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一章 千年疑團說青苗

宋熙寧二年(公元1069年)七月,經制置三司條例司議定,均輸法出台。它迅速地讓京城裡的達官貴人,乃至皇帝看到新法的效果,又巧妙的躲開了以農業為根基的中國古代國家最大的命脈。

時機沒到,絕不去動最敏感、最基礎的東西。

均輸法很簡單,它關係到開封過百萬居民的生活現狀。城市,我們都知道,大城市的繁榮取決於周邊小城鎮、農村的供給。它就像一隻龐大的蜂王,全體工蜂們都要全力以赴的供養它,才能把它養胖,反過來吐出營養來繁衍整個蜂群。

開封城也是這樣,為了繁榮它,趙匡胤建立了一個部門,名叫發運司,由它的長官發運使來負責淮、浙、江、湖等六路的漕運,把南方的柴、米、茶、鹽等一系列的好東西運到京城來。可是時間長了,就顯出了它的弊端。

權力不足。

發運司只是個執行機關,只能按命令到某地去徵集、運送某些東西,而決定運什麼的,比如說京城裡三司部門的某位大佬,他老人家只知道大筆一揮,按照不知哪年哪月存下來的底檔,說有個地方出產這東西,好,發運使就到那兒攤派。

這讓整個漕運亂七八糟,很多時候,這地方沒這產品任務卻來了,那地方有這東西卻爛在地里不要。浪費吧,別急,真正的浪費還在另一邊。京城裡的供需更混亂,大佬們都是些口不言利、手不粘錢的君子,哪有閑心去管市場上真正需要些什麼雞毛蒜皮?

於是京城裡急需的,往往運不上來。京城裡積壓的,倒源源不斷地涌了進來。長此以往,供需脫節,但奇妙的是京城反而更繁榮了。為什麼呢?稍後才說。

針對於國家具體負責部門的無能,王安石變法的頭一步就是改善這一點。他的辦法是,歸根結底一句話——人治。

法治與法治社會,在當時是大逆不道的。不管王安石的心底里是不是另有更好的主張,他只能在原有的基礎上改良。具體做法,給發運使增加權力。

要讓發運使有權力知道京城裡需要什麼,各地都出產什麼,由他來決定到什麼地方用什麼價錢買什麼東西,這其間朝廷就要花錢,同時也要考慮到把東西運回京城的路程,運費也要打進去。運回京城之後,由官方原有渠道向官員、市民出售。

大家看清楚了嗎?等同於國家開了個買辦大公司。這既解決了以往的供需脫節問題,也讓國家在買與賣之間賺到了錢。王安石完全沒有違背自己的競爭宣言,沒動官員們、百姓們半分的稅收等好處,就讓國家得到了實惠。

在實際運作中也達到了這一點。王安石選中了一個合適的人選,他叫薛向。以前擔任過開封府的度支判官、陝西轉運副使,理財絕對是一把好手。薛向上任之後,以神宗撥給發運司的500萬貫內藏錢、300萬石上供米為起動資金,把這個國有的買辦公司辦得風生水起。

同時也被著名的仁人君子們罵得體無完膚。

第一輪的攻擊波由范仲淹的二公子范純仁發起。范純仁是個讓人摸不透的另類君子,他的一生總是在變法、不變法之間飄來盪去,鞦韆打得很有水平。這時是熙寧二年,他第一個跳出痛罵新法,18年之後,他的表現恰好相反。

不知道他腦子的構造是不是比較異常。

這時他的職務和他父親當年一樣,是知諫院。他在奏章里沒有指出均輸法任何一點的錯處,重點的是君子小人分辨法的N次重複。在他看來,王安石一黨無事生非殘害百姓,所謂的富國之法,不外乎是向漢朝的小人桑弘羊學習,每天里像商鞅那樣想著怎樣賺錢,完全違背了孔子孟子等聖人的教誨。

空洞無物,態度惡劣,他被貶出京城,到外地反省。

接下來出場的是位開封府的推官,職務不大,可必須得認真應付,因為他是蘇軾。蘇軾這時的文彩己經聳動天下,在全國讀書人心中的地位和文壇盟主歐陽修都相去不遠了。這絕對不能小看,這是官場職務之外的另一種地位,就像每一個官員都是孔門弟子、天子門生一樣,文壇地位高了,足以讓他在宋朝笑傲人生。

蘇軾的話真正說到了點子上,要明白其中奧妙,得先思考另一個問題。那就是,新法改革之前,京城的供需脫節了,為什麼東京還能保持住有史以來人類最巔峰的繁華呢?

為什麼?

