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十三日 星期三 至 七月十四日 星期四
一直以來布隆維斯特始終想不通,為什麼地方法院擴音器的聲音如此微弱,近乎呢喃。廣播莎蘭德一案將於十點在五號法庭開審時,他幾乎聽不清內容。不過他到得很早,就站在法庭門邊等候,也是最早獲准進入的人之一。他在左手邊旁聽席挑了一個位子,可以最清楚看到被告桌。席上很快便坐滿了人。隨著開審日期的接近,媒體愈來愈關注,在過去這一星期,埃克斯壯檢察官更是天天接受訪問。
莎蘭德在藍汀一案中被控傷害與重傷害;在波汀(即已故的札拉千科)一案中被控恐嚇、殺人未遂與重傷害;被控兩起非法侵入:一起是侵入已故的畢爾曼律師位於史塔勒荷曼的避暑小屋,另一起是侵入畢爾曼位於歐登廣場的住家;被控竊車:硫磺湖摩托車俱樂部一名叫尼米南的人所擁有的一輛哈雷摩托車;被控三起持有非法武器:一罐梅西噴霧器、一支電擊棒和一把波蘭制八三瓦納德手槍,全都在哥塞柏加被發現;被控盜取或隱瞞證物:陳述並不明確,但指的是她在畢爾曼的避暑小屋所發現的文件;另外還有其他幾項輕罪。莎蘭德被指控的罪名,林林總總共有十六項。
埃克斯壯一直沒閑著。
他還泄漏消息暗指莎蘭德的精神狀態是引起恐慌的原因。他首先引述羅德曼醫師在她十八歲生日時所寫的精神鑒定報告,其次又引述泰勒波利安醫師的一份報告,該報告結果與地方法院預審的判決一致。由於這名精神不正常的女孩一如既往地拒絕與精神科專家溝通,因此開審前被羈押在克魯努貝里看守所的那個月當中,醫師只能根據「觀察」對她進行分析。對該名病人具有多年經驗的泰勒波利安認定她患有嚴重的精神疾患,並使用了精神病態、病態自戀、妄想型精神分裂症等等字眼。
媒體還報道警方曾七度審訊莎蘭德,而每一次被告都拒絕,甚至不與訊問的警員打招呼。前幾次審訊由哥德堡警局負責,其餘則在斯德哥爾摩的警察總局進行。審訊過程的錄音顯示警方想盡辦法勸說與反覆提問,卻仍得不到任何回應。
她甚至連喉嚨也沒清一下。
偶爾錄音當中會聽見律師安妮卡的聲音,是當她察覺當事人顯然不打算回答任何問題的時候。因此對莎蘭德的指控完全基於鑒定證據以及警方在調查中所能判定的事實。
莎蘭德的沉默有時讓辯護律師立場尷尬,因為她不得不也和當事人一樣沉默。她們兩人私下討論的內容一律保密。
埃克斯壯並未掩飾自己的首要目標是將被告送進精神療養機構,其次才是實際的徒刑。一般正常程序應該是相反,但他認為本案中精神錯亂的情形如此清晰可見,精神鑒定評估報告又如此明確,他其實別無選擇。法官幾乎不可能作出違反精神鑒定報告的判決。
他也認為莎蘭德的失能宣告應該撤銷。他在某次採訪中憂心忡忡地解釋道,在瑞典有許多反社會者精神嚴重錯亂,不僅對自己也對他人造成危害,現代醫學唯一能做的就是將這些人安全隔離。他舉了有暴力傾向的安妮特為例,這個女孩在七十年代經常引起媒體關注,三十年後的今天仍關在精神病院治療。每當試圖解除限制時,她就會焦躁而粗暴地攻擊親人與看護,要不就是企圖傷害自己。依埃克斯壯看來,莎蘭德也罹患了類似的精神疾病。
莎蘭德的辯護律師安妮卡沒有對媒體發表過任何聲明,光是這點便足以吸引媒體的焦點。她拒絕一切的採訪要求,因此媒體多次表示「無法得知控辯觀點以作平衡報道」。記者們因而相當為難:檢方不斷地丟出信息,而被告方面卻很不尋常地絲毫不肯透露莎蘭德對自己被起訴的罪名有何反應,或是辯方可能採取何種策略。
某家晚報負責追蹤這場庭訊的法律專家對此狀況發表了評論。該專家在專欄中寫道,安妮卡律師是個受敬重的女權律師,但在接下本案之前毫無刑事訴訟經驗,因此他推斷她並不適合為莎蘭德辯護。布隆維斯特也從妹妹口中得知,有幾位知名律師主動表示願意幫忙。安妮卡則代表當事人一一婉拒了。
等候庭訊開始時,布隆維斯特很快地環視其他旁聽者,正好瞥見阿曼斯基坐在出口附近,兩人對視片刻。
埃克斯壯桌上放了一大疊紙張。他向幾名記者打了招呼。
安妮卡坐在埃克斯壯對面,正低頭整理文件。布隆維斯特覺得妹妹看起來有點緊張。怯場吧,他心想。
