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案 威廉古堡 第十一章

說到苦,徐福從來沒怨過誰,自己老娘膝下一共生養了八個子女,唯獨徐福落了一個天生殘疾,一輩子只能靠拄著一根拐棍兒過活。俗話說,「人窮志短,馬瘦毛長」,徐福雖然兄弟姊妹一大家,但等到所有人都成家立業之後,手足之情變得比一瓢水還淡。一座老屋,3畝田地,這是爹娘給他留下的最後一口果腹的家財。

按照徐福的說法,世上有兩種人過得最為瀟洒,一種是特別有錢,想吃啥吃啥,想買啥買啥;另外一種就是窮得叮噹響,每天能有一口吃的,就樂得優哉游哉。不用想都知道他屬於哪一種。

因為很窮,徐福從小就沒有上過學堂,大字不識的他,卻被教書先生偶爾的一句話影響了整個一生,那句話只有四個字,就是「勤能補拙」。

那天徐福追了二里地,才讓一個上過學的文化人給了他最通俗的解答:「你從娘胎里出來腿腳就不好,就是拙,你只有比別人更勤勞,才能過得更好。」

勤勞就等於好好種地,多收糧食,可以說這是徐福給自己定下的人生中最偉大的目標。

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他每天不厭其煩地重複著繁重的勞動,他心裡有自己的小九九,等他富裕以後,他想討個大屁股老婆,再給他生個「帶把兒」的男娃,這輩子就算是圓滿了。他把希望全都寄托在自己的3畝田地上,這是他的盼頭。

他從15歲等到20歲,再從20歲等到30歲,又從30歲等到35歲,地里的稻穀一年好上一年,日子也一年比一年滋潤,但他始終弄不明白,自己那麼勤勞為何還是光棍兒一條。

「瘸五,你別傻了,除非是有人瞎了眼,要不然誰會嫁給你這個死瘸子。」徐福在家裡排行老五,所以「瘸五」就成了村民對他的惡稱,雖然這個外號帶有歧視的味道,但徐福總是寬慰自己,誰讓自己生下來就是個瘸子呢?隨他去吧。

記得有一次,徐福起早下地,走在路上就聽見玉米地里哼哼唧唧,他天真地以為有人在禍害莊稼,拄著拐棍兒就跑了過去,可令他沒想到的是,他竟然撞見村裡的李寡婦和別人偷情,徐福看清楚了對方的長相,但他很識趣地把這個秘密藏在了心裡。雖然他很確定自己沒有看錯,但他同樣也知道,對方他得罪不起,因為那個人是村主任。李寡婦起先還擔心自己的醜事會敗露,後來在村主任拍著胸脯的保證下,她也膽大起來,但回頭想想自己光屁股的樣子被徐福看了個精光,心裡怎麼都咽不下這口氣,從那以後「死瘸子」就成了李寡婦對他不離口的代稱。

徐福知道,因為自己窮,村子裡沒有一個人看得起他,所以就算李寡婦指著鼻子罵翻天,他也不敢言語什麼,畢竟她有村主任撐腰。

1986年,正是計畫生育如火如荼的年份,農村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樣下豬崽兒似的生娃,那年徐福40歲,依舊打著光棍兒。記得那天晚上天特別黑,外面還下著瓢潑大雨,村主任抱著一個包被找到徐福,包被裡是個剛滿月的男娃。

「瘸五,你都40了,總不能到老了連個養老送終的人都沒有吧?現在計畫生育查得緊,這是別人扔在路邊的娃,我尋思著就給你撿回來了,你看,還是個男娃呢,以後長大了還能幫你種地,多好!」

「可我連口奶水都沒有,娃咋養活?」

「我是村主任,這點兒事兒就包在我身上,我明天去供銷社給你捎一袋奶粉。」

「村主任,我要是不養,你準備把這娃送給誰啊?」

「你瞅瞅我們村,哪個不是三個五個的,還能送給誰?天晴了我還給扔到路邊去,能不能活,就看娃自己的造化了。」

「別啊……」

「你看,我們村就你一個光棍兒漢,其實你養最合適。」

徐福看著男娃烏溜溜的大眼睛,心裡七上八下地不敢吱聲,倒不是因為他不想養這個娃,主要還是因為自己太窮,怕苦了孩子。

村主任見徐福始終不給一個明確的答覆,佯裝抱起孩子憤憤地說道:「得,我還是把娃扔到路邊去吧,我這個村主任該做的都已經做了,但瘸五,你要對得起自己的良心。」

「別抱走,我養!」最終,徐福還是被村主任的激將法給拿下。

那晚,徐福抱著男娃一夜未眠,有些興奮,更有些激動,他給娃起了一個徐良才的名字,雖然他不知道「良才」兩個字是怎麼個寫法,但是他聽村裡的大喇叭說過,「良才」就是「棟樑之材」的意思,就是有出息的人。

