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投身官場 通訊服務開先河

在近代中國,向西方先進科學技術學習,創辦近代化的電話、電報等通訊服務事業,亦是洋務運動中一項重要內容。它的最初提倡者是沈葆楨、丁日昌等人,而首先實辦的,卻是李鴻章。

電報真正進入中國人的視野是在第二次鴉片戰爭之後。戰爭結束後,俄、英、美等國為了利用電報這種全新的通訊工具,提高政令軍情傳達的速度和效率,加強對中國進一步的侵略、控制,不約而同地提出在中國鋪設電線的要求,這種無理要求一時成為中外交涉中引人注目的焦點。

清政府在對電報電線一無所知的情況下,使出了慣用的斡旋伎倆——「嚴正拒絕」。時任總稅務司的英國人赫德藉口為朝廷獻計獻策,寫下著名的《局外旁觀論》,極力鼓吹全國應普遍鋪設電線。清政府疑懼交加,密函封疆大吏商計對策,封疆大吏則大多持堅決反對態度。三口通商大臣崇厚認為,鋪設電線「於中國毫無所益,而徒貽害於無窮」;福建巡撫李福泰更視電報為洪水猛獸,稱其「驚民擾眾,變亂風俗」。只有時任江蘇巡撫的李鴻章,提出因勢利導的觀點。他認為,洋人如此「積極熱心」,強行堅持不允其架線,其實無法阻擋。銅線花費並不大,與其任由外人控制,不如自行舉辦。

從這一認識出發,李鴻章曾親手破壞外國人在中國鋪設的電線。一八六五年,英國駐華領事巴夏禮向李鴻章提出鋪設淞滬電線的要求,遭到婉拒。英商決定先斬後奏,暗地在浦東自行鋪設電線數十里。消息傳來,李鴻章決定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密令上海縣令動員鄉民,乘夜拔毀所有英商舖設的電線。天亮後,英商看到昨日還林立路旁的電線桿,一夜之間蹤影全無。因屬私設,無從告官,徒落得啞子吃黃蓮——有苦說不出。

一八七四年,日本發動侵台戰爭。清政府由於通訊工具落後,消息閉塞,戰前僅從洋人那裡風聞日本將攻打台灣;欽差大臣沈葆楨通過書信與駐直隸的北洋大臣李鴻章商討調兵事宜,用了一個月才初步確定作戰計劃,到調動士兵、起運輪船等準備妥當,已經整整過了三個月。軍機遲誤,註定了不幸的戰爭結局。這給沈葆楨極大刺激,使他從最初反對鋪設電線,轉而堅決支持李鴻章的主張,將電報比作萬里長城,提出鋪設由福州經馬尾、廈門至台南一線電線的建議。清政府批准了沈葆楨的建議,卻未予以應有重視。加之當時風氣不開,各級官吏並不瞭解電報的巨大作用,相反大多數人認為鋪設電線發展電報,會讓列強侵略更加便利;甚至有人危言聳聽,指稱鋪設電線會斷絕地脈、打擾祖宗清寧等。最終,沈葆楨東南架線的宏圖未能實現。

正當清政府上下對電線鋪設與否爭論得不可開交之時,列強加緊了使電報進入中國的行動。一八七○年,英國人在香港和上海之間鋪設了電線。專事洋務之總理衙門消極應對,允許洋人鋪設水線,卻仍反對鋪設陸線。

沈葆楨反對這種消極政策,認為既然抵擋不住洋人鋪設電線,不如立足現實,自行舉辦電報事業。他積極呼籲李鴻章倡辦此事,在給李鴻章的信中寫道:從天津到上海、再到廣州,洋人均設電報。國外信息盡在洋人掌握而我未知,尚可交代;然而,國內信息洋人盡悉而我不明,如何說得過去?

終於,李鴻章在一八七九年改變了態度,認為電報事業不僅對「富國」有重大意義,而且是「強兵」的必要手段。他曾說:「用兵之道,必以神速為貴。」他曾未經清政府允准,在大沽北塘海口炮台和天津之間架設了一條長約四十英里的軍用電線,從而為十九世紀八十年代較大規模地舉辦電信事業積累了一定實踐經驗。

一八八○年九月,李鴻章以電報有利於防務、便利通訊為由,奏報天津至上海架設電線,以使南北信息靈通。由於李鴻章把架設津滬電線的道理說得具體明確,也由於電報在防務和洋務交涉中的重要性日益顯示出來,清政府很快批准了這一請求,即命「妥速籌辦」。於是,李鴻章於一八八○年設立了天津電報總局,任命盛宣懷為總辦,並設立了七個分局。經過幾年努力,初步形成了能達半個中國的電報網。一八八一年李鴻章接受盛宣懷的建議,仿照輪船招商局的辦法,募集商股,決定自建津滬陸線。同年,津滬陸線建成,使南北信息相通,「調兵饋餉」,大為便捷。此外,李鴻章以加強防務為由,又先後奏設了許多軍用線。如天津至旅順口線、營口至盛京線、奉天到吉林線、福州到台灣線、新疆南北兩線等。

總之,從十九世紀八十年代初至一八九五年止,經過十多年的修建與擴充,中國的電報(電訊)事業有了長足的進展。初步形成了一個「殊方萬里,呼吸可通」的電報網。電報局不但承接本國業務,而且還兼辦洋人通訊的電訊網,範圍不斷擴大。

十九世紀九十年代,電報局成為規模僅次於輪船招商局的新式企業,業務遍及南北各省。李鴻章興奮地說:「五年來,中國創設沿江沿海各省電線,總計一萬多里,國家所費無多,巨款來自民間。當時正值法人挑釁,將帥報告軍情,朝廷傳達指示,均相機而動,無絲毫阻礙。中國自古用兵,從未如此神速。出使大臣往來問答,朝發夕至,相隔萬里好似同居庭院。舉設電報一舉三得,既防止外敵侵略,又加強國防,亦有利於商務。」

必須看到,李鴻章並非重商主義者,他舉辦電報的初衷不是振興商業,而是加強國防,希圖藉官商合力抵拒洋人,以免洋商染指中國利權。李鴻章擔心電報局常年花費太過龐大,單純依賴官方難以生存,且官方經營有與民爭利之嫌,因主要採取了商辦、官督商辦的形式。商人承辦則使官方不耗巨資而盡收其利,減少風險性;官方給予必要保護和扶持,則可鼓舞商情,增強商人入股信心。

另外,以李鴻章為首自行舉辦電報事業,在引進外資與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方面,面臨更大的困難。一方面需要引進真正的先進技術,另一方面又要防止外人藉此干涉中國內政。李鴻章最終選擇了丹麥大北電報公司作為合作對象——大北公司作為在中國最早鋪設電線的外國公司,技術不成問題;丹麥是歐洲小國,比俄、英、法、美諸強似更易駕馭。李鴻章與大北公司合作十分愉快,曾將御賜三等第三寶星頒發給大北公司主辦恆寧生。在李鴻章的運作下,清政府將二十年海線專利讓與大北公司,大北公司則協助興辦中國的電報事業。

自此,近代中國的電報業發展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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