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監獄之子 第三章 滅門慘案

淄陽郊區有一所廢棄的危樓,周圍很荒涼,樓前雜草叢生,樓後是一片墓地。這座小樓在白天看上去破舊不堪,到了夜晚顯得陰森恐怖。

清明節前,兩個民工住進了樓里。

他們的工作是修復被雨沖毀的墳地,剷除雜草。樓分兩層,民工住在底層。當晚,兩個民工大醉,夜裡似乎聽到樓上有人在哭。

到了午夜,一個民工出去解手,背後突然傳來尖銳的慘叫,接著是抽搐掙扎的聲音,而後萬籟俱寂。他大著膽子衝進樓內,看見另一個民工直挺挺地倒在地上,眼睛暴突,口鼻流出鮮血。

樓內有鬼的說法迅速傳開,再沒有人敢去那裡幹活,墓地的管理單位不得不出重金招聘,三天過去,只有一個剛剛釋放的勞改犯願意前往。

勞改犯叫黃仁發。

黃仁發提出了兩個要求:「給我根棍子,給我兩倍的錢。」

管理單位經過考慮答應了。

棍子是用來打鬼的。若是女鬼呢,黃仁發嘿嘿一笑。

暮色蒼茫,樓內的血腥味已經很淡,幾隻蝙蝠飛進飛出。

黃仁發乾完一天的活,收拾好地鋪,在地鋪周圍擺放了一些塑料紙,他關緊門,並在門後放了個酒瓶。有經驗的小偷都會這麼做,如果有人進來,他會立刻發覺。

黃仁發抱著棍子睡著了。

他不知道他躺的地方就是那民工死的地方。

午夜,門緩緩開了。酒瓶倒地發出清脆的響聲。黃仁發立刻坐起來,握緊棍子——然而沒有人,只有冷風吹進屋裡。黃仁發鬆了一口氣。突然,塑料紙一陣嘩啦啦的響,似乎有腳步踩在了上面。黃仁發瞪大眼睛,屋裡確實沒人,空蕩蕩的。那聲音在他面前停了,房間里死一般沉寂。

他咳了一聲,給自己壯膽,就在這時,他的腳被什麼東西舔了一下,出於本能,他向後一退,手中的棍子也用力掄了下去。棍子觸地發出悶響,肯定打中了那東西。

月光從窗戶照進來,一條死蛇躺在地上。

黃仁發咽口唾沫,這才發現自己渾身都是冷汗。他用棍子將蛇挑起來,搭在窗台上。他想,明天烤烤吃。

睡下不久,他又被一種奇怪的聲音驚醒,吱吱地響,半掩的窗帘動了一下,有個影子一閃而過。

他用棍去撥那窗帘,猛地看見一個毛茸茸的小腦袋。

黃仁發嚇得手一哆嗦。莫非是恐懼引起的幻覺,他揉揉眼,那小腦袋不見了。黃仁發一動不動,傾聽四周,樓道里隱隱約約有腳步聲,那腳步上了樓,接著樓頂傳來卸下重物的聲音。

那肯定是裝在麻袋裡的死屍,魔鬼的食物。黃仁發的第一個念頭是趕快離開這裡,第二個念頭是去看看。這時傳來絮絮的低語聲,可以清楚地聽見有個尖細的嗓子說:「味道不錯。」

黃仁發當過小偷,是個膽大的人。他曾在一戶人家的門後站了一夜,在另一戶人家的床下躺了一夜。偷人的東西算偷,偷鬼的東西不算偷。

為什麼不去拿幾件鬼的東西呢,黃仁發對自己說,也許是些寶貝呢。

黃仁發脫了鞋,握緊棍子,躡手躡腳上了樓。樓上那間房子的門虛掩著,有輕煙飄出來,火光閃閃,從門縫裡可以看見映在牆上的一些稀奇古怪的側面像,很奇怪的影子。

黃仁發聞到了一種炒煳了芝麻的香味,他屏住呼吸,將耳朵貼在門上,下面就是那幾個鬼的談話:

