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第一次見到秦森是在七年前的冬天。

當時我正從醫院的電梯間走出來,身旁經過一群穿著制服的警察,而他跟在警監身邊大步流星地和我擦肩而過,幾秒後突然折返,沒有任何徵兆地出聲叫住了我:「魏琳。」

被這樣一個陌生的聲音叫出了自己的名字,我當然有些驚訝,於是停下腳步回頭看向他。他已經來到我身後,灰色呢大衣上還沾著暖氣房裡的溫度,幾乎在我轉身的瞬間就撲上了我的臉。我感到很不自在,因為他距離我只有半步之遙,我甚至可以聞到他身上一股淡淡的松節油的氣味,可我並不認識他。

秦森並不是很高,大約一米七八的個子,我穿上內增高的長靴便只矮他一小截。但他的臉長得英俊且耐看,臉龐有稜有角,額高,眉眼深邃,鼻樑並不飽滿,卻被飽滿而唇形性感的嘴唇掩蓋了這一瑕疵。可惜我那個時候心情糟糕,沒有什麼心思來欣賞他的美貌,只覺得他靠得太近,已經打破了我能接受的社交距離,讓我緊張得渾身每一寸肌肉都緊繃起來。

「秦森?」原本走在他身側的警監在電梯間前停下腳步,回過頭微微皺眉,將疑惑的視線投向他。

而秦森顯然不大顧及警監的感受,僅僅是側臉敷衍地告訴他:「給我三分鐘時間。」

我不得不趁這個時候開口,「不好意思,請問我們認識嗎?」

「可以從現在開始認識。」秦森把目光轉向我,從大衣的衣兜里掏出一張名片遞過來,「你好,我叫秦森,是A大的一名教授。」等我接過名片,他又將手攏回兜里,語速飛快地繼續他的話,「對於令尊令堂的遭遇,我感到很抱歉。逝者如斯,我也很高興在患上抑鬱症以後你還能積極求助於心理諮詢師,沒有放棄生活的希望。不過我建議你減少抗抑鬱葯的服用,因為那對你現在的身體狀況沒有任何好處。」

我相當驚訝,捏著名片愣愣看著他,一時說不出話來。詫異之餘我隱隱感到恐慌:我很確定我從沒見過他,但他不僅知道我的名字,還知道我的父母在前不久剛因為意外而離世,甚至清楚我身患抑鬱症,目前正嚴重依賴於抗抑鬱的藥物。

為什麼?我不明白。他究竟是什麼人?

「另外,你可以考慮跟我合租公寓,相信以你目前的經濟條件只能負擔得起合租的房租。」似乎完全沒有準備要解釋些什麼,秦森對我迷惑不解的目光視若無睹,平靜地與我對視,自顧自接著說道,「當然,如果你願意以結婚為目的來和我交往,就能夠免掉房租、水電費和物業管理費,婚前還可以提前享有妻子的一切權利,得到我精神和物質方面的有效幫助。」

當聽清楚他後半部分的發言,我終於找回了自己的神智。

難以置信,他竟然還知道我正在為租房的事傷腦筋。

我張了張嘴想要問他,這一回他總算沒有忽略我的表情變化,順理成章地開口解答了我眾多疑問中的一個:「原因很簡單。剛才我看到你的時候,明顯感覺得到體內的苯基乙胺、多巴胺和去甲腎上腺素分泌旺盛。通俗點來說,我對你一見鍾情。鑒於這是我出生三十年以來頭一次產生這種生理反應,我想嘗試和你長期相處,以此確定我還能不能因為你而進一步分泌出內啡肽和腦下垂體後葉荷爾蒙,或者說跟你成立法律上的夫妻關係。」

他說完也不給我任何反應的時間,抿嘴露出一個不那麼真誠的笑容,留下一句「期待你的聯繫」便不作留戀地轉身離開,大步走向等候在電梯間前的警監。

在那之前,我雖然明白大千世界無奇不有,但依然不敢相信這世上還存在這樣的搭訕方式。

不過更令人稱奇的或許還在後頭:我最後的確和秦森成為了夫妻——不僅是法律意義上的,還是實質意義上的。

叫人惋惜的是,這並不是一段幸福美滿的婚姻。

因為七年以後的今天,秦森已罹患精神分裂症三年,我們也一早就從經濟發達的沿海城市遷居到經濟相對落後的邊境城市。

他的狀況時好時壞。今早睜開眼後我發現他已經沒有躺在我身邊,卧室里到處找不到他的身影。我來到書房,果然看到他抱著被子睡在了書房的地板上。他堅持這麼做,只因他相信有人想要謀殺他。

時間還早,他可以再睡一會兒。因此我沒有叫醒他,而是關上門走到客廳。

客廳的地板上還四處散落著陶瓷碎片,那是他昨晚的傑作。自從他開始有了摔東西發脾氣的習慣,我就將屋子裡幾乎所有的廚具都換成了不鏽鋼製品,只是這仍然阻止不了他。他總能找到各式各樣的東西摔到地上,通常要把家裡弄得一片狼藉才肯罷休,就好像他十分享受破壞的快感。

