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奧蘭多回到屋裡。屋裡悄然無聲,一片死寂。她的墨水瓶,她的筆,還有她的詩稿,都還在桌上。當時她正在寫著讚美永生的詩句,正準備寫「世事如常,一切未變」,巴斯克特和巴托洛莫太太進來送茶,打斷了她。可是,就在三秒半鍾之後,一切都變了——她摔壞了腳踝,墜入了愛河,嫁給了謝爾莫丁。

她手指上的結婚戒指就是明證。雖然這枚戒指是她在遇見謝爾莫丁之前,自己戴上去的,但事實證明,它根本無濟於事。此刻,她帶著有點迷信的敬畏心情,把戒指在手指上轉來轉去,生怕它滑落下來。

「婚戒必須戴在左手無名指上,才能發揮作用,」她說。就像學童一板一眼地背誦課文。

她說這話時,聲音很大,似乎是刻意提高了嗓門,希望某個可以給她忠告的人,無意中聽到她的話。當她現在終於可以冷靜思考了,她腦子裡想的是,她的所作所為對當今的時代精神會產生什麼影響。她迫切想知道,這個時代是否認可她與謝爾莫丁的訂婚和結婚。她自己的感觸自然更多。自從那晚在荒草地邂逅謝爾莫丁之後,她的手指再也沒有刺痛過,或者說,那種刺痛根本不算什麼了。但她不能否認,她心中仍然疑惑重重。沒錯,她嫁人了;但如果一個女人的丈夫長年在合恩角海域航行,這能算是婚姻嗎?如果這個女人喜歡他,就算是婚姻嗎?如果這個女人喜歡上別的人,那算是婚姻嗎?說到底,如果這個女人最渴望的仍然是寫詩,那算是婚姻嗎?她心存疑惑。

她還是想驗證一下。她看一眼戒指,又看一眼墨水瓶。她有這勇氣嗎?沒有,她沒有這勇氣。但她必須驗證。不,她辦不到。那她該怎麼辦呢?如果可能的話,她真想昏厥過去,可她一生中卻從未像現在這般清醒。

「統統見鬼去吧!」她大聲說道,一副故態復萌的樣子,「那就繼續寫!」

她把筆狠狠地插進墨水瓶,令她驚訝的是,墨水竟然沒有濺出來。她把筆提起來,筆尖浸透了墨汁,但卻沒有往下滴。她揮筆寫了起來。文思雖然有些遲緩,但畢竟一點一滴涌了出來。啊!這些文字有意義嗎?她疑惑起來。突然感到心裡一陣慌亂,唯恐手中的筆又像從前那樣我行我素,玩什麼惡作劇。她把寫下的文字讀了一遍:

我來到一片曠野,青青的綠草

在懸垂的貝母花冠遮蓋下晦暗憔悴

蛇一般的花朵,憂愁哀傷,一派異域風采,

裹著暗紫色的紗巾,好似埃及女郎——

她在書寫的時候,感到有某種神力(別忘了我們正在對付的是人類精神中最費解的現象)正在她身後窺視著她的筆端,當她寫到「埃及女郎」時,那股神力令她停下筆來。那神力似乎拿著一把家庭女教師用的戒尺,把這段文字從頭到尾點評了一番,說,「綠草」這個詞用得不錯。「懸垂的貝母花冠」——寫得很妙。「蛇一般的花朵」——這種意象出自女性,過於生硬,但華茲華斯肯定對此備加讚賞;可是,「女郎」這個詞?有必要用「女郎」這個詞嗎?你說你的丈夫在合恩角?噢,如此說來,用這個詞就沒問題了。

時代精神就這樣體現在這股神力上,持續傳遞著。

如今,奧蘭多已經從心靈深處對她所處那個時代的精神產生了敬意(因為剛才的一幕正是發生在她心靈深處)。舉一個具體事例來說明,就好比——有一個旅人,因為知道自己的箱子角落裡藏著一大捆雪茄,所以對那些網開一面、草草放行的海關官員萬分感激。因為奧蘭多極度擔心,假如時代精神仔細檢查她頭腦里的內容,或許會發現其中隱藏著嚴重違禁的東西,並因此對她實施重罰。她無非是靠一些小伎倆,比如戴上婚戒,在荒草地里邂逅一位男子,熱愛大自然,不冷嘲熱諷,不憤世嫉俗,不當心理學家,以此表現出對時代精神的順從,才得以僥倖逃脫檢查,不然那些違禁品便會瞬間暴露無遺。她大大鬆了一口氣,是的,她當然可以這麼做,因為作家與時代精神之間的交易可謂奧妙無窮,作家作品的命運全都取決於作家與時代精神之間達成怎樣的協議。奧蘭多定下的這筆交易,令她自己的處境十分愉快,她既不必與時代對抗,也不必屈從於它。她既是這個時代的一部分,又保持了自己的獨立性。所以,她現在可以寫作。她已經寫了,並繼續寫啊寫。

轉眼到了11月。接著就是12月,然後是1月、2月、3月、4月。4月過後是5月,接著是6月、7月和8月。然後是9月、10月,瞧,我們又回到了11月,整整一年就這樣過去了。

