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李奇與法蘭西絲跟著史拓桑一起回到財政部大樓時,保護行動研究辦公室那個職員已經在等他們了。他身穿手織毛衣與藍色褲子站在接待區,好像從家庭餐會離開後就直接過來了。他跟李奇年紀相當,全身上下除了那雙眼睛外,看來活像個大學教授。他的眼睛看來既聰明又謹慎,好像見過些世面,聽過的事情更是多得不得了。他名叫史汪,史拓桑把他介紹給他們後就離開了,史汪領著李奇與法蘭西絲走過他們之前沒經過的迴廊,來到一個顯然同時充當圖書館與講堂的地方。裡面有十幾張面對講台的椅子,椅子靠著三面各有一個書架的牆壁排好。另一面牆有一排柜子上面擺著一台台電腦,每台電腦旁都裝了印表機。
史汪說:「我聽到調查局的說法了。」
李奇問他:「你相信嗎?」
史汪聳聳肩,沒有回話。
李奇又問:「信不信?」
史汪說:「我猜那也不是不可能,但沒理由相信那種可能有多高。其實我們也可以說是離職的調查局探員甚至是現職的調查局探員。我們這個機關比他們好多了,或許他們只是要打擊我們而已。」
「你覺得我們該這樣想嗎?」
「你是喬伊·李奇的弟弟,沒錯吧?」
李奇點點頭。
史汪說:「很久以前我們共事過。」
「所以?」
「他曾鼓勵大家辦案時要發揮聯想力。」
李奇說:「我也是,你有聯想到什麼嗎?」
史汪說:「我的研究是純粹理論性的,你懂嗎?我是個單純的研究人員,實際上也就是個學者,只負責分析。」
「那又怎樣?」
「這件事跟我之前看過的案例完全不同,犯案動機里有很強烈的恨意。暗殺的動機可以分成兩類,一種是因為意識形態,一種是為達到特定目的。為達到特定目的的暗殺是因為政治或金錢上的特定理由而需要把某個人幹掉,而意識形態類的暗殺基本上是出於仇恨而殺掉某人。從這兩條線索可以追溯到多年來許多暗殺的案例,我沒辦法告訴你太多細節,但有一點要強調的是,那些案例大多不出這些原因。恨意當然是存在的,但通常會暗藏在罪犯的心裡,頂多也只是自己念念不忘,我們只會看到案子的結果。但這次他們把恨意公開攤在我們面前,他們費了那麼多力氣,冒了那麼多險,無非是要讓我們了解這點。」
「那你的結論是什麼?」
「我只是覺得剛開始的案情很特別,也就是那些威脅信。想想他們必須冒的風險,想想他們要花多少力氣才能將風險降到最低,然後他們開始時又投入多少資源。所以我不得不認為,他們覺得這一切都是值得的。」
法蘭西絲說:「但實際上根本沒有價值。阿姆斯壯沒看過任何一封信,他們白白浪費了時間。」
史汪說:「只是他們不知道而已。你們以前就知道我們絕對不跟被保護人討論怎麼因應那些威脅嗎?」
法蘭西絲說:「不知道。這讓我很驚訝。」
史汪說:「誰都不知道,所以每個人都會很訝異。那兩個傢伙覺得我們會直接呈報給他,所以我相信這跟他個人是有關的。目標是他,而不是我們。」
李奇說:「我們也相信這點。你有什麼理由嗎?」
史汪說:「你會覺得我太天真,但我不相信我們的現職或離職同仁會殺掉另外兩個也姓阿姆斯壯的人,我們不會濫殺無辜。」
李奇點頭說:「不管你是不是太天真都無所謂,總之我們覺得是這樣沒錯。」
「你們的理由是什麼?」
「第二封信里的連字號。」
史汪說:「連字號?」他頓了一下後說:「嗯,我懂了。是有那個可能,但好像不夠直接有力?」
「不管那個,總之我們也假設暗殺的動機是私人恩怨。」
「好。但為什麼?唯一的答案是他們恨死他了,想奚落他、嚇死他,讓他先嘗嘗苦頭。他們不願一槍打死他。」
「那他們會是誰?有誰那麼恨他?」
史汪做了個手勢,好像不想先回答這問題。
他說:「還有一件事。聽來有點奇怪,但我覺得我們搞錯數字了。我們收到幾個威脅訊息?」
李奇說:「六個。」
史汪說:「不對,我想應該是七個。」
「第七個在哪裡?」
