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論,記敘文講求真實,不尚虛構。「開學記」,記本校開學那天的情況;「遠足記」,記上個星期天本班郊遊的見聞;「我的家」,教師想藉作文了解你的生活;「我愛讀的書」,教師想藉作文了解你的知識。
拿「開學記」來說吧,我們可以先把材料一條一條記下來:
看到的——
聽到的——
嗅到的——
吃到的——
碰觸到的——
想到的——
我們要藉著這些材料,寫出「開學」的動、靜、今、昔、表、裏、常、變。即使不能全寫,也要把其中一部份寫出來。原則上,我們照時間的順序寫。我們既希望忠於事實,也希望文章可讀。若想兩者兼備,得事實本身具備構成好文章的條件;也就是說,得有婀娜的身材,才有曲線美好的旗袍。
倘若那事實本身不能支持我們的寫作,怎麼辦呢?把想像放在第一位的文學創作可能索性不管實情實況,只求文章好,怎麼精采動人就怎麼寫。他照著理想的尺寸裁製一件旗袍,不管眼前的人合不合身。我們也許不能這樣辦。某一所著名的中學裡發生過這樣的事:老師出了個題目,要大家寫「我的母親」。他在一個女孩子的作文簿上讀到「我的母親改嫁過兩次,我現在既沒有父愛也沒有母愛」。教師惻然心動,專誠去訪問那位母親,才知道作文簿裏的曲折全是虛構的。母親發覺女兒瞎編身世,又驚又痛,跑到學校裏去更正,在教務處放聲大哭起來。
我們只能在「忠於事實」的原則之下動一點小小的手腳。也許,我們只要把時間順序更動一下,把先發生的事放在後面,後發生的事移到前面,文章立刻就出現精采。例如,「如果秀英肯嫁給我,我要結婚了。」是一句很平淡的話。倘若倒轉過來:
我要結婚了!——如果秀英肯嫁給我。
就有明顯的起落。「我要結婚了!」肯定的口吻,突然的宣布,是「起」。下面緊接著假設,原來八字還沒一撇呢,是「落」,可是下面無聲有聲,你是覺得這人魯莽得可笑呢,還是癡情可憫?這又是「起」。
語文引起的反應有時是很「奇怪」的。有一個普遍流傳而不明出處的故事說,某君問他的牧師「祈禱的時候可不可以抽煙?」牧師堅決表示不可。某君接著問:「抽煙的時候可不可禱告?」牧師的回答卻是「可以!」反正是一面禱告一面抽煙,何以得到不同的判決?我們可以體會,「祈禱的時候可不可以抽煙?」祈禱在先,抽煙在後,牧師認為開始祈禱時既未抽煙,怎可中途羼入?那不是太不虔誠太不專心了嗎?「抽煙的時候可不可以祈禱?」抽煙在先,祈禱在後,心不在「煙」,這時不專心反而是好現象。
文章,先出現那個字,後出現那個字;先告訴讀者那件事,後告訴讀者那件事,頗有講究。我們不妨常做一種練習,把許多語句倒過來說一遍,咀嚼一番:
風霜雨露——雨露風霜
不眠不休——不休不眠
三長兩短——兩短三長
種瓜得瓜,種豆得豆——種豆得豆,種瓜得瓜。
無名英雄——英雄無名
仍然是那幾個字,只因調換了位置,就有不同的滋味。我們先看見「前門進虎」,想從後門逃走,縱是「後門進狼」,還可以衝殺出去,狼比虎好對付一些;如果先是「後門進狼」,向前門退卻,不幸又「前門進虎」,豈不陷入了絕境?「天崩地裂」,天崩的時候人還可以伏在地上,或是鑽進山洞裡,然而地又裂開了,沒有希望了,其間有過掙扎;「地裂天崩」,地裂開了,人掉下去了,天崩與否已是無關了,似乎就不像「天崩地裂」那麼恐怖。諸如此類的例子很多。
李後主說「春花秋月何時了」,沒說「秋月春花何時了」,恐怕不只是聲韻上的理由吧。由秋月而春花,是由寂涼而熱鬧,由春花而秋月,是由絢爛而蒼白。李後主先為人君,後為臣虜,當然是「春花秋月」才切合。東坡說「江上之清風,山間之明月」,不說「山間之明月,江上之清風」,他說這句話的時候是遊江,是在船上,由江風到山月,視界提高擴大,是「正三角形」;由山月到江風,視界縮小,是「倒三角形」。
這是一件極其複雜的事情,簡直可以說,人的心靈有多複雜,這事就多複雜。我們現在不能深究,且先萬中取一,鍛鍊一種功夫,必要時改變記敘的時間順序;以補救直敘的「平鋪」之弊。這就是:
後面發生的事移到前面來寫,
