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五章 張國榮的音樂世界

講者:許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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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slie所做的一切,在舞台上、電影上、音樂上都值得我們去尊敬、探討和研究,因為他開了很多路向給後面的人去跟著走,包括我在他身上也學了很多東西。他一直對自己的工作、創意,都是引以為傲的,我相信如果他知道我們今天在追憶他的藝術作品,給他無比的尊重,他會很開心的。

我認識Leslie可以說是一個緣分,我和他並不算是很要好的朋友,但在我工作裡面,有三次和他邂逅,這三次對我來說都很重要。

第一次,是在1985年,我來香港實習舞台指導,竟然被派做香港小姐演出舞蹈編排。

他那種「姣靚型寸」絕對是我們幕後人幕前人不單只是接受,而且覺得是很essential的。我覺得一顆星、一顆在舞台上發光發熱的明星、歌星,如果沒有這種自信心,實是欠缺了些什麼似的。很可惜「姣靚型寸」這四樣東西,如果你在香港仍是未紅時的話,除了「靚」之外,未必會帶給一個藝人很好的評價,Leslie早期便遇到這樣的事。

Leslie早期出道時,我已經有留意到他,因為我在國外生活了一段時間,十分留意一些比較洋化的歌手。70年代中,有很多中國人唱歐西流行歌曲,如杜莉薩、賈思樂、露雲娜……當時廣東樂壇開發的表表者,有兩位仁兄,一位叫許冠傑,一位叫羅文。這兩位可以說是兩個極端。「姣」這方面羅文是一位前輩,許冠傑是代表了市井階層的、大眾階層,奇怪的是,阿Sam是位大學生,羅文沒有在大學進修,在日本學過唱歌和跳舞。羅文絕對是屬於舞台的一個人,舞台表現很出色;Sam歌曲里的歌詞很有哲理,和他懂得包裝自己,使自己「入屋」,令人接受的一位local hero。Leslie當年見著這兩個大哥哥,多少有影響到Leslie,他由《Ameri Pie》贏到亞視(麗的)的歌星和藝員合約時,已經有心要在歌壇作一番事業,可惜當時的他沒有得到機會。

記得跟他有過一段談話,我說曾經在節目與節目中段見到Leslie的music video「Seasons in the Sun」唱得很動聽,他說沒有呀,我問:「你是否拍得太多MV,忘了?」他會鬧著玩說:「我想你可能是老人痴呆症。」Leslie在我們面前是個非常樂觀,非常開心,經常說笑,整天鬧著玩的一個大孩子,但較熟識他的人會知道他其實有很濃厚的dark side(憂鬱)。作為一個歌星、明星,他的這種dark side會令他更加吸引,更加富有魅力;這種dark side不是很多人懂得去欣賞。

羅文可說是開先河,做到姣、妖的形象,人家可以接受,但Leslie不同,他給人感覺是一個官仔,有錢仔,而不是好像羅文那樣第一首hit song《前程錦繡》,是一個挨過苦的人。Leslie給人的感覺像是沒經過什麼挫折,他的挫折在別處經歷過,但不是很多人知道他的辛酸,大家只道他是有錢仔,贏了《Ameri Pie》,然後很有自己的個性,這令他掙扎了很多年也紅不起來,他年紀小,那時才21歲,這個年紀總不能走出來說已經歷「幾許風雨」吧。當時還有賈思樂,他們都唱英文歌,但到了中文歌曲流行時,這些人都被淘汰了。Leslie在麗的拍了很多電視劇,但我們清楚他是個音樂人。

我回來香港的時候,他已經紅了。回想他為何那幾年這麼辛苦呢。他同是簽了羅文、Danny的經理人,當時的經理制度是未成熟的,當時的經理人只幫藝人book show登台,那經理人幫不到Leslie。他們三個最不當紅的是Leslie,因為在偶像歌手來說,他太有個性,太有自己的態度,太有憂鬱的感覺。他那種憂鬱和Danny有所不同,Danny有種純情的態度,一首《眼淚為你流》就紅了,Danny比Leslie幸運。Leslie在麗的那段時間很鬱郁不得志,Leslie想爭取唱一首歌或主題曲都很困難,多年後才轉去華星/TVB,才開始紅。兩人同屬青春偶像的category,但拍戲都是Danny主角,Leslie是配角。其實也是有因有由的,Leslie其實有James Dean那種感覺,由認識他到現在,他就有那種反叛、怨男的味道,小朋友十幾歲就有怨男的感覺;Danny那種怨是乖巧的,較易被觀眾接受。

