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況是這樣,」凱勒說。「通常我閑暇時間很多。每天我至少帶納爾遜散步兩次,耗時很久,偶爾天氣好的時候我們整個下午都會在外頭。這於我是很大的樂趣,而它的精力又用不完,真的用不完。它是澳洲牧牛狗,這個品種是專門訓練來趕牛越過大片土地的。你搞不好可以一路把它遛到揚克斯再回來,它都還會急巴巴地想上路。」
「我從沒去過揚克斯。」女孩說。
凱勒也沒去過,不過他到白原鎮來回的路上經常都會路過。這點沒必要提。
「重點是,」他繼續說,「有時候我得到外地出差,而且沒法提早通知。我接到電話,兩小時以後人就在飛機上橫過半個美國,而且我有可能兩個禮拜都沒法回來。上回我把納爾遜送去狗旅館,現在不想重蹈覆轍了。」
「當然。」
「姑且不提那裡的人要你提早一個禮拜預約吧,」他說,「另外我也覺得對狗很糟糕。上一回,呃,我領它回來的時候它變了。也不知道怎麼講,總之過了好幾天它才恢複原狀。」
「我懂你意思。」
「所以我希望我得知要出差的時候,」他說,「能打電話給你。你可以每天過來喂它幫它換水,一天遛狗兩次。這樣的事你能辦,對吧?」
「這是我的職業,」她說,「我有些老顧客是勻不出足夠時間疼寵物,還有的顧客只有出城的時候才雇我,那我就會到他們家裡幫忙照顧寵物跟植物。」
「不過在這同時,」凱勒說,「我覺得你跟納爾遜得先搞熟才行,因為天曉得如果哪天我人不見了而幾個小時以後你要進公寓的話它會有什麼反應?它領域性很強……」
「可如果納爾遜和我混熟了——」
「我要說的就是這個,」他說。「你一個禮拜,不知道呃,遛它兩次怎麼樣?它不笨,它馬上會懂。然後等我需要出城的時候,你已經是老朋友了。你想進公寓的時候它不會抓狂,你想牽它出門的時候它不會抵抗。你覺得這話有理嗎?價錢應該怎麼算?」
他們談好價錢。她每周遛納爾遜兩次——周二早上和周五下午——每次整整一個鐘頭,代價是一周五十塊。然後凱勒若是出城,她一天可以賺上五十元,條件是她得照看納爾遜的食物和水,外加一天遛它兩次。
「何不現在就開始,」她提議道。「你說怎麼樣,納爾遜?想散步去嗎?」狗兒聽懂這個詞了可是態度猶豫。「散步,散步,散步!」她說,於是它的尾巴便搖起來。
他們出門後凱勒開始擔心。要是她一直沒把狗帶回來呢?那該怎麼辦?
遛狗澆花一手包,布告上這麼寫,有責任心的年輕女子提供高質量服務給你的花草動物。致電:安德莉亞。
布告出現在附近那家吉斯坦超市的小區公告欄上,凱勒總上那兒幫自己買葡萄核果麥片,幫納爾遜買奶味骨頭。上頭有電話,於是他抄了下來撥了號,而這會兒他的狗狗就在這麼個自稱有責任心的年輕女子手中由她監管,可他其實也只知道她連自個兒的名字都不會拼。要是她鬆開狗鏈放走納爾遜呢?要是她把它賣給動物實驗室呢?要是她愛上了它永遠不把它帶回來呢?
