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司法部大樓的正門位於第九街和賓夕法尼亞大道的交界處。柱廊顯得古色古香,每一層朝向街口方向都有四根碩大的圓柱支撐,從二樓窗檯開始直至四層之上的屋頂。在賓夕法尼亞大道靠近街口一側,只有一個陽台從五樓窗戶延伸出來,位於那些圓柱左邊。那就是專屬胡佛先生本人的陽台。截至1942年,他已經在那兒看了十八年風景——既有慶祝總統就職的遊行人群,也有簇擁著總統靈柩的送葬隊伍。

我對這座大樓了如指掌,卻從未有過在樓里辦公的機會。因為我早些年在哥倫比亞特區 乾的都是些外勤,或是見不得光的工作。會面時間定在十一點半,而我早到了十分鐘,這要歸功於我對大樓地理位置的熟識。我的樣子看上去清清爽爽,鬍鬚已經剃光,頭髮梳得油亮,身上的襯衣和西裝一塵不染,腳上的皮鞋幾可照人,乾乾淨淨的手上小心翼翼地托著帽子。這樓里的空間著實不小,不少人在我面前走過,有些看起來很像是老熟人,或許我也是他們的舊相識吧。不過我沒有跟任何人打招呼,而是走進電梯來到五樓,徑直朝著局長大人的「至聖所在」走去。

胡佛先生的辦公室並不在大樓中心位置,而是幾乎藏在一個神秘的角落裡。若是有誰要想找到這間辦公室,需要先走過一條悠長的走廊,接著穿過一間乾淨桌面上擺著煙灰缸的大會議室,然後再經過一間接待室。在此恭候來訪者的甘迪女士,活像是童話故事裡守護公主的惡龍。至1942年,甘迪女士已名聲在外了:她是胡佛先生必不可少的手下,扮演著監護者和女保姆的雙重角色,也是唯一被允許觀看、分錄、編纂、閱讀胡佛先生所掌握的個人檔案的人。1942年我走進接待室的那一次,她剛剛四十五歲,但胡佛已經在「男性朋友」和心腹嘍啰們面前稱她為「老婆子」了。也難怪,這位甘迪女士在某些方面表現得的確很像一隻「老母雞」。

「你是特工盧卡斯嗎?」她抬起頭來瞄了我一眼。我站在她面前,手上拿著帽子,「你來早了四分鐘。」

我點了點頭。

「請坐吧。局長大人正忙著。」

聽她嘴裡蹦出「局長大人」這個詞,我差點笑出來。既然她讓我坐下,那我就坐下吧。這間接待室真是夠寒酸的,只有兩把軟坐墊椅和一張靠牆的彈簧沙發。我走到沙發旁坐了下來。我知道,大多數特工對於埃德加·胡佛辦公室的印象也就是這樣的了,因為局長(我可沒加「大人」)通常就是在外面的會議室或者這間接待室里接見低級下屬的。我抬頭四望,想要在對面展示櫃為數不多的格子里找到約翰·迪林傑 的頭皮,可我找了半天也沒看到那件被湯姆和其他特工朋友描述得有鼻子有眼的玩意兒。展示櫃里只擺著幾枚獎章,還有一隻落滿灰塵的獎盃。或許那塊頭皮被送出去「乾洗」了吧。

時鐘剛剛走到十一點半,甘迪女士便說道:「特工盧卡斯,局長大人現在要召見你了。」我不得不承認,就在我邁進胡佛辦公室大門的一剎那,我的心率一下子提高了不少。

看到我走進辦公室,胡佛先生猛地站起身來,快步繞過辦公桌,在房間中央與我握了握手。隨後,他示意我坐到辦公桌右邊的椅子上,而他自己則坐回了桌子後面。我曾經聽其他特工說起過,有幸在胡佛先生的辦公室里與之見面的人,都會經歷這樣一番「程序」。

「呃,特工盧卡斯……」胡佛先生一邊說著,一邊把身體靠在「寶座」上。我把他的椅子說成是「寶座」並非諷刺挖苦,而是因為辦公室的布置本身即是如此——他的辦公桌和椅子都擺在高出一截的「聖壇」上,而他自己那把椅子的奢華程度更是我所坐的會客椅無法比擬的;胡佛先生身後的牆上有一扇碩大的窗戶,百葉窗敞開著。如果陽光明媚,他就會被陽光勾勒成一幅頗具氣勢的剪影。只不過,雖然早晨陽光不錯,可這會兒卻成了多雲天。胡佛先生身後的「光芒」被削弱了不少,這使我能輕易看清他的容貌。

