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十九日 星期三
假如莎蘭德是個普通公民,她很可能一離開畢爾曼的辦公室便立刻上警局指控他強暴。她脖子上的淤青,還有身體和衣服上所殘留的精液經過DNA鑒定,都能定他的罪。即使律師宣稱是她想要的或她引誘的或強暴犯慣用的其他借口,他也會因為違反太多監護規定,而立刻被剝奪對她的監護權。檢舉的結果,莎蘭德可能會被指派一名精通性侵罪的律師,接下來便可能談論到真正的核心問題——也就是她為什麼會被判定為法定失能。
自一九八九年起,「法定失能」一詞便不再適用於成人。
社會福利保護機制可分為兩個層級:一是受託,一是監護。
當有人因各種理由無法照理日常生活、付賬單,或妥善照顧自己的健康時,受託人便會主動出面協助。指定的受託人通常是親戚或好友。如果當事人沒有親近的人,便由社會福利機關指派。受託可以說是比較和緩的監護形式,受託的當事人——亦即被判定失能者——仍可管理自己的資產,也可與受託人協商作出決定。
監護則是進行較為嚴格的控制,當事人無權管理自己的金錢,在許多事情上也無權作決定。書面文字明確寫道:監護人得以接管當事人的所有法定權力。
在瑞典,大約有四千人受到監護,而最常見的理由是罹患精神病,或精神病加上嚴重酗酒或吸毒。還有一小群人是因為患了痴呆症。許多受監護的人都十分年輕——頂多三十五歲。莎蘭德便是其中之一。
剝奪一個人對自己生活的控制權——亦即對銀行戶頭的控制權——是民主政治對人權,尤其是年輕人的人權最大的侵害之一。因此監護權的問題有可能成為敏感的政治議題,因而受到嚴格的法律保護並由監護局控管。這個局隸屬郡政府,並受國會監察專員監督。
大多時候,監護局都是在困難的情況下執行任務。但由於該局處理的議題敏感,因此上媒體的申訴或醜聞事件少之又少。
偶爾有一些報告指控受託人或監護入侵吞基金,或賣掉當事人的共管式公寓中飽私囊。這些案例之所以不多,可能有兩個原因:或許該局將工作做得很令人滿意,也或許當事人沒有機會申訴,也沒有可靠的渠道讓媒體或當局聽到他們的聲音。
監護局理應每年進行核查,看看有無任何足以撤銷監護權的理由。由於莎蘭德始終不肯接受精神疾病檢查——她甚至不肯禮貌地向老師道早安——有關當局自然從未找到改變決定的理由。於是她只能一直維持現狀,年復一年地受監護權約束。
然而,法律明文規定監護權的行使「須視個案而定」。潘格蘭將此解讀為莎蘭德可以照顧自己的金錢和生活。他小心翼翼地按照有關單位的要求,每個月交報告,每年還會總評一次。在其他方面,他對待莎蘭德與一般正常人無異,也不會幹涉她生活方式與交友的選擇。他認為不管是他或社會都無權決定這個年輕女孩應不應該穿鼻環,或應不應該在脖子上刺青。他面對地方法院態度仍是如此固執,正是他們能處得來的原因之一。
只要潘格蘭還擔任她的監護人,莎蘭德從來不太注意自己的法律地位。
莎蘭德和一般正常人不同。她對法律的認識很粗淺——這門學科她始終沒機會深入研究,對警察的信任更幾乎等於零。對她而言,警察是多年來不斷地逮捕她、羞辱她的敵對勢力。她最後一次和警察打交道是在前一年五月,從約特路正要回米爾頓安保公司的路上。冷不防地,她眼前出現一個戴著防護面罩的防暴警察。她雖然沒有任何挑釁行為,對方還是拿警棍打她的肩膀。她第一個自然反應就是用手上的可樂瓶,展開猛烈反擊,警察則趁著還沒被她打傷前轉身跑了。後來她才知道「還我街道」團體正在那條路稍遠處示威遊行。
她想都沒想過要進警局向那些戴面罩的禽獸報案,指控畢爾曼性侵擾。何況,她該怎麼說呢?畢爾曼摸她的胸部?任何一個警員都會看看她,然後認定以她那麼小的胸部,這種事實在不可能發生。就算真的發生了,她也應該因為有人看得起她而感到自豪。至於替他口交的部分——誠如他所提出的警告,他們倆得對質,而以她的經驗看來,其他人的話總是比她的有分量。所以不能找警察。
她離開畢爾曼的辦公室後,回家沖了個澡,吃了兩個乳酪酸黃瓜三明治,然後坐到客廳那張破舊又凹凸不平的沙發上細細思索。