前面發生的事移到後面再寫。
第一個可能:把整件事倒過來寫。
傳述民間故事的人常常使用這個方法。我聽說有個縣太爺升堂問案,案情是妻子告丈夫,因為丈夫打傷了太太。為甚麼要打太太?因為「她毀壞了我的全部家產」。說來可笑,所謂「全部家產」,只是一枚雞蛋。妻子為甚麼要摔破那個雞蛋呢?因為丈夫要娶小老婆,丈夫對她說一枚雞蛋可以發家,蛋生雞、雞生蛋、蛋再生雞,累積財富買豬,賣豬買牛,賣牛買田造屋,那時成了富翁,不能只有一個太太。此事的時間順序是:
一、丈夫提出「一枚雞蛋興家計劃」。
二、丈夫說發財後要娶妾。
三、妻子怒摔雞蛋。
四、丈夫打傷妻子。
五、妻子告狀。
六、縣官問案。
說故事的人完全把順序倒轉過來。我不知道縣官怎樣判定本案的曲直,想必他在判決之前先要笑起來吧。
另一個故事是,大家在村莊外頭看「野臺子」戲,看著看著,忽然李大娘推了張大嫂一把:「你怎麼抱著南瓜來看戲啊?」那完全生活在劇情中的張大嫂這才回到現實,大叫一聲「我的孩子呢」?她本來是抱著孩子趕到戲臺前面的啊。既而一想,跑過南瓜地的時候曾被瓜秧絆倒摔了一跤,孩子一定還在瓜田裏,於是戲也不看了,瓜也不要了,跑到瓜田裏找孩子。東找西找,找不到孩子,找到一個枕頭。是了,她正在摟著孩子睡在床上,聽見外面鑼鼓響,抱起孩子就往外跑,她好久沒有機會看戲了!太興奮了!快中有錯,八成抱起來的是枕頭,不是孩子。趕緊跑回家去,推門一看,孩子在床上睡得正甜呢。這個故事也是完全倒過來說的,倒著說才這麼有趣。
報紙上天天有這樣「倒過來寫」的記敘文。新聞,十之八九用這種寫法,新聞記者的專業訓練裡面有一項就是這種寫作技巧。他們倒不是為了有趣。
報紙的版面是像拼七巧版一樣用許多新聞拼起來的。拼版的時候,可能發現某一條新聞長了些,佔的空間大了些,得把它刪短,拼出來的版面才勻稱好看。所以,新聞稿多半把事實最重要的部份寫在前面,不甚重要的寫在後面,越往後越不重要。這樣要刪短就很方便,把最後的一段兩段拿掉了,新聞仍然很完整。
新聞要「新」,時間最近的那一部份往往是最重要的部份。兩個明星今天結婚,「結婚」最重要,他們上個月訂婚就比較次要。兩個明星今天訂婚,「訂婚」最重要,他們去年開始戀愛就比較次要。重要的寫在前面,次要的寫在後面,不正好把時間順序倒過來嗎?
還有,並不是事實發生了就成為新聞,得發展到一定的程度才「構成」新聞。以「桃花源記」為例吧(姑且假設那是真人真事),漁人出外捕魚,怎能算是新聞?他發現了一個彷彿有光的山洞,怎能算是新聞?連他在山中住了幾天都不能算是新聞,直到他見了太守,報告發現,直到太守派人調查,這才構成新聞。
那麼寫新聞當然由構成新聞的時候寫起,再一層一層補充。
那麼時間的順序就倒過來,後發生的事在前,先發生的事反而在後。
我們可以想像,當太守決定派人前往調查世外桃源時,新聞記者立刻發出如下的新聞:
本郡境內群山之中可能有一群與世隔絕的居民。本郡太守指派了一個三人小組負責進行調查。
太守是根據一個漁夫的報告作此決定。
這個漁夫曾在那「化外之地」居住了七天,那裏的居民待他狠好。那些人的祖先是在秦代天下大亂的時候搬入山中居住的,幾百年來和外界沒有任何聯繫。他們根本不知道秦朝已經亡了,更不知道現在的國號是晉。
這個可稱為「世外桃源」的地方有肥沃的土地,淳樸的人民,寧靜的生活。那裏的人並不願意再回到我們這個大社會裏來。
這個「世外桃源」是怎麼發現的呢?漁人說,他看見一個山洞裡彷彿有光,就走進去——
「桃花源記」是不需要倒寫的,這只是一個例子,一個極端的例子,說明「把整個事件倒過來寫」大概是怎麼樣的寫法。
第二個可能:把事件的一部份倒過來寫。
這種寫法最常見。且舉一首詩為例,詩短,舉例方便。我們談的是散文,你可以在意念上把它「譯」成散文:
四月清和雨乍晴
小溪泛盡卻山行
綠蔭不減來時路
添得黃鸝四五聲
四月,雨後,艷陽高照之下散步、泛舟,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