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五十五章 蒼蠅嗡嗡叫

李婷是不是隨便亂花錢的女人吳天不知道,但李婷絕對是個體力非常好的女人,這一點吳天非常的清楚。

吳天跟著李婷逛了幾十家店,把街邊的所有服裝店基本上都走遍了,吳天累的跟條死狗一樣,逮著椅子就坐,而李婷卻依然精神抖擻的看著各種款式的衣服,能試穿的就試穿給吳天看,不能試穿的就在身上比量給吳天看,儘管吳天不停的說好,可李婷一件都沒有買。吳天非常不理解,為什麼對方不買還要詢問他的意見,這不是拿他開涮嗎?

幸好兩人來的時候已經十點多了,逛了沒多久很快就到了中午,吳天可以正大光明的找個餐廳坐下來,好好的休息一番。如果一早就來,沒去伊麗莎白女王公園,那麼估計他這會兒腳都磨沒了。

「你還沒想好到底買哪一件嗎?」吳天在點完吃的之後向坐在他對面的李婷問道。他現在終於明白對方的胸部為什麼會那麼大,而雙腿卻那麼的細了,原來就是這麼鍛煉的。一有時間就這麼暴走幾個小時,腿不瘦才怪呢。

「才逛了那麼幾家,看起來還不到羅布森大街的一半,不急不急。」李婷聽見後微笑著對吳天說道,「好不容易出來一次,而且每件衣服都是價格不菲,一定要好好逛逛,精挑細選一番。」

和累的如死狗一般的吳天相比,李婷的臉上沒有絲毫的倦意,看起來很輕鬆,就跟剛剛踏入這條大街時一樣,眼睛當中充滿了興奮和喜悅。給人的感覺,就好像剛才那段路,是吳天背著她走的似的。

幾家?

開什麼玩笑,明明是幾十家好不好?這一路上只要是女裝店,她都會進入,甚至連一些飾品店都不會落下,就這樣還沒過癮,嘴裡面還說不急不急?真不知道那小小的身體裡面,到底哪裡來的那麼大的能量,難道是胸器裡面存儲著能量?就像駱駝的駝峰一樣?當年的兩萬五千里長征,如果換到現在,讓一群女人去走,估計中間都不用休息,直接變成十一省逛街之類了,中間都不帶休息的。

「現在逛了那麼多家,你能記住自己去過哪家店,試穿過哪件衣服,其中哪一件又是你喜歡的嗎?」吳天好奇的問道。李婷這一上午至少看過上百件衣服,而且許多衣服的款式都差不多,甚至只是一些細節或者小圖案的不同,反正吳天看了那麼多,自己一件也沒記住。

「當然能記住啦。」李婷聽見吳天的問題之後回答道,然後伸出手指,一邊在吳天面前掰扯,一邊對吳天說道,「我現在已經鎖定了八件衣服,一件是一家叫做索菲的服裝店,衣服是今年的夏季新款,白色帶波浪圖案的。還有一件是一家叫米倫的服裝店,衣服是今年春季新款的,咖啡色的小外套,還有……!」李婷開始為吳天一件一件的講了起來,感覺從她嘴裡面說出來的那些店,好像去過很多次一樣,對裡面的東西如數家珍,一點兒也不想第一次來到加國,更不像第一次來著羅布森大街里逛。

吳天半張著嘴巴,獃獃的看著李婷,這女人的記憶力真他媽的好,不僅每家店的名字能夠記下來,就連哪件衣服上的圖案都記的清清楚楚。不愧是懂四門外語的天才,腦子都是好使。想想也對,如果腦子不好使,四門外語上萬的單詞片語,她又怎麼能都記住呢?相比之下,記住幾件衣服好像也不是什麼難事。特別是對她們這些記憶天才來說,只要她們想記住,就沒有記不住的。

其實吳天自己也是如此,只是他對衣服這些東西不感興趣,當然一個也記不住嘍。而人對自己喜歡的東西,總是能夠發揮出超過平常的熱情來對待,這也就是一個人的潛力。

李婷剛把喜歡的衣服的款式給吳天說完,兩人剛才點的東西就已經上來了。他們進入的不是義大利餐廳,也不是日本料理店,更不是中國菜館,而是向當地的店員打聽到了一家具有當地特色的本地餐廳,所點的東西也是本地特色菜。吳天向來認為,到一個地方旅遊,就應該吃當地的特色菜。來加國,吃義大利餐或者日本料理,甚至是中國菜,總感覺有些怪怪的。哪怕本地的食物並不好吃,但是總會讓人感受到什麼叫做異國風情,沒必要矯情、挑剔,反正最多也就是吃幾頓,畢竟他們是來開會的,不是來長住的。

吳天點的都是海鮮,溫哥華這個地方很奇怪,因為這裡是一個移民城市,來自世界各國的移民都把各自國家的飲食習慣帶到了這裡,所以在這裡,不論是法國菜、義大利菜、西班牙、希臘菜這些歐洲菜肴,還是中國菜、韓國菜、印度菜、泰國菜這些亞洲菜肴,這裡都是應有盡有。而屬於溫哥華本地的,只有魚了。憑藉太平洋豐富的魚類資源,溫哥華本地烹飪也都是以魚類像鮭魚、銀鱈魚作為主料,還有什麼龍蝦、螃蟹、石斑,也都是不可多得的美食。