對此我習以為常,取了掃帚過來做清掃。

等打理好了一切,我才重回書房,強行拽了他的被子叫醒他:「秦森,該起來了。」

他死死揪住被子的另一角,蜷緊的身體動了動,掙扎著張開了眼。

「魏琳……」他好像感到渾身不適,嗓音沙啞地出了聲,一隻手已經鬆開被角,摸向了自己的脖子,「嘶……我是不是落枕了?」

「所以我告訴過你要睡在床上。」我彎下腰扶他起來,打算替他捏一會兒肩膀。

「我只是需要一個枕頭。」他盤起腿,手還扶著自己的脖子,擰緊了眉頭,情緒變得有些暴躁,「你得給我買個枕頭,我說過很多次了。」

這是他發作前的徵兆,我能預感如果我忤逆他,會造成什麼可怕的後果。

「好吧。」所以我答應,「雖然我已經給你買過很多個枕頭了。你不能每次都把枕頭剪得稀爛。」事實正如我所說,在這之前我已經給他買過很多隻枕頭,儘管它們都會在他發脾氣時成為他手下的犧牲品。更可悲的是,他從來不記得這些事。他總是不記得自己是怎樣發作的,而一旦我在事後提起,他就會怒不可遏,極力否認並且聲稱那些都是我捏造的事實。

就比如現在。

「不要撒謊。」他口吻生硬地說道,「你根本沒有給我買過枕頭。」

我聳聳肩,沉默地替他按摩肩膀和脖子,沒有為自己辯解。 畢竟我還不想一大早就惹他發火。

可他也並沒有繼續心安理得地接受我的服務,而是推開我的手,丟開被子,兀自爬起身走向書房裡向著落地窗的那張沙發,而後脫力似的坐下來,再次將腿盤起,整個人都陷進了沙發里。他撈來沙發上散亂地堆放著的書,翻到他上次看到的那一頁,開始新的一天。

這棟別墅是他腦子清醒時自己設計的,書房所在的位置具備所有的優勢,落地窗和窗戶相對而開,因此只要天晴,這裡不論上午還是下午都能擁有充足的陽光。他在書房裡置備了兩張沙發,分別朝著落地窗和窗戶,擺放的位置也經過了精確的計算。他告訴我,只有這樣他才能最大程度地利用陽光。

多數時候,他會把一整天的時間都花在這裡:窩在沙發上曬著太陽看書,或者滾到地板上睡覺。有一段時間他曾經非常怕光,瘋狂拆掉了其他房間里所有的窗帘用來遮擋灑進書房的陽光,然後在烏漆抹黑的房間里又吼又叫,堅稱有人要殺害他,還砸掉檯燈、掀翻書架以發泄心中的怒火,彷彿他就是一個幽居在黑暗中的吸血鬼,一丁點的陽光都能讓他化成灰燼。那時他已經完全忘了,這麼設計書房的人就是他自己。

好在他現在重拾了對陽光的喜愛,否則我真不知道該拿他怎麼辦。

我打來兩盆水,為他刷牙洗臉。他狀況不好的時候,從來不會自己洗漱、穿衣還有進食,而一年之中往往有三百天的時間是由我來替他做這些。

要給他刷牙總是十分困難。我可以幫他把牙齒刷乾淨,但不能幫他漱口。水到他嘴裡以後,通常很難再被吐出來。今天也像往常一樣,他將水含在口裡,眼睛還盯著手中的書,根本沒有要漱口的準備。

「吐出來吧,」我不得不提醒他,「漱乾淨然後再吐出來。難道你還想把牙膏水吞下去嗎?」

他鼓動腮幫子漱了口,極不情願地用力把水吐在了我端到他面前的盆子里。好歹是吐出來了,我覺得很欣慰。接下來我用刮鬍刀幫他把鬍渣刮乾淨,再從另一個盆子里撈出毛巾擰乾,替他擦了臉。他皺緊了眉頭像是非常不滿,但也不像平時那樣掙扎得厲害,老想著躲開毛巾。這似乎是個好的開始,讓我的心情很是愉快。

從衛生間出來之後,我如常把衣架推到書房,徵求他的穿衣意見:「你今天想穿哪件衣服?」

秦森沒有如從前一樣不耐煩地隨便指出一件,而是抬起頭丟回一個問題給我:「今天幾號了?」

「十五號。」

「我記得今天有人要來拜訪。」他合上手裡的書,分明是在看我,卻好像陷入了沉思。長期睡眠不足讓他的黑眼圈很深,也使他原本就深陷顴骨上方的眼窩看上去更加深邃。

我回頭挑選衣服,「對,約好了在上午九點。」

「也就是兩個小時以後。」他咕噥了一句,接著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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