用這種方法寫傳記,不能說沒有好處,但卻空洞乏味,久而久之,讀者也許會抱怨,說他自己也會背誦日曆,所以無論霍格思出版社 給這本書的定價多麼合理,他都不會掏錢去買。但如果傳主,比如我們寫的奧蘭多,把傳記作者置於某種尷尬境地,傳記作者又能怎麼辦呢?生活,是小說家和傳記家惟一的主題,每一個懂行的人都會同意這一點。這些權威人士還會斷言,靜靜地坐在椅子上沉思,這不算生活。思想與生活,風馬牛不相及。那麼,因為奧蘭多此刻所做的,正是靜靜地坐在椅子上沉思——所以在她結束冥想之前,我們除了背背日曆,數數念珠,擼擼鼻子,攏攏爐火,望望窗外,便沒什麼事好做了。奧蘭多一動不動地坐在那兒,屋裡靜得連別針落地的聲音都聽得見。倘若真有一個別針落在地上就好了!那也可算是一種生活。或者,有一隻蝴蝶振顫著翅膀從窗口飛進來,落在她的椅子上,我們也可以寫一寫。再或者,假如她站起身來,拍死一隻黃蜂,那我們馬上就有內容可以寫了,因為黃蜂流血了,哪裡有鮮血,哪裡就有生活,哪怕只是一隻黃蜂流出的血。雖然與殺人相比,殺死一隻黃蜂微不足道,卻也能成為小說家和傳記家的主題,總比整天坐在椅子上胡思亂想,每天一根煙、一摞紙、一支筆和一個墨水瓶強多了。我們也許會抱怨傳主(我們已經失去耐心了),如果傳主體諒一點傳記作者該多好啊!傳記作者為了寫傳主已經殫精竭慮,當他看到傳主從自己的手心裡溜走,沉湎於冥思和幻想,當他目睹她長吁短嘆、臉色時而泛紅,時而蒼白,目光時而明亮如炬,時而如晨曦朦朧暗淡,還有什麼比這更令人煩惱的呢?當這一幕幕情感騷動的無聲表演展現在我們眼前,而我們又深知這一切都起因於微不足道的小事,還有什麼比這更令人難以啟齒的呢?

但奧蘭多是女人,帕麥斯頓勛爵簽署的法律文書剛剛證實了這一點。當我們敘述一個女人的生活,人們普遍認為,我們可以略去她的行動,只談愛情。有位詩人曾經說過,愛情是女人的全部生存方式。我們只要看一眼伏案寫作的奧蘭多,就不得不承認,世上沒有一個女人比她更適合詩人的這句話了。誠然,正因為她是女人,且風華正茂,所以她很快就會停止這種裝模作樣的寫作和思考,而去思念男人,哪怕只是想一想獵場看守人(只要女人想的是男人,就沒有人會反對女人去思考)。她會給獵場看守人寫一張小紙條(只要女人寫的是小紙條,就沒有人會反對女人去書寫),約他星期天黃昏時分見面。到了星期天黃昏時分,獵場看守人將在窗下吹口哨——當然,這一切就是所謂的生活,是唯一可以作為小說素材的生活。那麼,奧蘭多真的會去做這些事嗎?唉——令我們嘆息不盡的是——奧蘭多根本沒做這些事,一件都沒做。那麼,是否就因此而認為奧蘭多是那種不懂愛情的邪惡之怪呢?她對動物仁慈,對朋友忠心,她迷戀詩歌,對困境中的詩人慷慨解囊。但愛情,男性小說家所定義的愛情(畢竟,除了他們,還有誰更有權威來定義愛情呢?),與仁慈、忠誠、慷慨或詩歌毫不相干。愛情就是脫掉襯裙,然後——我們都明白愛情是什麼。那奧蘭多做了那些所謂愛情的事嗎?事實令我們不得不說,沒有,她沒有做。那麼,如果我們的傳主既沒有去愛,也沒有去殺人,只是一味地冥思和幻想,那就無異於一具殭屍了,所以我們最好先不要理會她。

眼下,我們唯一可以寫的素材,就是窗外的景象。那兒,有幾隻麻雀、八哥,還有不少鴿子,一兩隻烏鴉,都在按照它們各自的生活方式忙碌著,有的尋找蚯蚓,有的尋找蝸牛,有的扑打著翅膀飛上枝頭,有的在草地上奔走。這時,有一位系著綠呢圍裙的男僕從庭園走過,大概是去與後廚的某位女僕私下幽會,但在庭園裡我們也看不出有什麼證據,所以只能按下不提,惟有期盼他們結局圓滿。浮雲飄過,時而薄薄的一片雲彩,時而厚厚的一團積雲,把草地的綠色映照得忽而鮮亮,忽而暗沉。日晷以其特有的神秘方式記錄著時光的流逝。閑得無聊的人們,不禁要對這種日復一日循環往複的生活拋出一兩個問題。生活在歌唱,或者說,生活在低吟,猶如灶台上的一把水壺,可生活啊生活,你究竟是什麼?你色彩艷麗還是黯淡無光?你是男僕的綠呢圍裙,還是八哥掠過草地時留下的陰影?

在這個夏日的清晨,當人們都在欣賞絢麗多彩的花朵和蜜蜂的時候,我們不妨也走出去看一看。八哥棲在畚箕的邊沿,呦呦嚶嚶地叫著,在草棍兒中啄出了人們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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