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一章「康正行,對不起。」 ,一九九九。

康正行

我在士林附近,靠近河堤的地方租了一間老房子,房子本來就不大,舊舊的,但是我在房間裡頭,擺了一張小小的彈簧床,一些簡單的傢具(多半是二手的。),一個小收音機,看起來還算舒適。

門外有一顆大樹,飄下的葉片總是在窗台上顯得零零落落。

大學聯考的分數真的不高,至少比我爸期待的低了許多,雖然我還是填上了一間台北的私立大學的社工系,不過我爸卻逼著我準備重考。在鬧了一場家庭革命之後,我答應我爸,我先到台北補習,等到開學,我會一邊念大學,一邊準備明年的大學考試。

我爸擔心我在台北鬼混,所以買了一隻手機給我(這是我生平第一隻手機,海豚機。),他還要求我只要是看到家裡的電話打來,不管正在做什麼都得接聽,所以我經常保持關機狀態,假裝電池老是沒電。

而我在高中畢業之後,大學開學之前,就一個人從東部到了台北,找個地方住,找個補習班讀,每個月,等著我爸匯一萬塊錢到我的戶頭裡。

不過,也不能說是只有「我」一個人。

杜慧嘉也來到台北,她考上了國立大學的外文系,在我住的地方不遠,找了間公寓五樓跟另一個女生合住。這些日子,她常常會帶著她煮的東西來敲我的門,我每次都說不用了,這樣麻煩她,但是她只說,反正她不習慣一個人吃晚餐。

還有,余守恆,他理所當然地考上了台北的體育大學,現在住在他們學校的男生宿舍里,常常會打電話給我,告訴我他的手機現在開著,有事可以打給他。

我本來以為高中畢業之後,會各奔東西,人事全非的。結果沒有,除了從東部那個鄉鎮,來到台北這個都市,除了學校不同,沒有在同個班上,我和這唯一的兩個朋友還是時常會碰面。

害我在高中畢業典禮大合唱驪歌的時候,都白哭了。

余守恆前幾天打電話給我說,他們學校開學的第一天,九月二十日,也就是明天晚上,他們繫上會舉辦一場迎新舞會,問我要不要一起去,我只是隨手把這個訊息寫在紙條上,夾在書桌前,就在王菲新出的「只愛陌生人」專輯旁邊(買回來的時候,我把「推翻」反覆聽了十幾遍)。

為什麼要找我去?

他說,舞會要求一定要攜伴參加。

我不想胡思亂想,因為每次的胡思亂想到最終,還是胡思亂想而已。

天啊,我到底在胡思亂想什麼?我自己都被搞糊塗了,什麼胡思亂想最後還是胡思亂想的胡思亂想?

其實從高三在莫名其妙的游泳比賽那天之後,我們的相處開始漸漸變得不一樣了,不過我也不確定到底是哪種不一樣,我們之間的對話開始變得模糊,就連很多舉動都顯得曖昧(也不是那種曖昧的曖昧。)。

一直到現在,我還在懷疑,我們現在保有的友情關係,到底是因為這好幾年以來的習慣,還是因為我們彼此可以迴避掉一些什麼?

但是我唯一能夠確定的就是,當我們慢慢長大之後,我們兩個人自己的秘密也跟著越來越多。

「喂?我是,嗯,那我們就約在麥當勞好了,好,待會見。」

他不是余守恆。

他是我們繫上一個學長,我上一屆的直屬學長,我們在前幾天的迎新餐會上認識的,他很高,我不確定到底有多高,但是應該比余守恆高,他喜歡笑,笑起來比余守恆還多了點靦腆,雖然他不常打籃球,但是運動上面也不比余守恆遜色,而且智商一定遠超過余守恆。

可惡,我怎麼老是拿來跟余守恆比較?

他行為舉止相當成熟,習慣照顧其他人,平常會打通電話問問我的狀況,是不是吃飽了?課表看了沒?書單上的書記得不要忘了買,如果沒有買到他就先借我,學校哪個教授特別難搞,千萬不要到學生餐廳吃飯等等等。

反正就是比余守恆好個十五萬倍。

「康正行!」

我聽見門外的摩托車聲,這個才是余守恆,他騎著他自己號稱「Spyder二號」的野狼(據說他跟余媽媽拗了很久,他媽媽才答應買給他的。),他在學校練完球,也還是會到我這裡晃晃,不過我通常不太理會他,只是專註在重複寫著補習班發下的試題。

而他,偶爾在我的床上睡個午覺,偶爾只是拿了幾包余媽媽寄來的土產,偶爾只是纏著我,說他又發現台北哪裡哪裡好玩,等我考完第二次大學聯考之後,再一起去。

我開了門,他依舊活力充沛地衝進了我的房間。

「我們今天幹掉大三學長那班,八十九比六十一,他們輸得暴慘。」他說。

「是喔。」我繼續在書桌前坐好,翻書。

「待會一起吃晚餐。」

「我跟人約了。」我說。

「有秘密。」他用揣測的眼神看著我。

有又怎麼樣?