Leslie一直地奮鬥,沒有放棄,直到89年他退出樂壇,唱了《風再起時》。有意無意地「風」代表了張國榮,在意識形態上,他真的好像風。

但這風開始得不怎麼容易。從音樂上去看亦有其因由,當時紅的羅文、許冠傑、關正傑都較高音的、林子祥更加高音。香港可說相當受日本樂壇的影響,流行曲比較喜歡男仔的聲線亮一點。Danny的聲屬於比較亮的,雖然range未必高得Leslie很多,但他還是比較亮,向高音那方面發展的;而Leslie最漂亮的是中音、低音,當然他的高音亦很舒服,我覺得他是一個天才,他沒怎樣學過唱歌,不是好像羅文那樣,去學過唱歌,很有技巧,很知道怎樣去換氣、去咬字。 Leslie是一個天才來的,他是喜歡唱便唱得很好。當然,我們今天回過頭來看,會覺得他唱歌很好聽呀,當然應該紅,他最靚的高聲,不是在G、A那裡,而是在D、E左右。但在1981年的時候,是不容易的,一把比較沉的、陰柔的聲音是得不到聽眾或DJ很大的認同。到《風繼續吹》他開始紅,開始多些人接受他。

我最尊敬Leslie的,是由開始到他唱《我》,他真的是I am what I am, he is what he is, he was what he was,他從來沒有為其他人去做一些東西,他一直有自己的堅持,知道要製造一個自己的音樂空間。

但是在香港的樂壇,這麼有挑戰性,其實對於一個新人來說,是很難有自己的一個意見能展現出來。但很開心,82年、83年,開始聽到他的聲音,變成一把受歡迎的聲音,他Pop Idol的形式被人接受,雖然我們知道張國榮是有料的,張國榮對音樂是很有認識的,對事情有自己的見解,他是一個有品味的人,他早期成名作,《H2O》,《Monica》,《Stand Up》等…很有energy,慢歌《為你鍾情》等…很浪漫,是展開了樂壇成功的第一頁。

85年我和Leslie第一次工作邂逅,我當年任《香港小姐》歌舞表演的助理舞蹈編排,而排舞老師則是一位外籍女士,家住愉景灣,當時愉景灣過了午夜12時就沒有船返家,排舞老師對PA(製作助理)說,過了12時,公司要安排地方給她睡。當晚拍攝過了午夜的二時,排舞老師顯得很彷徨。我記得那一幕,Leslie站在門旁吸煙,而我們正在談論這個問題,PA叫排舞老師在排舞室的榻榻米睡,並說就算是artist(指張國榮)也只得到同一樣的待遇,Leslie聽到後以英語答PA:「I am not an artist, I am a star!」,然後轉身走去。我剛來港做事,我弱小心靈覺得他很厲害、很捧,Leslie這種自信和自我肯定,有些人或會認為是「寸」,但對我來說,就是他那樣的「寸」,令他更有光芒,更是真正的Star。他這樣地走過來,真的非常有型,《阿飛正傳》里是捕捉到他那些神韻。他開車送我和排舞老師去了利園酒店che,我和他在lobby談通宵,他很Nice,他說由他簽賬單,華星會付錢的。多年後,大家稱呼他為哥哥,其實很多年前他已經有這種心態,很喜歡去照顧人,很自然的那種,不是充英雄式的,Leslie是那種,如果他很錫的人,他會很錫,他覺得需要照顧的人,他會很照顧。但他不喜歡的人,他就會很不喜歡,是愛憎分明的,我尊敬他,也是因為他這個優點,喜歡就是喜歡,不喜歡就是不喜歡,何必要虛假。我猜他哥哥這個稱呼,也是這樣而來的。這裡所說的Point就是,他其實是很照顧人的,他知道如果是不公正的事情,或不公平的事情,他就要幫,所以他也幫了這位外國排舞老師,令她有酒店睡。

之後,我們一直沒再合作,他開始更紅,他的歌路開始有變化,他簽了新藝寶,自主權多了,他那種Idol的歌曲的品種開始有些變化。他開始有些舞曲,不是《Monica》的那種日本Idol舞曲,而是dance song,是比較 fashionable的,比較有品味的,例如《側面》。Leslie的品味越來越流露了出來,他的歌還是非常非常受歡迎,因為他的表演實在是很好,而且他的那種 sexuality開始出來了,好像《無需要太多》。其實你在他早期的《柔情蜜意》,你已經有少許感覺到Leslie那種性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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