1942年4月的這一天,埃德加·胡佛四十六歲。這是我唯一一次與他見面。我在打量著他,而他也在打量著我。跟別人會面的時候,我習慣於通過假設與對方徒手格鬥來對其做出判斷——也許這更像是一項弱點吧。單從肢體強健程度而言,把胡佛擺平對我來說並非難事。通過跟他握手我發現,以特工的標準來衡量,他的個頭實在太矮了——他和我一樣高。而且,即便是跟我這個微胖的人比體重,他也至少要比我重二十磅 。他大概只有五英尺十英寸高,一百八十三磅重,遠遠超過他給手下特工制定的身高體重比例標準。他給我的第一印象是又矮又胖,而他那粗笨的上半身加上我所見過的男人中最小的雙足,更加深了我的這一印象。胡佛的衣著很是考究,挺括的深色雙排扣西裝做工精美絕倫,而那條粉色與酒紅色相間的領帶更是普通特工不敢模仿的。除此之外,他的上衣口袋裡還塞著一塊粉色的絲質手帕。他的頭髮看上去又黑又亮,整齊光滑地向後梳著,搭配著他那標誌性的皺眉和眯眼,顯得很像是被拉得太緊的假髮。

有一幅流傳甚廣的諷刺漫畫,畫中的胡佛被描繪成一隻鬥牛犬。它有著凸出的大眼,扁平的鼻子,緊咬著的大牙。初次與他相見,他的這些特徵皆表露無遺。不過,在我看來,他更像是一隻八哥犬,而非鬥牛犬。胡佛的動作很快,他走到辦公室中央,與我握手,又回到桌子後面坐下,整個過程只用了不到十五秒。這一連串乾淨利落的動作雖然略顯緊張,卻很有目的性。如果我要跟他干一架,那麼肯定先打他的肚子——很顯然那是他全身上下僅次於「下三路」的最薄弱環節。然而,我一定會保證自己在他倒下之後仍然有所防備。看看他那雙眼睛和那張嘴吧,即便你把他的手腳全都砍掉,他也會想盡一切辦法把你咬死的!

「呃,特工盧卡斯,」他再次說道。他的手上翻著一本厚厚的人事檔案——我知道,那一定是我的檔案。桌上擺著幾本別人的檔案,在距離他左手肘部幾英寸遠的地方是一部黑色皮革裝訂的舊書——那是他母親送給他的《聖經》,是一件局裡同人都聽說過的藝術品。除此之外,桌上再無他物。「盧卡斯,你到華盛頓來,一路旅途還算愉快吧?」

「是的,長官。」

「盧卡斯,你知道我為什麼要召你到這兒來嗎?」胡佛的話說得很快,但發音短促,不太連貫。

「不知道,長官。」

局長點點頭,但似乎並不想把事情挑明。他翻閱著我的人生,彷彿是第一次閱讀這份檔案。但我敢說,在我到來之前,他便已經熟讀過它了。

「我看檔案上寫著你生於1912年,」胡佛說道,「你出生在……呃……得克薩斯州的布朗斯維爾。」

「是的,長官。」儘管我猜不出胡佛為何召我到華盛頓來,但我在從墨西哥返回美國的路上的確仔細考慮過這個問題。我並未指望著能夠「升官發財」或是得到「特殊表彰」。1942年,為埃德加·胡佛賣命的特工大概有四千人,我之所以顯得與眾不同,是因為我幹掉了兩個人……如果把1941年幹掉的克里維斯基也算上的話,那就是三個。局裡上一個堪稱殺手的角色,是特別行動署的負責人梅爾文·珀維斯,據說約翰·迪林傑和「美少年」弗洛伊德都是他的槍下之鬼。不過,局裡的人認為這兩件案子都不是他的功勞。1935年,珀維斯在胡佛的強迫下辭職了,個中緣由大家也都心知肚明。珀維斯……他太出名了,甚至有些功高蓋主了。畢竟局長大人從未射殺過罪犯,也沒有親手逮捕過任何人。只有「埃德加·胡佛」這一個名字可以被公眾與聯邦調查局聯繫在一起,所以珀維斯必須離開。這便是我任何時候都不願高調邀功的原因之一。無論是在墨西哥參與逮捕最後幾名德國軍事諜報局特工,還是在陰暗的磚房裡幹掉那個試圖取我性命的席勒和他雇來的殺手時,又或者是在殺死克里維斯基時,我都保持著低調。

「你有兩個兄弟和一個妹妹。」胡佛說道。

「是的,長官。」

他將目光從文件夾移到我身上,盯著我:「這對於墨西哥天主教信徒家庭而言不算人多啊。」

「我父親生在墨西哥。」我說道,「我母親是愛爾蘭人。」莫非局裡最近才得知我父親的國籍?

「墨西哥人娶了愛爾蘭人,」胡佛念叨著,「只生了四個孩子,真是奇事一件啊。」

奇事?流感和肺炎才是奇事呢。不過,儘管心裡是這麼想的,我卻依然保持著面無表情。

胡佛再一次低頭看了看我的檔案:「特工盧卡斯,你的家人是不是稱呼你『胡塞』?」

我父親的確是這麼稱呼我的。直到他死去的前一年,他才終於成為合法的美國公民。「胡佛先生,我出生證明上的名字是『約瑟夫 』。」

如果把我召回華盛頓只是為了核實這些信息,那麼我沒什麼可緊張的。局裡並不像外界那樣有嚴重的種族歧視現象。1942年,整個聯邦調查局共有5702名黑人僱員——這是在不到一周之前,我在駐墨西哥城辦事處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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