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中的特妮,還是和以前一樣。我不想回憶起那時候的她。她那長長的金髮,沐浴在從窗戶射入的陽光中,像蜜糖般閃著光亮。她那白色的胴體,被姦夫的手四處撫摸,乳房上下起伏,腰肢蜿蜓扭動。她那火熱的喘息聲,令人彷彿置身於滾燙的熔爐之中。
我嗎?……我是一個一無所有、落魄潦倒的私家偵探。我還能夠失去的東西,只剩下一樣了,那就是我唯一的一條命。
括特·加隆是我的名字。想當年我在紐約,也算是屈指可數、令人敬畏的著名私家偵探。然而,我發現妻子和朋友,不知羞恥地苟且在一起。我看到他們在一起時,差點用手槍打死他們兩個,可是有人叫來了巡警。結果,我就被當做手持兇器施暴的現行犯,被吊銷了私家偵探的執照。
我現在身處紐約的陋巷鮑弗瑞,和流浪漢一起生活。但是,即使身在這個陋巷,人們卻依然煩惱;即使身在這個陋巷,卻依舊有人找上門來。也許是因為即使被吊銷了執照,我仍然是個私家偵探吧。我在紐約仍然是屈指可數、令人敬畏的偵探。
盛夏,艷陽暴晒。紐約的大街,被難眠之夜的熱浪侵襲著,甚至那些酒館的招牌上,都洋溢著一股倦怠之感。
不論富人還是窮人,此時都平等地,身處宛如地獄油鍋般的熱浪之中。平日里十分刻薄的人,現在也像遭受炙烤的、高架鐵路的鐵軌一樣,一下子變得通情達理,喚醒了對貧窮同胞的愛。雖然也有些人,因為熱浪而變得反常,但那無非是摔倒在地上了——他們睡一會兒就好。
正午時分,路上飄起了裊裊熱潮,彷彿在邀請人們跳舞。然而,夏天既逝,終為秋天。
感到寂寞的,不僅僅是我的腰包。樹上的葉子變紅、變黃,最後變成了乾癟的枯葉,全部落在地上。將你當做獨一無二的摯友的街道,經過一夜之後,便會把你像連名字也記不得的、陌生人一樣甩掉。刺骨的寒風,把被人輕視的你,像廢紙一樣吹起,從二十五美分一晚的簡陋旅館,刮到公園一角的樹葉堆里。
秋天,是個忘卻的季節……
若想和陶醉於時節、宛如盛夏海市蜃樓般的往事,徹底絕緣的話,喝下流淌在地下的忘卻之河的河水即可。花很少的零錢,喝上一杯波旁威士忌,便能挨過這個冰冷刺骨的長夜了。可是,即使將這條琥珀色的忘卻之河,那冰冷的河水喝乾,把破舊的外套裹在身上,躺在冷風吹拂的長椅上,實實在在地睡上一覺,我也無法撲滅追憶的火種。它是嫉妒之焰,正火辣辣地灼燒著我的內心。
特妮那毫不遜於八月驕陽光輝的,金髮的笑顏,不時在我的眼前飄蕩……
夢中的特妮,還是和以前一樣。我不想回憶起那時候的她。她那長長的金髮,沐浴在從窗戶射入的陽光中,像蜜糖般閃著光亮。她那白色的胴體,被姦夫的手四處撫摸著,乳房上下劇烈地起伏,腰肢蜿蜒扭動。她那火熱的喘息聲,令人彷彿置身於滾燙的熔爐之中。
看到忠厚老實的丈夫的臉,特妮睜圓了眼睛。就在那時候,怎麼也無法忘卻的女人的臉,突然熊熊燃燒起來,火焰包圍了我的整個身子。畢畢剝剝地灼燒皮膚的炙熱感,使我醒了過來。
「著火啦!……」我大叫著,從長椅上飛身而下。
不,並沒有著火。燃燒的,僅僅是我自己。外套的袖子燃起了大火,分成數段的火舌,開始爬上我的全身。我慌忙脫掉外套,抓住袖子拍向地面,阻止了火勢。我不停用鞋底躲著外套,直到火完全滅掉。我吸入了了難聞的煙,大咳不已。
火源好像在口袋裡。我撿起已然變為一堆爛布的外套,一股揮發性的氣味撲鼻而來。有人在我的外套口袋裡放入了煙灰,還附帶著煙頭和浸著稀釋劑的布頭。
是附近小鬼頭的惡作劇嗎?……
以前曾經發生過,故作時髦的高中學生組成團伙,企圖將鮑弗瑞的流浪漢,一個一個殺掉的事情。他們既不是出於怨恨,也不是出於搶奪金錢的目的,只是出於要做些運動,解解悶的想法才這樣做的。
可是,我還沒聽說過,醉酒的流浪漢,被火活活燒死的事。連品行敗壞的縱火狂的傳言,也很久未有耳聞了。就算是賣火柴的小女孩,應該也不會點燃自己的衣服。
「我剛才看到有火光,你沒事吧?」
戴尼從公園樹叢的背陰處,突然探出臉來。他又高又瘦,是個比我更早在鮑弗瑞安家落戶的流浪漢。據說他在州北部,一所高雅的女子大學裡教授歷史,但由於被卷進某個麻煩中,而失去了教授的位置。
