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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個冷冽的夜,比科彭老家還要嚴寒刺骨。拉斯穆斯沒有穿戴足夠的禦寒衣物,毛線帽、圍巾、手套,一件也沒有。他今晚可是盛裝打扮:一件薄長褲,一件同樣輕薄的黑色絲質襯衫,紐扣扣到最接近脖子的那一顆,白皙的胸膛在絲質襯衫下若隱若現,外面僅罩著一件輕薄的白色皮夾克。凜冽的秋風似乎能將他整個人捲起,他必須集中意志力,才能從外表上看來不為所動。

他興奮狂跳的心臟幾乎就要迸出身體。

他在馬利亞廣場地鐵站下車,選擇通往瑞典堡街出口的電扶梯。他儘可能讓自己看起來毫不在乎,充滿自信,手上夾著一根香煙,急急通過地鐵站大廳,一副識途老馬的樣子。對,毫不在乎,整個人幾乎是往前飄。

彷彿他完全屬於這座城市。

其實,他對城市的這一帶一點都不熟悉。

他馬上發現,這附近比他住的瓦薩區更破舊。地鐵站前的兩座街燈被砸得稀爛,一群朋克裝束的男子聚在街角。拉斯穆斯快步通過,眼光避免與這群人接觸,想讓自己徹底隱形。

眼前是一座大廣場,正中央矗立著巨大雕像,想必這就是馬利亞廣場了。他轉向左邊,並沒有注意到一個坐在長凳上、膝上擺著公文包、身穿西裝、兩眼木然直視前方的年輕人。

拉斯穆斯多麼希望今晚能來點刺激有趣的事情。今晚可是他有生以來第一次鼓起勇氣到同性戀夜總會一試身手。

他只顧著找尋夜總會所在的木匠街,卻完全沒注意到五十公尺外這個坐在長凳上、陷入沉思、悶悶不樂的年輕男子。他又怎會知道,他與這男子的邂逅,將徹底改變自己生命的去向?

到底要如何預知生命的轉折點,那無法回頭的轉折點,為新方向布局的轉折點?

一如愛情來臨時。

或傳染病來襲時。

人們竭盡全力,找到自己認為正確的位置,找到自己生命與存在的意義。

就像今天晚上的拉斯穆斯,想盡辦法找到克莉絲汀娜阿姨的男友、那個該死的拉司所推薦的「提米夜總會」。

聖保羅街。拉斯穆斯鬼鬼祟祟地讀著街道路牌。快到了。

他看到一張貼在電箱上、半撕毀的歐洲工黨宣傳海報。工黨成員常常站在NK百貨公司外面,高聲抗議。每次看到他們高舉帕爾梅那醜陋的塗鴉畫像,他就會想到老爸。

上帝保佑,社民黨終於從右派政黨手中奪回政權。老爸看到這些抗議者高舉他最敬愛的社民黨主席醜陋的畫像,一定會暴跳如雷。

然後,拉斯穆斯完全走錯了方向。

越是匆匆趕路,越想找到正確地點,就越容易迷路。

夜總會小到讓他經過而不自覺。他沿著木匠街走到底,接著是車流交錯的號角街,整個城區好像在此找回了生命力。

他連停下來仔細瞧瞧路況都不敢,他甚至不想讓人發現他在找路。

剛到斯德哥爾摩的這段時間,拉斯穆斯走在街上的方式完全不像是在找路。他走路之快,整個人簡直像在空中飄,眼神直視著前方,完全不瞧一下旁邊。

拉司那個死老頭說提米夜總會就在號角街的這一邊,所以拉斯穆斯必須降尊紆貴,回頭找起。若是被人發現他找不到路,那可就丟臉死了!

他往回走了兩個街區,首先看到一家叫「粉紅房間」的書店,然後才看到「提米夜總會」。

這家「粉紅房間」就在他準備進入RFSL會場的隔壁。書店小小的櫥窗里擺著一本小說《蜘蛛女之吻》,作者叫馬紐·普依格;還有班特·馬丁寫的《永不後悔》,以及最新一期的《革命》期刊,封面是一個微笑的男人,上頭有一段文字:「每十個男人,就有九個願意被泰山色誘!」

