跟我分頭去找。遠的時候我們相隔有兩百米,我早就沒興趣使絆兒或是再逃跑了,反正錢對我來說用處不大,至少兩百萬和三百萬沒什麼差別。況且看他的身手,就是我身上一針沒縫,也未必幹得過他。

他比我賣力氣,我父親的墓是他先看見的。我也沒說過挖坑啊,他就能料到,在墓的周圍走一圈沒感覺出哪兒的土松,然後蹲下來摸摸石板,掀起那一塊,把皮箱翻出來,咬住電筒坐下來點錢。

「箱子得留給我,」我說,「銀行的VIP箱。」

他點點頭,從左褲袋扯出一布袋把一百萬裝起來。幸運的話,他能給我留兩百萬。藏這兒是不可能了,我去哪兒都得拎著這皮箱。我要他把布袋給我,皮箱送他了。這樣沒那麼惹眼。他答應了,怕我做手腳,自己重新裝。

「你警員編號是多少?」

「嗯?」他抬頭看我,滿額頭的抬頭紋。

「你跟我一樣,跟去年的我一樣,是個被搞下去的警察。」

「AC58405。」他還記得。我也會永遠記著我的警號65707,彷彿那是我的另一個名字,其實被放逐以後,我再沒機會使用歐陽楠這個代號了。

「你是什麼事?」我問,「哪個局的?被誰搞掉的?」

這不是廣播里的午夜情感節目,難兄碰難弟,他絲毫未被觸動,合上皮箱問我去哪裡,順我一段。我反問他:「我是逃犯,你說我能去哪兒?」他拎起皮箱向寶馬車走去,我跟著他,開玩笑說:「你才拿一百萬,你把我幹掉,這兩百萬就是你的了。」他想了想,把槍掏出來。

我下意識地往後躲。這人是正牌純種瘋子,槍在他食指上轉了幾個圈,下了膛,卸下子彈給我,說:「高稽查讓我給你,六顆,說是在你閣樓上搜出來的。」

我接過來,這還是以前高文跟我要過的,我媽收起來的六顆子彈。

「他說,可能你以後用得著。」

「他媽的沒槍光有子彈有個屁用?!」

「留著吧,它會隨時提醒你,你是個警察。」

我把子彈收起來,問:「那你還是警察嗎?」

他沒應我,開車門。

我說:「你先走吧,把花圈留下來,我孝敬我媽。」

他順我一段,到我全家那個山頭,從後備箱把花圈抬出來,開車前把電筒扔給我,說:「你好好查吧,至於我怎麼下來的,跟你哥有關係。」

說完他就跑了,我追著車喊:「你警員編號是多少來著?」車更快了,估計他根本就不打算讓我將他做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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