一般人可能會認為她當時沒有反應就是她自己的錯——說不定這也再次顯示她太不正常,以至於連被強暴也無法引發適當的情緒反應。
她的交友圈不大,也沒有任何住在郊區、受到保護的中產階級友人。但在莎蘭德滿十八歲時,她所認識的女孩當中沒有一個不曾被強迫進行某種性行為。這些性侵擾多半來自稍微年長的男友,他們會用某種程度的蠻力讓自己得逞。據莎蘭德所知,這些事故導致的結局只有哭泣與暴怒,從未牽扯上警方的筆錄。
在她的世界裡,這是世事的自然法則。身為女孩的她是合法的獵物,尤其她又穿著破舊的黑皮夾克,眉毛上穿洞,身上刺青,而且毫無社會地位。
發牢騷埋怨也沒用。
但話說回來,畢爾曼律師也不能不受點教訓。莎蘭德從未忘記過任何不公之事,而以她的個性是絕不會原諒的。
但她的法律地位很麻煩。她打從有記憶以來,就被視為頑劣且具有無來由的暴力傾向。她檔案簿中的第一篇報告來自小學學校護士的記錄。莎蘭德因為毆打同學,還推他去撞外套掛鉤害他流血,而被送回家去。現在想起那個被害者她還覺得氣惱——一個名叫戴維·古斯塔夫森的小胖子,老愛捉弄她,拿東西丟她,長大想必也是個霸王。那時候她不知道什麼叫「騷擾」,但當她第二天回到學校,男孩便威脅要報復。於是她猛然向他揮出右拳,且因手中握著高爾夫球力道更猛——結果他流了更多血,而她的檔案簿也多記上一筆。
學校里社交互動的規則總是令她感到迷惑。她只管自己的事,從不干涉周遭任何人做什麼。可是偏偏就有人不肯放過她。
上中學之後,她有幾次因為和同學打架被送回家。她班上比她壯得多的男孩很快就記取教訓,知道和那個瘦巴巴的女孩打架恐怕占不到便宜:和班上其他女孩不同的是,她從不退縮,也會毫不猶豫地用拳頭或任何手邊可取得的武器保護自己。她隨時隨地都是一副寧可被打死也不受任何委屈的樣子。
而且她有仇必報:
有一回,莎蘭德和一個高大、強壯許多的男孩打了起來,體型上她完全吃虧。起初男孩只是好玩地將她推倒在地幾次,後來見她企圖反擊便打她耳光,但一點效果也沒有。儘管他壯得多,這個蠢女孩仍不斷攻擊他,過了一會兒連他的同學也開始意識到不能讓他們倆再打下去了。很明顯地,她根本無力對抗,因此下場慘不忍睹。最後男孩一拳打中她的臉,她嘴唇裂開、眼冒金星。他們就把她丟在體育館後面的地上、她在家休息兩天,第三天早上她拿了一支球棒,一見到毆打她的男孩便朝他的耳朵揮擊。結果她被叫到校長室,校長決定以傷害罪向警方報案,後來還展開特殊的社會福利調查。
她的同學覺得她瘋了,便將她當瘋子對待,老師們對她也幾乎不感到同情。她一直不多話,在老師眼中她成了一個從不舉手發問、老師提問時也經常不回答的學生。誰也不知道她是不知道答案,或有其他原因,總之是反映在成績上了。她無疑是有問題,但儘管老師們開會時經常討論到她,卻是誰也不想為這個頑劣的女孩負責。於是到頭來老師們便對她視而不見,讓她陰沉靜默地坐在一旁。
她轉到另一所中學時,連一個可以道別的朋友都沒有。一個不受喜愛、行為怪異的女孩。
後來,當她即將進入青春期時,「天大惡行」發生了,這事她並不願意多想。最後一次爆發設立了範例,使得小學的檔案簿內容再次被拿出來評估。此後她就被法律認定為……瘋子。一個怪胎。莎蘭德根本不需要任何文件證明就知道自己與眾不同。不過只要潘格蘭擔任她的監護人一天,她對這些事便不感到困擾;如果有必要,她可以將他玩弄於股掌間。
如今出現這個畢爾曼,她受監護的事實恐怕會成為她生活上麻煩的負擔。無論她找誰,都會遇到陷阱,萬一她打輸這場仗怎麼辦?她會被送進精神病院嗎?會被關起來嗎?其實別無選擇。
當晚稍晚,當西西莉亞和布隆維斯特兩腿交纏靜靜地躺在一起,西西莉亞的胸部就貼在他身側時,她抬頭看著他說道:
「謝謝你。已經好久了,而且你也不錯。」
他微微一笑。雖然幼稚,但這種恭維總是聽得舒服。
「很意外,但我很享受。」
「我很樂意再來一遍。」西西莉亞說:「如果你想的話。」
他看著她。
「你該不會是想要一個情夫吧?」
「一個備用情夫。」西西莉亞回答。「不過你得回家睡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