書與雜誌的旁邊擺著畫有浪達符號 與粉紅色三角形 的徽章。

拉斯穆斯在外面站了許久,瞧著閃亮的櫥窗,假裝沒看到旁邊那扇門和寫著「提米夜總會」的門牌。這塊門牌就跟一般公寓門牌差不多大。

他朝思暮想的,就在裡面等著他。

另一個世界,另一片天地。一切顛倒過來。

在裡面,大家都跟他一樣。

他千里迢迢從鳥不拉屎的科彭趕到這裡,就是為了尋找新天地。

進到裡面,大夥會熱情地擁抱他,歡迎他抵達新家園。這裡的人跟他是同一類人。

有生以來,他第一次不需要覺得自己與眾不同。

他的心臟焦躁不安地狂跳著。目標近在咫尺,唾手可得。

就等他開門,進入。

但他還站在那裡,好像變成化石一樣,無法挪動半步。

他從眼角注意到有人從號角街朝他走來。他扭過頭,看到一個年輕男子快步走著,整個人彷彿在空中飄著,眼神直視著正前方,卻又好像什麼都看不到眼裡,只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裡。

他熟悉這陣飄浮感,就像他自己在飄浮。拉斯穆斯也認得這眼神,這正是他自己的眼神,他知道為什麼眼神牢牢定在前方,卻又一無所見。

他壓抑住想打招呼的衝動。他想要揭露自己,與對方「坦誠相見」。他想讓對方放慢腳步,停駐,然後看見他。

看見他。

拉斯穆斯。

就跟他一樣。

他想讓他了解,他們是同一類人,他們是志同道合的盟友。

但對方只是匆匆飄過,側面瞥了他一眼,打開那扇距離拉斯穆斯只有一公尺、寫著「提米夜總會」的門。

拉斯穆斯現在就可以跟進去。他大可以離開書店櫥窗跟進去,走個一兩步,走進門去。對方已經進了夜總會,開啟的門正在關上。

但他辦不到。他甚至還在遐想,希望對方了解他有多麼猶豫,多麼彷徨。但對方可沒時間讓他多想。門又關上了。

甚至比之前更加緊閉。

突然間,他不知道自己是著了什麼魔,竟然拔腿就跑!

他實在無法承受這一切。真的很尷尬!

他跑了又跑,看到那個貼著工黨海報的電箱才停下來喘氣。

他恨死自己了,怎麼會這麼麻煩!

好像有什麼東西被砸得粉碎。他整個人驚慌失措。

然後,他試著強迫自己回到原地,一定要回到原地,再一次緩緩接近木匠街與夜總會。他停在街道對面的人行道上,在安全距離之外,站了許久——帶著羨慕與嫉妒的眼神,透過大大的櫥窗,往裡面瞧。

這是降臨歷 上的最後一扇窗戶。透過窗戶,可以看到斗大的「24」數字。

拉斯穆斯看到裡面的燈光。幾個男人站在吧台旁邊。

他們就在那裡。

男同性戀。

就跟他一樣。

近在咫尺。只有十公尺遠。他和他們之間,只有十公尺的距離和一大扇玻璃窗。

他感到心頭一陣冰涼,就像當時在中學運動場上被霸凌,小混混把一堆雪直接塞進他罩衫。然後,他咒罵一聲,不顧一切轉身離去。

怎麼會這麼困難?

小小一件事,怎麼會被他搞得比登天還難?

如果他轉身,就會看到艾瑞克和他的一群狐朋狗友站在後頭,低聲嘲笑他。

本傑明今天回家晚了。家人早已吃完晚餐,在餐桌上給他留了一盤煎火腿、馬鈴薯與菠菜,菠菜上還覆著一小塊保鮮膜。他在桌前坐定,開始用餐。

母親問需不需要幫他加熱一下。

本傑明搖搖頭,繼續機械性地咀嚼著。

父親走進廚房,這才發現兒子回來的時間比想像中還要晚。

他向父親表示歉意,說明今天的傳道工作比事先預想的還要費時。

本傑明強迫自己正視父親的眼睛,希望父親不會發現,他拿著餐具的手此刻正不停地顫抖。

父子兩人都知道,通常,在耶和華見證人中,能夠執行眾多傳道任務者就能深得眾人敬重。各教會會員間甚至存在著一種競賽般的緊張關係。每個教會必須向阿爾博加市的全國總部進行績效彙報,阿爾博加總部則需向紐約布魯克林的總辦公室彙報;布魯克林總部會將所有信息匯總成年度報告,寄回各教會,然後登在《瞭望台》期刊中。

年度報告的目的在於激勵會員,告訴他們,每年有越來越多的人加入他們的行列,越來越多的傳道人,越來越長的傳道時數。即使你只負責傳道一小時,還是可以在報告書中看到,所有會員每年總共花了70到80億個小時傳道。

答案再明顯不過了。本傑明兩眼直視父親,希望父親不會發現他的手在發抖。

全家一起吃晚餐的意義重大,極少有人缺席,而缺席的人必須提出充分、可信的理由。英格瑪身為教會最資深、最受敬重的成員之一,他的家人必須以身作則。這件事至關重要。

父親凝神注視兒子許久。本傑明必須重新面對他深邃的目光,保持眼神接觸。

兩人彷彿都屏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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