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忍無可忍,他對法警說:「把這被告帶到那邊屋裡去,按規矩教訓他一番。」暫停片刻,重新開庭時,這位黑豹黨人嘴被塞住,手銬連在一把金屬摺疊椅上被抬了進來。這樣也沒有能夠使他不說話。他用腳鐐撞擊椅子,用聽不太清的聲音喊道:「這表示我抗議。」他被移到一隻木椅子上,嘴被塞得更緊了。在再次開庭時,他不知怎麼吐出了嘴裡的東西,對法官大聲罵道:「你這法西斯狗,你這臭婊子養的!」阿比·霍夫曼和魯賓跳起來喊叫著,孔斯特勒向法官問道:「閣下,我們什麼時候才停止這種中世紀的酷刑呢·這是對法律的一件骯髒的恥辱……此時此刻,我作為一個美國律師感到極端羞愧。」霍夫曼法官一再說他認為孔斯特勒和魏因格拉斯的僱主的錯誤舉動都是他們兩人造成的,這時他怒沖沖地打斷了他說:「你才是該感到羞愧的。」下一個星期他命令去掉了塞在西爾嘴裡的東西,而當西爾仍一再不斷打岔時,他以藐視法庭罪被判了四年徒刑。這樣一來,那些剩下來的便稱做芝加哥七被告了。
他們也沒有被馴服。戴維斯在證人席上的時候指責法官睡著了——法官大人警告他,他的無禮態度「在未來某一時候要予以適當的處理」。阿比·霍夫曼以雙手代腳倒走著進入法庭,同時把霍夫曼法官叫做「暴君」,「納粹分子」,「猶太人的恥辱」,鬧得法庭一片混亂。
最尖刻的交鋒是在法庭和被告首席律師之間進行的。法官明確地指示孔斯特勒不要在陪審團在場的情況下要求把戴利市長——他曾不顧司法部的疑慮,堅持要舉行審訊——宣布為懷敵意的證人。這位律師還是照舊做了。而且他直截了當指著戴利,問他在黨代表大會上是否用下流的髒話罵了參議員亞伯拉罕·里比科夫,弄得法官差一點沒中風了。有一次,阿比·霍夫曼掀開了自己的襯衫。法官說:「讓記錄記下來,這人在法庭上公然露出自己的身體。」孔斯特勒說:「閣下,我記得約翰遜總統曾在電視上把自己肚子上的傷痕露出來給全國人看過。」「這也許正是他為什麼不再是總統的原因。」法官大人回答說。當這位律師笑了幾聲因而又受到訓斥時,他說:「得啦,閣下,笑笑有什麼大不了的·有時候我們忍不住要笑。」法官說:「噢,對啦,我看你是忍不住。」
到了審訊的後期,法庭對被告方面的敵對態度變得非常露骨。有兩天,霍夫曼不讓他們使用大廳里的廁所,他說監獄裡的公共廁所對他們來說已經很不錯了。有一天他說,第二天開庭要提早半個小時。孔斯特勒問他為什麼,他得到的回答是:「因為明天要在9點半開庭。」那律師評論說:「這完全像小孩說話,『因為,因為。』」法官說:「讓記錄記下,當著陪審團的面,孔斯特勒先生把我比做小孩兒。」這律師在法庭上感情非常激動,常常大笑大鬧,或滿面流淚。有時他緊緊擁抱別人,他還吻了魏因格拉斯和一位證人拉爾夫·艾伯納西教士。每一次霍夫曼法官都尖刻地說:「記錄下來,孔斯特勒先生吻了那個人。」後來審訊的結果表明,他要求把這些插曲都寫進記錄並非毫無意義的。
被告的證人包括皮特·西格、維廉·斯蒂倫、朱迪·柯林斯、諾曼·梅勒、朱利安·邦德、傑西·傑克遜教士、特里·薩瑟恩和金斯伯格這裡有些人,如諾曼·梅勒、金斯伯格等都是美國頗有名氣的作家。——譯者,在檢察官福倫的堅持下,金斯伯格朗讀了他作的一些關於同性愛和手淫的詩,顯然是由於福倫認為這樣會觸怒十位女陪審員。孔斯特勒和魏因格拉斯辯論說,民主黨代表大會的暴力行動是由戴利和芝加哥的警察挑起的。
對「七被告」控訴的證據,大部分來自告密者,他們混在林肯公園和格蘭特公園的反戰遊行示威中,把聽到的一切都按字面加以理解。一個便衣女警察作證說,阿比·霍夫曼曾大喊:「我們需要很多武器。弄些石塊、磚頭、石頭來。把磚頭一塊打成兩塊——這樣比較容易隱藏,婦女們也能拿得動。」一個便衣警察說,被告們蓄意製造暴力事件以作為「革命的第一步」。一個芝加哥的官員告訴法庭,阿比曾對他說:「市政當局如果機靈的話,應該拿出10萬塊錢來資助我們這次節日。更好的辦法是,給我10萬塊錢,我就離開本市。」這位官員把這一番話理解為企圖敲詐。
