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趙隊長!」吳麗霞遠遠響起的喊聲拉回了趙亦晨的思緒。

他抬頭,見她正站在一幢居民樓樓底的鐵門前沖他招手。將那張硬紙重新夾進皮套,他合上筆記本,抬腳小跑上前,隨她進了樓。

與趙亦晨從前同母親生活過的那間房子一樣,吳麗霞的住處也在老城區。居民樓大多有十年以上的房齡,物管鬆散,違規改建的商鋪隨處可見。她住三樓,屋子底下便是一間打通了裡層的小賣鋪。

樓道的白牆早已污穢發黃,寫滿了辦證的號碼,還有孩子的鬼畫符。趙亦晨跟在吳麗霞身後上樓時,留意到她腿腳似乎有些不方便,每上一級台階都要捂一捂膝蓋。想要扶她,卻被她搖搖手笑著拒絕。倒是那條拉布拉多活潑敏捷,一溜煙竄到了階梯頂端,回過頭蹲坐下來,搖著尾巴哈氣,等她慢慢上去。

好不容易進了屋,她行動才再次利索起來,抬著膝蓋左右敲敲,請他在客廳坐下,自己則從廚房裡端出了一套舊茶具。拉布拉多一路跟在她後頭,片刻不離。她坐到茶几邊舀出一勺茶葉,它也湊上來聞。拿手肘推開它,老人白它一眼,沒有責罵,卻讓它懂了她的意思,乖乖地趴到了她腳邊,抬著眼睛可憐巴巴地瞅她。

趙亦晨將他們的互動收進眼底,又抬眼瞧了眼前方的電視櫃。正中央擺的是一台舊彩電,只一旁的機頂盒是新的,上頭還擱著三張鑲在相框里的照片:正值壯年的夫妻倆,都穿著警服;吳麗霞和一群孩子一塊兒站在客廳里,孩子們有大有小,都系著紅領巾;她同兒子、兒媳坐在沙發上,背後的牆還貼著一張福字。三張照片的背景都是這間屋子,前兩張似乎已經年代久遠,可見更久以前這裡曾經十分熱鬧。

但如今屋子裡收拾得乾淨簡單,像是常年只有老人獨居。

「您現在一個人住?」趙亦晨的目光轉向了吳麗霞。

「還有這小傢伙。」老人剛巧起身,拿腳碰了碰伏在她腳旁的拉布拉多,轉身拔掉窗檯邊電熱水壺的插頭,端起了水壺,「我老伴過身得早,兒子又是做警察的,跟你一樣。」重新坐回茶几邊,她把開水澆進茶壺,唇邊自始至終掛著笑容,「三天兩頭不回家,結了婚之後就更少過來了。我們干這行的都這樣,習慣啦。」

一壺茶很快沏好,她給他斟上一杯,遞到他手邊。

「謝謝。」接過茶杯,他思忖片刻,最終開口:「家母也是警察。」

「我知道。你母親的葬禮我也去了。你那時候還小,可能沒印象。」替自己也倒了杯茶,吳麗霞短嘆一口氣,再抬起頭來卻又對他笑笑,眼尾堆滿了細紋,「她要是知道你這麼有出息,一定高興。」語罷便喝掉杯中的茶水,習慣性地拍了拍膝蓋,斂下嘴邊的笑,望向他的眼睛,「今天來,是想了解跟曾景元有關的事?」

喝一口茶,趙亦晨放下手裡的茶杯,微微彎下腰頷首,手肘搭上了膝蓋。

「他的團伙最開始是在這片地區活動。」他交疊起十指,「據說還是八十年代的事。」

抿唇點頭,吳麗霞繃緊了下巴,將茶杯擱回茶几上。

「賭場,『洗腳店』,毒品。什麼來錢搞什麼。」兩手覆上膝蓋骨,她皺起眉頭回憶,「我們察覺的時候,已經有一定的規模了。但是他們做得很隱蔽,一直抓不到證據。尤其是販毒這一塊兒,隔三差五地出新花樣。有段時間為了掩人耳目,專讓乞丐運毒,還都把東西藏在小乞丐身上。等我們發現這種套路了,又讓小孩子扮成學生的樣子運毒。」說到這裡,她默了默,才繼續道:「全省最早開始『人體運毒』的,估計也是他們。而且一開始用的還是小孩子。」

隱約記起九歲那年第一次同母親一起去市立圖書館,他在路上注意到的那個抱著斷脖女嬰的小姑娘。趙亦晨還記得當時母親反覆問她,她身邊的那個老人究竟是不是她的爺爺。或許從那時起,母親作為警察就已經發現這種現象。

