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盧姆先生沿著停在約翰·羅傑森爵士碼頭上的一排貨車穩重地走去,一路經過風車巷、利斯克亞麻籽榨油廠和郵政局。要是把這個地址也通知她就好了。走過了水手之家。他避開了早晨碼頭上的噪音,取道利穆街。一個拾破爛的少年在布雷迪公寓[1]旁閒蕩,臂上挎了一籃子(提梁是用繩子綁的)碎肉,吸著人家嚼剩的煙頭。比他年紀小、額上留有濕疹疤痕的女孩朝他望著,懶洋洋地擦著個壓扁了的桶箍。告訴他,吸煙可就長不高了。算啦,隨他去吧!他這輩子反正也享不到什麼榮華富貴。在酒店外面等著,好把爹領回家去。爹,回家找媽去吧。酒館已經冷清下來,剩不下幾位主顧啦。他橫過湯森德街,打綳了面孔的伯特厄爾前面走過。厄爾,對,「之家」。阿列夫、伯特[2]。接著又走過尼科爾斯殯儀館。葬禮十一點才舉行,時間還從容。我敢說準是科尼·凱萊赫[3]替奧尼爾殯儀館攬下今天這檔子葬事的。科尼這傢伙總是閉著眼睛唱歌,「有一回在公園裡,我和她不期相遇,摸著黑兒真有趣。給警察盯上了哩,問她姓名和住址,她就哼唱了一通:我的吐啦嚕,吐啦嚕,呔。」哦,肯定是他兜攬下來的。隨便找個地方花不幾個錢把他埋掉算啦。「我的吐啦嚕,吐啦嚕,吐啦嚕,吐啦嚕。」
他在韋斯特蘭橫街的貝爾法斯特與東方茶葉公司的櫥窗前停了下來,讀著包裝貨物的錫紙上的商標說明:精選配製,優良品種,家用紅茶。天氣怪熱的。紅茶嘛,得到湯姆·克南[4]那兒去買一些。不過,在葬禮上不便跟他提。他那雙眼茫然地繼續讀著,同時摘下帽子,安詳地吸著自己那髮油的氣味,並且斯文地慢慢伸出右手去撫摩前額和頭髮。這是個炎熱的早晨。他垂下眼皮,瞅了瞅這頂高級帽子襯裡上綳著的那圈鞋皮的小小帽花。在這兒哪。他的右手從頭上落下來,伸到帽殼裡。手指麻利地掏出鞣皮圈後面的名片,將它挪到背心兜里。
真熱啊,他再一次更緩慢地伸出有手,摸摸前額和頭髮,然後又戴上帽子,鬆了口氣。他又讀了一遍,精選配製,用最優良的錫蘭[5]品種配製而成。遠東。那準是個可愛的地方,不啻是世界的樂園;慵懶的寬葉,簡直可以坐在上面到處漂浮。仙人掌,鮮花盛開的草原,還有那他們稱作蛇蔓的。難道真是那樣的嗎? 僧伽羅人在陽光下閒蕩,什麼也不幹是美妙的。成天連手都不動彈一下。一年十二個月,睡上六個月。炎熱得連架都懶得吵。這是氣候的影響。嗜眠症。怠惰之花。主要是靠空氣來滋養。氮。植物園中的溫室。含羞草。睡蓮。花瓣發蔫了。大氣中含有瞌睡病。在玫瑰花瓣上踱步。想想看,燉牛肚和牛蹄吃起來該是什麼味道。我在什麼地方看到過一個人的照片,是在哪兒拍的呢?對啦,他仰卧在死海上,撐著一把陽傘,還在看書哪。鹽分太重,你就是想沉也沉不下去。因為水的重量,不,浮在水面上的身體的重量,等於什麼東西的重量來著?要麼是容積和重量相等吧?橫豎是諸如此類的定律。萬斯在高中邊教著書,邊打著榧子。大學課程,緊張的課程[6]。提起重量,說真的,重量究竟是什麼?每秒三十二英尺,每秒鐘。落體的規律,每秒鐘,每秒鐘。它們統統都落到地面上。地球。重量乃是地球引力。
他掉轉方向,溜溜達達地橫過馬路。她拿著香腸,一路怎樣走來著?是照這樣走的吧。他邊走邊從側兜里掏出摺疊起來的《自由人報》,打開來又把它豎著捲成棍狀。每踱一步便隔著褲子用它拍一下小腿,做出一副漫不經心的樣子,像是只不過順路進去看看而已。每秒鐘,每秒鐘。每秒鐘的意思就是每一秒鐘。他從人行道的邊石那兒朝郵政局門口投了銳利的一瞥。遲投函件的郵筒。倒可以在這兒投郵。一個人也沒有。進去吧。
他隔著黃銅格柵把名片遞過去。
「有沒有給我的信?」他問。
當那位女郵政局長在分信箱里查找的時候,他盯著那徵募新兵的招貼。上面是各兵種的士兵在列隊行進。他把報紙卷的一端舉起來按在鼻孔上,嗅著那剛印刷好的糙紙的氣味。興許沒有回信。上一次說得過火了。
女郵政局長隔著黃銅格柵把他的名片連同一封信遞了過來。他向她道了謝,趕快朝那打了字的信封瞟上一眼:
亨利·弗羅爾先生
本市
韋斯特蘭橫街郵政局轉交
