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十六夜 無音

五月二日 加州 五號州際公路旁 拉斯佛洛里斯

一臉落腮髭鬍的史葛·朗遜獃獃地坐在「車輪酒館」的最裡頭,面前餐桌上是半塊冷掉的牛排和已變溫的啤酒。

朗遜從防風外套的口袋裡掏出止痛藥瓶,往掌心倒出三顆,和著溫啤酒吞服了,然後徐徐燃點了一根煙,深深地吸進一口。

他瞧著酒館裡陰暗的情景,想起自己還是聯邦探員的日子,無數次在這種鳥不生蛋的陌生地方過夜,一站又一站地追著一點點線索,就像獵犬一樣……

還沒有過十二點。酒館裡只剩五、六桌客人。幾個滿臂紋身的機車族正在打撞球和彈珠檯。兩個坐在吧台的中年人看來是本地的農夫,喝得臉頰紅通通的——還是他們的臉本來就晒成這種赤紅?……一個長駐這裡的老妓女,鮮紅背心底下的兩顆乳房下垂得像腫瘤。另一邊一對沒錢喝酒的少年男女就伏在桌上睡覺。那女的露出兩條瘦弱的手臂,皮膚呈不健康的蒼白。是離家出走加上吸毒吧?……

朗遜苦笑。

——職業的老毛病又犯了。你已經不是執法者了,你現在只是個生意不佳的私家偵探……

他下意識地摸摸身旁椅子上平放的公文袋子。

——這東西。本來以為已經永遠成為過去。想不到還有人要看。更想不到的是有人相信……

酒館的大門被打開,外面淅瀝的雨聲傳進來,蓋過正在播放的鄉村歌曲。

所有人的視線都轉向門口,包括肥胖的老闆兼酒保。這個時候才進來「車輪酒館」?記憶中最近五年里不曾有過這種稀客。

老闆皺眉。大概是哪個發神經的流浪漢想進來避雨吧?要是太臭太髒的話,還是得狠下心把他趕走。他摸摸櫃檯底下,那根球棒仍然安在。它是「車輪酒館」唯一的保安系統——這種爛地方,根本不需要槍來保護。

進來的是個矮小的身影,乍看像個孩子。濕淋淋的黃色斗篷雨衣,把身軀從頭到腿包住了,只露出一雙沾滿泥濘的破舊軍靴。身後斜斜背著一個又長又大的黑色旅行袋。

那人一步一步踏著破舊的木板走往酒館中央,身後遺下一行雨水漬。昏暗的燈光下無法看見帽子內的臉孔。

那人經過撞球檯,沒有朝那幾個機車族看一眼。其中一個最壯碩的機車族拿著球杆,刻意走過來擋在那人跟前。他名叫泰利,是這夥人的領袖,一頭金色長髮束成馬尾,不過頭頂已經微禿。黑色皮革背心展露出兩條碩壯的臂膀,兩邊肩上各刺了一個骷髏圖案。

