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集團生活的西方人

一、中西社會對照來看

現在我們繼續研究「中國人的家」這一個問題,莫妙於把中西社會對照來看。

一時一地之社會構造,實即其時其地全部文化之骨幹;此外都不過是皮肉附麗於骨幹的。若在社會構造上,彼此兩方差不多,則其文化必定大致相近;反之,若社會構造彼此不同,則其他便也不能不兩樣了。此並非說,其他都是被決定的,不過指出這裡是文化要領所在。我們選擇「中國人的家」這一問題為研究入手處,正為此。然而昔人說得好,「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中國人關在中國社會構造裡面,反而弄不清頭腦。且先看看人家,再看看自己,那便立即恍然了。

我們張眼向外面世界一看,就看到英美與蘇聯對立的問題。他們彼此立國之道,亦就是他們的社會構造,正好不同:一方是個人本位的社會;一方是社會本位的社會。其問題,即在各偏一端,彼此相非難。而稍一尋究,便知這是西方人的老問題了。西洋自中世紀到近代,自近代到最近,始終就在團體與個人這兩端,此高彼低一輕一重之間,翻覆不已。這是他們生活上亦是思想上鬧來鬧去最大問題之一(甚至可說唯一大問題),所謂「個人主義」,「自由主義」,「社會主義」,「極權主義」,「全體主義」……如是種種,熱鬧非常,聚訟不休。但在我們歷史上卻一直未曾聽說過。假若你以「個人主義」這句話向舊日中國人去說,可能說了半天,他還是瞠目結舌索解無從。因為他生活經驗上原無此問題在,意識上自難以構想。雖經過幾十年西洋近代潮流之輸入,在今天百分九十九的中國人,亦還把它當做自私自利之代名詞,而不知其理。中國社會構造之懸殊,此其明證。

頃所謂此高彼低翻覆不已者,必須不嫌詞費,在這裡敘明它。這最好就從德謨克拉西說起。

德謨克拉西,雖遠自希臘已徵見於政體,但畢竟為近代乃有之特色。西洋社會人生,從中世到近代為一大轉變。其間經過所謂「宗教改革」,「文藝復興」,「人文主義」,「啟蒙運動」,「人權宣言」……外觀上形形色色,骨子裏一貫下來,原都相通。德謨克拉西風氣,即構成於此。既經種種運動,許多奮頭,以至革命流血,而後乃得奠定其原則,實現其制度。這當然不是往世之所有,亦不是他方所能有了。

要知道近代這一轉變,實在是對於其中世社會人生之反動。所謂從「宗教改革」以至「人權宣言」一貫相通的,無非「我」之覺醒〔註一〕,直接間接皆個人主義自由主義之抬頭。個人主義,自由主義,是近代文化之主潮;從思想到實際生活,從生活的這一面到生活的那一面,始而蓬勃,繼而瀰漫,終則改變了一切。它不是別的,它是過強的集團生活下激起來的反抗,見出一種離心傾向,而要求其解放者。所以果能從這一點,向上追尋,向下觀望,則前後變化無不在目;而社會演進上中西之殊途,對照著亦可看出了。

德謨克拉西風氣,實為人類社會生活一大進步之見徵。所謂民主制度,正不外一種進步的團體生活。進步的,乃對於不進步而說。其特徵在:團體中各個分子從不自覺漸有了自覺,從被動漸轉入主動;團體於是乃不能不尊重其個人自由,並以團體公事付之公決。蓋社會契約說(doctrine of social contract)不合於人類歷史實情,學者之論證已明。人類之集團生活,不出於自覺地結合;其間多數人之處於被動,從古已然。必待經濟進步,文化增高,而後漸漸改變。此改變在任何一較高文化社會要莫能外。然以西洋中古社會,其集團性太強,對於個人壓制干涉過甚,從而其反動之來亦特著。離心傾向於社會生活,雖非佳兆;然在此,則適以救其偏而得一均衡。均衡是最好的事。團體生活經其分子自覺主動地參加,尤見生動有力。一、二百年間,西洋社會所以呈現高度之活潑,進步如飛,造成晚近之燦爛文明,要得力於此。

事同一理,日本以東方小小農國,在短短四、五十年間,所以突飛猛進,大大提高文化水準,儕伍西洋,稱霸東亞者,正亦得力於明治維新,接受此近代潮流,以自由權公民權付與國民,社會生活不變之故。

但此所謂近代潮流者,到今天早已退落,成為過去之事了。其轉捩就在頭一次歐洲大戰中;從那次大戰後到現在,完全為另一潮流所代興。這就是與個人本位相反的社會本位思想,與崇尚自由相反的講究統制,不惜干涉人們的一切。