接著法官、陪席法官與陪審團進入法庭。約根·艾弗森法官現年五十七歲,一頭白髮,臉頰瘦削,走起路來步伐輕盈。布隆維斯特查過艾弗森的背景,發現他是個經驗豐富、剛正不阿的法官,曾主審過許多備受關注的案件。
最後是莎蘭德被帶進法庭。
儘管布隆維斯特對莎蘭德的奇裝異服已習以為常,但見到妹妹竟允許她如此出庭仍不免詫異。她穿了一件裙邊磨損的黑色皮製迷你裙和一件印著「我被惹毛了」的黑色上衣,身上那許多刺青幾乎一覽無遺。除了耳朵打了十個洞之外,還有下唇和左眉也都穿了環。頭上參差不齊的短髮是手術後留了三個月的結果。她塗了灰色口紅,眉毛畫得又濃又黑,睫毛膏也是布隆維斯特前所未見的黑。他和莎蘭德相處的那段期間,她幾乎對化妝毫無興趣。
說得委婉的話,她的樣子有點低俗,幾乎是哥德風,讓他想起六十年代某部B級片中的吸血鬼。布隆維斯特注意到記者席上有幾名記者或是驚訝地屏息或是露出大大的微笑,寫了那麼多關於這名醜聞纏身的女子的新聞,如今終於見到廬山真面目,她果然是不負眾望。
接著他發現這是莎蘭德的戲服。她的風格通常是邋遢而且沒有品味,布隆維斯特猜想她對時尚並不真正感興趣,只是試圖強調個人特色罷了。莎蘭德似乎向來將自己的私人領域劃為危險地盤,他想到她皮夾克上的鉚釘就像自衛機制,像刺蝟的硬毛。這等於是在暗示周邊的每個人:別想碰我,會痛的。
但今天在法院,她不止誇張還甚至到滑稽的地步。
這不是巧合,而是安妮卡策略的一部分。
假如莎蘭德進來的時候頭髮平整、穿著套裝和端莊的鞋子,就會像個要來法院編故事的騙子。這是可信度的問題。她以自己而不是他人的面目示人,甚至太過火了,反而讓人看得更明白。她並不打算假裝自己是另一個人。她傳達給法庭的信息是她沒有理由感到羞恥或演戲。如果法庭對她的外表有意見,那不是她的問題。國家指控她許多罪名,檢察官把她拉進法院,光是這身裝扮就已經顯示她打算將檢察官的指控斥為無稽之談。
她自信滿滿地走到律師身旁坐下,目光環顧旁聽席,眼中沒有好奇,反而像是帶著挑戰意味地觀察並記下那些已經將她定罪的記者。
自從在哥塞柏加看到她像個血淋淋的布偶躺在長凳上之後,今天是布隆維斯特第一次見到她,而距離上次在正常情況下與她見面也已經一年半——如果可以用「正常情況」來形容與莎蘭德的關係的話。他們兩人的視線交會了幾秒鐘,她的目光停留在他身上,卻彷彿看著陌生人。不過她似乎端詳著布隆維斯特遍布瘀傷的臉頰與太陽穴,以及貼著膠布的右側眉毛。布隆維斯特隱約覺得她眼中有一絲笑意,但又懷疑是自己的幻想。這時艾弗森法官敲下木槌宣布開庭。
旁聽群眾在法庭里待了整整三十分鐘,聆聽埃克斯壯陳述起訴要旨。
每位記者——布隆維斯特除外——都忙著抄筆記,儘管大家都已經知道埃克斯壯打算用什麼罪名起訴。而布隆維斯特已經寫好他的報道了。
埃克斯壯的陳述花了二十二分鐘,接著輪到安妮卡,卻只花了三十秒。她口氣十分堅定。
「對於被控罪名,除了其中一項之外辯方一律否認。我的當事人坦承持有非法武器,亦即一罐梅西噴霧器。至於其他罪狀,我的當事人否認有犯罪意圖。我方將證明檢察官的主張無效,以及我的當事人的公民權遭受嚴重侵犯。我將請求法庭宣判我的當事人無罪,撤銷其失能宣告,併當庭釋放。」
記者席上傳出竊竊私語聲。安妮卡律師的策略終於公開了,但顯然出乎記者們的預料,他們大多猜測安妮卡多少會利用當事人的精神疾病為她開脫。布隆維斯特則是面露微笑。
「好。」艾弗森法官說著速記了一筆,然後看著安妮卡問道:「你說完了嗎?」
「我陳述完畢。」
「檢察官還有沒有什麼要補充的?」艾弗森法官問。
這時候埃克斯壯請求到法官辦公室密談。到了辦公室後,他主張本案的關鍵在於一個身心脆弱者的精神狀態與福祉,而且案情牽涉到的一些事若在法庭公開,可能會危害到國家安全。
「我想你指的應該是所謂的札拉千科事件吧?」法官說道。
「正是。札拉千科從一個可怕的集權國家來到瑞典請求政治庇護,雖然他人已經去世,但在處理他的個案的過程中有些元素,比方私人關係等等,至今都仍列為機密。因此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