經過了差不多五個月的作證和辯論之後,陪審團退庭;法官顯然頗感快意地開始一個一個宣判藐視法庭罪。這件事共費了他兩天時間,其中不少時間由被告方面的大喊大叫佔去。當孔斯特勒聽到他的主雇和他的合作律師被帶走的時候——魏因格拉斯被判了兩個月徒刑——他搖搖晃晃地在法庭里來回走著,最後無力地坐下,嗚咽地說:「法官啊,我這一生就葬送在你的手下了。說我的問題吧。說我的問題吧。馬上就判我罪吧,我實在不要再在這裡待下去了。」法官到最後才判他。他說:「從來還沒有哪一位律師對我說過你在這次審訊中對我說的那些話。」他判了孔斯特勒4年零13天的監禁。
陪審團否定了所有被告的陰謀罪,但宣判戴維斯、德林傑、海登、霍夫曼和魯賓都犯了越過州境煽動暴亂的罪行。法官判決他們每人五年徒刑,每人罰款5000元,並要他們交付訴訟費用——額外的5萬元。但是這些判決沒有完全生效。在不到三年的時間裡,一所美國上訴法院推翻了原判。上訴法院以二比一的表決結果承認有爭議的反暴亂法——所謂的拉普·布朗法案——符合憲法,但仍然撤銷了原判,理由是霍夫曼法官表現了「敵對性」行為,因為「從一開始的記錄就明顯看出」他對被告方面持「反對」態度。
芝加哥七被告案結果遠遠沒有能夠證明起訴有理,而它卻成了對政府說來空前的一系列司法方面的災難的先導。緊接在這個案件之後,便出現了哈里斯堡七被告、坎登十七被告、西雅圖七被告、堪薩斯城四被告、埃文斯頓四被告、五角大樓泄密案,以及蓋恩斯維爾八被告的審判。所有這些案件中的被告,從既成秩序的眼光來看都是異端分子,而這每一個案件中的被告最後又都由一個陪審團、一個法官或是一個上訴法院宣判無罪。對告密者的敵視和司法方面的偏見,是貫串各個案件的共同的兩條線。此外,如馬丁·阿諾德在《紐約時報》上所指出:「儘管一切證據都證明相反,人們一般都相信政府是有能力的,而當政府把理由不足,並且常常是措詞無力的案子送進法院時,人們就對它生氣了。」
歸罪於七被告的暴亂活動之所以發生的真正根源,是由於越南戰爭,它在1970年繼續分裂和挫傷著整個國家。在這一年的開始階段曾經有過情況好轉的希望。頭四個月西貢來的消息多少有一點令人鼓舞。艾布拉姆斯將軍指揮下的美國部隊避免同越共和北越人進行大規模的戰鬥。尼克松正在把美國駐軍從54.3萬人減到34萬人,並且向全國保證到5月1日之前將再撤走另一批6萬怨氣兵。但是戰事的結束看來仍舊遙遙無期。在巴黎,共產黨人擯斥了尼克松的五點和平建議,並說:「我們的拒絕是堅決的、徹底的、絕對的。」美國首席談判代表戴維·布魯斯拒絕了共產黨人的一個方案,稱它是:「新瓶裝舊酒。」
美國陣亡人數在兩年前芝加哥抗議示威期間還只2.5萬人,這時已經超過4.4萬大關。阻礙談判突破的,是華盛頓公開宣布有20萬美國軍隊還得多年留駐越南。在美國,在南越人中,在戰鬥部隊里,厭戰情緒已越來越明顯。美國第四師的怨氣兵除非走投無路的軍官們進行威逼,拒絕投入戰鬥;另一個師的士兵辱罵尼克松,只要發現一位戰地記者,他們就大喊大叫,用髒話咒罵尼克松;士兵們把要求和平的徽章和身份識別牌戴在一塊兒;據估計美國軍人中吸大麻葉的人數高達80%,而過量使用猛烈毒品致死的人數幾乎增加了兩倍。使這一切顯得更糟的是美國軍方最高階層所表現出來的無能。美國傘兵對離河內23英里的山西地方一所戰俘營——據信有70~100個美國空軍飛行員關押在這裡——進行了一次大膽的襲擊。這次襲擊本來應該是成功的,但是情報工做出了毛病——所有的戰俘都先被撤走了。在這同一個星期里,美國空軍飛機對北越進行了24小時的猛烈轟炸。五角大樓起先說這些出擊是一項「防護性反應」行動的一部分,是為了保護沒有武裝的美國飛機。後來卻又改口承認是對一些供應基地進行攻擊。實際上,大吃一驚的全國人民後來得知,轟炸員的轟炸目標,是包括醫院在內的。
白宮宣稱,拋棄西貢政府是根本談不上的,因為據說共產黨人有一份三百萬越南人的名單,要用「血浴」加以「處理」。是否存在著這樣一份名單,是大可懷疑的,越來越多的美國人已準備拋棄阮文紹將軍的政權了。南越人對他們的美國盟友似乎也並不欣賞,甚至懷有敵意。西貢的鬧事者燒掉了一具尼克松的模擬像,高喊「打倒美國人」,並指責美國在拖延戰爭。一個不祥之兆是,一些佛教徒像在吳庭艷被推翻之前一些和尚所做的那樣,使用煤油和火柴進行自焚。一位南越政治家的兒子戴維·張,在美國巡迴演說,他告訴聽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