史汪說:「在南迪克身上。我認為他幫忙送出了第二個訊息,但他本身就是第三個。你想想看,你到這裡的四十八小時後就揪出南迪克,速度算快的了。但我不是要貶低你,如果你沒來,我們遲早也會查到他那邊,那是不可避免的。如果不是清潔工出問題,就是錄影帶,所以我們會查到。但我們會查到什麼?南迪克不只扮演信差的角色,他自己就代表一個訊息,為的是要展示那兩個傢伙有什麼能耐。如果阿姆斯壯知道這件事,光看到他就會被嚇到了。」
法蘭西絲說:「那應該有九個訊息才對。我們應該把明尼蘇達與科羅拉多那兩個人加進來。」
史汪說:「當然。你們知道我的意思嗎?他們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要讓人害怕,假設阿姆斯壯知情的話,每件事都會達成這種效果。他收到第一則訊息後,就會開始擔心。我們這邊又收到第二個訊息,他更擔心了。我們開始追查來源,他心裡會感覺好一點,但事實上卻變得更糟,因為我們發現南迪克因為害怕而癱瘓,然後又來了封預告犯案的信件,他會更擔心,接下來他們殺掉兩個人當作警告,手法之殘忍足以讓阿姆斯壯崩潰了。」
李奇沒有說話只是盯著地板。
史汪說:「你覺得我分析得太過火?」
李奇搖搖頭,還是看著地板,然後說:「不,我才覺得自己沒有認真分析,有可能是這樣。那拇指指紋又意味什麼?」
史汪說:「那也是種奚落,不過型態不一樣。那帶有自吹自擂與嘲笑的意味,也想讓人覺得困惑,好像在說你捉不到我。」
「你跟我哥共事多久?」
「五年。事實上他是我的上司,我說共事只是不想把從屬關係講清楚。」
「他是好上司嗎?」
史汪說:「他是很棒的上司,就各方面來說也是個很好的人。」
「他會帶大家一起發揮聯想力嗎?」
史汪點頭說:「那是很有趣的事,大家可以暢所欲言。」
「他也會參與嗎?」
「他只是敲敲邊鼓。」
李奇抬起頭說:「你剛才說每件事的目的都是要讓人害怕,然後你又說拇指指紋是帶有不同意味的奚落。意思是,並不是每件事都一樣,對不對?裡面是有差別的。」
史汪聳肩說:「我也可以換個說法。拇指指紋是用來說明那兩個傢伙聰明到不會被逮到,目的也是想讓人害怕。害怕的性質不同,但還是害怕。」
李奇把頭轉開,然後陷入沉默,接下來三十秒都沒開口……然後又是整整一分鐘。
他說:「我真的要認輸了。我跟喬伊終究是相似的——我穿他的西裝,跟他的女友上床,又跟他的老同事見面。所以顯然我現在也要跟他一樣,從旁提出一件我聯想到的事。」
法蘭西絲說:「什麼事?」
李奇說:「我想有一點被我們遺漏了,它就在我們眼前,我們卻視而不見。」
「什麼?」
「我在腦海里重複想著這些奇怪的景象,例如在快轉的監視錄影帶畫面里,史拓桑的秘書蓋著印章的動作。」
「那動作怎樣?」
「我想我們把拇指指紋那件事完全搞反了,我們一直以來都覺得他們認為那枚指紋是追查不到的。但我想我們完全弄錯了,我覺得剛好相反,他們希望指紋應該是可以查得到的。」
「為什麼?」
「因為我覺得指紋那件事跟南迪克完全一樣。我今天遇到一個修表匠,他跟我說鮫鯊烯是從哪裡來的。」
法蘭西絲說:「鯊魚的肝臟。」
李奇說:「還有人的鼻子,東西一模一樣。我們早上起床時鼻子上冒出的油就是鮫鯊烯,分子結構完全相同。」
「那又怎樣?」
「所以我想那兩個傢伙隨便挑了個人,很巧的是卻挑錯了人。假設你隨便挑個六、七十歲的男人,他一生中按過指模的機會有多少?」
法蘭西絲說:「我想應該挺高的。所有移民都要按指模,如果是在美國出生的,也應該曾被徵召參加過韓戰或越戰,就算他最後沒去成也必須按指模。如果他曾有被逮捕的紀錄或曾經幫政府工作,那也會留下指模。」
史汪說:「有些私人公司也會要求按指模,例如銀行、零售商之類的僱員。」
李奇說:「嗯。所以我想到的是,指紋應該不是他們自己的,而是別人的。可能是個無辜的局外人,他們隨便挑的一個人,指紋本來應該帶著我們直接找上他的。」
房裡陷入一陣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