總算來了回信。他把名片和信塞到側兜里,又望了望行進中的士兵。老特威迫的團隊在哪兒?被拋棄的兵。在那兒,戴著插有鳥頸毛的熊皮帽。不,那是個擲彈兵。尖袖口。他在那兒哪。都柏林近衛步兵連隊。紅上衣。太顯服了。所以女人才追他們呢。穿軍裝。不論對入伍還是操練來說,這樣的軍服都更便當些。莫德· 岡內來信提出,他們給咱們愛爾蘭首都招來恥辱,夜間應當禁止他們上奧康內爾大街去。格里菲思的報紙如今也在唱同一個調子。這支軍隊長了楊梅大瘡,已經糜爛不堪了。海外的或醉醺醺的帝國。他們看上去半生不熟,像是處於昏睡狀態。向前看!原地踏步!貼勃兒:艾勃兒。貝德:艾德。[7]這就是近衛軍。他從來也沒穿過消防隊員或警察的制服。可不是嘛,還加入過共濟會哩。[8]
他慢慢騰騰地踱出郵政居,向右轉去。難道靠饒舌就能把事情辦好嗎!他把手伸進兜里,一隻食指摸索到信封的口蓋,分幾截把信扯開了。我不認為女人有多麼慎重。他用指頭把信拽出,並在兜里將信封揉成一團。信上用飾針別著什麼東西,興許是照片吧。頭髮嗎?不是。
麥科伊走過來了。趕緊把他甩掉吧。礙我的事。就討厭在這種時刻遇上人。
「喂,布盧姆。你到哪兒去呀?」
「啊,麥科伊。隨便溜溜。」
「身體好嗎?」
「好。你呢?」
「湊合活著唄,」麥科伊說。
他盯著那黑色領帶和衣服,關切地低聲問道,
「有什麼……我希望沒什麼麻煩事兒吧。我看到你……」
「啊,沒有,」布盧姆先生說,「是這樣的,可憐的迪格納穆,今天他出殯。」
「真的,可憐的傢伙。原來是這樣。幾點鐘呀?」
那不是相片。也許是一枚會徽[9]吧。
「十一點鐘,」布盧姆先生回答說。
「我得想辦法去參加一下,」麥科伊說,「十一點鐘嗎?昨天晚上我才聽說。誰告訴我來著?霍羅翰。你認識『獨腳』吧?」[10]
「認識。」
布盧姆先生朝著停在馬路對面格羅夫納飯店門前的那輛座位朝外的雙輪馬車望去。腳行舉起旅行手提箱,把它放到行李槽里。當那個男人——她的丈夫,也許是兄弟,因為長得像她——摸索兜里的零錢時,她靜靜地站在那兒等候著。款式新穎的大衣還帶那種翻領,看上去像是絨的。今天這樣的天氣,顯得太熱了些。她把雙手揣在明兜里,漫不經心地站在那兒,活像是在馬球賽場上見過的那一位高傲仕女。女人們滿腦子都是身份地位,直到你觸著她的要害部位。品德優美才算真美。為了屈就才那麼矜持。那位可敬的夫人……而布魯圖是個可敬的人[11]。一旦佔有了她,就能夠使她服貼就範。
「我跟鮑勃·多蘭在一塊兒來著,他犯了老毛病,又喝得醉醺醺的了,還有那個名叫班塔姆·萊昂斯[12]的傢伙。我們就在那邊的康韋酒吧間。」
多蘭和萊昂斯在康韋酒吧間。她把一隻戴著手套的手舉到頭髮那兒。「獨腳」進來了,喝上一通。他仰著臉,眯起眼睛,看見顏色鮮艷的鹿皮手套在強烈的陽光下閃爍著,也看見鑲在手套背上的飾鈕。今天我可以看得一清二楚了。興許周圍的濕氣使人能望到遠處。這傢伙還在東拉西扯。她有著一雙貴夫人的手。到底要從哪邊上車呢?
「他說:『咱們那個可憐的朋友帕狄真是可惜呀!』『哪個帕狄?』我說。『可憐的小帕狄·迪格納穆。』他說。」
要到鄉間去,說不定是布羅德斯通[13]吧。棕色長統靴,飾帶晃來晃去。腳的曲線很美。他沒事兒擺弄那些零錢幹什麼?她發覺了我在瞅著她,那眼神兒彷彿老是在物色著旁的男人——一個好靠山。弓上總多著一根弦。
「『怎麼啦?』我說。『他出了什麼事?』我說。」
高傲而華貴,長統絲襪。
「晤,」布盧姆先生說。
他把頭略微偏過去一點,好躲開麥科伊那張談興正濃的臉。馬上就要上車了。
「『他出了什麼事?』他說。『他死啦,』他說。真的,他就淚汪汪的了。『是帕狄·迪格納穆嗎?』我說。乍一聽,我不能相信。至少直到上星期五或星期四,我還在阿奇酒店見到了他呢。『是的,』他說,『他走啦。他是星期一去世的,可憐的人兒。』」
瞧哇!瞧哇!華貴雪白的長襪,絲光閃閃!瞧啊!
一輛沉甸甸的電車,叮叮噹噹地拉響警笛,拐過來,遮住了他的視線。
馬車沒影兒了。這吵吵鬧鬧的獅子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