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宗罪 第九十八章 白兔

過了一會兒,許家豪那一桌吃完了,從盧振宇和文訥這桌經過的時候,又跟兩人打了個招呼,這才離開。

看著許家豪的身影消失在店門外,文訥這才壓低聲音說道:「盧兄,你有沒有覺得我哥身邊的兩個人挺面熟的?」

她這麼一說,盧振宇還真覺得那兩人都有點面熟,那倆人都是二十多歲,穿著筆挺的職業套裝,一看就是年輕有為的小白領。

但是,盧振宇怎麼也想不出自己會認識這種小白領啊。

「那女的應該是你哥的女秘書吧?」盧振宇回憶著,「那天他給你送車的時候,好像就是她在後面把法拉利開過來的,那個男的……咦?好像也是最近在哪兒看到過的。」

文訥說道:「這是趙大頭手下的小斌!」

「啊!」盧振宇大吃一驚,立刻想起來了,果然,就是當初防空洞里,和那幫高利貸混在一起的那個大學生!他怎麼和許大哥在一起吃飯了?

盧振宇猜道:「是不是他畢業了,應聘進金天鵝集團,然後正好在你哥的手下工作?」

文訥皺著眉頭,說道:「不知道,反正這小子不是好人。挺陰險的。」

盧振宇說道:「那下次見到你哥的時候,你趕緊提醒他一下,別讓你哥被他騙了。」

文訥搖頭微笑道:「那可不見得,他倆還不知道誰騙誰呢,也許我哥就喜歡用這種人也不一定呢,你忘了?財富廣場這邊的分部可是負責征地拆遷的,這種活兒好人根本干不來。」

「不會吧,」盧振宇笑道,「我倒覺得許大哥人挺好的,沒有架子。」

文訥看了他一眼,微微一笑,沒再說話。

吃完飯,文訥說道:「好,該去買禮物啦!」

盧振宇還以為就在東方財富廣場里逛呢,誰知文訥拉著他出了商場,開車七拐八拐,來到了大明宮花鳥文化市場。

近江有兩個大的文化市場,一個是城隍廟,那個比較有名,不過就和各地的城隍廟一樣,都是坑外地人的,一片嶄新的仿古建築,賣著全國大同小異的小吃和義烏批發來的工藝品。

而另一個真正的文化市場,就是大明宮這個,這是老近江人最愛逛的地方,古玩字畫、郵幣卡、舊書舊傢具舊鐘錶、語錄像章、花鳥魚蟲,蜥蜴烏龜、貓狗兔子……這才是真正能淘到好東西的地方。

文訥一頭鑽進花鳥市場,就跟進了自己家一樣,很多攤位和門店的老闆都跟她熟悉,點著頭打招呼,看來也是經常來逛了。

她先逛到一家賣古籍善本的書店,看中了一本清初刻本的《金剛經》,品相還不錯,老闆開價六千,文訥還價五百,老闆表示這麼好的品相,這價錢肯定拿不走,然後文訥說你這品相雖好,但《金剛經》刊行量太大了,而且這個刻本存世量也是最多的,根本不值錢,我還幾百塊錢已經很厚道了,根本沒多還。

老闆看這小姑娘不是棒槌,無奈地一笑,一口價降到了一千八,表示這是最低價,不能再少,文訥漲到了八百,老闆降到了一千五,雙方訴求依然差距太大,最後還是沒談攏。

文訥拉著盧振宇出了店門,盧振宇看老闆並沒有追出來,說明應該就是這個價了,但是文訥搖搖頭,頗為遺憾地說:「我媽事先跟我說過了,生日禮物不許超過五百塊錢,不然她不要。」

盧振宇暗自好笑,心說小文你平時那麼鬼機靈,怎麼現在這麼老實,他笑道:「那你就一千五拿下,告訴你媽這就是五百塊買的,不就行了?」

文訥搖頭笑道:「我媽也不是傻子,再說我繼父懂這個,大概多少錢,他一看就知道。差的不多可以混過去,差好幾倍的肯定不行。」

盧振宇有些奇怪:「你為什麼要送你媽佛經呢?她不是……不是新疆人嗎?」

文訥笑道:「她又不是穆斯林,該喝酒喝酒,該吃……對了,她不吃豬肉,不過也是因為吃不慣而已,前些年去了一趟西藏,回來就宣布信佛了,經常抄個經,去普陀山上個香什麼的,隔個一年半載還要去一趟扎什倫布寺,說能凈化心靈。」

盧振宇也笑了,他心說這些文藝圈富婆都一個愛好,王菲,李娜,孟庭葦,陳曉旭……古蘭丹姆是舞蹈出身的,雖然沒在圈內混,但看來也沒少沾染「佛性」啊。

文訥又帶盧振宇來到一家手工皮具店,進門問道:「老闆,我定的包包做好了嗎?」

老闆是一位白髮蒼蒼的老匠人,他點點頭,拿出了一隻精巧的女士手包,戴上老花鏡,念著上面系折的一張票據,念道:「植鞣小牛皮,棕紅擦色,一側素麵,一側雕人頭像,定金三百,好了。」