凱勒走進浴室狠狠瞪住鏡里的自己。「別幼稚了。」他嚴厲說道。
他們離開一小時又十分鐘後,納爾遜和安德莉亞回來了。「遛它的感覺真好。」她說。「不用,今天別付我錢。感覺就像付演員試鏡費。禮拜二再開始付吧。噢對了,應該跟你講明,你提議的價碼比我通常拿到的要高。」
「沒關係。」
「確定嗎?呃,謝了,因為我的確用得著。禮拜二早上見嘍。」
禮拜二早上她過來了,然後是禮拜五下午。周五她把納爾遜帶回來時,她問凱勒要不要一份詳細報告。
「報告什麼?」他不解。
「我們散的步,」「它做的事。你曉得。」
「它咬了誰嗎?它想出了個絕佳的辣醬食譜嗎?」
「有些狗主人會要你一棵棵樹仔細報告。」
「得了,就算我不負責好了,」凱勒說。「不過我覺得有些事還是不知道為妙。」
兩個禮拜以後他給她一把鑰匙。「因為沒理由要我硬待在這裡只等著幫你開門,」他說。「如果我人不在這兒,我會把錢擺進信封擱在書桌上。」一個禮拜以後他強迫自己在她預定抵達之前的半個鐘頭離開公寓。他把她的名字以粗體印刷大寫字母寫上信封時,名字看來頗怪,於是下一次他看到她時便提起這個話題。「你貼的布告把名字拼成Andria,」他說,「你通常都這種拼法呢,還是誤拼?」
「兩者都是,」她說。「我原本拼Andrea,跟全世界其他人一樣,可一般人習慣用歐洲發音來念——安德瑞亞(uhn-DRAY-uh)。這讓我好恨。換了拼法他們大半都會念對——安德莉亞(ANN-dree-uh),雖然現在偶爾會碰到有人念安德賴亞(uhn-DRY-uh)——聽起來根本不像名字。搞不好我還是換掉整個名字省事些。」
「未免太極端了吧。」
「你這麼覺得?我從十六歲開始,大約一年就換次名字。我永遠都在想可能用上的名字。你覺得海斯汀怎麼樣?」
「如雷貫耳。」
「沒錯,不過我是想朝這方向走嗎?我猶疑不決的就是這點。我考慮過要叫『珍』,不過這兩個名字簡直相差十萬八千里,對吧?」
「蘋果和橘子。」凱勒說。
「時候到了,」安德莉亞說,「我自會知道怎麼辦。」
有天早上九點過幾分凱勒帶著納爾遜出門,直到將近一點才回家。他正解下納爾遜的狗鏈時電話鈴響。桃兒說:「凱勒,我好想你,幾百年沒見了。希望你什麼時候能過來。」
「最近哪天吧。」他說。
他裝滿納爾遜的水盤,然後出門搭輛計程車到中央車站搭火車前往白原鎮。沒車在等他,所以他便找了輛計程車載他到湯頓廣場那棟維多利亞式的老房子。桃兒在門廊上,穿件印花家居服啜著高腳杯裝的冰茶。「他在樓上,」她說,「不過有人跟他一起。坐吧,自個兒倒杯冰茶。好熱,是吧?」
「沒那麼糟。」他說,坐上一張椅子,擎起保溫瓶把茶倒進印有威爾馬·弗林斯通 的杯子里。「我覺得納爾遜挺喜歡熱。」
「幾個月前你還在說它愛冷。」
「我覺得它喜歡天氣,」凱勒說,「地震來了,搞不好它也會愛。」這點他想了想。「有可能不對,」他讓步道,「碰上地震我看它會沒啥安全感。」
「我也一樣,凱勒。我到底能不能見上神奇狗狗納爾遜一面呢?什麼時候把它帶來這裡怎麼樣?」
「哪天吧。」他轉過她的杯子,想看上頭的圖案。「小石頭,」他說。鈴聲嗶嗶響起,一長兩短。「弗萊德總喜歡怎麼說來的?聽得我都要瘋掉。我可以聽到他在講,可就想不起來是什麼。」
「鴨巴噠巴肚?」
「鴨巴噠巴肚,沒錯。有這麼首歌:《阿巴噠巴度蜜月》,不過我看可跟弗萊德·弗林斯通沒關係。」
桃兒瞪他一眼。「剛才的鈴聲意思是他準備好了要見你,」她說。「不用趕,可以先喝完茶,或者帶過去。」
「鴨巴噠巴肚。」凱勒說。
有人開車送他到車站,二十分鐘後他坐上開往紐約的火車。他一到家就打電話給安德莉亞。他才撥起她貼在吉斯坦超市布告上頭的號碼,就想起她上禮拜二還是禮拜五講的話——哪天都一樣——她已經搬家,而且還沒安裝新電話,不過她有傳呼機。
「就算裝了電話我也會保留傳呼機,」她說,「因為我整天都在外頭遛狗,這一來如果你臨時找我才能聯絡到。」
他撥了她的傳呼機號碼,信號出來時便鍵入自己的號碼。她五分鐘內回電。
「我看需要幾天,」他告訴她,「不過有可能搞上一個禮拜,或者更久。」
「沒問題,」她跟他保證。「我有鑰匙。電梯服務員知道可以讓我上樓沒關係,而且納爾遜已經當我是他的瘋姑媽。如果你狗食光了我可以再買,還有什麼該注意的嗎?」
「不曉得。你看我該開了電視讓它看嗎?」
「它獨處的時候你通常都這麼辦嗎?」
老實說,他很少讓納爾遜獨處。尤其最近他不是帶狗出門,就是自個兒也窩在家。毋庸置疑納爾遜改變了他的生活。他散步的時間比以往多,也比過去更常待家裡。
「我看是不用開,」他說。「我看的節目它從沒真的提起興緻看。」
「它是滿有文化的狗狗,」她說。「你試過經典劇場嗎?」
凱勒飛到奧馬哈,目標物是該處一家電話營銷公司的主管。此人名叫丁斯莫爾,和太太小孩住在一間景觀設計甚佳的郊區房子里。要殺他原本是易如反掌,不過當地有個人曾經試過卻搞砸了,這下子男人知道前途堪憂所以生活習慣自然有了更動。