這一新潮流,卻打從兩面而來:一面是布爾塞維克發動於俄國;一面是法西斯出現於義大利,又加之以納粹在德國。雖重個人尚自由最早且久如英美,趣味夙深如法國,時勢所趨,幾亦莫能有外。事事步趨西洋如日本,常常處於被動如中國者,更不論矣。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德、意、日本雖敗,潮流未改。蓋這不止是一時風氣;其方針所指,實將開出人類社會之新局(社會本位的社會)。

為什麼轉變到如此相反,實為百餘年前的人所夢想不到〔註二〕。尋其轉變之由,蓋當個人解放之初,經濟上深得個人營利自由競爭好處者,後來社會上卻大受其弊。特別是盲目生產,經濟上陷於無政府狀態,演為週期恐慌不能自休;在內則階級鬥爭,在外則民族鬥爭,整個世界苦痛不安,人類文明有自毀之虞。方利弊互見之時,早已有反對理論,乃至反對的運動。然而它未發揮到盡頭處,事實上不會轉彎。卒以第一次大戰結束前後,時機到來,此伏流遂湧為高潮。雖因各處背景條件不同,表現之姿態各異,然其傾向一致固自明白。要而言之,集團又壓倒了個人,保護干涉替代了放任自由,最近潮流正為近代潮流之反動。

三十年來(一九一七—一九四七),此相反之兩面,各自經過許多宛轉變化,而到今天,一面是依然不衰弱——這就是英美;一面是嶄新然益強固——這就是蘇聯。其各自經過之宛轉變化,誠然說之不盡;然而亦可一言而盡。那就是各自守定宗旨不放,而於團體與個人之兩端,卻盡可抑之揚之,時張時弛。宛轉雲者,殆不外是較小之翻覆。

最近三十年來其各自之宛轉變化,不過更加證明他們的問題在此,不詳論亦可。現在要問的是:他們西方人究竟怎樣走進這問題中,而我們中國人何以會留在這問題外?

二、中西文化的分水嶺

以我所見,宗教問題實為中西文化的分水嶺。中國古代社會與希臘羅馬古代社會,彼此原都不相遠的。但西洋繼此而有之文化發展,則以偉大宗教若基督教者作中心;中國卻以非宗教的周孔教化作中心。後此兩方社會構造演化不同,悉決於此。周孔教化「極高明而道中庸」,於宗法社會的生活無所驟變(所改不驟),而潤澤以禮文,提高其精神。中國逐漸以轉進於倫理本位,而家族家庭生活乃延續於後。西洋則由基督教轉向大團體生活,而家庭以輕,家族以裂,此其大較也。

試依據歷史一步一步加以指證,則西方人是怎樣走進這問題中,便不難明白。以下先敘希臘羅馬古代社會。

希臘羅馬古代社會,不但與近代歐洲社會不同,抑且與他們中古社會亦兩樣,卻轉而與我們中國多分相似。此看法人古朗士(Fustel De Coulanges)著《希臘羅馬古代社會研究》可知。古氏著作極精審,為此項研究中之名著,今者李玄伯先生譯本,在商務出版。譯者頗為用心,於其所述許多情節有合於中國古禮古俗者,均引經據典為之註明。雖李君注文,未必皆是;然固有助於讀者瞭解西洋古代社會,正與吾土多相肖似。

書中所述,一言總括就是:崇拜祖先,以家族體系組成的社會,所謂宗法社會者是。其社會所由組成,一恃乎宗教。他們亦有法律,亦有政治,亦有戰爭,亦有社交娛樂;但一切一切原本宗教,而為宗教之事。那時人對於神敬畏甚至;但家各有神,不能相通。不但不能相通,且各守私閟,隱相排斥嫉忌。所以嚴譯甄克斯著《社會通詮》,論到宗法社會的宗教,亦是說,(一)可私而不可公,(二)本乎人而不出於天,(三)宜幽不宜顯,是其三大特徵。積若干家而「居里」;積若干「居里」而為部落;積若干部落而為邦。社會組織之擴大,與宗教觀念信仰對象之開展,要必相因相待。社會組織最大止於邦;信仰亦至於邦神而止。然而每個小範圍(家、居里、落部)仍各自保有其祭祀、佳節、集會與首領,此即謂之多神教。

後來羅馬以希臘、義大利千數邦中之一,而竟可征服其餘,似為意想不到之事。這自是人類社會單位向前擴大之勢不可遏;而羅馬恰亦具有其特殊條件,並且遵循了巧妙途徑,蓋人類生活經過好多世紀不能不變,意識方面開展進步,情操亦即不能株守於家神邦神的信仰崇拜。勢不免要打破了邦,而前進於更大組織局面。此時羅馬人恰好不是單純一族一宗教者,而是雜糅的。乃至「羅馬」之名,亦難確定其屬於何種語言。有謂為特拉文者,有謂為希臘文者,有謂為拉丁文者,更有人信其為愛特利文。古時人依宗教為結合;兩城邦若有共同信奉,即算親戚。羅馬的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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