他的手機響起,他看了一眼,但是沒有接聽。

「你才有秘密吧?」我回敬他。

「那算了,我找別人一起吃。」

他轉身就拿著安全帽,開了門,然後又探頭進來。

「喔,對了,不要忘了,九月二十,明天晚上。」

「再說吧。」我隨口回。

「你一定得來,我有事要告訴你。」

「什麼事?」

「你明天就知道。」

又是什麼事?這個傢伙該不會又有什麼可怕的計畫還是想法?

他沒有多說,只是對我微微笑,然後轉身帶上門,騎著他的小野狼離開。

算了,反正我已經習慣他帶給我的錯愕了。

我挑了一件還算亮眼的襯衫換上,牛仔就那一百零一件,就這樣吧,我本來也就沒有那麼想參加這場舞會的。

算了,我其實還滿期待,他到底要告訴我什麼?

余守恆說待會來接我,我早就換好了衣服,穿了了鞋子,呆坐在床上,看看手錶,已經七點多了。

有點累,我躺下來,什麼都不想去想。

只是腦中閃過了幾個畫面,像是國小六年級,有一次,他偷偷拿走了我的作業本帶回家,沒有告訴我,隔天因為我沒有做作業,整個午休時間被老師罰站,他跑來跟我說聲,對不起,然後就陪我站在教室外頭,整整一個小時。

還有一次,大概是在國中二年紀,他把生物老師的地球儀摔壞了,被導師處罰,要他在放學之後,在黑板上寫罰寫五百個「生物老師,對不起。」。而我那時候是班上的生物小老師,也被導師要求放學後留下來,監守著余守恆把那五百次寫完,我很無奈地坐在書桌前,數著他潦草的字跡,直到最後一個寫完,他寫了第五百零一個,是「康正行,對不起。」

第三次,是高二的時候,一場他有史以來輸得最慘的籃球賽,我有在場邊看,就快終場他都沒有放棄,不過,還是以極大的差距輸了比賽,我知道他很氣餒,本來想安慰他的,但是他跟我說,「對不起,下次不會輸的。」

對不起,這句話對他而言是多麼難說出口。

而我,收集了三次。

「康正行!快出來!」

我被門外余守恆的聲音喚醒,趕忙起身,看看手錶,八點半多了,他遲到半個多小時,但是我沒有問原因,我只是跨坐上他的野狼,雙手扶在座位後面的把手,然後他以極快的速度,飆往學校。

我以為是我的手機響了,我從口袋拿出來,不是。

我又從另一個口袋拿出剛才余守恆叫我幫他收好的,他的手機,我看了一眼,是他的一通電話,正好掛斷了。

我們到了他的學校,在舉辦舞會的禮堂外,已經是滿滿的人潮,只是我一個都不認識,而他則是見一個就打一聲招呼,有些人問了余守恆,他身邊的這個男生是誰?他回答說,最好的朋友。

最好的朋友?對啊,沒有人比更有資格,被稱為他最好的朋友,而且,我們也許不只是。

天啊,我又開始胡思亂想了。

他勾著我的肩膀,帶我走進了舞池,舞池裡依舊是滿滿的人,放肆的音樂聲響震撼整個禮堂,除了舞池裡傳來的尖叫聲之外,我幾乎聽不見,其他人說的任何一句話。

他幫我安排了一個位子,然後到吧台拿了兩罐啤酒,把其中一罐打開,遞給我。

「我不喝酒。」我大聲在他的耳畔說。

「沒有關係。」他自顧自的猛灌一大口。

「你到底要跟我說什麼?」我先提出今晚的重點。

「你先喝一口,我再跟你說。」

我有點難以取捨,不過我想,第一,我滿十八歲了,第二,反正大家都在喝,第三,反正都是些爛借口。

我決定豁出去,於是拿起啤酒,嘗了一小口,含在嘴裡,苦苦的,澀澀的,但是沒有想像中的難以入喉。

我又喝了一口,冰冰涼涼,帶點通體舒暢的感覺,通體舒暢?一想到我自己都笑了,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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