「我差一點就被烤成半生不熟的牛排了。」我憤怒地說道。
「不過我的外套,已經成了這個樣子。你沒發現什麼可疑的人嗎?」我向他問道。
戴尼頓時揚起他那粗黑的眉毛說:「我看到勃比那個傢伙逃走了。他摔了一個跟頭,跌倒的聲音把我弄醒了。就在我納悶這麼晚了,他在幹什麼的時候,便聽到了你的叫聲。」
「他往哪裡去了?」
戴尼用手指著方向,聳了聳肩說:「現在再追也巳經晚了啊。你是不是哪裡得罪了他?」
「沒有。」我毫無頭緒地搖了搖頭。
戴尼鬱悶地嘆了口氣說:「如果是不分青紅皂白放的火,那勃比肯定是瘋了。自從馬克·路金斯死了以後,他就變得十分古怪了。」
聽了戴尼的話,我只能點頭同意。
臭名昭著的馬克·路金斯在一個星期前,死在了庫伯廣場的路旁。因為上星期我在簡陋的旅館裡閉門不出,連續幾天,喝得酩酊大醉,所以,沒能瞻仰到馬克的死相。不過我對此一點兒都不後悔。
這樣想的,並不止我一個人吧。鮑弗瑞的居民都十分厭惡馬克·路金斯,因為這傢伙就是個人渣。不過,我並非因為他是個窮困潦倒的流浪漢,才稱他為「人渣」的。馬克一點也不把和自己相同遭遇的同伴當人看。他總是像在垃圾桶里,找尋殘羹冷炙一樣,死死抓住別人的缺點,誤以為中飽私囊,才是優等人的象徵。
馬克·路金斯有的時候,還從不知是哪裡的賣主手裡,購買毒品,然後,強賣給流浪的同伴,賺取零花錢。而年輕的勃比,也是因此,才對臭名昭著的馬克唯命是從。勃比剛剛在鮑弗瑞安家落戶的時候,還是個比現在還要年輕的小夥子,但隨著常年跟在馬克·路金斯的左右,他的品行開始敗壞起來了。
「天亮以後再教訓勃比也不遲。把這個喝了吧,你還是稍稍冷靜一下的好。」
戴尼像是要安慰我一樣,拍了拍我的肩膀,把喝了一半的酒瓶遞給了我。我拔掉瓶塞,喝掉了這珍貴的威士忌。雖然剛剛遭受烈火的洗禮,但酒精灼燒喉嚨的熱量,立刻平息了我的憤怒。戴尼是個最為厭惡暴力的男人。雖然勃比的惡行難以原諒,但他不想看到我怒火攻心地,把他揍得半死。
我們在月空下閑聊了一會兒。當隱隱醉意的溫暖,走遍全身的時候,戴尼向我道了聲晚安,向自己的窩走去了。我也捲起燒焦的外套,在長椅上躺了下來。
白色的殘月冷冰冰的。我閉上了眼睛,正準備人睡。哪知眼皮內側,竟浮現出了特妮熊熊燃燒的臉龐,使我無法合眼安睡。
老好人私家偵探括特·加隆,差點兒用四五口徑手槍的槍托,將和他妻子同床共枕的部下,送上黃泉之路,已經是五年前的事了。那個名叫帕克的姦夫,雖然在墨西哥,興高采烈地和特妮結為了夫妻,但那個傢伙失去的,只比我多出一樣。返回紐約的帕克,額頭上出現了一個五十美分硬幣大小的洞,這次才真正將他送上了黃泉路。
打他的人,是特妮,而不是我。原來一頭長長的金髮被剪短、被墨西哥的太陽,曬得膚色適中的特妮,裝作回到我這個老好人前夫那裡,欲將殺害帕克的罪名嫁禍於我。我不知道他們二人之間,究竟發生了什麼。不過,好在我已經看穿了特妮的詭計。如今她應該已經身處某所女子監獄裡了。
若是特妮再次出現在我的眼前,那該怎麼辦?對於她已經不愛我的事實,我是再清楚不過了。我夢中的那個特妮,並不在這個世界上,她是個虛幻的女人。然而,那種虛幻每晚都在火辣辣地灼燒著,我那已經猶如殘渣般的心。
天亮之前,我感到一陣朦朧。睜開沉重的眼皮,我看到早上晴朗的陽光灑滿了公園。
我蠕動著身子,慢慢地站了起來,決定去査找勃比的行蹤。可是,在明媚的陽光下,再次看到那件外套,我便絲毫不想走在街上了。在外套左口袋的位置,燒出了一個二十美分硬幣大小的洞。穿上它,我的樣子,就像一個肚子中彈的悲慘傷兵一樣。
在我還有私家偵探執照的時候,從朝鮮戰場歸國的軍隊,就是這個樣子,站在百老匯的正中,手裡抱著捐款箱。可如今這種博得別人眼淚的做法,已經一點也不流行了。也許這樣做的下場,就是被最初遇到的那個巡警押走吧。
我脫掉外套,把有洞的地方疊到內側,搭在左臂上。太陽高照的時候,即使只穿一件上衣,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