泰利假裝沒有看見來人,高高地翹起屁股,伏在撞球檯上瞄準,把那人的去路完全封住了。

下一刻,那人卻已越過泰利繼續步行。所有人,包括泰利都愕然。這麼多雙眼睛竟然都沒看見,那人用了什麼方法閃過泰利的身體。泰利身上沒沾半滴雨水。

那人走到史葛·朗遜的桌旁才停下腳步,把背上的旅行袋卸到桌上,輕輕坐在朗遜對面。

朗遜緊張地把煙弄熄。

「你回來了……」

那人點點頭。

朗遜直視那人斗篷內的臉。一個亞洲裔的女子。黝黑而削瘦結實的臉有一股刀子般逼人的冷漠。五官無疑美麗而細巧,卻彷彿給囚禁在那過於剛強的面孔里,難於表達任何情感。

雨水流到她的臉頰上。可是這樣一個女孩子,令朗遜無法聯想她哭泣的樣子。

這個女孩子的心比誰都要堅硬,這是朗遜初次跟她見面時的印象——那是兩個星期前,她突然造訪他在芝加哥的偵探社的時候。

「找到那些……墳墓了嗎?」

女孩無言地打開桌上的旅行袋,從裡面拿出一個長條狀的粗布包裹。那塊布污穢不堪,已無法辨出原來的顏色。

女孩把布包的一端解開,露出一截黑色的東西。是一把日本武士刀的刀柄,金屬部分滿布銹漬,上面交叉裹纏的黑色布條已經霉爛。

女孩利落地把固定刀柄的楔釘拆下來,手腕略一用力,拔除了整個木柄,露出內里金屬的刀脛。

刀脛因為有木柄保護,銹漬明顯少得多,上面有一行小小的直排文字銘刻。女孩細小的食指撫摸那六個刻字:唵嘛呢叭咪吽。

朗遜不明白這六個字,可是他知道這柄武士刀屬於誰。他永遠記得一九九七年那一夜目擊的情景。

「還有……遺骸……呢?」朗遜問。

女孩從旅行袋中又拿出一個小紙包來打開。裡面是三顆濁黃色的、像某種結晶物的圓珠。

「這就是……他的遺體?就只餘下……這幾顆東西?」

女孩無言地把紙包和武士刀收起,統統藏回旅行袋內。

「你要的資料……都在這裡了。」朗遜把身旁的公文袋子拿出來。

女孩接過打開,掏出一個文件夾跟一個小型錄音機。女孩首先拿起錄音機,按下「播放」鍵。

「……簡直難以相信……」是朗遜自己的聲音,背景夾雜著颯颯的風聲,但仍然可以聽出他當時震驚的情緒。

朗遜忍不住又拿出煙來點火,拈著煙的左手微微發抖。他每次重聽這卷錄音帶時都是這種反應。

「……血和慘叫……那個光頭的東方男人,頸背的皮膚給撕下來了!他的痛苦……這實在無法想像……」

女孩依舊沒有表情。

「這些都給你吧。不用還我。」朗遜吐著煙霧說。「可是請你保密。要是FBI知道我保留著這些東西,我鐵定要坐牢……那時候我並沒有把它們呈報上去。沒有人會相信我。他們會把我當做瘋子……那個慘殺案就是這樣不了了之。案件歸檔以後不久我就辭職了。腦子一片混亂,我無法再運用常理邏輯來辦案……很可笑吧,人的腦袋竟是這樣脆弱……」他說著時把一根煙很快地抽完了,又再接上另一根。

女孩打開那個文件夾。最上面的是一張通緝令。放大的「WANTED」字樣上方是一張照片。

「我看見……」錄音機繼續轉動。「好像是吸血鬼的東西……」

尼古拉斯·拜諾恩

高度危險人物。一九九七年十月十六日涉嫌在漢密爾頓市郊屠殺九人……

女孩毫無感情地瞧著拜諾恩的照片良久,然後把文件夾合上,又關掉了錄音機,將它們全部收進她那巨大的旅行袋裡。

「……我還以為這一切已經過去。現在我不過是個專門調查婚外情的二流偵探……我從來沒有打算把這件事情告訴別人,直到那一天你來找我……你不用付我任何費用。對我來說這次不是工作。我很高興,有人把我這個可怕的秘密帶走……」

女孩站了起來,伸出一隻手掌。朗遜握住了那細小的手掌,出奇地溫暖。他感到掌心傳來一種難以形容的安慰能量。

女孩瞧著朗遜。他感覺她已儘力表現出友善,可是那雙眼睛還是透出一股難以平復的兇悍,細薄的唇片緊抿著。

女孩提起旅行袋離座而去。朗遜則鬆了口氣,大大呼出一口煙霧,彷彿放下了重擔。

女孩再次經過撞球檯之前,泰利早已盯上她。球杆橫在她跟前。她止步了。

「你連酒也不喝一杯嗎?」泰利笑著走近女孩。「每個客人都這樣的話,老闆可要賠本了。」

「泰利,別找麻煩。」老闆隔著幾張桌子喊叫。可是他知道沒有用。剛才泰利在眾目睽睽下出了洋相,不會輕易罷休。

「閉起你的鳥嘴,臭老頭!」泰利轉過來向女孩說:「最少也讓人看看你那張醜臉,我才會放你走……」

另一方的朗遜摸摸藏在外套里的左輪手槍。他不想為了這種混帳的機車族動手。

——可是這麼嬌小的女孩子……自己從前好歹也是個執法者啊……

女孩把斗篷雨衣的帽子褪下來。

除了朗遜以外的人都愕然。女孩剃了個光頭——正確說是蓋著不到一毫米高的薄發。後腦有一個巴掌大的墨色符號刺青:

〈插圖〉

女孩突然暴露的美麗臉孔讓泰利看呆了,直至看見她悍厲的眼神時才回過神來。

「呵呵,原來是個女孩……你知道『車輪酒館』的規矩嗎?凡是女的進來都得陪我喝一杯……」泰利側身細看女孩的後腦,「你也喜歡紋身嗎?好極了,你的這個刺得很不錯哇。既然大家有共同的興趣,今晚可得好好聊一聊……」

泰利的手伸向女孩的下巴。

當觸摸到女孩皮膚的瞬間,泰利看見她的眼睛裡燃起兩朵暴烈的火焰。

「不要碰我!」泰利彷彿聽見自己的腦海里出現了這句吶喊。

沒有人看見發生什麼事情。只知道泰利二百磅的身軀一瞬間就躺了下來。在這個體重還不及他一半重的嬌小女孩面前。昏迷的臉絲紋不動,眼睛都翻白了。看不見頭臉或身上有任何傷痕瘀腫。

「又是……這種魔法……」朗遜瞠目結舌地站了起來。「跟那一夜看見的一樣……」

女孩把雨衣的帽子拉上,背起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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