文訥小心地接過來,拿在手裡欣賞,小手包一股嶄新的皮革香味,做工非常精緻,更為難得的是一側皮面上,刻著古蘭丹姆和文訥母女倆的頭像合影,皮雕能精細到雕出面部細節的程度,技藝著實令人嘆為觀止。

文訥很滿意,付了四百塊錢的餘款,道了謝,用附贈的禮盒裝了,很開心地走出店門,笑道:「七百塊,超得不多,回頭就告訴我媽四百八啊,別說漏嘴了。」

這時候,文訥接到了張洪祥的電話,讓她到某飯店門口見面,給她一個東西,那個飯店就是暗訪團的下榻飯店。

文訥答應了,開著車往那個飯店方向去,一邊跟盧振宇笑道:「他準是給我媽預備了生日禮物,托我帶過去呢。」

果不其然,到了飯店門口,張洪祥從裡面匆匆出來,拿給她一個小錦盒,小錦盒裡裝著一隻小黑絲絨布袋,小心翼翼地從裡面倒出來一個東西。

文訥拿過來捧在手裡,瞪大了眼睛。

這是一隻玉兔手把件,和田玉的,通體潔白,沒有一絲皮色,也沒有雜質和綹裂,雕工也非常精美,惟妙惟肖,很小巧,一隻手就攥過來了,手感油潤,握著很舒服。

翻過來,玉兔腹部刻著四行小字:

煢煢白兔,東走西顧。

衣不如新,人不如故。

很顯然,張洪祥送的就是這四行字。

文訥拿在手裡小心欣賞著,一邊低聲驚嘆道:「老爸啊……你也太下血本了吧……多少錢啊?」

張洪祥感嘆道:「我知道你媽喜歡和田玉,她手上那隻羊脂玉鐲是許慶良送她的,市價起碼十萬,老許是從典當行拿的貨,算撿漏,但怎麼得六七萬。我雖然拼財力拚不過老許,但你媽媽四十整壽,這麼重要的生日,我不能不表一份心。」

盧振宇腹誹不已,心說這位張哥也是個半吊子,都離婚十幾年了,人家老婆過生日,你表個什麼心啊!

張洪祥接著說道:「這塊料子是我九幾年在新疆時候買的,那時候和田玉還很便宜,沒花多少錢,要是今天的話,這麼好的一塊籽料,那就了不得了,就是前兩年託人送到揚州,找老師傅給雕出來了,花了點錢,不過好在找的熟人,沒被宰,反正這麼說吧,現在這隻玉兔拿到市面上去,連工帶料,絕對不比老許送的那個鐲子便宜。」

盧振宇和文訥對視一眼,都是喉嚨一滾,盧振宇腦中回想起《瘋狂的石頭》里道哥的一句台詞:你他媽泡妞還真下血本啊……

「爸……太貴重了,我媽肯定不會收的。」文訥很憂慮地看著老爸,她現在覺得老爸也和章松有一拼了,自身實力有限,卻為了博得佳人一笑,一擲千金,瘋了啊,你那五千萬還沒拿到手呢好吧。

張洪祥教給她:「悄悄給她,別讓姓許的爺倆看見,這又不是首飾,就是個手把件,私底下玩玩,壓個箱底,不招搖,你就跟你媽說,她是嫦娥,得有個玉兔才行啊。」

「噗……」兩人都差點噴出來。

「沒事,」張洪祥狡黠地一笑,「我送給你媽,你媽最多也就拿著玩玩,早晚還得給你啊,她反正不能給許家豪對吧,肥水流不到外人田,沒事。」

文訥和盧振宇對視一眼,頓時都服氣了:這老張,算盤珠子打得太精了,面子里子全佔了。

……

第二天上午,應盧振宇要求,文訥帶著他又來到財富廣場來置辦行頭。

盧振宇來近江,只帶了兩套戶外裝,他雖然好這口,但也知道,總不能穿一身戰術衣褲去赴人家豪門家宴吧,他平常買衣服都是網購的,現在再網購也來不及了,只得請文訥當參謀,去實體店買衣服。

按照盧振宇的想法,是不是該弄一身西服正裝的,但文訥笑著說沒那麼誇張,穿一身正常點的休閑裝就行了。

財富廣場一樓都是奢侈大牌專賣店,路易威登、愛馬仕、博柏利、傑尼亞這種,連文訥都消費不起的,因此帶著他來帶地下一層,這兒有優衣庫、HM、無印良品、傑克瓊斯這樣的平民店,轉了一上午,文訥用自己的眼光來打扮盧振宇,總算把他收拾了個人樣出來:一件休閑襯衫,一件POLO衫,一條休閑褲,一雙休閑鞋,既穩重又不失年輕活力,一看就是個健康陽光、又有教養的好青年。

三件衣服一雙鞋,花了盧振宇不到八百塊錢,算是在他承受範圍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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