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黑客共和國 第十二章

五月十五日 星期日 至 五月十六日 星期一

國安局憲法保障組負責人托斯登·艾柯林特警司緩緩轉動著手上那杯紅酒,一面仔細聆聽米爾頓安保總裁說話。阿曼斯基毫無預兆地來電,並堅持邀請他星期六到他利丁粵的住處用晚餐。他妻子蕾娃準備了美味的燉菜,他們吃得很開心,也彼此客客氣氣地閑聊天。艾柯林特猜不出阿曼斯基有何用意。餐後,蕾娃坐到沙發上看電視,留下他們倆在餐桌旁說話。阿曼斯基這才開始說起莎蘭德的事。

艾柯林特和阿曼斯基是在十二年前,因某位國會女議員受到死亡恐嚇而結識的。當時女議員向黨召集人反應此事,國會保安隊立刻接獲通知,不久也引起秘密警察的注意。在當時,貼身護衛組是所有秘密警察單位中預算最低的單位,但國會議員只要公開出現便會全程受到保護。至於下班後則只能自求多福,而這卻也是她最可能遭受攻擊的時間。於是女議員開始懷疑秘密警察的保護能力。

某天晚上當她回到家,發現有人闖入她家在客廳塗寫淫言穢語,還有在她床上手淫的痕迹。她隨即聘用米爾頓安保負責她的人身安全,卻並未將自己的決定通知秘密警察。第二天早上,她按照預定行程要前往泰比某間學校時,政府的保安人員與她的米爾頓保鏢起了衝突。

那時艾柯林特正是貼身護衛組的代理副組長。他不喜歡看到私人惡霸保鏢做政府部門該做的事,卻又不得不承認議員有充分的理由抱怨。不過他沒有讓問題惡化,反而請米爾頓安保總裁吃飯。他們一致認為情況可能比秘密警察所預料的還嚴重,艾柯林特也了解到阿曼斯基手下的人不僅有做這份工作的技能,而且受到精良的訓練,甚至還有更好的裝備。最後他們協議讓阿曼斯基的人擔任保鏢,秘密警察則負責犯罪調查與支付酬勞,解決了眼前的問題。

這兩人發現自己都十分欣賞對方,後續幾年當中雙方也合作愉快。艾柯林特很尊重阿曼斯基,當他急於請他來吃飯想私下談談,他也願意聽。

但他沒想到阿曼斯基會把一枚點燃的炸彈丟到他腿上。

「你是說秘密警察涉入重大犯罪行為?」

「不,」阿曼斯基說:「你誤會了。我是說秘密警察當中有一些人涉入這種行為。我不認為國安局局長允許他們這樣的行為,也不認為有政府的認可。」

艾柯林特端詳著克里斯特拍的照片,照片上有名男子坐上一輛車牌號碼以KAB開頭的車。

「阿曼斯基……這不是惡作劇吧?」

「我倒希望它是。」

翌日上午,艾柯林特進入總局的辦公室後,仔細地將眼鏡擦拭乾凈。他頭髮斑白,有一雙大耳朵和一張剛毅的臉,只是此時的表情卻是困惑多於剛毅。昨天他憂慮了一整夜,不知該如何處理阿曼斯基給他的信息。

全是令人不快的想法。在瑞典,(幾乎)所有黨派都認為秘密警察是不可或缺的組織,但也同時存有戒心,進而無中生有地編造關於他們的陰謀論。醜聞確實不少,尤其是左派激進分子當道、出了一些憲法錯誤的七十年代。但備受批評的秘密警察在經過五次公開調查後,新的一批公職人員誕生了。他們代表較年輕一派的積極分子,來自國家警察隊伍的經濟、武器與反詐欺等小組,原本就是調查真正犯罪而非追逐政治幻影的警員。秘密警察已經現代化,特別是憲法保障組也擔負起顯著的新角色,依政府規定,其任務在於揭發與防範國家的內部安全威脅,即利用暴力、威脅或強迫以圖改變我們的政體、影響具有決策力的政治實體或有關單位的決策方向,或是阻止公民行使個人受憲法保障的權利與自由等等的非法活動。

總之,就是捍衛瑞典民主不受真正的或推斷的反民主威脅。他們主要擔心的是無政府主義與新納粹主義分子,原因是前者堅持以非暴力方式反抗,而後者既然名為納粹,就定義而言便是民主的敵人。

取得法律學位後,艾柯林特成為檢察官,後來在二十一年前加入秘密警察行列。他起初在貼身護衛小組,後來進入憲法保障組擔任分析師兼主管,最後當上了負責人,總管捍衛瑞典民主的警力。他自認為是民主人士。憲法由國會制定,他有責任保護憲法完好無瑕。

瑞典的民主只奠基於一個前提:那就是自由言論的權利。這賦予人民一項不可剝奪的權利,對任何事都可以表達、可以有想法也可以相信。這項權利涵蓋所有瑞典公民,從住在森林裡的新納粹瘋子到丟石頭的無政府主義者,以及其他所有人。