「分吧,山爺。」

「只有大秤,沒有天平。」

「我帶了個撇海(酒盅),挖進去,正好一兩。」

「他是誰?」

「寒少爺。」

「兩個九斤半(頭),嘿嘿。」

「北有二王,南有雙丁,雙丁想來拜山(結交)。」

「拉倒,小心點水(販毒者內部叛徒),這裡不是架子樓(飯館)。」

「認識認識有好處。」

「他倆是千張(鄉下人),這倆是……」

「我是華城的三文錢。」

「我是東北的炮子。」

「我姓抄巴(李)。」

「我姓匡吉(趙)。」

「山爺穿了雙蛤蟆叫(皮鞋)。」

「小飛,小煙包哪去了?」

「在甩瓤(大便)。」

「唔。」

黃仁發再也不敢聽下去了,只有鬼才會說這樣的話。他兩腿發軟,只想逃走,這時樓道里走來一個少年和一隻猴子,他還沒弄清怎麼回事,冷冰冰的槍口就頂住了他的腦袋。

這個少年就是高飛,小猴就是小煙包。

高飛將黃仁發推進屋裡,說:「逮住個掐燈花(偷窺)的。」

屋裡有四個人。也可以說是五個人。因為其中有個怪物,怪物的脖子上長著個大瘤子,看上去他好像有兩個頭。

他就是寒少爺,我們以後還會談到這個怪物。

「照老規矩辦?」高飛問山牙。

「送他上路。」山牙說。

「你叫什麼名字?」高飛問。

「黃仁發。」

乓,槍響了。

此案始終沒有偵破。警方聲稱,樓里沒有鬼,民工是被毒蛇咬死的,黃仁發是被槍打死的。現場進行過販毒交易,留下的有一桿大秤,一個酒杯,一顆彈殼,一根棍子,一條死蛇。樓外的草叢裡有兩堆大便,一堆是人的,一堆是動物的。

便紙是兩張10元的鈔票。

加祥縣迎鳳路有家賣油條的,他們一家人是逃避計畫生育來到這裡的。他們是被拋出來的野草,在路邊搭間棚子,就此落地生根。他們的家是眾多違章建築中的一間,政府用石灰刷上了「拆」。

女的叫三妮,賣油條;男的叫王有財,修自行車。我們常常看見街角那種賣油條和修理自行車的小攤。

他們兩口子感情不太好,他站在棚子前對買油條的人微笑,他老婆和三個孩子在棚子里輕聲哭泣。

兩個閨女,又瘦又丑,一個男孩,胖胖的,都不上學。

在夏天,很多人常常看見小胖子一口一口地咬冰激凌,兩個女孩一口一口地咬自己的指甲。三個孩子,全都光著腳在街上亂跑。

一天清晨,他們全家都被殺了。

警方接到報案,迅速趕到現場。那時,周興興已是刑警大隊的隊長。五具屍體,光著身子,衣服被兇手堆在一起,所有的瓶瓶罐罐都被打開了,地上的血摻雜著醬油、豆油、鹼、洗衣粉。根據法醫安中明的驗屍報告,死者王有財咽喉被割了三刀,他老婆三妮胸部中了兩刀,三個孩子是被掐死的。經過解剖化驗,他們的胃裡有沒被消化的豬肉、羊肉和牛肉,王有財喝過酒,三妮還吃了點瓜子,遇害時間大約在晚上11點。

謀財害命?

這麼多年,他們一直窮得叮噹響,常常為一毛錢吵架,為了一個碗的摔碎而大動肝火。

仇殺?

他們都是老實本分的人。

情殺?

看看他們的那兩口大黃牙吧,從來沒有過一把牙刷到過他們嘴裡,有時高興了他們也會洗一下臉。

對於殺人動機,周興興想過七種不同的解釋,都被他一一否定了。

王有財家不遠處就是醫院,他空閑的時候常常去醫院收吊針瓶子,現在他和家人的屍體躺在醫院的太平間里。

那太平間處在偏僻的角落,很少有人來,一條小路長滿青草,三間破舊的瓦房,陰氣森森,乾枯的葡萄藤攀在窗戶上,鐵柵欄銹跡斑斑。一間是解剖室,很多藥水瓶子里泡著一些人體器官,一間停屍房,另外一間是看守人的房間。

看守太平間的是一個老頭,耳有點聾,眼有點花,喜歡喝酒。王有財的屍體被送來的當晚,天下起小雨,他喝醉了。睡下的時候,他看見一隻胖乎乎的手拍了一下玻璃,過了一會兒,又拍一下。他頓時感到心驚肉跳,打著手電筒出去,原來是一隻癩蛤蟆,正在往窗戶上跳。後來,他聽到一種奇怪的聲音——像是有一隻手在窗上抓,指甲抓著玻璃發出一種刺耳的聲音。他打著手電筒出去,外面什麼都沒有,雨依然在下。

老頭回到房間,就在推開房門的一瞬間,發現門後站著一個人,那人穿著雨衣,低著頭,看不見他的臉。老頭嚇得一哆嗦,手電筒掉在地上,他摸索著找到手電筒,那人已經不見了,悄無聲息地溜走了。老頭以為是幻覺,上床縮在被窩裡,驚魂不定。

凌晨2點,雨已經停了,黑雲散盡,月光照著外面的停屍房,屍體蒙著白被單,房間里靜悄悄的,只有窗外的樹葉滴著水。老頭始終沒有睡著,恍惚之中,看見一具屍體坐了起來,他認出那是王有財,咽喉被割斷了,腦袋耷拉著,老頭從沒見過詐屍之類的事,他揉揉眼睛,看見一個穿雨衣的人背對著他,那人掏出王有財的腸子,把手伸進肚子里摸索著什麼。

第二天,老頭死了,死於心肌梗死,鬧鬼一事在縣城裡流傳。

一時間,人心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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