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唐納說:「我們一點進度也沒有,」接著法蘭西絲說:「我們必須面對事實。現有的線索一團混亂,我們手邊幾乎沒有任何有用的數據。」
他們都待在卡拉·狄克森的房間——李奧納多·狄卡皮歐曾經住過的那間。床已經重新鋪好,李奇與卡拉淋浴後著裝完畢,頭髮也幹了。他們站得離彼此遠遠的,那七張紙擺在衣柜上,旁邊擺著卡拉的萬用手冊。那一個個數字與過去七個月的每個工作天剛好相符,這點無人質疑。但這個信息有什麼用,也沒人知道。
卡拉看著李奇問他說:「老大,接下來你想怎麼樣?」
李奇說:「休息一下。有些事我們沒注意到,因此想法不夠周全。我們該休息一下再幹活。」
「我們以前從不休息的。」
「因為以前我們多了五個人。」
穿深藍西裝那傢伙又打電話了:「他們換了家飯店,現在住馬蒙堡。還有,如今他們有四個人了,卡拉·狄克森已經現身。所以他們全都現身了,毫無差錯,也都知道出事了。」
李奇獨自往西走在日落大道上,孤身一人還是讓他最自在。他從口袋裡拿出錢來數一數,剩沒多少了。他走進一家禮品店,找到一個擺特價襯衫的架子,是去年的——或十年前的款式。架子一邊擺著一疊白色圖案的藍襯衫,看來閃閃發亮,應該是人工材質。那是寬角領、方形下擺的短袖襯衫。他拿了一件,那款式就像他老爸一九五〇年代會穿去打保齡球的衣服,只不過尺寸大了三號,因為李奇的塊頭比他老爸魁梧許多。他找到一面鏡子,把衣架擺在自己的下巴比了比,看來也許合身,肩膀可能夠寬。因為是短袖,所以不用找袖子夠長的襯衫。他的手臂就像猩猩,只不過更長更粗。
那件襯衫含稅價幾乎高達二十一元,李奇在收銀機付款後把標籤扯下,當場脫掉舊襯衫換上新的。他沒把襯衫扎進去,下擺放出來,然後轉轉肩膀,如果不扣第一顆紐扣還算挺合身。他的二頭肌把袖子擠得緊緊的,但不會覺得難過,因為血流沒有受到影響。
他問:「有垃圾桶嗎?」
那傢伙彎腰拿出一個裝了白色塑膠袋的圓形小鐵桶,李奇把舊襯衫捲起來丟進去。
他問:「這附近有理髮廳嗎?」
那傢伙說:「往北兩條街,往山丘上走。雜貨店角落有擦皮鞋跟剪頭髮的。」
李奇一語不發。
那傢伙說:「那裡是桂冠峽谷。」好像在對他解釋什麼。
那間雜貨店有賣啤酒的冰櫃,咖啡則是從按壓式保溫瓶倒出來的。李奇喝了杯中杯的家常綜合黑咖啡,然後走向理髮匠的椅子。那是張老式紅色膠皮椅,膠皮已開始斑駁,水槽里有幾把剃刀,附近還有張擦鞋椅。一個穿白色背心的瘦子坐在上面,他的手臂上到處是針扎的痕迹。他抬頭打量李奇,好像正在盤算下一個客戶的塊頭有多大。
他說:「我猜猜,刮鬍子和理髮?」
李奇說:「兩毛五?」
那傢伙說:「八塊。」
李奇又看看口袋。
他說:「給你十塊,包括咖啡和擦鞋的錢。」
「那要十二塊。」
「我身上只有十塊。」
那傢伙聳聳肩說:「隨便啦。」
李奇心想:桂冠峽谷。三十分鐘後,他身上只剩下最後一塊錢,但鞋子已經擦得一乾二淨,臉部也恢複平滑的原貌。他的髮型幾乎成了平頭——他說想剪標準大兵髮型,但那傢伙的剪法整體來說讓李奇看起來比較像海軍陸戰隊隊員,而且還是個菜鳥。他頓了一下,又看看那傢伙的手臂。他問:「這附近哪裡可以買點貨爽一下?」
那傢伙說:「你又不嗑那東西。」
「幫朋友買的。」
「你又沒錢。」
「我弄得到錢。」
穿背心那傢伙聳聳肩說:「蠟像博物館後面那邊通常有一組人在賣。」
回飯店時李奇在桂冠峽谷那一帶的平面路段走了兩條街,然後從後門進去。在路上他經過一台停在路邊的深藍色克萊斯勒三〇〇C。方向盤後坐著一個穿深藍色西裝的傢伙,衣服和車子的顏色還算相稱。引擎熄了,那傢伙只是坐在那裡等,李奇心想:那一定是出租的禮車。可能某家計程車公司老闆跟克萊斯勒談到比較好的價錢,所以沒用林肯的禮車。他猜那老闆還要求司機的西裝要搭配車子的顏色,才能留下好印象。李奇知道洛杉磯的出租禮車市場非常競爭,他曾在某處看過相關報導。
卡拉和法蘭西絲很客氣,沒有批評他的襯衫,歐唐納卻笑得要死,而且三個人都嘲笑他的髮型。李奇並不在意,他在卡拉房間的鏡子前看到自己的新造型,不得不同意這樣子看起來是有點扯。他的樣子真是有夠好笑,但他不介意能讓大家暫時輕鬆一下,除了此時此地,他確定他們沒辦法像這樣輕鬆了。
他們一起辦了兩年案子——有些案子很可怕,有些只是讓人看到人性的腐敗,有些慘不忍睹,有些則是駭人聽聞,他們跟一般警察一樣,會拿這些東西當笑話。如果沒有這種黑色幽默,所有辦案的人都會瘋掉。某次他們發現一具屍體,已經有一部分開始腐壞了,那不完整的頭部還插著一支園藝用的小鏟子。他們立刻幫那具屍體取了個叫「小挖」的綽號,大家笑得快瘋了。後來在軍事法庭上,史丹利·勞瑞說溜了嘴,他用這綽號而不是被害人的真名,但軍方辯護律師不知道他在說什麼。勞瑞在證人席上又笑翻過去,他還說:就挖東西的挖,拿鏟子挖他的頭,懂嗎?