和國內把魚和調料一起烹飪的方法不同,溫哥華吃魚都是要蘸的,也就是把魚烹飪熟,然後連同精心調製的蘸料一同端上,而食客則可以根據自己的口味,蘸不同的醬料。當然,和中餐烹飪方式的多種多樣相比,這種吃法就顯得比較單調和簡單了,不過魚味的鮮美卻絲毫不打折扣。誰讓這邊的海洋環境要比國內近海要好呢?唉!污染不僅害了魚類,還害了人啊!

吳天是一個典型的食肉族,不過魚肉這種東西,對吳天來說是吃多少都不能飽,所以在吃魚之外,他還點了一些其他的東西,因為他很清楚,下午迎接他的,還將是李婷的暴走!

就在吳天低頭專註的吃著食物的時候,一個三十多歲的男人走到了桌邊,吳天只顧著低頭吃,根本沒注意到身邊有人,何況餐廳裡面人很多,來來往往的,有人在身邊路過或者停下也是很正常。

「你們是中國人?」站在旁邊的男人突然看著吳天和李婷問道。準確的說,他是看著李婷說的。至於吳天,也至於用眼睛的餘光瞄了一眼而已。

李婷聽到後抬頭看向對方,臉上露出一絲驚訝的表情,回答道,「是呀,你也是?」

「是的。能在這裡遇到自己人,真是太好了。」男人聽見李婷的回答後高興的說道。

聽到李婷和對方的談話,吳天緩緩的抬起頭,看向站在桌旁的男人,這男人三十多歲,上身是范思哲的衣服,腰上是愛馬仕的皮帶,下身是阿瑪尼的褲子,手腕上是勞力士的金錶,就這一身名牌加起來,少說也是幾十萬。不過這個人長的油頭粉面、弔兒郎當的,渾身上下都瀰漫著一種紈絝的氣息。

吳天很討厭對方,並不是因為對方的長相問題,而是因為對方看他的時候充滿了輕蔑,而看李婷的時候,眼神當中卻充滿了貪婪。

又是一個不長眼來搭訕的?

之前在伊麗莎白女王公園的時候,就遇到了一個不知趣的,不過那個人是加國人,在斗琴把對方斗走之後,雖然一路上還是有人注視著李婷,但是沒有人搭訕,看人不犯法,吳天也不能把那些人怎麼樣,畢竟他也時常看別的女人。可是現在,又遇到一個向李婷搭訕的,雖然吳天在決定和李婷一起逛街之前,就已經預想到半路可能會有人向李婷搭訕,可是沒想到不識趣的人會這麼多。

想泡李婷,不是不可以,但麻煩不要當著他的面泡好嗎?在他不在的情況下泡,這是正常的搭訕行為,以他和李婷的關係,他也管不著那麼多。可是在他在的情況下泡,那就是對他的蔑視,沒把他放在眼裡,這是他不允許的。

這是男人的尊嚴問題!

「我和朋友第一次來溫哥華,我們對這裡一點兒都不熟悉,正想吃完飯後找個人問問呢,沒想到就在這裡看到了你們。我們可以一起吃嗎?」男人看著李婷問道,「為了表示對你們的感謝,這頓飯我請。」

在異國他鄉聽到自己國家的語言,總會讓人感到親切。但是用這種方式來搭訕,那就讓吳天很不爽了。

李婷沒有回答男人的話,而是看向吳天,徵求吳天的意見。

吳天見到後,淡淡的說道,「我們也是第一次來,對這裡也不熟,對你們幫不上什麼忙,所以,就沒有必要一起吃飯了吧!」吳天拒絕的非常乾脆,同時也把話點名了,想借著吃飯的機會搭訕,沒門兒!

「就算都是第一次來,但是作為老鄉,不用這麼冷漠吧?」男人看著吳天說道,「大家一起吃,多熱鬧啊,順便也可以相互交換一下旅遊感想,談談對溫哥華以及整個整個加國的印象,說不定我們有共同要去的地方,這樣一來,大家在一起彼此也好有個照應。你說呢,美女?」男人說著說著,又看向了李婷。由於男人是站著的,李婷是坐著的,所以男人居高臨下,能夠真切的感受到李婷的胸器給他帶去的震撼。

「我討厭熱鬧!」吳天淡淡的說道,「我喜歡清凈。」

站在一旁的男人眼角抖了抖,他好聲好氣的說了這麼多,對方竟然還不給他面子,真是氣死人了。男人看著對方擺著的臭臉,冷哼的一聲,說道,「不喜歡熱鬧,來羅布森大街幹什麼?討厭熱鬧,喜歡清凈?那還出什麼門,旅什麼游啊,天天在家裡面待著不就好了?」說著說著,又換做一副笑臉,看向李婷問道,「美女,一看你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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