徐良才4周歲那年,村裡發生了一件大事,村主任和李寡婦偷情的事情被捅了出來,人們都在背地裡議論,說李寡婦還給村主任生了個男娃,徐福思來想去,4年前的那個晚上,村主任的所作所為總有些蹊蹺,他看著熟睡的徐良才,總感覺眼睛像李寡婦,臉形像極了村主任。那一夜,他過得很忐忑,心裡總是有說不出的空落。他已經能隱約地猜出,徐良才就是村民口中的「野種」,他不怕名聲不好聽,他最擔心的還是徐良才被人議論。

好就好在事情敗露沒多久,村主任和李寡婦終於受不了村裡的閑言碎語,一個搬出了村子,另外一個去外地打工,村主任的小舅子接管了他的位置,做了新一任村主任。

終於沒有人再提及那件事,徐福心裡的一塊石頭總算是落了地,徐良才是「路邊撿來的」這種身世,也被村裡的所有人認同。

隨著時間的推移,孩子也在一天天地長大,徐福依舊辛苦地勞作,日子雖然過得緊巴巴,但卻充滿了幸福,用他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來說,就是生活有了盼頭。他盼著有一天,徐良才能長大成人,成為棟樑,就像當初給他起名時期盼的一樣。

幻想總是美好的,現實卻無比殘酷。「徐良才是撿來的」,在村裡已經是公開的秘密。人是群居動物,最喜歡成群結隊,這種生活習性從孩童時就已經表現出來,一個娃娃如果能被集體所接受,那他的童年肯定是無比快樂,可如果一個娃娃被集體所排斥,這會給他帶來不可磨滅的陰影,在精神生活極度匱乏的農村,這一點表現得尤為明顯。

「殘疾父親」「被撿來的」,貼有兩個標籤的徐良才,很自然地被所有同伴列為對立面。

一本名為《笑話大王》的雜誌上,曾寫過這樣一個段子,說一個記者去南極採訪企鵝,她問第一隻企鵝:「你平時生活中都幹些什麼?」企鵝回答:「吃飯,睡覺,打豆豆。」接著她又問了第二隻企鵝,回答仍是:「吃飯,睡覺,打豆豆。」第三隻、第四隻依舊如此,直到她問到最後一隻企鵝時,它的回答卻是:「吃飯,睡覺。」這時記者就好奇了:「你為什麼不打豆豆?」企鵝可憐巴巴地回道:「我就是豆豆。」

如果單純只看段子,確實很好笑;但如果它真實地發生在你身邊,你還能否笑出來?

孩童時的徐良才就是那個現實版的「豆豆」。

因為自己和父親一直受人歧視,所以徐良才不管在什麼方面都很努力,他16歲外出打工,輾轉多個省市,用了五年的時間給徐福蓋了一套再也不漏雨的大瓦房。

徐福的腿腳一年不如一年,陪伴他多年的那個拐杖已經被磨得發亮,徐良才一直有個心愿,他想讓父親堂堂正正地站起來,他想讓父親能永遠擺脫「瘸五」這個惡名,所以他又用了三年的時間,給父親換上了一副假肢。可以說,他的所有青春,都在報答徐福的養育之恩。他很孝順,這是所有認識徐良才的人最為中肯的評價。

在外闖蕩了八年,當初給自己定下的目標也一一實現,厭倦了漂泊的徐良才決定回家拼搏,他不甘心做最底層的員工,所以他把力所能及的社會技能,全部學了一通,駕駛、電腦、夜校,一樣不落。經過努力,他終於在雲汐市的一家名為「格林酒店」的地方站住了腳。

月薪2500元,已經可以和當地的公務員旗鼓相當,徐良才很是滿足。

他是一個熱心腸的人,平時除了本職的接待工作外,還會順道幫其他同事做點兒力所能及的事情,所以酒店裡不管是誰,一提到他的名字,都不由得發出讚歎之聲。

在酒店工作的第二年,他喜歡上了一名女服務員,她叫陳梅,梅花的梅。之所以叫這個名字,主要因為她在出生時,她的父母種下的蠟梅開了花,這一切都是陳梅親口告訴他的,所以他才知道。

徐良才很喜歡陳梅,酒店裡所有員工都有目共睹,但陳梅卻總是對徐良才忽冷忽熱。

陳梅在酒店裡主要負責打掃客房,很長一段時間裡,她的這份工作幾乎成了徐良才另外一份兼職。對於陳梅這種欺人太甚的做法,很多人已經看不下去,他們總是在勸:「我說徐良才,你是真傻還是假傻?你沒看出來陳梅在利用你?」

往往這個時候,徐良才總會憨厚地一笑:「也許這是她在考驗我呢?」

俗話說,「和明白人打一架,不和糊塗人說句話」「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後來很多人都抱著這種態度,就沒人再提及此事了。

2月14日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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