其他每項基本權利,如組織政府的權利、自由結社的權利等,都只是自由言論權利的實際延伸。民主能否持續就全看這條律法了。

所有的民主都有其限制,而自由言論權的限制由媒體自由法規來規範,其中定義了民主的四點約束:無論創作者認為多麼具有藝術性,皆不得發行兒童色情作品與描繪某些暴力性行為的作品;不得煽動或勸誘他人犯罪;不得中傷或誹謗他人;不得激起族群仇恨。

國會也同樣規範了媒體自由,其基準在於就社會面與民主面都可接受的社會限制,也就是構成文明社會框架的社會契約。立法的精髓主張的是沒有人有權利騷擾或羞辱其他任何人。

既然自由言論權與媒體自由都是法律,就需要某種機關來確保人民守法。在瑞典,這項功能分屬於兩個機構。

第一個是檢察總長辦公室,負責起訴違反媒體自由法的罪行。艾柯林特對此並不滿意。依他之見,檢察總長對於那些他認為是直接違反瑞典憲法的罪行,處理態度太過寬鬆。檢察總長則總是回答說民主的原則太重要了,若不是非常緊急,他就不應該插手警告。然而近幾年來,他這樣的態度也愈來愈受到質疑,尤其在瑞典的赫爾辛基委員會秘書長羅伯·霍德提出報告後更是如此。這份報告檢視檢察總長數年間缺乏機動性的表現,並聲稱幾乎不可能將任何人以違反族群仇恨法起訴並判刑。

第二個機構便是秘密警察局的憲法保障組,艾柯林特警司非常兢兢業業地負起這個責任。他認為這是瑞典警察所能擔任的最重要職位,在整個瑞典司法界與警界,無論用什麼職位跟他交換他都不願意。全瑞典可是只有他這個警察可以當政治警察,這任務很棘手,需要莫大的智慧與司法自制力,因為有太多國家的經驗顯示政治警察部門很輕易就會變成民主的最大威脅。

媒體與民眾多半都以為憲法保障組的主要功能是追蹤納粹分子與激進的純素食主義者。這類團體確實會引起憲法保障組的注意,但還有許多組織與現象也屬於該單位的管轄範圍。舉例來說,假如國王或軍隊的最高指揮官心裡認為議會制度已經過時,應該由獨裁體製取代,這位國王或指揮官馬上就會被憲法保障組列入觀察。再舉個例子,假如有一群警察決定擴張法律,以至於侵害到個人受憲法保障的權利,那麼憲法保障組就有責任作出反應。若有如此重大案例,檢察總長應該也會指揮調查。

當然,憲法保障組的問題就在於他們只有分析與調查的功能,並無行動作業的權力,因此通常要逮捕納粹分子,出手的若非正規警員就是秘密警察局內其他部門的人員。

艾柯林特對於這樣的事態深感不滿。幾乎每個民主國家都會有某種形式的獨立憲法法庭,負責監督權力機關不得任意踐踏民主程序。在瑞典,這是檢察總長與監督公務員是否瀆職的國會監察專員的任務,然而他們也只能實行其他部門轉達的建議。如果瑞典有憲法法庭,那麼莎蘭德的律師便可立即控告瑞典政府剝奪她的憲法權利。接著法庭可以下令調集所有數據,也可以傳喚包括首相在內的任何人來作證,直到事情解決為止。而以如今的情況,她的律師頂多只能向國會監察專員申訴,但國會監察專員卻無權向秘密警察要求提出資料或其他證據。

多年來,艾柯林特一直熱烈提倡設立憲法法庭。若有這樣的法庭,他便能更輕易地對阿曼斯基提供的信息採取行動:只須擬訂一份警察報告,將數據呈交法庭,不容阻擋的程序就能隨即啟動。

以目前的情況,艾柯林特並無合法的權力啟動初步調查。

他塞了一撮無煙香煙到嘴裡。

如果阿曼斯基的信息正確,就代表當某個瑞典女人遭受一連串重大傷害之際,資深的秘密警察竟視而不見。接下來她的女兒因為一份偽造的診斷報告,被關進精神病院。最後他們還縱容一名前蘇聯情報員犯下涉及武器、毒品與性交易的罪行。艾柯林特一臉痛苦的表情,他甚至不想去估計這其中發生了多少不法行為,更別提布隆維斯特住處的竊案、莎蘭德律師遭襲案,也許還涉及札拉千科命案,對此艾柯林特實在無法相信。

事情一團亂,艾柯林特並不希望自己非捲入不可。只不過從阿曼斯基請他吃飯那一刻起,他就已經捲入了。

現在該如何處理呢?就事論事的話,答案很簡單。假如阿曼斯基所說屬實,莎蘭德最起碼被剝奪了行使受憲法保障的權利與自由的機會。從憲法的觀點,這恐怕會一發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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