但這次他們笑不出來了。如果死的是自己人,有誰笑得出來?
他們又把那七張紙擺回床上。七個月里的一百八十三天里,一共發生了兩千一百九十七次的事件。在那七張紙旁邊,剛剛放了張卡拉用手寫的紙,她進一步推演那些數字,如果是一整年的三百一十四個工作天,那件事就會發生三千七百六十六次。李奇猜想:她應該是請另外兩人跟她一起腦力激蕩,想想看哪些事情會在一年的三百一十四個工作天里發生三千七百六十六次。但除了這兩個數字外,整張紙都是空白的,沒有人想出任何東西。有五個名字的那張紙被隨意擺在枕頭上,看來有人曾經拿起來仔細研究過,但毫無頭緒,索性又隨手一丟。
歐唐納說:「我們需要的一定不只這些。」
李奇回嘴說:「那你到底需要什麼?兇手的自白書嗎?」
「我的意思是,不會單單因為這些數字就害四個人被幹掉。」
李奇點點頭。
他說:「我同意,這些數字實在不是什麼了不起的線索。因為那些壞蛋幾乎拿走了所有東西,包括他的電腦、收集的名片、客戶名單,還有電話本。我們拿到的不過是冰山一角,一點碎屑,就像考古學家發現的遺迹。但我們最好接受這個事實,因為這東西是我們僅有的。」
「那我們要怎麼辦?」
「改變習慣。」
「什麼習慣?」
「別再問我要怎麼辦。明天我搞不好就不在這裡了,我想那些郡警已經在摩拳擦掌,很快你們就要靠自己了。」
「在那之前,我們要做什麼?」
李奇沒有回答這問題,只是轉身問卡拉:「妳租車時有買附加險嗎?」
她點點頭。
李奇說:「嗯。再休息一下,然後我們去吃晚餐。我請客,就當最後的晚餐,一小時後樓下大廳見。」
李奇從代客停車服務站把卡拉的福特轎車開走,沿著好萊塢大道往東走,經過娛樂博物館和中國戲院,在高地大道左轉。他來到好萊塢大道和范恩街西邊兩條街處,那裡一直是是非之地。不過看來那些不好的東西已經轉移陣地,通常都是這樣。警察從來沒有真的贏過,因為賣那些東西的人常換據點,今天在隔壁那條街,明天又換另一條。
李奇把車停在路邊。蠟像博物館後面有條寬敞的巷子——事實上那是個礫石空地,因為沒有圍籬,所以被開車的人用來回車,後來又被藥頭拿來當他們的「得來速」車道。這種事要透過「三方交易」方式進行:買家把車開進來後,放慢車速。一個不到十一歲的孩子會趨前找買家,下單給錢後,那孩子會用跑的把錢交給管錢包的人,然後再去找管貨的傢伙拿貨。此刻買家在巷子里慢慢繞個半圈,準備和那孩子在巷子另一邊碰頭。整個進程完成後,買家開車離去。孩子回到原位,準備進行下一樁交易。
這是很聰明的交易方式。產品和金錢完全分開,如果遇到警察,可以很容易分三個方向逃逸,真正拿著錢跟毒品走來走去的是個小鬼,年紀小到不會被起訴。不管什麼時候,管貨的人只會持有最少量的毒品,所以常常需要補貨。至於袋子里的錢也會常常清掉,一來可以減少出事時的損失,二來管錢的人才不會變成肥羊。
很聰明的交易方式,以前李奇就見識過。
管袋子的傢伙還真的擺了個袋子在身邊。他就坐在空地中央的水泥塊上,腳邊擺了個黑色塑膠帆布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