只不過事實太殘忍,她那時從不與他詳說。

「不能進食,也不能喝太多水。」略微垂下眼瞼,趙亦晨聽到自己的聲音,「就算是成年人,也有忍不了的。」

「還很危險。」吳麗霞接下他的話,搖了搖腦袋嘆息,「要是包裝被胃液融化,那些玩意兒流出來,命就沒了。」

點了點頭,他抬起雙眼對上她的視線,「那些孩子都是他們從人販子那裡買來的?」

「基本上是的。」從始至終緊蹙眉心,她神情凝重,「你也知道這些被拐的孩子最後都去了哪裡。」

出於習慣,趙亦晨抽出右手伸向口袋,想要掏出煙盒抽根煙。摸到褲兜邊緣時突然意識到這是在老人的家裡,他動作一滯。

「賣到窮鄉僻壤,或者賣給『洗腳店』。」收回自己的手,他重新十指交疊,「還有您說的這種。」

老人頷首,重重地嘆了口氣。趴在她腳邊的拉布拉多終於有些耐不住性子,抬高了搭在前爪上的腦袋。

「最開始那段時間我們抓到十四歲以下的孩子還會放回去,」她便垂手撓了撓它毛茸茸的下巴,目光仍舊停在趙亦晨的眼裡,「後來發現那些被抓了又放回去的孩子都沒什麼好結果……要麼被打斷腿,要麼壞了腦袋。所以後來都不敢再放,盡量把他們安排到安全的地方,再幫他們找家人。」手中的動作停下來,她掌心還覆在舒服地眯起眼的拉布拉多嘴邊,偏首望向窗外,視線越過重重舊樓,淺灰色的眼仁里映出遠方的天際最後幾片橙色,「不過人手不夠啊。那個時候也沒有什麼失蹤人口資料庫,有些孩子找不著家,就只能送去福利院,或者乾脆我們自己帶著。光是我這裡就收留過好幾個。」

順著她的視線望了眼窗外漸深的夜色,趙亦晨沉默良久,最終還是出聲打斷了她的回憶,「聽說您還留著那些孩子的照片。能看看么?」

靜坐幾秒,吳麗霞站起身,走向卧室。

拉布拉多連忙爬起來,緊緊跟著她的腳後跟。

一人一狗再出來時,她手裡多了一本厚重的冊子。

「你是想找什麼人對吧?」扶著膝蓋在茶几邊坐下,她抬頭問他。

相互交疊的十指略略收緊,趙亦晨迎上她的目光,簡短而鄭重地頷首,面色平靜如初。

「她叫許菡,是我妻子,已經過世了一年。」他說,「有些事情我想查清楚。我懷疑她小時候在曾景元的團伙里待過一段時間。」

得到答案的吳麗霞點點頭,不再追問,「許菡這個名字我沒有印象,如果她真的在這個團伙待過,可能用的也不是真名。」她將手中的冊子放上茶几,推到他面前,「你找找看吧。」

他道謝,拿起冊子翻看。

是個活頁文件夾,用報紙包了封面,保存完好,塑料膜內頁里的紙張邊角早已泛黃。翻開第一面,頂部便是一張女孩兒的照片,底下則記錄著姓名、性別、年齡、收養時間、去向以及其他信息。他的目光落在照片里的女孩兒身上。

看上去不過十一二歲的年紀,瘦瘦小小的個子,穿著不大合身的襖子和棉褲,兩條羊角辮被梳成緊梆梆的麻花辮,身形僵硬如這兩條辮子,挺直著腰桿坐在客廳里一張孤零零的椅子上。她瘦削的臉上五官清秀,卻面無表情。彎彎的眉毛底下是一雙清黑的眼睛,淡漠而平靜地望著鏡頭。

胡珈瑛。

看清女孩兒眉眼的瞬間,趙亦晨便認出了她。

預料之中的事,大腦卻依舊有一兩秒的空白。他視線下滑,掃向照片下方的資料——姓名是丫頭,骨齡測出不超過十四周歲,自稱十二歲,於一九八九年十一月被吳麗霞收留,對家庭情況毫無印象,一九九零年一月二十四日凌晨偷偷跑出家,失蹤。

盯著「失蹤」兩個字看了許久,趙亦晨沒有吭聲,也不再翻動冊子。吳麗霞起身打開了客廳的頂燈,燈光投向紙面,被塑料膜托起一層刺眼的反光。

她坐回茶几旁,見他半天沒再動作,便忍不住瞅瞅他,「怎麼了?」

把冊子調轉一個方向,他遞給她看,「這是您收留的第一個孩子?」

「對,我按時間順序排的。」僅僅瞄了一眼,吳麗霞就肯定地點了點頭,「抓這姑娘費了點勁,她當時把我腳脖子都給割壞了。」說著還彎下身子拉了拉褲腳,「喏,還留了道疤。」

「她胳膊上有沒有一塊狗咬傷的疤?」

「有。」她從他的問題里摸清了大概,稍稍抬高眉毛,拋給他一個疑問的眼神,「她就是?」

趙亦晨的手機恰巧在這時震動起來。

掏出手機,來電顯示是陳智。

「抱歉,接個電話。」

趙亦晨站起身走到窗邊,划動屏幕接通了電話。

「小陳。」

「趙隊。」陳智那頭有點兒嘈雜,依稀聽得見車來車往的聲音,「這事兒我覺得得跟您說一下。兩個小時前有通接警電話,說是江灣大橋那邊有人跳橋自殺。是個女的,我們把人打撈上來的時候,她已經斷了氣。我看著她長相眼熟,就確認了一下,結果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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