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五章 布蕾妮

那堵石牆陳舊崩裂,但看到它橫亘於原野之中,布蕾妮仍感覺脖子上汗毛直豎。

弓箭手們就是躲在它後面殺害了可憐的克里奧·佛雷,她心想……但繼續走了半里地,她又經過一堵看上去差不多的石牆,開始不確定起來。布滿車轍的道路七轉八彎,光禿禿的褐色叢林似乎跟記憶中的綠樹不同。剛剛經過的就是詹姆爵士取走他表弟長劍的地方嗎?他們交手的樹林在哪裡?那條溪流呢?他們在溪水中互相劈砍,撲騰得水花四濺,直到引來了勇士團。

「小姐?爵士?」波德瑞克似乎從來不清楚該如何稱呼她,「你在找什麼?」

鬼魂。「我騎馬經過的一堵牆。沒什麼。」當時詹姆爵士仍有兩隻手,而我憎惡他,憎惡他的種種奚落與嘲笑。「安靜,波德瑞克,樹林里可能藏著土匪。」

男孩看了看光禿禿的褐色樹叢、潮濕的樹葉和前方泥濘的道路。「我有劍。我可以戰鬥。」

但不夠熟練。布蕾妮毫不懷疑男孩的勇氣,只是不放心他的訓練水平。雖然他名義上是個侍從,但他侍奉的人對他的武藝沒有幫助。

離開暮谷城北行的路上,她斷斷續續問出了他的故事。原來他出於派恩家族的旁支,源自某個排行靠後的兒孫,家境貧困,他父親終其一生都在為有錢的親戚當侍從,最後跟蠟燭鋪老闆的女兒結婚,生下波德瑞克之後,就在平定葛雷喬伊叛亂的戰爭中陣亡了。他四歲時,母親拋棄了他,將他交給一個親戚,自己跟讓她懷孩子的流浪歌手跑了。波德瑞克已經不記得母親長什麼樣,對他而言,塞德里克·派恩爵士算是最接近父親的角色,然而從他結結巴巴的敘述來看,布蕾妮感覺這個塞德里克對待波德瑞克更像僕人而不是兒子。當初凱岩城召集封臣出兵時,騎士帶上他照顧馬匹,清洗盔甲。接著,塞德里克爵士在泰溫公爵軍中戰死在三河流域。

男孩孤身一人,遠離家鄉,又沒有錢,只能投靠一個胖乎乎的僱傭騎士,人稱「大肚子」羅里默爵士,隸屬於萊佛德大人的分遣隊,負責保護輜重。「管吃的人吃得最好」,這是羅里默爵士的口頭禪,最後他被發現從泰溫公爵的私人物資中偷了一塊腌火腿。泰溫·蘭尼斯特決定弔死他,作為給偷盜者的教訓。波德瑞克曾跟他共享那塊火腿,也差點共享繩子,但他的名字救了他。凱馮·蘭尼斯特爵士救下他來,稍後便將他送給侄子提利昂做侍從。

塞德里克爵士教會了波德瑞克如何照顧馬匹,如何檢查鞋子里的石頭,羅里默爵士則教他偷東西,但他們都沒空陪他練劍。小惡魔至少曾送他去紅堡的教頭那裡受訓,可惜艾倫·桑塔加爵士死於君臨暴動,波德瑞克的訓練也到此為止。

布蕾妮砍下兩根斷枝當劍,試了試波德瑞克的身手。她高興地發現,男孩嘴笨手不笨。然而,儘管他勇敢又專註,但營養不良,骨瘦如柴,不夠強壯。假如他真像自己聲稱的那樣,在黑水河戰役中存活了下來,只可能是因為沒人拿他當目標。「你可以自稱為侍從,」她告訴他,「但年齡只及你一半的侍酒都能把你打得很慘。你若留在我身邊,以後每晚睡覺時,手上將全是水泡,胳膊布滿淤青,渾身僵硬酸痛,難以入眠。你不會喜歡的。」

「我喜歡,」男孩堅持,「我喜歡那樣。淤青和水泡。我是說,不,但我喜歡。爵士。小姐。」

迄今為止,他和布蕾妮都信守承諾。波德瑞克從不抱怨。每次拿劍的手上冒出一個新水泡,他都忍不住驕傲地展示給她看。他照顧馬匹也很不賴。不,他不是侍從,她提醒自己,但我也不是騎士,不管他叫我多少聲「爵士」。她不能遣走他,因為他無處可去,另外,儘管波德瑞克一再聲稱不知道珊莎·史塔克的去向,但他有可能並未意識到自己所了解的情況。偶爾提及的一句話,模糊的記憶,或許就是布蕾妮達成目標的關鍵所在。

「爵士?小姐?前面有輛車。」波德瑞克指出。

布蕾妮看到了:那是一輛雙輪木牛車,高高的側板,一男一女正使勁拖曳繩索,順著車轍往女泉城方向前進。看模樣是農民。「慢點,」她告訴男孩,「別教人家把我們當土匪。不要亂講話,注意禮貌。」

「好的,爵士。注意禮貌。小姐。」男孩似乎對可能被當成土匪還挺高興。

他們一路小跑趕上來,農民警惕地注視著他們,但布蕾妮表明沒有惡意之後,他們便任由她走在旁邊。「我們本來有一頭牛,」他們在雜草遍地的田野間行進,到處是鬆軟的爛泥潭和燒得焦黑的樹木,老漢邊走邊傾訴,「但被狼仔搶走了。」他的臉因為使勁拉車而漲得通紅,「我們的女兒也被搶走了,唉,幹了很多壞事,好在暮谷城的戰鬥結束後,她自己跑回來了。那頭牛卻沒有,我猜是准被狼仔吃了。」