那就是宋朝最為人所稱道、羨慕的,整個世界截止在蒸汽機發明以前,最昌盛自由的東西——商業。它由宋朝的非官方發起,在中國漢人所創造的正朔朝代里版圖最小的地域里,達到了讓人無法想像的高度。

像夢一樣美麗繁華的東京汴梁城就是證據。

但是它也是把雙刃劍,一方面保持了首都的繁榮,周邊的流通,可是另一面也讓金山銀河從國庫的旁邊流走,跟國家不發生關係。

為什麼不發生關係,就要看是誰在經商,怎樣經商。聯繫到蘇軾的話,就是「自均輸法實行,豪商大賈皆疑而不敢動。」為什麼不敢動,是因為均輸法雖然沒有明說是官辦公司,但既然採買,必定出售,一定會和商人們爭利潤的。

請大家鼓掌,他答對了。可以說蘇軾是以一種空前愚蠢的腦子,百分之百的理解了王安石的主張。均輸法要做的就是把商人們的利潤收歸國有,商人們不敢動,正好證明了新法的成功。

有人要說,這不是搞壟斷嗎?打擊自由競爭,這是走歷史的回頭路,把本己興旺發達的宋代商業好生生地扼殺。

對,這種說法也對。只是自由競爭、壟斷主義這樣的名詞是發生在現代社會裡的,與之相匹配的是高昂的現代商業稅。在宋朝時,不管商業怎樣發達,都是相對於其它朝代而言,在主體上它仍然是個農業社會,以農業稅為準收繳的商業稅,能和它的產出相符合嗎?

更何況裡面還有貓膩,大商人上多少稅,怎樣上稅,都是非常有講究的。參考下後來為什麼在名義上與商業半點都不粘邊的大臣、深宮後院里的皇后、太后、太皇太后們,也都為大商人說話,內幕就太簡單了吧。

不收錢誰幹活兒。

說到底一句話,王安石們是發現國家的問題,解決問題。而這些大商人和他們背後的同夥們,是發現了國家的問題,享受、利用這些問題!

蘇軾之後,又有蘇轍、馮京、謝景溫、李常等人不斷地攻擊均輸法,理由千篇一律,不外乎就是擾亂秩序、法術不正。

不知道所謂的秩序是宋朝哪條法律上所規定的,也不知道正確的法術是什麼,反正王安石和他的同黨們就是不正。

對此神宗沒什麼好臉色,當著國家的公務員,拿著趙家發的工資,卻站在大商人那邊說話,這世上還有天理嗎?沒別的,一個一個的駁斥、趕走,都一邊涼快反省去。

截止到這裡,還只是些小打小鬧,新法實行之後,富弼、司馬光、韓琦、文彥博等等久負盛名威力巨大的大佬們還都沒登場。也許他們在觀望,也許他們在思考,設身處地在當時,處於均輸法剛上台的一兩個月時間內,沒有誰會未卜先知地知道後來這些人的態度。

另一邊,宋神宗、王安石等變法人物,他們應該做的就是穩住腳步,借著打壓反對派的勢頭,把均輸法推廣全國,讓每一路都做起來。要讓全天下人都看到國庫充足的狀況,最重要的是,要給人們一個適應期,讓他們僵化平穩了100多年的腦子能漸漸地適應改變。

王安石本人也意識到了這一點,他在奏章里寫過這樣一段話。變法的事,緩變會有利,急做害處多,大家要集思廣議,慢慢地來。變法派內部也是這樣做的,新法的第二條法令關係重大,它涉及到了國家之本——農業。這是最重大的一件事,一個處理不當,就會民不聊生,怨聲載道,甚至改朝換代。

有多少次改朝換代,都是因為農業垮了,百姓們吃不上飯,才鋌而走險,當了暴民。

這項新法名叫「青苗法」,它在史書里大大有名,甚至於成了王安石變法的代名詞。要解釋它的內容,史書上課本上一個概念接一個概念,一個數字接一個數字,實在煩得很。悄悄地說,我從學校出來後,也有點記不清。

不過要理解,也很容易。說它,必須得跟另一個名詞聯繫起來,那就是盛行於隋唐兩代的「常平倉法」。這個法令可以說是一項百分之百為黎民百姓造福的仁政,從哪一點上說,都沒有半點的害處。

它是桿國家特設的天平,當豐收時,國家出錢穩定市價收購,防止穀賤傷農;當災年出現時,國家以低廉的價格賣出,讓人民能吃上飯。

注意它的性質,完全是不盈利型的,是一種國辦的公益事業。那麼問題出現,既然這樣好,為什麼王安石還要變法呢?

這再次驗證了一條真理——世上沒有壞事,只有壞人。無論多好的政策,都要看是由誰去實施。歷朝歷代,國家都由儒家學說統治,雖然有一些獎懲條例,可遠遠達不到監督的力度。常平倉法再好,也被底下的官員們給敗壞了。

這幫人里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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