女人沒什麼補充的。她比男人年輕二十歲,但一個字也沒說,只是用看待雙頭牛犢的眼神看著布蕾妮。這種眼神,「塔斯的處女」一生中見得太多太多了,史塔克夫人固然待她寬厚仁慈,但大多數女人就跟男人一樣殘忍,臉長得漂亮,然而嘴巴刻薄,笑聲刺耳,眼神冷漠的夫人們更將輕蔑隱藏在禮貌的盔甲背後,很難說哪種令她更痛苦。也許正是平民女人們的眼神吧。「我上次路過女泉城時,那裡是一片廢墟,」她告訴對方,「城門砸開,泰半房屋遭到焚燒洗劫。」

「哦,現在稍稍重建起來一些。那塔利,他是個嚴厲的人,卻比慕頓大人英勇得多。森林裡仍然有小股土匪,但比原先少得多了。塔利逮住了最壞的那些人,用他那把碩大的劍砍下他們的腦袋。」他扭頭啐了一口。「你在路上沒碰見土匪吧?」

「沒有。」這次沒有。離暮谷城越遠,道路越空曠,偶而瞥見的路人還沒等走到跟前就全隱入了樹林中——除了一個高大的大鬍子修士,帶著大約四十名跟隨者兼程南下,個個赤腳。路過的客棧不是洗劫後被廢棄,就是成了軍營。昨天他們遇到一支藍道大人的巡邏隊,騎兵們手執長槍和長弓,將他們團團圍住,隊長則百般盤問布蕾妮,好在最後還是放行了。「小心點,女人,你下次遇到的人也許不像我的小夥子們那樣正直。獵狗帶著百來個土匪越過了三叉戟河,據說女人被他們撞上就會遭到強暴,他們還把奶頭割下來當紀念。」

布蕾妮感覺有必要將警告轉達給農夫和他的妻子。結果他只點點頭,等她說完後又啐了一口,「獵狗也好,狼仔也好,獅子也罷,但願異鬼把他們統統抓走。這幫土匪不敢靠近女泉城的,只要塔利大人在那裡管轄,他們就不敢。」

布蕾妮在藍禮國王軍中認識了藍道·塔利伯爵,她不喜歡他,但無法忘記自己欠他的債。諸神保佑,經過女泉城時可不要驚動他。「等戰爭結束,鎮子會被交還給慕頓伯爵,」她告訴農夫,「國王寬恕了伯爵大人。」

「寬恕?」老頭哈哈大笑,「為什麼?因為干坐在他那座該死的城堡里?他派手下人去奔流城打仗,自己卻躲在後面。獅子洗劫他的城鎮,然後是狼仔,然後是傭兵,而伯爵大人只是安安全全地待在城牆之中。你知道,他哥哥決不會像他這樣懦弱,米斯爵士是個勇士,死在勞勃國王手下。」

更多鬼魂,布蕾妮心想。「我在找我妹妹,一個十三歲的漂亮處女。你見過嗎?」

「我沒見過處女,漂亮的也好,難看的也罷。」

沒人見過。但她必須不停地問。

「慕頓的女兒是個處女,」男人續道,「至少到洞房那天。這些雞蛋就是為婚禮準備的,她要和塔利的兒子結婚,廚子們需要雞蛋來做蛋糕。」

「哦。」塔利大人的兒子……小狄肯要結婚了。她試著回憶,他好像只有八歲或者十歲。布蕾妮本人七歲時便訂過婚,跟一個年長三歲的男孩,卡倫伯爵的幼子。他很害羞,唇上有顆痣。他們只在訂婚時見過一面,兩年後他死於傷寒,那場傷寒也同時奪走了卡倫伯爵夫婦及其女兒們的性命。倘若他活下來,她初潮之後一年內就要和他結婚,整個人生便完全不同。她現在不會在這裡,穿戴男人的盔甲,帶著長劍,追尋故人之子了。她更有可能住在夜歌城,一邊照看一個孩子,一邊給另一個餵奶。布蕾妮經常想到這些,這讓她有些悲哀,但也有一絲欣慰。

太陽半藏在浮雲背後,當他們從焦黑的樹叢里鑽出來時,女泉城就在面前,稍遠處是海灣。城門已經重建,並得到加固,淡紅色石牆上又有了來回走動的十字弓手。托曼國王的旗幟在城門樓上高高飄揚,金紅對分的底色上,黑色的寶冠雄鹿與黃金獅子迎面對峙,王室旗幟旁邊是塔利的健步獵人旗,而慕頓家族的紅鮭魚旗只矗立在山丘頂的城堡上。

鐵閘門下,他們遇到十來個手持長戟的衛兵。對方佩戴的徽章表明屬於塔利大人的軍團,但其中沒一個是塔利自己的人:兩個半人馬,一道閃電,一隻藍甲蟲和一根綠箭……但沒有角陵的獵人。對方頭目胸前裝飾著一隻孔雀,亮麗的尾巴被太陽曬得褪了色。農民將車拉過來,他吹聲口哨。「這是什麼?雞蛋?」他拋起一隻蛋,接住,咧嘴笑笑,「我們收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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